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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朝文武都能听到我的心声(近代现代)——白色的木

时间:2024-05-04 08:32:40  作者:白色的木
  ——既然兵部尚书提点他要关注这些官宦子弟,那他就重点关注一下。
  结果一下朝,那些官宦子弟的家人/长辈就围绕过来了。
  “许郎才十九岁便能登至公楼,真是年少有为啊。”
  ——至公楼就是科举时主考官观看考生考试的地方。
  “我那族人已四十余岁了,还在考贡试,实是羞愧。”
  “我家小子也是——许郎,我这个人喜爱东想西想,此刻只想坦诚相待,我希望这孩子是有真才实学,如此才能更好为陛下效力。若是德不配位,必有灾难。许郎切莫对他手软。”
  “俺也一样!”
  许烟杪被围得水泄不通,一通轰炸之下,就记得一个核心思想:【就是让我公平公正是吧?】
  【他们不说我也会公正啊。不管这些人说真话还是在暗示什么,都和我没有关系。】
  大学生昂然扬首。
  【高考——不是,科举搞人情的,都是垃圾!】
  ……
  好不容易从人群里出去,许烟杪迎头就撞上了季岁,拱手作了一揖:“季公。”
  随后就走。但那若有若无地瞟几眼的视线……
  季岁太阳穴直跳,特别想拽住许烟杪,告诉他你要么就直接走人,要么就大大方方说出来有什么事,这种若有似无的目光,不是摆明让人心里在意吗!
  等人走远后,季岁拉过一个官员——是朝廷知名的老实人:“许烟杪刚才在心里说了什么?”
  那被拉住的官员顿时惊惧不已,嗫嚅不言。
  ——很明显,许烟杪说的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好几个呼吸后,那官员才小声说:“他……他在夸季公……”感觉到季岁不信任的目光,官员:“他说……季公很有勇气。”
  季岁:“?”
  还真的是夸?
  绝不可能。许烟杪没事夸他作甚。
  “你仔细说来,吾不怪你。”
  那官员一咬牙,往下说:“许郎说,季公你很有勇气,先是看错了结发妻子,又看错了假外甥,竟然都没发现自己看人的眼光有问题,还敢认义子,妄图让义子给疼爱的外孙女做靠山,也不怕被吃绝户,真有这个想法,与其自己选,还不如抓阄盲选一个靠谱……季、季公?”
  季岁的心梗已经体现到脸上了。
  停顿片刻,他才不悦地开口:“世有女户,我的家财和人脉自然是留给我那外孙女的,但女子多艰,若家中无男儿,总会有魑魅魍魉想试一试能不能从她身上撕一块肉——他一个萌儿,懂甚!”
  那官员小声:“许郎在心里提到过这事,他说:与其相信外人,还不如相信太子妃。”
  “他还说,如果一定要季公你自己选,还不如挑完后,先把看得顺眼的全都剔除,从剩下的人里挑出一个你看着最不顺眼的……”
  对于这份“侮辱”,季岁深呼吸一口气,决定跳过去。
  “他以为吾是不动脑子便作出此事么?吾认义子,自与其立契为证。有义男签字、保人签字、知见人画押,在吾去世后,其需护吾外孙女周全,为其护航。若不守契约,当受惩罚——季某虽亡,可亲朋好友还在世。”
  ——但送去皇家就不一样了,如果皇家人欺负阿筝,没人会为她出头。
  那官员小小声:“许郎还说,季公与公之亲朋好友年岁颇大,义男却年轻,迟早会升成高官。彼时,无人会为了一个孤女去触他霉头,一纸契约只能凭靠其良心。”
  季岁的沉默震耳欲聋。
  他何尝没有隐秘地担忧这些事呢?可阿筝不愿意成亲,他也不想逼迫阿筝,只能想办法为她增多一些亲戚,让外人不敢欺辱她。
  他又能怎么办呢?
  “若我年轻时留下一儿半女就好了……”
  那官员欲言又止。
  “其实,这个,许郎也说了……”
  季岁猛地一噎。
  这人是怎么在心里想那么多事的!
  “他说了什么?”
  “他说……”那官员捏着嗓子学许烟杪的声音:“季岁你怎么不让位给你那个义子,让他保护你……”
  “荒谬!”季岁一甩袖子:“我堂堂男儿——”
  官员:“……其实这个,许郎也有话说。”
  “……”
  季岁一个心梗,梗得眼前一黑。
  官员:“他说,季公你也可以当女的……呃,后面的话有些粗俗。”
  季岁按住直跳的眉心,额头青筋暴起:“说!”
  那可是你让我说的啊!
  那官员带着一点微妙的看热闹兴奋:“许郎说,依靠别人这么爽,你自己怎么不爽一爽呢——季公?”
  “季公?!”
  “太医!快叫太医!!!”
  *
  “他与我说过,为何会认义子……”
  秦筝细声细气地述说。在她对面坐着的,是窦皇后。
  ——她会和季岁同行,就是为了能来京师见皇后。皇后给她留了一个牌子,如果想入宫,就可以拿着这个牌子去皇后的庄子里,到时候自有人安排。
  说完义子的来龙去脉后,秦筝的喉咙生了锈,她似乎想说什么,却又不知如何开口。只能沉默着,微微低头。
  窦皇后覆住了她的手。
  秦筝微讶地抬头。柔软的掌心传递来温热,似要流遍她全身。
  皇后殿下温柔地问她:“阿筝,你平日里都在做些什么?”
  这个是她能知道怎么组织语言的。
  “我平日里除了看书,学习舞蹈,便是去乡间义诊,为那些看不起病的人治病。”
  说着这些话时,秦筝的表情也没什么变化。
  她没什么崇高的理想,也不曾想过什么医者仁心,她只是想为自己找一些事做——不过,她也确实怜惜穷人没钱治病。而这种怜惜,和她救皇太孙,救路边伤了腿的小兔子,是一样的。
  窦皇后向着她微笑:“阿筝的医术很好。我这次身体微恙,便是阿筝瞧出来的。”
  殿内再次安静下来。
  窗缝中穿进一缕煦阳,照亮花瓶里那枝腊梅自花瓣尖蔓延自根部的冰霜。金边浅浅,晶莹剔透,
  秦筝耳廓边的一层彤色也是浅浅。
  她不好意思地说:“我学的是野路子,开药方也只懂得用便宜的药材,殿下心善,才愿意入口。若是太医……”
  窦皇后脸上的微笑便变成了失笑:“我并非生下来就是皇后,年轻时别说珍贵药材,便是便宜的药物,也不一定用得起。反而是阿筝你开的药方,令我倍感亲切。效用也好,一贴下来,身体都松快了许多。”
  秦筝更加羞怯了。那彤色都从耳朵蔓延到了面颊。
  窦皇后问她:“季岁既然在操心自己百年之后你的去处——你自己可有想法?”
  秦筝红润的脸微微白了些。
  她打起精神来,认真回答窦皇后的话:“我也不知。或许会在乡间当个普通大夫——但一定要将脸划花。”
  迎着窦皇后了然的目光,秦筝眼圈红红:“哪怕是碍于季公,哪怕季公派了壮士在我身边保护我,我行医时,依旧有男人想对我动手动脚,纵然戴上面纱也无济于事。日后……只怕更会猖狂。倒不如毁了这张脸。”
  “或许像季公所说,嫁人后有个依靠会好很多。可我不想这样……殿下,我不想嫁人。”
  皇太孙的事情,给秦筝留下了浓重的心理阴影。对嫁人更是抗拒重重。
  窦皇后道:“阿筝,你可有想过,你自己的学识便是依靠?”
  秦筝愣住了。
  “你的舞技能让你去公主府做一教舞的师傅,背靠公主府,寻常人哪里敢欺辱你。而你的医术——”
  窦皇后柔声道:“太子不慕色,且身体不好,若是有人能够常住东宫,为他调养身体,我也能心安——京中虽有医仙传人,可她夫君被流放,陛下对她心怀防备,忧她在药中耍心眼,便无法让她去医治太子。”
  秦筝愣愣地低头,看着自己那双时常磨制草药的手。手指微微弯曲,似乎想要握住什么,却又略显迟疑。
  “不是怜惜,也不是施舍——”窦皇后说的话,几乎将秦筝的心陡然揪紧:“你能过得如何,全凭你的医术。”
  “若我儿再活个二三十年,那时你已三四十岁,又是在宫中当女医,无人敢觊觎你。唯一可以让你身不由己的,只有下一任帝王。可若我儿能再活个十年,你也四五十了,世间娇嫩的姑娘众多,下一任帝王又如何会将目光放在你身上?”
  “阿筝。”
  窦皇后将秦筝的手虚虚握成拳。
  神态认真:“季岁关心则乱。可我是要和你说的——”
  “人这一辈子,能依靠的,唯有自己而已。”
  作者有话说:
  关于收养义子要立契,参考自《壬戌年龙勒乡百姓胡在成养男契》。
 
 
第114章 我……是不是误入什么修罗场了?
  庭院里风送梅花,满园都是香气。
  猫与狗嬉闹地钻过栅栏,肥公鸡咯咯地叫。
  优雅与俗气并存,季岁的梅花园子里,有时会飞来秦筝养的鸡,他弹着琴,那鸡就咯咯咯地叫,不一会儿就会有雇佣来的婢女神色慌张地进来,把鸡抱走。秦筝是不想和他相处的。
  这些都远在庐州。
  ——他是庐州知府。
  如今,季岁只是躺在京师的旧宅中,被裹进厚被子里,有些出神地望着帷幔。
  就在方才,秦筝来找他了,是他从未听过的轻快脚步。随后告知——或者说,当时在他的感觉里,其实更近似于一种宣告。
  他外孙女告诉他,她已经找好了自己的路,她要去为太子调理身体,自己为自己挣一个自由自在的将来。
  季岁……很沉默。
  他突然意识到,秦筝……或许并不需要他为之方方面面都考虑好。
  ——她自己也能很好的活下去。
  *
  季岁在宅子里沉寂了三天,不理外事。
  直到第四天,权应璋找上门来。
  已经八十八岁的老爷子拄着拐杖,却是身体硬朗,走起路来精神昂扬,步履轻松。进门之后,视线往季岁身上一放,见他一副沉寂的样子,眉毛一竖,突兀冷笑:“毛诗为伪作一事,想来你已知晓了?”
  《诗经》如今分为四个版本,古文《诗经》乃是以上古文字写成,分别称为齐诗、鲁诗、韩诗。
  而今文《诗经》则是用今时的文字书写,通行版本是毛诗。
  古文学派领头人将毛诗打为伪作,分明是在掘今文学派的根。
  本来还要死不活的季岁倏然抬起头,望向权应璋时那道视线的凌厉,宛若闪电划出一线天。
  他掸了掸衣袖,起身,一字一顿:“哦?愿、闻、其、详。”
  气氛顷刻便剑拔弩张起来。
  权应璋身后有不少古文学派的人,他们的目光锁定着季岁,一边忌惮,一边又心情放松。
  ——季岁如今看着已经为外孙女和外放当官的事情打击得一蹶不振了,就算勉强打起精神,又能有什么用处呢?
  便在这时,门口又传来人声:“季公!!!”
  季岁望过去,只见今文学派的官员一个两个狼狈地看着他,分明是被欺负惨了。
  季岁的眼眸微微眯起:“说说,怎么回事?”
  便有今文学派的官员上前,迅速组织措辞:“季公,‘贻我来牟’这一句里,‘来’字是否用错了!今文认为‘来’通‘小麦’,然而不久前,古文学派提出,‘麦(麥)’字下面是‘夂’字,夂为脚趾向下,麦子如何长脚?是以,古时,‘麦’这个字应当是代表‘行走’。‘来’不可能通‘麦’。”
  以此证得,今文学派对于诗经的注解,是错的!
  季岁不自觉皱起了眉头。
  从这个官员的用词可以看出,“来”不能通“麦”这个观念,居然让今文学派不少人都忍不住认同。
  这可……不太妙。
  章句训诂本就是今文的基石,倘若没办法反驳,只怕今文学派的不少学子,要么道心破碎,要么转修古文。
  但他要从哪里反驳呢?
  权应璋驻着拐杖在一旁耐心地等待,但实际上,他也不觉得季岁能想出来——或者说,至少短时间内想不出来。
  季岁没急着作声,只眉头是越皱越紧,眉心沟壑深深。
  今文学派的官员注视着季岁,眼中有光。
  须臾。
  季岁“呵”了一声,吩咐:“取纸笔来。”
  “是!!!”
  今文学派的官员强忍激动,急冲冲地取来纸笔。
  这回轮到权应璋皱眉了。
  苍老的手按紧了杖首的斑鸠,紧绷得仿佛即将炸毛的猫。
  季岁在纸上写了“來(来)”字,口中道:“来有禾麦之形。左右两边的人字,便是麦穗下垂的模样。”
  权应璋讥诮出声:“如此岂不更证实‘来’字在旧时象征禾麦?仍然无法证实‘麦’在旧时亦象征禾麦——季小子,你这是要弃暗投明,来我古文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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