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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琢(近代现代)——伯正

时间:2024-10-16 21:49:33  作者:伯正
  我却像触电一样,身体动作比大脑反应更快,避开了他的手,“别碰我。”
  我猛地从床上坐起,神智渐渐清醒,忽然看着方应琢的眼睛,没头没脑地问:“今天是几月几号?”
  刚起床的嗓子又沙又哑,像是声带被刀子划过,非常难听。
  “2019年8月25日。”
  我沉默了几秒钟,心里有些失望。
  每当我从相同的噩梦中惊醒,总会在第一时间确认现在的时间,我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希望人生前十八年经历的事情不过是一场梦境。
  但妄想终究是妄想,如今距离五月末已经过了三个月,手上的伤口也恢复了七七八八,可我却被留在了粟水镇。
  六月七号,我出现在高考考场,折断的手指被套上固定器,不仅完全无法弯曲,稍稍一动就会感到钻心的疼,是那种咬碎了牙也无法挨过的剧痛。
  在这两天的四场考试里,我所能做的事情不过是把监考官发的贴纸粘在试卷上,动笔答题根本就是奢望。
  完全清醒的时候,我会刻意避免回想这些事、维持表面上的洒脱。
  偏偏每到深夜,周公存心与我开玩笑,不让人好过,一遍遍地提醒我,想忘也忘不掉。
  此刻的房间内光线昏暗,我猜测天还没亮。等到情绪逐渐平复之后,我问方应琢:“你醒这么早?”
  “嗯。昨天睡了太久午觉,晚上就没什么睡意了。”方应琢说,“醒来之后听见你在说梦话,有点担心。”
  “我说了什么?”
  “你说‘好疼’。”
  我将这段话题结束:“没什么事,做噩梦了。”
  下了床,我直接走进盥洗室去冲凉。即便在夏天,冰凉的水珠砸在我身上、顺着皮肤流落,还是让我打了个寒颤。
  没过多久,我就适应了这样的温度,一点一点变得麻木。
  看着眼前带着裂缝的水泥墙壁,有那么一瞬间,我很想狠狠一拳捶在上面,用原始的、野蛮的方式发泄心中的不悦。
  但如果真的这么做,我这一阵子的康复训练就前功尽弃了。
  我强迫自己深呼吸了一次,心里的郁结却没因此减轻半分。
  不是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吗?怎么还会反反复复梦见这件事?
  而且今天还有方应琢在场……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又在习惯性地因为焦虑啃指甲,大拇指指尖已经被我咬出了血,我却一点没感到痛,也无暇顾及。
  今早这场淋浴比以往的耗时都要久,等我走出盥洗室、回到卧室的时候,方应琢已经穿戴整齐,身上衣服和昨天的款式略有不同,今天变成了白T深灰工装裤和白色球鞋。
  那时我还不懂版型对衣服的重要性,只觉得这样简单的款式在方应琢身上比其他人都好看,说不出来的干净熨贴。
  除此之外,我还闻到一股浅淡的、轻轻柔柔的香气。
  那股香气大概来自方应琢昨晚使用过的洗护用品,分不清是红桔还是甜橙,后来我才知道这股香调是佛手柑。
  方应琢又看了我一会儿,似乎是在确认我真的没什么事。于是他放心下来,拉开窗帘,从包里取出一个气垫梳。
  他这时还没有束起头发,黑亮柔顺的发丝在肩膀散开。
  看得出他对自己的头发呵护得十分仔细,单是梳头就耗费了不少时间。
  我第一次见这种从头发丝精致到脚尖的人,还是个男的。
  一时间,一颗心脏也被一种不可名状的烦躁感填满。烦躁感的源头正是我旁边这个人。
  没有人喜欢被别人看到自己狼狈的一面,尤其是在对方无论怎么看都是你的反义词的时候。
  他脚上的白色球鞋一尘不染,我唯一一双白胶鞋来自中学时的一次募捐,鞋底早已脱胶裂开;他就读于名头响亮知名学府,也许根本不知道象牙塔之外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连高考的机会都要被秦志勇惹出的事毁掉;他来自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到粟水不过是为了散心、拍毕设,我却困在这里,过日复一日的生活,从未走出过眼前一座又一座连绵的群山。
  我想,我应该是讨厌他的,讨厌里掺杂了嫉妒和不甘心,像压在心口的一块巨石,让人喘不过气来。
  不过,眼前的人对此一无所知。
  也幸亏他一无所知。
  我今天还有事情要做。红姐说过她今天出院,我准备去诊所看看她。一想到方应琢原本应该是七月旅馆的顾客,我又叫上了方应琢。
  方应琢:“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往往从互相知道彼此的姓名开始。虽然我和方应琢在此之前就像两条平行线,但我们现在毕竟同在一个屋檐下,我回答他:“秦理。秦朝的秦,理性的理。”
  我给余红菱拿上了几样水果,临出门前,方应琢忽然叫住我:“秦理,这个给你。”
  他摊开的手掌里,有两颗糖果。深棕色包装的海盐太妃糖,看起来十分精致。
  “我不爱吃糖。”
  这话倒是真的。从小到大物质匮乏,没有吃零食的条件,后来则是真的对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不感兴趣了。
  方应琢的脸上始终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既不过分热情,也不会让人感到疏离,就像他说话的语气一样,永远温和、不紧不慢,有种恰到好处的得体:“你是不是没有吃早饭的习惯?我以前有一阵顾不上吃早饭,总是低血糖,后来就习惯了随身带着几块糖。”
  “谢了。”在方应琢的注视下,我拿起其中一块太妃糖,撕开包装含进嘴里。
  入口能感觉到浓郁的黄油香和焦糖香,却不像劣质奶糖那样黏腻,里面的榛果也很酥脆,即便不嗜甜的人恐怕也会忍不住想要再尝一颗。
  方应琢把另一块吃掉,脸上的笑意似乎变得更深了一点。
  他大概很喜欢甜食吧。
  粟水镇有一条主干道,从商店出门向左拐,沿着这条路直走就到了诊所。
  我对这个地方早已轻车熟路,推开门走上二楼。比起逼仄的一楼,二楼就显得宽敞很多,摆放着五张床位,余红菱就躺在靠窗的那张床上,正在输液。
  我走过去,把手里装着水果的袋子放到床头柜上。为了打发漫长的输液时间,余红菱拿着手机播电视剧,看到我来,她把手机放到一边,向我打了声招呼。
  余红菱也看到了我身后的方应琢,她眼睛一亮,问:“你就是方应琢吧?”
  “是我。”方应琢点点头,又问余红菱,“听秦理说七月旅馆前几天失火,好在不严重,你感觉身体好些了吗?”
  以前没发现余红菱有多颜控,现在算见识了,方应琢三两句话就把余红菱哄得心花怒放。
  余红菱又是让方应琢赶紧坐下,又是笑弯了眼睛殷切道:“住在秦理那儿还习惯吗?你们两个年龄差不多,应该能聊得来,你在粟水的这段时间,有什么不懂的、想要的就直接跟他说,他如果欺负你,你就来告诉我。”
  方应琢听余红菱提起年龄,对这件事表现出些许兴趣:“秦理和我差不多大?”
  “比你小点。”余红菱说,“他呀,今年才18。”
  “也就是高中刚毕业?”
  余红菱迟疑了一下,没有立即接话。她对我的情况一清二楚,自然也知道我不爱听人提“高中”“高考”这类字眼。我也没有想到方应琢会在这件事上追问这么多,但一直藏着掖着反而显得小家子气,我直接说:“对。”
  我从床头柜的塑料袋中拿起两个苹果,在洗手池前冲了冲水,然后分别递给余红菱和方应琢。
  “稍等,我去切一切。”方应琢起身,去找诊所里的小护士借了水果刀和盘子,把苹果切成片,装在两个盘子里。
  我以为方应琢不习惯直接啃苹果,没想到他把一盘给了余红菱,另一盘则放在我和他中间,他说:“一起吃吧。”
  他一看就没怎么做过这类事情,刀功不敢恭维,每一片苹果厚度不均,横截面也凹凸不平。
  那种烦躁的感觉又一次席卷而至,竟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如果方应琢没有在我做噩梦时问“你还好吗”,没有在出门前给我那块太妃糖,没有切好这盘苹果邀请我一起吃,我还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浑身难受,如同爬满了噬人骨血的小虫。
  方应琢的表现堪称无可挑剔,他毫不吝啬地向别人释放善意,实在令人忍不住好奇,到底是怎样的成长环境,能培养出这样至纯至善的性格。
  可惜方应琢还不明白,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粟水不是一个可以真心换真心的地方。
  他现在不懂,但他迟早会懂。
  太天真的乖宝宝难免会吃些苦头,这个道理,我准备亲自教教他。
  作者有话说
  一首《爱是怀疑》点播给秦理
  爱是妒忌 爱是怀疑 爱是种近乎幻想的真理~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4章 乱我心者
  余红菱享受着漂亮弟弟的贴心服务,两边颧骨双双升天。认识她这么久,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她笑得这么傻。
  她又一次看向方应琢,本来只是无意一瞥,但这次停留的时间更久。
  余红菱莫名地停顿了一下,说:“刚见到应琢的时候我就有种感觉,怎么觉得他看着有点眼熟呢……”
  听余红菱这么说,我不免有些诧异——毕竟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心里也冒出过相同的想法。
  既然我和余红菱都这么觉得,那多半是方应琢长得像什么人——可是方应琢并没有长一张大众脸。
  我嘴上却笑话她:“红姐,你这个搭讪方式够老土的。”
  余红菱以前有过一个男朋友,老家就在粟水,男友一直在外当兵,两人感情深厚,已经到了谈婚论嫁这一步,可是男友却在一次出任务的行动中意外身亡,客死他乡。后来余红菱就来粟水开了这间七月旅馆,因为她爱人的生日就在七月,她取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他。
  “不行,我今天必须弄明白到底怎么回事。”余红菱没在意我的调侃,还在执着于方应琢到底像谁。
  方应琢也不觉得冒犯,始终浅浅笑着,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她一时半会没想出头绪,又拿起放在枕边的手机继续看剧,没过一会儿,情绪突然激动起来,一拍床单,大声说:“哎,我想起来了!”
  “嗯?”我不明所以,走到余红菱身边。
  这时,余红菱按下暂停播放键,让我看着被定格的那帧画面,她说:“你看看,是不是跟我女神长得像?”
  我被余红菱点醒,之前的疑惑迎刃而解。
  余红菱正在看的电视剧国民度极高,每年暑假都会在各大电视台轮流反复播放,里面的女一号傅摇——也就是余红菱的女神,正是凭借这部剧爆红,变得家喻户晓,咖位居高不下。
  余红菱起码反复看过这部剧十多遍,而我又跟红姐关系熟络,多多少少看过一些剧中的桥段,自然也就对傅摇的脸留下了印象,以至于看到方应琢的第一眼才觉得面熟。
  一般情况下,生活中的人如果有四五分与明星相似,已经算是很醒目的帅哥美女,可是方应琢与傅摇的相似度竟然有八九分。但即便是与傅摇这样的顶流演员相比,方应琢也没有输给她半分。
  画面中的女明星鼻梁细窄,鼻梁上有一块轻微凸起的小骨节,形成了恰到好处的微驼峰鼻,而方应琢的鼻梁中间也有这样一块浅浅凸起的骨节,鼻尖微微上翘。
  尽管二人都是凤眼,傅摇的眼角眉梢透露出十足的妩媚,方应琢却与之相反,冷淡的神色令他显出一种矜贵的清冷。
  只看脸的话,方应琢的确很像傅摇。但奇怪的是,如果这两人同时出现在我眼前,我反而不会觉得他们有太多相似之处。
  方应琢见我和余红菱的目光在他的脸与屏幕之间来回扫视,又听余红菱编排他像这像那,也不生气,反而被我们逗笑了。
  “她是我妈妈。”一直沉默着的方应琢这时才开口,“从小到大,很多人都说我长得像她。”
  闻言,我和余红菱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神中读出了难以置信。
  六度分隔理论,也就是常说的六人定律,指任何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带基本确定在六个人左右,两个陌生人之间可以通过六个人来建立联系。
  此前我从未把这条定律当真过,有太多人在我心里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遥远,然而方应琢的出现竟让六人定律一下子变得有道理起来……
  方应琢说完这些话,表情却显得有些欲言又止,但他没有再说什么。
  反倒是余红菱变得激动起来,没插针管的那只手一抖,手机掉在被褥里,她顾不上管,立刻拉着方应琢问:“真的吗真的吗?那你快给我讲讲……”
  两人就这样聊了起来。方应琢一直很耐心,只要不涉及隐私,几乎是有问必答。
  我的心里同样异常震惊,但我对那些八卦不感兴趣。
  早晨产生的焦躁感始终挥之不去,让我习惯性地想要啃指甲,却发现大拇指的指缘处长了几根倒刺。
  于是我决定先去撕碍眼的倒刺,尽管我知道这东西不该随便撕,容易感染发炎,但人就是手欠——撕了难受一天,不撕一天难受。
  我很迷恋这种自己加诸于自己的、细微的痛感,无论是啃得乱七八糟的指甲,还是把伤口处结的痂整片揭下,或者无意识地撕倒刺,直到流出血。
  这种疼痛很清晰、尖锐,却又可控。
  然而这次我没能得手。也不知道跟人闲聊的方应琢怎么就发现了我的小动作,立刻眼疾手快地制止:“倒刺不要自己撕。”
  方应琢打开随身携带的背包,从里面的收纳袋取出一片湿巾,和一个指甲刀。
  他撕开湿巾包装,又捉住我的手,用湿巾仔仔细细里里外外地擦拭了一下,算作基本的清洁和消毒。
  我和他难免手指相触,湿巾是冰冰凉凉的,方应琢的体温同样很低,又令我想到了白玉的触感,也许就会像他的肌肤这样,带着一股温润的凉意。
  我被他这套动作弄得浑身不自在,一方面是两个大男人做这些动作实在太肉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会直观看到我们的手,这个对比让人有些自惭形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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