有的人虽说活到很老很老,可是很久很久之前就被杀死了。
浮生暂瞬,难求平安。
后来,毕家翁媪总算是良心发现,觉得自己儿子不能再这么下去。二人商议过,决定赠给儿子一只新的小羊羔,莫让他再为八岁之事伤怀。当年他的伤神便是出自这小羊羔,想来如此也行得通。
便在庭舟二十五岁生辰时,给他牵出来一只小羊羔,雪白雪白,像极了十几年前的元儿。父亲倒了黄酒,说:“孩子,来,再养一只。当年的事儿,可别再挂着了!无论怎么说,我和你娘,都是为你好。你已经懂事儿了,可不能再胡闹了。听懂了吗?”
庭舟道:“谢谢。可这不是元儿,我不能养它。”
毕媪道:“莫惹你爹动气!收下罢,这小羊多好。”
庭舟不为所动,仍旧不知好歹道:“它不是元儿。”
它不是元儿。不是那个我冒雪去寻苜蓿草喂养的元儿,不是那个我攒钱买趈毯不让它受冻的元儿,不是那个听我读诗歌、一听便是一整日的元儿,不是那个戴着我编的野花花冠的元儿。它不是。
毕宦一拍桌子,怒道:“孽畜!老子都给你羊了,你他娘还想要什么?”
庭舟淡淡道:“我要元儿。”
毕媪看丈夫恼羞成怒,她也恼羞成怒,足下生风,去庖厨里拿出屠刀来,威胁儿子:“好你个小畜生!再说一回,你想要什么?”
庭舟丝毫不惧。他所有的感情,都在八岁那年被父母亲手折断了。
“我要元儿。”
毕宦胸口跌宕起伏,仿佛一出折子戏到了最紧张的风口浪尖。他的胡须又翘起来。情急之下,夺过毕媪手里的屠刀。讽刺的是,十几年前,就是这一柄刀,杀死了雪地里的小羊羔,也杀死了毕庭舟。
“再给老子说一遍,你要什么?老子让你要!”
庭舟无所畏惧地看着刀尖,眸中仍旧平静到无波无澜:“元儿。”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毕宦手起刀落,斩下儿子的头颅。
画卷戛然而止。连余音都不曾有。
原来,毕庭舟是这样死去的。被他母亲递来的刀杀死,被他父亲亲手砍死。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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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注:
(1)狗杀才:古代粗鄙之语。骂人无能。
感谢观阅。
第四十一折
看到这里,羁束竟然有种解脱的感觉。他甚至觉得,老毕便是到了阴鸷冥府,便是魂飞魄散,也比待在毕家翁媪身边强上百倍。
纵横道:“不若我们三个到阳世,仙南国庚肃城,看一看,看看这一对老变态,在杀死自己亲生儿子以后,做完孽,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夜明珠道:“想必他们毫无悔过之心,还活得如常。”
羁束蹙眉:“我倒觉得,好歹老毕都死了,他们定是痛不欲生,悔不当初。”
纵横起身,道:“走罢!瞧瞧去。”
于是三人离开阴鸷冥府,返还阳世。纵横也夜明珠如常走着,怎料羁束这个小妖精突发奇想,变作玄黑蝙蝠,跟着两人,亦步亦趋地飞着。纵横和夜明珠停下脚步调情时,他便冷漠地落在枝头,任冷冷的狗粮在脸上胡乱地拍。
纵横调笑道:“这是闹得哪一出?变回来啊。”
夜明珠托腮而笑,眉目澹然:“你逼迫人家做什么,这么着不也甚好。”
羁束在枝头忽闪忽闪蝙蝠翅膀:“我不。”
纵横指着方才夜明珠点的第三份儿豌豆黄儿,金黄无暇的糕点躺在柳条编的圆簋中,看起来煞是勾人食欲。她笑道:“好好好,你不。那好歹得下来吃饭呀。人间的豌豆黄很香,你尝尝。”
羁束矜持地飞下去,落在木桌上,用尖尖的小牙齿咬着豌豆黄。
摊主走过来:“???”
纵横笑着解释:“哈哈哈哈这个鸟鸟是我们养的,他叫笨笨哈哈哈哈。”
摊主由衷道:“无妨。你们开心就好。”
夜明珠也被她逗笑,伸手拍在纵横肩头。纵横顺势倚在她身上,笑得更是恣意。
羁束压低声音,不让凡人听见:“下一遭我再请你去我阴鸷冥府玩儿,我就不叫羁束。”
纵横笑弯美艳的墨眸:“不叫羁束,叫笨笨。”
一路走走停停,终于抵达庭舟故里庚肃城。又是落雪时节,厚厚的冰结在青石古道上,犹如埋玉一般,甚为风致。纵横正要对夜明珠说起来,转念一想,这般美景,那个名唤毕庭舟的早逝少年再也看不见了。寻常孤鬼,还有可能投胎,他却早已魂飞魄散。便觉得悲悯可惜。
墙角开出几只横斜,暗香萦绕,乃是五瓣的鹅黄腊梅。
天欲晚,明月起,对影钩。
纵横提着莲紫裙摆,一家一家寻着,倘若哪一家羊肉馆子前挂着“毕”字灯笼,想来便是了。夜明珠一只手握着她,一只手也提着自己的白裙,见她眉眼舒展,忽的失神。
偌大人间,真的寻不出第二个姑娘,如纵横一般。历经人世不堪,犹笑对浮生。
怪道自己孑然一身九千多年。唯独欢喜过她。
纵横说:“你看,看月亮。夜云波光粼粼,像不像锅底儿躲进去一块豌豆黄。”
夜明珠莞尔,眉黛勾起:“我看月亮做什么。无论看什么,都是想起你。”
纵横回首,微微踮脚,吻在她凝滞一样的耳畔。
两个美人耳鬓厮磨间,浑然忘却枝头还有一只单身蝙蝠。
羁束气愤地挥挥翅膀,飞走,独自去寻毕家翁媪的羊肉馆子。
“阿酒,你怎么这么可爱。我在你身边,总是笑啊笑啊。细细想来,你哪一句话,都甚有意思。”
纵横依偎在她凤檀冕香幽冷的怀中。
纵横摘下自己腰间酒坛,仰面灌了口美酒。又递给抱住自己的美人。
夜明珠如常接过,举止优雅地饮一口:“方才我吻你,尝到你舌尖儿豌豆黄儿的滋味了。”
纵横私语道:“你倒是比豌豆黄儿更甜。”
“你闻到梅花香了吗?庚肃城,种满鹅黄腊梅。我呀,遇见你之前,从不曾有风月心思,可是遇见你之后,就想摘下来一枝,插在你胸前,把你那也酿出梅香来。”
纵横挑眉,笑乜她:“你酿呀。”
羁束寻到毕家翁媪半日后,才见得白酒二人姗姗来迟。也不知道她俩做什么去了。
谁料,毕媪头发白了几缕,背后却用襁褓背着个小儿,一岁左右的模样,正靠在母亲背后酣睡。她利落地看着这一对儿容颜绝世的年轻姑娘,桌上还落着一只黑蝙蝠。毕媪劳碌一日,甚是疲累,自然无暇顾及这些细枝末节,只道:“二位姑娘要吃些什么?今儿羊肉鲜得很,不若喝个羊肉汤,再来一盘儿羊血?”
夜明珠颔首,声音冷冷淡淡,她将银子放在案角:“如此便好。多谢。”
毕媪背后的婴孩蓦然醒来,哭泣起来。毕媪利落地收起银两,也不理会孩儿,径自走向庖厨,须臾后,羊被杀的哀咩声和婴孩的哭泣声,融作一处,再也分辨不出。
待毕媪离去,羁束方口吐人言:“这对儿老变态又生了一个儿子,今年正好一岁。祸害一个还不够,竟然又生出来一个祸害。令人发指啊。”
羊肉汤和暗红羊血端上来,三个人谁都无心动筷。
毕宦杀完羊,见匣子里那一锭夜明珠给的银两,浑圆银白,一看便是了不得的好东西。遂眯着眼,到桌子前凑趣儿,又见是两个天上有地上无的美人儿,皆国色天香,只是两种风骨,玉质迥异。毕宦一心只有银两,对美人也难泛起非分之想。如此过去,也只是想讨一讨欢心,说不定这二位贵客一欢喜,再赐下几两银子。
“二位姑娘,汤不合口味是怎的?怎么不喝。”
夜明珠冷冷望他一眼,第一反应是把纵横护在身后,不许这秃头的老变态接近。她道:“并非口味不合。”她字字不含情愫,颇有拒人千里之外的意味。
纵横道:“毕翁,听闻您从前,有个儿子,名唤庭舟,是不是?”
倘若是寻常人,说起毕宦心头伤口。他总要发一通脾气,掀了桌子赶人出去。一来纵横貌美,二来一身黄金珠玉,价值不菲。毕宦还打算在这两个美人身上捞一笔,便道:“着实是。这位贵客倒是好耳力!只可惜想不开,弱冠(1)之后自个儿抹了脖子,哎。”
自个儿抹了脖子?纵横蹙眉。不是你亲手把人家砍死的吗?转念一想,他定是为了名声,谎称庭舟自杀。以骗过街坊邻居,好在这条巷子里继续立足。
纵横玩味儿一笑,低声道:“呀,自己抹了脖子?我怎么记得,是被您亲手……”
毕宦的缝目蓦抬,惊慌里显出狰狞,呼之欲出。
黑蝙蝠也不屑地看着他。
浑然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羊肉馆子里其他客人仍旧在攀谈用膳,汤汁熏出白烟袅袅,谁都看不见谁的面孔。便如这人间诸事,似真还假,隐秘难言,总有些不堪横亘在其中。
便是这么一条小巷子,不知有多少个元儿,又有多少个毕庭舟。
他们只能感受到世间苦,闻不得梅花香。
可剥夺他们欢喜的,偏偏是骨肉至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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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注:
(1)弱冠:古代指男子二十岁。
感谢观阅。
第四十二折
毕宦请夜明珠和纵横赴后院详谈,他还以为这两个姑娘,不知如何知晓真相,是来勒索银钱的。一到后院,便举起屠刀,道,他一分钱不会给!她们两个若是敢胡说,便直接送去见冥王。
纵横笑道:“我们早见过冥王啦。你看,这个,这个便是冥王。”
夜明珠神色冷漠,广袖轻卷,便把杀死元儿和庭舟的屠刀碎作齑粉,道:“毕翁何必如此。”沉思片刻,道,“我要杀你,易如反掌。只是妖界有道法,不得伤凡人,如此罢了。”
纵横随处寻了个磨盘,屈膝坐下,道:“毕庭舟,就是你杀了他。三年前,就在这里。”
毕宦竟然不惧鬼神,抽搐着半张横肉,哼道:“是又如何?他是我的儿,打死无怨!由着我。”
原来,他从不曾知错。
纵横这才意识到,有些人阴狠,阴狠得堂堂正正,连一丝一毫的悔意都没有。
横梁上,羁束开口道:“来之前,我还以为,你会悔改。”
毕宦道:“你们装神弄鬼,要把老子怎么样?哼,杀个儿子,犯不着你们来教我!”
“他性子太犟,这么犟,早晚要被人活活杀死,老子提早杀了,有什么好置喙的?从小就、就把个羊看得比什么都重,敢是瞎了眼又瞎了心!老子生他,是为了孝敬老子,不是为了孝敬羊。”
“老子说什么,他听什么便是了,闹什么别扭?是,老子是杀了他的羊,可他的一饮一食,不都是老子的?他有什么资格横?父为子纲!老祖宗说的三纲五常,他怎么就是不懂?整天摆出一副死了祖宗的嘴脸,给谁看?”
“真是让老子操碎了心。”
“二十多岁了,还为了个羊犯浑!这事儿他娘的过不去了是不是?要老子说,他脑仁就是没长对!为了个羊不过日子,好,老子成全他!”
羁束本想说两句公道话。闻毕宦如此一席话,终究是不再言语。
有些人劝得,有些人劝不得。
倘若讨论起毕宦归属于劝得的人,还是劝不得的人,羁束觉得,他哪种都不是。他根本就不算人。
元儿是他口中的畜生,尚且知道,付出关爱给庭舟。而他身为庭舟之父,满脑子都是这些污秽龌龊的观念。也不难推测出,缘何元儿一死,庭舟便心如死灰。这个少年,生命中的所有温暖,都是元儿给他的。
而毕家翁媪,只是生下他,把他养大,再亲手杀死他。让他神魂俱灭。
夜明珠觉得,留毕宦在自己和阿酒的视线里,都无比难耐。故一转身,带着阿酒离去。
城外,酒楼。案上摆了三碟金澄澄的豌豆黄。
纵横一壁吃,一壁道:“只可叹老毕的弟弟,恐怕多年之后,又是一个老毕。如此轮回,生生不息。其实这样有什么意义?生下孩子,只是为了传宗接代,并不付出耐心和关爱,只让他来看看这人间多么龌龊扭曲?能活着便活,活不下去便作罢。倘若不对自己言听计从,直接一刀了结。甚至,作为赋予他们生命的父母,都不尊重他们的生命。倘若是我,宁愿从来不曾被生出来,生为荷塘边的蚍蜉,古道侧的蓬草,车辕下的蝼蚁,都比这般压抑地过活强许多。”
夜明珠趁她失神,香了口唇角:“你最有法子,你来说,倘若你是毕庭舟,你如何是好?”
“赶紧跑。”纵横又咬了口豌豆黄儿,“像殊儿姑娘一样,收拾东西,先跑了再说。总不能留在毕家翁媪身边死磕,不,什么翁媪,就是一对儿不要脸的老变态。”
夜明珠一笑。
“所以说,小白,倘若你伺候不好我,我也是要跑路的。”
夜明珠握住她右手,娴熟地十指相扣,切切道:“所以我为了不失去你,只能待你好。”
纵横对她这回复无比满意,顺坡下了:“对呀。因为你待我好,所以我不离开。”
翠帘忽动,一只黑蝙蝠飞进。蝙蝠落在案前,一瞬间化作俊美公子,他也不客气,捧起一碟儿豌豆黄,道:“方才我去寻毕媪,你们猜怎么着?她也觉得,自己丈夫杀死儿子,是无所谓的事儿,她一个妇人,只能接受。天底下怎么就有这么不负责的女人!她还说,为避免小儿子走老毕的路,只要不许儿子养羊羔,便可以万事大吉了。”
纵横道:“其实这样挺好的,你们想,这两个老变态在一起一辈子,省得祸害旁人了。”
夜明珠沉吟良久,道:“庭舟之死,不在羊羔。”
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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