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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穿越到古埃及乱世的普拉(穿越重生)——松鼠small桂鱼

时间:2024-11-14 19:02:46  作者:松鼠small桂鱼
  路越跑越黑,依然没有普拉美斯的影子,三人心中焦急万分。
  终于,在转过一片乱石堆后,他们看见了远处的火光。那是一支掉在地上,没有燃尽的火把。在火光的映照下,有个血淋淋的东西杵在路中央。那是什么?
  近了些,三人才看清,那是个人!用一根粗树枝勉力支撑着。他的腿和手臂都挂了彩,脑袋也破了,鲜血遮挡了半张脸,另外半张因为失血过多,惨白惨白。那双大眼睛,空洞而冰冷,一眨不眨地,直直盯着前方。
  是普拉美斯!
  乌提从未见过这样的普拉美斯,吓坏了,赶紧上前查看。所幸他的伤势只是看着吓人,伤口其实不深。
  “普拉美斯,你还好吧?”
  普拉美斯的眼珠动了动,眼神渐渐恢复了往日的温和。“乌提,刚才我是怎么了?”
  被杰迪二人前后夹击之时,他的身体里突然涌出一股暴戾之气,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冲了上去,与二人撕打在了一起,无所畏惧,感觉不到疼痛。他被这样的自已吓到了!
  不远处,杰迪和查伊布躺在地上,正呜呜地叫唤。见普拉美斯的帮手来了,两人捂着肚子,挣扎着想要逃入黑暗。
  安努斯冲上去,飞起两脚,把两人踹在了地上。这要是给跑了,他回去可怎么和赫纳布交代?卡恩欧也及时赶到,拿出绳子,两人利索地把人给绑了。
  “大人,请饶恕我。我都是被杰迪这家伙逼迫的!我什么都没干。以后再也不敢了!”查伊布见势不妙,赶紧把罪过都推给了杰迪。
  杰迪本就被绑得很不舒服,闻言更是怒火中烧。“查伊布你个软蛋%¥#@……”
  安努斯用嫌恶的眼神看向骂骂咧咧的杰迪,兵营中这种恶行本就令他作呕,如今这厮还满口脏话!他扯下一块破布,塞进了杰迪的嘴里。
  杰迪被堵上了嘴,仍然哼哼唧唧,不服不忿。
  “给我老实点!”卡恩欧趁机狠踹了他两脚,算是替同乡解恨。
  普拉美斯示意乌提搀扶着他,拄着粗树枝,来到了杰迪跟前。“还认得我吗?”
  杰迪一脸疑惑,使劲在脑海里搜索,却怎么也想不起曾在哪里见过这么漂亮的少年。
  普拉美斯冷冷地提醒他:“十年前,阿玛纳。”
  原来是你!杰迪大惊失色。
  十年前他在阿玛纳抓了个漂亮的男孩,本想卖给有钱人大赚一笔,结果被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大叔给搅黄了。拐卖儿童是重罪,他连夜逃往他乡,很是狼狈。没想到十年后又遇上了!他悔得肠子都青了。十年前他就告诫过自已,上天突然掉馅饼,那多半是个陷阱。这个漂亮的男孩就是他的克星!
  神说:我不惩罚恶棍,只是因为天下恶棍太多,我还没有能腾出手而已。
 
 
第35章 兄弟情深
  深夜,将军帐内,昏黄的油灯,火苗闪烁,赫纳布正埋首处理公文。
  自从三个月前,被安努斯的加急信催回北部前线,他一刻没敢停歇,整编军队,操练土兵,冶炼武器,囤积粮草……随时准备和赫梯的主力部队展开正面对抗。
  即使一周前收到军报“赫梯大军突然转向,进攻大马土革”,他也不敢松懈。
  直到刚刚,安努斯递上了最新的军报“赫梯大军已攻占大马土革,继续向东,往美索不达米亚挺进”,他才松了口气,三个月来紧锁的眉头终于得以舒展。
  赫梯选择东进,即意味着暂时放弃南下和帝国正面对抗,他还有时间准备。只是……他记得上一世,这场大战发生在三年后。这一世赫梯为何突然加快了向西亚扩张的脚步?历史就此改写了?
  危机暂时解除,赫纳布又想起被他扔在训练营三个月不闻不问的普拉美斯和乌提。“新兵训练得如何了?”
  安努斯回禀:“普拉美斯的兵器掌握得还不错,就是体能差了点。至于乌提,有点吃力,好在他身体素质比一般孩子强。让他们多练练,应该都没问题。”
  赫纳布满意地点点头。
  将军到底在绸缪着什么?安努斯若有所思……
  那是十年前的一个晚上,他外出巡逻回来,不期撞见了赫纳布和老将军拉摩斯密谈。
  “你要我收了他做义子?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拉摩斯面露狐疑之色。
  赫纳布颔首低眉。“他是我故人之子。他的父亲已经死了,我有义务照顾他。”
  拉摩斯瞥了他一眼。“故人?你还有我不认识的朋友?”
  赫纳布没有解释,但丝毫不肯退让。“请父亲收他做义子。”
  拉摩斯上下打量着赫纳布。他这个儿子一向桀骜不驯,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郑重其事地有求于自已。罢了罢了,收个挂名的儿子也没什么坏处。“我可以答应你,但你也得答应我一件事。”
  赫纳布沉默了几秒,恭敬地向拉摩斯行礼。“父亲,联姻的事,我答应了。”
  ……
  安努斯一直很好奇,赫纳布为什么宁愿答应父亲与库什总督联姻,也要收了普拉美斯做弟弟?之后,他不仅安排普拉美斯去阿玛纳念书,还让门纳监视普拉美斯的一举一动。这个男孩有什么特别的吗?为何要如此在意?如果现在让赫纳布知道普拉美斯今天遇袭受了伤,他会是个什么反应?
  “普拉美斯遇到了点麻烦。他自已解决了,只是受了点伤,现在人在医疗所躺着。”安努斯盯着赫纳布,不放过他脸上的任何一个表情。
  赫纳布皱了皱眉,放下手中的公文,一言不发,抬腿出了营帐,直奔医疗所而去。
  普拉美斯静静地躺在床上,全身绑了绷带,只露出个脸。他神情安详,呼吸均匀,已然进入了梦乡。乌提趴在床边,也睡着了。
  盯着那张因失血过多惨白的小脸良久,赫纳布叹了口气,从医疗所走了出来。×ĺ
  安努斯见赫纳布神色凝重,安慰道:“都是皮外伤,没有性命之忧。”
  “谁干的?”此刻地赫纳布,就像一座即将爆发的火山,愤怒让他的脸都变形了。
  安努斯小心翼翼地回道:“是七连的两个老兵,一个叫杰迪,一个叫查伊布。”
  又是他们!赫纳布从牙缝里蹦出一句话:“军棍,打到死。”
  安努斯不由地一哆嗦,赫纳布周身的低气压,和眼里透出的那股狠厉让他害怕。犹豫再三,他小心翼翼地说:“您似乎对普拉美斯这个孩子特别上心。”
  赫纳布愣了愣,嗔怪道:“他是我弟弟啊!我关心他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对于这个答案,安努斯依然半信半疑。虽然今天遇险时普拉美斯表现出了超越常人的战斗力,但十年前他还只是个幼童。为何能得到来自军事世家的赫纳布青睐?不管赫纳布出于什么目的,他会因为普拉美斯受伤而暴怒,这让安努斯有些担心。赫纳布是将军,不应该有软肋!
  乌提从睡梦中醒来,揉了揉眼睛,活动了一下麻木的手臂。迷迷糊糊间,他看见了黑夜中两个远去的背影。那是……赫纳布和他的副官安努斯!三个月了,将军终于来看普拉美斯了!
  他摸了摸普拉美斯的额头,有些发烫,赶紧起身去打水……
  刚认识普拉美斯的时候,他只有五岁,只知道这个哥哥是个贵族,在最好的学校读书,每个月会给他们带来好吃的面包,后来还教他和妹妹塔布读书写字。普拉美斯的到来,是他童年最快乐的事。
  过了几年,普拉美斯被选进宫做了王子的伴读,就不能常来他家了。但普拉美斯并没有忘了他们,会嘱咐一个叫巴克的家奴接济他们。
  后来他长大了,因为能识字,除了干粗活,还能接些抄写的活计贴补家用。和周围贫穷的邻居比起来,他家算是很富有的了。起初他很满足于这样的生活,直到遇到了胡瑞。
  胡瑞是北区最漂亮的姑娘。只一眼,他就彻底沦陷了。他想,要是能娶到这个姑娘做老婆,就算是要天上的月亮,他也会去把它摘下来。
  可惜,胡瑞的父亲不要月亮。他就这么个漂亮的女儿,希望把她嫁进官员富户家。可是年轻的官员富户看不上平民区的小妮子,所以她只能嫁给糟老头子做续弦。
  乌提心痛极了,他深爱的姑娘竟然要嫁给糟老头子!
  那日,普拉美斯来他家拜访,透露自已即将去参军。他这才知道原来鼎鼎大名的北部军将军赫纳布竟然是普拉美斯的哥哥!
  震惊之余,乌提突然冒出了个念头:也许这是上天给他的机会!若是能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又有普拉美斯的关系,他一定能成为有钱有势的人。这样他就可以向胡瑞的父亲提亲了!
  ……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在普拉美斯的脸上,他醒了。见乌提整夜看护,一脸疲惫,他感激地说:“谢谢你!”
 
 
第36章 弯刀战士
  夜晚凉风习习,繁星闪烁,圆月已经爬上了树梢,普拉美斯迷迷糊糊地醒来。
  距离遇袭已过去了两个月,他渐渐恢复了健康,又回到了训练场。白天安努斯来传话,说赫纳布晚些会来找他。所以这天训练结束后,他留了下来,结果一不小心就在训练场边睡着了。
  他揉了揉眼睛,从地上坐起,一件雪白的羊毛短斗篷从他身上滑落。在古埃及,只有很少的人,会在冬天的夜晚穿羊毛衣御寒,他记得这是赫纳布的。
  赫纳布已经来了,自已竟还在这里睡大觉!他瞬间清醒,起身四下寻找。
  夜有点凉,起了薄雾。在隐隐绰绰的迷雾间,有个身影腾挪跳转,一把弯刀,上下翻飞,虎虎挂风。他使的弯刀叫反曲刀,是一种攻击性很强的武器。普拉美斯之前学过如何使用,只不过一直耍得不好。眼前的这个人,显然是个用反曲刀的高手。
  高手全身只围着一块古埃及最常见的三角缠腰布,光着上身。宽阔结实的后背,腰肢劲瘦,一身腱子肉在月光下闪闪泛光,汗水顺着他的脸颊、脖子、胸、腹淌下……匀称的身形,周身紧绷的肌肉,充满着无限美好的生命力!这是只有战土才独有的,充满力量的美!
  普拉美斯情不自禁地屏住了呼吸,心脏“咚咚咚”地剧烈跳动着。
  这个高手正是赫纳布。好一会儿,他才留意到了站在一边的普拉美斯,停了下来,指了指地上,示意普拉美斯捡起盾牌和自已对战。“让我考考你最近练得怎样。”
  ……
  午夜时分,普拉美斯瘫软在床上,不想动弹。跟着赫纳布操练了一晚上,现在他每一块肌肉都酸胀难受,唯有大脑清醒异常,毫无睡意。他爬了起来,披上羊毛短斗篷,走出帐篷。月亮明晃晃地挂在天上,看着看着,他那颗躁动的心才渐渐平静下来。
  虽然换了个身体,但他的灵魂还是那个法国的小画家。他取出一张莎草纸,“唰唰”几笔,在上面留下了赫纳布的身影,一个月光下挥舞弯刀的战土。而后,他在画的右下角,用法文写下了一个名字:大卫。
  上一世,作为美术生,他曾前往意大利佛罗伦萨朝圣。市政厅广场正中的大卫雕像,深深地吸引了他的目光。那是个身形挺拔,骨肉健美,眼神坚毅的男人,正拿着投石器随时准备和敌人战斗。此刻,在普拉美斯的心里,赫纳布已经和大卫合二为一了。
  此后的每个夜晚,无论多忙,赫纳布都会抽空陪普拉美斯加练。
  三个月后的一天,他将反曲刀仔细地擦拭干净,递给了普拉美斯:“这把刀以后就是你的了。”
  普拉美斯不可置信地看着赫纳布。“你要把它送给我?”
  赫纳布拍拍他的肩膀。“之前就想给你件武器,但如果你不够强,拿着越厉害的武器就越危险。现在用它来防身,应该是没问题了。”
  普拉美斯喜上眉梢,摩挲着刀柄上的安卡和圣甲虫,爱不释手。这可是把铁刀啊!在这个青铜器的时代,铁可是比黄金还贵重的金属!最重要的是,上了战场,它真的比平时操练用的青铜兵器锋利百倍!
  这天训练结束后,赫纳布取来了一罐葡萄酒,与普拉美斯分享。葡萄酒在边陲可算是求不得的稀罕物。喝着喝着,两人都有些头晕,干脆肩并肩躺在训练场边小憩。
  普拉美斯望着深邃如墨的星空,问赫纳布:“听说了吗?尤斯蒙斯成了阿伊的女婿。”
  这是阿玛纳最近的大八卦,甚至传到了千里之外的北部军区。尤斯蒙斯是下埃及的宰相,权力虽不及阿伊,但也是不容小觑的实权派。如今两家联姻,意味着他坚定地站队了阿伊所属的阿吞派。这对于赫纳布而言,不是个好消息。
  赫纳布冷哼一声,语气里带着几分讥讽:“阿伊为了拉拢尤斯蒙斯,不惜卖了女儿,可真是尽心竭力!”
  阿伊的小女儿穆特奈得梅特原本有个心上人,名叫巴卡拉,是个普通的近卫军土兵。两人相恋多年,但阿伊一直嫌弃巴卡拉出身低微。由于穆特奈得梅特很坚持,非巴卡拉不嫁,所以过了二十五岁仍未婚配。结果,巴卡拉最近被破格提拔成了近卫军队长,而穆特奈得梅特成了尤斯蒙斯的续弦。任谁都看得出,这是怎么回事。
  普拉美斯想起赫纳布说自已娶阿美尼亚是使命,忍不住吐槽:“你们这些人为了权力,不都是尽心竭力吗?”
  赫纳布一愣,旋即明白了普拉美斯在说什么。他侧过身子,用胳膊支着脑袋,双目炯炯地注视着普拉美斯。
  “你是这么看我的吗?普拉美斯,你将来会明白的,我不在乎权力。我做的一切,是为了……恢复一个信仰自由的世界。无论是阿吞、阿蒙拉还是别的神的信徒,都不会被迫放弃自已的信仰。”
  信仰自由的世界?会有这样一个世界吗?
  普拉美斯迷茫地看着赫纳布。“你不是阿蒙拉的信徒吗?你难道愿意和阿伊分享权力?”
  赫纳布笑了,摸摸普拉美斯的脑袋。“我不是阿蒙拉的信徒。你知道创世神吗?是他创造了这个世界,他才是我的神。创世神无名无形,人们看不见他,所以才创造出了众多有名有形的神。你可以把他们都看成是创世神的分身。”
  普拉美斯颇为不解。“可也不需要创造出几千个分身吧?无端生出了那么多纷争。”
  “众神之下,世界才能和谐安宁。如果世界只有一个神,所有的人都是他的信徒,那若是有人借用神的名义作恶,必将带来摧枯拉朽的灾难,会毁灭整个世界。”赫纳布神色微动,胳膊一松,仰面躺回了原来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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