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要是那个人不是做了这种下三滥的事,而是杀了你什么人,难道你将来也要去杀人吗?”
“这能一样吗?”慕辞瘪嘴嘟哝。
“当然!”江老爷子话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有了一些急切:“你说,如果有人杀害了对你很重要的人,你会怎么做?”
“多重要?”
“就是提到重要这两个字,你心里头想到的第一个人。”
慕辞愣了一下,脑海里不经闪过那个靠在绿枫下,死在红叶上的男人。
他垂下眼帘低声呢喃:“他们都判死刑了,他们都偿命了。”
慕辞声音很小,江老爷子依稀只听到“死刑”,“偿命”这两个词,他便以为慕辞的意思是有法律,于是他接着问:“那要是法律不能制裁他呢?比如没有找到凶手,比如凶手只手遮天,权大势大呢?”
慕辞抬起头愣了一下,但是一秒之后,他忽地笑了出来。
笑靥如花。
江老爷子一时哽住,不知道是被气的,还是因为看到慕辞这轻松坦然的样子陷入了恍惚。
他没有回答,但是好像又给出了答案。
如果慕辞是正面回答了,甚至是一脸无所谓,他都或许觉得自己能有办法掰正慕辞的想法。
可他只是笑了笑,没说话。
无可解,说不通。
他只能期盼没有那一天,没有这种可能,他的小外孙不会误入歧途,一念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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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点儿忙,拖了许久才接上,180度鞠躬。
年少·幼友(1)
慕小辞此人,云城红枫街孩子王是也。年幼时,自恃体弱,每每遇事,先哭爹后喊娘,先打人后告状,实乃群“熊”之恶首也。
正所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缠绵病榻不见死,病至六岁,竟然大好,后凭泥塘战纪,一统街南街北……
好吧,编不下去了。
现在好好说。
慕辞这人混迹云城这些年,说的好听是孩子王,说难听点儿就是个大魔头。
魔头身边文武二将,一个叫季译,一个林澋。
先说这文将季译吧,他混在魔头身边纯属是命不好,投胎没多久就被这货缠上了。
先说他出生前,两家就是对门,出生后没多久,两家直接做了亲戚。
这亲戚呢就是季译的母上大人改嫁给了慕辞老爸的大哥。虽然没一点儿血缘关系,但照着法律关系,慕辞得叫这人句堂哥。
其实季译起初也是极讨厌他这个小堂弟的,因为这货举报过他偷藏牛奶糖。但是奈何他那位眼高于顶的母上大人喜欢这货喜欢的不行。
试想一下年幼无知,他最信赖的母亲天天在他耳边左评判右嫌弃他幼儿园认识的那些好朋友,偏偏对那个遇事不决就喊爹的小哭包一日一句的好话,最后竟然洗得他真觉得这家伙人还不错,他又看他三天两头进ICU,那未经世事的小心脏觉得这人实在是可怜。
于是磕磕碰碰几年下来,他倒是真的和他成了狐朋狗友。小学,初中,高中都厮混在一起。甚至于后来这个万人嫌在学校呼朋引伴好不威风,而他因为内向安静反倒成了别人口中难以接近的高岭之花。
再说这武将林澋吧。
他和小魔头是不打不相识。
遥说这小魔头六年级时,路过初中部女生厕所,竟见霸凌之事,三三两两男生女生逼着个女生脱光衣服,言语污浊的拍照。
这能袖手旁观?
他自然是路见不平一声吼。
不枉多年制霸红枫街,他一根拖把就喝退这些比他高好几个头的男生女生。
眼见事情结束,他正要英雄救美给这位漂亮姐姐披上衣服,然后潇洒说出那句帅气的“姐姐,别怕!”
说时迟那时快,突然一个身影闯进来,未带他蹲下,就觉一道力将他掀飞。
打架斗殴多年无敌手的小魔头第一次栽了跟头,一巴掌被人呼在了墙上,脖子骨折。
后来才知,林澋是那位姐姐的弟弟的好哥们儿,一听有人报信,忙不迭冲过来救姐姐于水火,他一进来就见这男生拿着衣服,脑子一根筋的他立刻锁定“犯人”,使出了他的绝技,夺命追魂掌。
事后,这货承担了慕辞所有的医疗费用,还在家里保姆的带领下来医院道歉。
那态度,堪称痛心疾首,搞得正固定着脖颈啃梨子的小魔头没忍住跟身边的季译吐槽——
“如果不是他穿着一身红,我会觉得他是来参加我追思会的。”
当然,林澋能和慕季两人混迹到今天这地步,还有个因由。
他有钱,很有钱。
有钱什么买不到,爱情能买,友情也能!
对于小时候五块钱已经是巨款的慕辞,经济被严格管制的季译来说,这个随手一掏就是百元巨款,请他们吃饭都不是什么路边摊,而是小吃店的人简直就是亿万富翁。
摊位和店面的冲击对慕辞和季译,尤其是慕辞来说是巨大的,贿赂一个小升初暑假后,慕辞的硬骨头也不免被铜臭腐蚀,认下了这个好哥们儿。
后来这三人一起升上初中,林澋又用了点儿手段和慕辞季译分到了一个宿舍,这三人就这么一起混了三年。
要说在学校他们仨也不算混。
三个人成绩都不错,季译第一,林澋第五,慕辞语文一科惨不忍睹,但好在靠着理科挤进前十,三人刚好等差数列。
但是在校外。
三人混的那是声名鹊起,这个名是恶名那种,先不提那惹是生非,斗殴走狗的事儿。
就说这邻居也被这仨折磨的够呛。
就说那著名的樱桃园逗狗虐鹅事件,此乃是爱狗爱动物人士思之夜不能寐,扼腕垂首的恶劣事件之首!
要说这红枫街恰在云城市郊,往外几条街道就到了城边乡村,早年城市规划还未覆盖那里的时候,走几步便是鱼塘果园还有农家。
爬树打鸟掏蛇窝那是几人家常便饭,那年盛夏,三个人约着去那边捅蜂巢抓蜂蛹,路过一处樱桃园,发现他家的大红樱桃已经硕果累累。
那是才引进的新品种,外面的人叫车厘子,他们叫大樱桃。
颗颗红色饱满的樱桃在阳光下闪着光,像是在对他们招手微笑。
不是他们有坏心思,是这些樱桃勾引了他们。
“我想吃~”大魔王语气黏黏的发话。
文武二将瞧着也点了点头,只是说这樱桃园啊,是村上周老头家的,周老头这人凶神恶煞,还养了条狼狗,遇人就吠,吓人的很,三个人也是有些怵的。
“那狗怎么办?”林澋问。
“可以放点儿安眠药让他睡着,咱们再进去。”小魔头提议。
“安眠药?你有?”季译问。
“我没有。我婶婶有。”慕辞说:“我在她和二叔床头抽屉里见到过,瓶子上写的安眠药。”
彼时暑假,慕辞婶婶一家正到云城避暑,叔叔婶婶具是医生,有这药也正常。
既然如此,那还说什么?
立刻干!
第二天,慕辞便偷偷潜入叔婶房间偷拿了三四粒药出来,趁着周老头给狗送饭空档把药下进了狗盆里。
然后蹲在墙根无人处,只等狗安眠睡去。
可谁曾想,等了快二十分钟,那狗还是活蹦乱跳的,眼见着似乎越来越兴奋。
林澋没什么耐心,抢了慕辞手里剩下的药,全趁狗不注意,扔进了他的盆里,又溜回来等他继续吃。
“一片就起效,下太多会不会不太好?”季译有点儿担心药死狗,没忍住问。
林澋却托腮说:“可是我感觉这药过期了。这狗怎么越来越兴奋了呢?”
慕辞蹲得腿酸,换了只脚说:“它那动作怎么有点儿奇怪,它抱着柱子干嘛呢?”
季译咬着大拇指说:“这动作怎么有点儿像是那什么啊……”
慕辞和林澋两人幽幽转头看了他一眼,又动作一致地看向那只抱着树前后耸动的大狗。
突然,什么红彤彤的棍状东西闪进三人的视线里。
“啊啊啊啊……”
慕辞闭了眼睛,第一个落荒而逃。
三个人像是看见了什么脏东西似的落荒而逃,一路跑回慕辞家了,都还心有余悸。
慕辞婶婶看到他们三个人这模样,关心上来问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慕辞向来爱撒娇讨巧,哭唧唧地说了前因后果。
听完前因后果婶婶有些哭笑不得,笑问:“你们哪来的安眠药啊?”
“从你和二叔柜子里拿的,我看那个瓶子上写的可以安眠。”慕辞老实说。
谁料他这话一落,在场包括刚走进来听了他一半句子的二叔都陷入了迷之沉默。
婶婶看了眼二叔,二叔看向慕辞,慕辞谁都不敢看。
三秒的沉默之后,他就知道了缘由。
初中也是会上生理课的,男生之间也是会开颜色玩笑的,自然也会说到某种药片。
那天晚上,季译和林澋不知道怎么了,反正慕辞是被他几个哥哥姐姐笑得没脸见人,他更是不敢看二叔,一看到他,慕辞就会联想到那只狼狗。
除此外,老爸还让他第二天去给那个凶老头赔礼道歉。
老爸的话他当然听,第二天就蔫巴巴的领着季译和林澋上门道歉。
没成想还没走近,就看到村里王大妈叉着腰在樱桃园门口和周老头对骂。
“天杀的死老头,你家那只狼狗也是黑心肝的啊!村里的野狗不放过,连我家小花它都要糟蹋!赔钱!”
“那死狗是你儿子,小花还是我亲闺女呢!”
小花。
王大妈养的鹅。
三个罪魁祸首听完故事才知昨天狼狗挣脱了锁链,糟蹋了路过的花鹅。
这是什么天雷滚滚的走向?
季译和林澋良心未泯,走过去安慰王大妈,先问小花有没有事,听到不算有事,只是被血盆大口亲了一下,受了惊吓之后松了口气。
见慕辞还愣着,两人眼刀示意慕辞上来说两句,小魔头秒懂,走过去对大妈说:“没事儿,王姨,就是亲了口。就算就是真的做那事儿,也没关系。狗和鹅有生殖隔离,不会怀孕的。”
这下好了,大妈不哭了,周老头不骂了,季译和林澋也说不出话了,一个个都盯着慕辞。
“你们看我干嘛?”小魔头不明所以。
“你是不是缺心眼儿?”季译问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不用疑问,他就是缺心眼儿。
这就是三个人凑不出两个心眼儿和一个脑子的故事。
若你要问这三人后来如何了。
能如何呢?
当然是散了呗,这天下啊,就没有不散的宴席。
你说怎么散的?
一个个的,各回各家了呗。
只不过说起来,他们回去的那个家,倒都不是他们年幼时的那一个了。
到此处,这第一回书便说毕了,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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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是小慕的,下回是小顾的。近来略忙碌,加之马上就要到两人走心走肾走感情的阶段了,尤其是走肾要好好斟酌一下,所以要重理一遍大纲,这几天就写写短打玩玩儿,短打会带一点确定不再改正文后面才写的设定。
年少·幼友(2)
这上回书说完慕小辞和他的狐朋与狗友,这一回咱就提一提那顾小洬。
要说顾林洬,他曾经也是有好几个朋友的。年幼的他长得好,安静沉稳,自小就颇有领导气质,小女孩儿喜欢跟着他,啥也不懂的小男孩儿好些也一口一个哥的叫他。
可是他的朋友总是留不住。
哪天他和个同学多说了句话,第二天那个人就莫名其妙的躲着他走。
到后来,全班都躲着他走。
他一直不知道为什么,直到后来看到自己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带着几个人围住那天活动课和他多聊了几句的小班长。
他才知道——
哦,原来他不仅不能拥有爸爸妈妈,也不能拥有朋友。
不过没关系。
他应该也不大需要。
实在孤独的时候,他就却找找幼儿园后竹林里的小花猫,和它说说话。
可是不久之后,花猫也不在了。
他以为是小花猫搬了家,很久之后他才知道——
他的弟弟连花猫都要抢走,可是花猫不认他那昂贵的猫粮,只喜欢他带去的小火腿。
抢不走,就毁掉。
那只花猫,被他挖了眼睛,然后活生生的被踩死了。
他们笑说,那只猫长得丑,是只杂猫,就眼睛好看,蓝色的。
他的弟弟不喜欢它留着好看的眼睛看着他,所以他说——
那就挖掉吧。
那次后,他终于明白,原来他的喜欢与靠近原来是一种伤害。
也是,他很早就明白的。
他的出生,本身就是一种伤害。
后来,他被爷爷带到了身边教养。
爷爷说,他像他,他希望他能成为和他一样强大的人。
只有这样,他才能拥有自己想要的。
但其实他早就没什么想要的了。以前想要外婆,现在也不想要了,以前想要妈妈,现在也不想要了。
不过,爷爷这人就这样,不容置喙。
那就随便吧。
所以那一年,他温驯的任由那个总是慈祥温和的老人把他送到了那个地方。
那一年,他6岁。
那里没有白天黑夜,经常吃不饱,但是那里有很多和他一样的孩子,没有弟弟和继母后,他又有了朋友。
和他住在一起的小孩儿有十个,小男孩儿之间总爱玩拜把子的游戏,他觉得幼稚,但也附和。
他们好多不知道自己多大,不知道自己生日,所以就按身高排大小。
他该是里面长得最高的一个,虽然他自小没有亲情,常受磋磨,但家境优渥,比起其他好多出生就被扔掉的孩子都要幸运得多,至少只要父亲不和继母吵架的时候,他总是能吃的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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