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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杀手(近代现代)——大乙

时间:2024-11-09 14:04:10  作者:大乙
  劳伦斯一直在看我,车驶出加油站之后,他慢慢朝我靠了过来。我吓得一下子撞在车门上,但那车门是锁住的,我根本无处可逃。那个充满侵略性的眼神看的我心里发毛,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推他的肩膀,反而被他一把握住,生生把我的身子拖进他怀里。我吓得尖叫起来,他一脚踩下刹车,车在路边的沙地里停下。他一手扶着我的腰,一手夹着烟,觉得我惊恐的模样很滑稽似的,露出一个邪佞的笑容来,“想什么呢?你觉得他能救你吗?”
  他从后腰里抽出枪,用那被体温捂热的枪管,狎昵地拍拍我的脸。就像昨天那样,他把枪管塞进我嘴里,不同的是这次他开了保险栓。我头皮发麻,眼前浮现出我被子弹穿透后脑、整个脑袋变成一滩血泥的模样,吓得浑身发抖。他还要把那枪往里捅,我挣扎着向后靠,试图离这个疯子远一点。我知道这根本就是徒劳,反而有可能会激怒他,但我没法控制自己,他的眼神实在太恐怖了。他根本就没把我当成人,在他眼里,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物种,所以他可以对我为所欲为。
  他的食指就扣在扳机上,只要按下去,我就完了。他杀我比杀一只兔子还要简单。
  可他没有立刻这么做。和很多猎食者一样,他有玩弄猎物的习惯。他就这么让我跨坐在他腿上,我能感觉到他硬了,那东西在顶我的屁股,存在感极强。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享受着我命悬一线的绝望表情,如同享受着那支烟。烟燃的很快,就像我慢慢流逝的生机,当他指尖只剩下一个烟头时,我已经紧张得忘记了呼吸。像是瘾没过够似的,他舔了舔嘴唇,扣着我的肩膀把我往前拽。我们胸膛相贴,他吮吸着我的喉结,就像是狮子舔舐着羚羊的脖颈。他绝对是在回味着昨天那场血腥至极的性交。
  毫无预兆地,他突然把枪从我嘴里抽了出来。我知道他喜怒无常,但没料到他会再一次放过我。他轻轻抚摸着我的脸,把我凌乱的发丝拨到耳后,那动作几乎是温柔的,就连眼神也是如此。他的眼睛是清澈的湛蓝色,如同夏日里透亮的冰块,在阳光下呈现出一种迷人的幻彩。那一瞬间我简直有些沉沦,谁知他突然把枪管塞进我的裤腰,动作强硬地顶在了我的后穴上。我再一次失声尖叫起来,他爆发出一阵让人毛骨悚然的大笑,膝盖顶起我的下体,让我把屁股抬高,好把那枪管插的更深些。我被顶的失去平衡,一下子倒在他身上,他顺势抱住我,在我耳边用气音说:“你怎么这么好玩啊?”
  “不、求你,求你……”我吓得浑身发抖,口不择言,“求你别杀我,我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
  “哦,”他把脸埋在我颈窝抽气,像是野兽闻嗅猎物的味道,“什么都可以吗?”
  “对、对……”
  “如果我想要你呢?”劳伦斯暧昧地摸着我的大腿,用的是那种既让人感到轻微疼痛,又能撩拨起情欲的微妙力道,“如果我要你……为了我杀人呢?”
  我大惊失色。我怎么可能做出那种事来!我可是连手指出血都会感到晕眩的啊,光是想想昨天那样的情景,我都快疯掉了,何况是自己动手……
  “做不到吗?”一度沾满鲜血的手情色地揉捏着我的屁股,把后穴掰的更开,方便那枪管借着精液的润滑在里面抽插。噗嗤噗嗤的水声听的我面红耳赤,身体也不由自主地热起来。他很容易就找到了那个让人腿软的点,狠狠地用枪口在上面碾过。我惊喘一声,他更加兴奋了,脸上浮现出他操那女尸腹腔时的扭曲笑容,仿佛他正在透过我,看着那个被磨平了脸的残缺头颅。
  “这都能硬,身体真够淫荡的。”劳伦斯乐在其中,我羞耻地低下头去,可他非要抬着我的下巴,不准我躲他的视线。我不是同性恋,是他玩弄起人来实在太得心应手了,才让我变成的这么敏感。他把座椅靠背往后放,好整以暇地仰着身子,可我却整个人都紧绷着,不得不屈辱地趴在他身上,高抬着屁股,任由那个枪管在我身体里不断进出。我的性器胀的发疼,一晃一晃地摩擦过他的腹肌,留下一道道淫靡的水痕。他挑眉看了看自己被前液浸湿的衣料,突然用力握住我摆动的阴茎,我疼的惊叫起来,那声音听在我自己的耳朵里都足够羞耻,更别提劳伦斯了。
  “你可真是……天赋异禀,”劳伦斯的嗓音有些喑哑,满是深重的欲念,滚烫的气流顺着我的耳道划入大脑,“……雷伊·梅尔先生。”
  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一阵过电似的快感窜过脊柱,我就这么射在了他手心里。
  “射了?”劳伦斯满脸不可思议,我愈发觉得自己简直无可救药。我崩溃不已地想要逃走,他粗暴地拽住我的胳膊,把我死死按在方向盘上,低笑着说,“往哪跑,自己爽完就算了?”
  我被他压跪在他腿间,他拉开裤拉链,粗大的性器直接弹了出来,在我唇边猥亵地磨蹭着。他捏着我的下巴,力道几乎要把我的骨头捏碎,我不得不含着泪张开嘴,任由他把那东西顶了进去。
  “想要活下去,就要证明自己的价值啊。”他说,“要是你还没有那些妓女会吸……”
  我惊恐地吞咽着口水,他便顺势把我的头用力往下按,用柱头去顶我收缩的咽喉。他太大了,我根本没法呼吸,强烈的反胃和窒息感让我的喉咙抽搐,反而让他觉得更爽。他发出一声喟叹,粗暴地拽着我的头发,把我的嘴当成他的飞机杯使用着。我难受到了极点,眼泪和唾液不受控制地往下流,头皮简直要被撕裂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他才抵着我的喉头射出来,根本没给我拒绝的机会,就按着我的喉结,让我把那些腥骚咸涩的精液全都吞了下去。
  劳伦斯拽着我的头发把我拎起来,掐着我的下巴,拇指把我嘴边的那些白浊抹走。他用一种半是欣赏、半是玩弄的眼神,看着我汗湿烫红的脸,用一种对娼妓评头论足的随意口吻说道:“脸不错,技术真烂。”
  我羞愤欲死,可是喉咙肿了,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再一次举起手枪,对准了我的太阳穴。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死的这么屈辱,如果公路警察把我的尸体捡回去,发现我嘴和屁股里还有男人的精液,我会不会成为整个美国的笑柄?我觉得自己肮脏不堪,无论是昨天他强奸我的时候,还是刚才被他用手枪侵犯的时候,我竟然都能感觉到快感,比起马上要被一个变态连环杀手杀死,这才是最让我感到恶心的……难道我也是他那样的变态吗?
  “哭什么?真没出息啊。”劳伦斯用枪口抹开我眼角的泪,“死亡和我,你更怕哪一个?”
  我除了一遍一遍说“我不想死”之外,什么都做不了。他愉悦地听着我的苦苦哀求,就像是在被用最动听的言辞赞美一样,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来。
  “你是见习记者对吧?”
  命悬一线,我怎么敢告诉他我撒了谎,只能赶紧点头承认了,于是劳伦斯继续说:“你会不会速记?”
  速记是新闻系学生的必修课,我上学期刚学过蒂兰速记法,通过删除和简化字母,我一分钟能速记150个单词。我连忙点头,劳伦斯放开了我的头发,安抚似的在我后脑勺上摸了摸,抽出两支烟来,一支噙在自己唇间,另一支递给了我。我不知他到底要做什么,除了顺从别无选择,只能咬住了那支烟,姿态尽可能的卑微,像是从主人手中取食的狗。
  我想我的讨好是有效的。他笑起来,点燃了自己那支,然后凑过来,替我引燃。那个动作暧昧的像个烟吻。
  “那么,”烟雾模糊了他的眉眼,那双湛蓝的眸子无端柔和起来,“合作愉快。”
 
 
第三章 暴风雪
  仔细想想,我应该不是第一个错把杀人魔当成好心人的傻子。事实上,除了杀人的时候,劳伦斯看上去完全就是个正常人,甚至在我上车那天,直到我自己睡着,他都没有做出过什么吓人的举动。他和普通的长途货车司机一样,每天做着机械而无聊的工作,对站在路边揽生意的公路妓女充满兴趣。她们是他们生活中唯一的乐趣了。
  劳伦斯迷人的外表无往而不利,她们就像扑火的飞蛾那样被他吸引,带着那种“捡到大便宜了”的表情上车来,然后成为“公路屠夫”的猎物。他有时候会和她们做爱,有时候只是让她们为他口交,但最后一定会设法让她们昏过去,然后拖进货车的车厢里。平常车厢是我的栖身之处,这时就会成为虐待狂的刑讯室。他把我赶出去,用手铐铐在副驾驶座上,我听着背后传来的凄厉尖叫声,心惊肉跳,但是无能为力。当那妓女被凌虐的奄奄一息,他就会把我拉过去,让我亲眼看着她被砍掉四肢,然后拴在车尾的横梁上,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中拖行致死。
  他并不是只杀妓女,有时候也会杀像我这样搭便车的家伙。卑劣的讲,我宁可他杀妓女,因为这样一来,他就不会在我身上发泄高涨的性欲了。不知道是我的样貌特别对他胃口,还是其他什么倒霉的理由,他对其他男人都没兴趣,只是凌虐他们、拖行致死之后就不管了,然后来强暴我。光是那杀人的惨烈景象就足够把我吓得失心疯,等到他来扒我衣服的时候,我早就没有反抗的意志了。他非常喜欢我的惨叫声,就像那是什么好听的音乐一样,一旦我停下来,他就会变本加厉地干我,直到我再次失声尖叫。
  但他似乎还是更喜欢把妓女作为目标。劳伦斯通常一边虐待她们,一边神经质似的说些怪话,有时是一两个短语,有时是演讲似的一长段,我必须赶紧把它们速记下来,就像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做的那样。但那其实更像是在记录一场随机采访,因为劳伦斯并没有腹稿,他总是兴奋到语无伦次,有时是在描述他的犯罪过程,有时则与他正在做的事情完全无关,像是在癫狂地讲述一个恐怖的故事。无论我多么害怕他的话,我都必须忠实地记录它们,否则我可能会和那些妓女一起被他拖在车后面。我知道他绝对不介意一次杀两个人。以前,我不止一次在报纸上看到“公路屠夫”的名字,总觉得那些暴行不是真的,毕竟我自己就是学新闻的,知道同行们喜欢夸大事实,来抓住读者的眼球,但直到见到他本人,我才敢相信原来人类真的能扭曲到这个程度。
  做完一切之后,他会看我的记录,既然我目前还活着,那说明他对我的“工作”还算满意。偶尔我们会在汽车旅馆住上一宿,他就会亲自整理那些笔记,做些修改或是誊抄,就像是在写一本犯罪记录。不是很多变态连环杀手都有回到犯罪现场,回味杀人过程,或是当场拍摄受害者惨状的习惯吗?对于劳伦斯来说,这些记录他疯言疯语的东西,应该就和凶杀相册差不多,他经常写着写着就笑起来,而我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除此之外,大多数夜晚,这辆货车都在公路上徘徊,像一条寻找猎物的鲨鱼。有一次,它在二十分钟里从一个公路妓女眼前经过了七次,我简直都要感同身受地为她感到害怕了。
  他真的不太像个货车司机,至少我不相信这是他的本职工作。他很谨慎,会做一些符合司机身份的伪装,比如平常总是穿着黑色的紧身背心,还有质地粗糙的迷彩防水长裤,这是为了搬运货物和清洗污渍方便,虽然他搬运的“货物”是人,活的或者死的。他开车时戴着墨镜,毕竟这里是内华达州的荒漠公路,阳光非常强烈。他相当高大,肌肉很结实,而且客观的讲,线条非常漂亮,是任何男人都会羡慕的那种身材,也难怪那些妓女总愿意上他的车。
  这些特质让他表面上看起来像个体力工作者,但和他“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他的谈吐相当文雅,头脑也很聪明,骗人的话张口就来,从不出错,再加上那些做笔记的习惯,我怀疑他受过相当良好的教育,至少不会只是高中毕业。这并不是我对杀人魔和强奸犯的美化,也并不是说我有斯德哥尔摩情结,我只是需要观察出一些东西,等到哪一天我成功逃走时,警方会用得上这些情报的。
  他是个毋庸置疑的虐待狂,我想我已经说过很多遍了。他还是个无差别杀人狂,我一度怀疑他是不是有勃起障碍,只有杀人的时候才能硬,事实证明根本不是,是我把因果倒置了。他首先是个反社会人格,其次性欲过度旺盛,正是因为他的精力无处发泄,才会整日游荡在这片三不管的法外之地,把这里当作自己的狩猎场。在他的诸多猎物当中,我无疑是他最感兴趣的那个,他每天都会侵犯我,无论他杀不杀人。在驾驶室,在血迹斑斑的车厢,在汽车旅馆,甚至在路边的野地里,我就像他的无偿妓女,同时还是他的囚徒、他的秘书、他的帮凶,我不止一次地协助他犯罪,我是被迫的,但我自知罪孽深重。
  那是一个暴风雪夜。我如同以往一样,蜷缩在漆黑的车厢里,血腥味浓重到让我无法呼吸,唯独铁皮上开的那个小孔,能让我呼吸到一点外面的空气。寒风呼啸,每一口吸入的空气都冷的像在割我的肺,可它们非常新鲜,我需要它们。我尽可能不去看身边那些干涸的血和生锈的刑具,而是闭着眼睛冥想,想我的前女友莎拉、想我在学校里那些日子、想我到达圣地亚哥之后要做些什么。很快我就意识到,这些其实没什么好想的,要么就根本不值得回忆,要么就遥遥无期。我突然变得非常烦躁,却连踢一脚车厢的胆量都没有,只敢咬着自己的衣服呜咽。我觉得自己没用极了。
  就在这时,车停了下来,我立刻凑到那个通风孔上看。一个男人正在和劳伦斯交涉,他说自己的车抛锚了,修理站就在前面,希望劳伦斯能载他一程。
  我真希望他能赶快走。我不敢出声,只能为这个可怜的陌生人祈祷,希望他多少察觉出一些不对劲的地方,或者有其他车路过这里。但是奇迹没有发生,他上了劳伦斯的死亡货车。我的绝望又加重了一层,我仿佛看到劳伦斯的眼睛就在黑暗中注视着我,提醒我闭上我的嘴,别做多余的事情。我把耳朵靠在驾驶室另一侧听着,男人正在感激地介绍着自己,倾诉着他今天有多么倒霉,而劳伦斯还是那副游刃有余的语气,有一句没一句地应和着。在对猎物伸出利爪前,他总是能完美地隐藏起自己的癫狂。
  “你真是个好人,劳伦斯先生!我在雪里站了有半个钟头了,驶过去三辆车,没有一辆停下来看我一眼!这世道真是冷漠,等我从拉斯维加斯回来,赚个盆满钵满,不信他们还敢不对我另眼相看!”听上去像是个指望自己能一夜暴富的穷光蛋。
  劳伦斯一向对钱没什么兴趣。他只在我们快揭不开锅了的时候,才会去拉斯维加斯守株待兔,绑上那么一两个幸运儿。他们赌赢那些钱的时候还高呼着“哈利路亚”,下一刻准会痛骂上帝是个反复无常的混蛋。
  “哦,罗丹先生是拉斯维加斯的常客?”劳伦斯问这话,多半是他的无聊之举,并不是他对这人多感兴趣。
  “是的、是的,我常去那里……哈欠……”和包括我自己在内的无数受害人一样,这个男人开始犯困了。我知道劳伦斯会在车里喷一些东西,能够让人昏昏沉沉,那时我就是因此而昏睡过去的。他自己却不怎么受影响,可能是血腥盛宴即将开场,他太过兴奋,肾上腺素飙升,也可能是他早就闻习惯了,身体有了抗性。无论如何,死神的镰刀已经架上了这个倒霉蛋的脖子,对上劳伦斯这样老辣的屠夫,他没有活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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