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那不只是花生糖。那是一个超过膝盖的金元宝,里头所有的糖果都是!金色的!根本看不出一点儿是糖。其次,我只拿了两个。只!最后,你还是不要看电视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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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喜欢和评论!上一章粗长的土甜番外哈哈哈
谢谢一个读者的问题!Jade和父亲的关系,我确实有意模糊处理了,但我觉得那个讨论很有意思,所以贴在这一章番外下面。
因为一方面觉得从小荀的角度来看,其实他也不会知道得那么清楚;另一方面就是审美角度考虑,可能留有一点儿空白会有意思一些。
关于为什么他会有这么大的反应,我是这样设想的:荀锋的成长中无论父母可以说都是有着某种程度上的缺位的,而Jade是一个模糊的、同时填补着父和母这个形象的长辈。工作上是父亲的助手,生活里是和善亲近的叔叔(还是大美人),这种人物对于心智未成熟的小孩儿来说毫无疑问是完美且极富吸引力的。而当他发现这个人原来和父亲有不轨的关系,这件事不仅会击碎他的许多幻想,另一方面客观上激起了他情欲的启蒙。而在荀锋的视角来看,Jade与父亲决裂后,自己的搬空办公室的行为,无异于是Jade死亡的最后一根稻草。
所以,正如文中写的,想到爱也是他,想到死也是他,这个人的爱和死是一体两面地出现的。也正因此,他在看到小马的时候,频繁地想起Jade,并不是因为一个替身的选择,而是他已经成为爱和死的符号,只是人的感情往往都很微妙和复杂,人并不总是能够在感情出现的那一瞬间就能够清楚地定义明白的。
不过读者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想法,因为故事写出来它已经脱离作者存在了,这里确实也有意留下了很多读者自己理解的空白。
第60章 番外三 小肉食者 Notes:
一、
溜溜在他肚子里呆了九个月,马乐也就担心了九个月。
原因无他,怀孕时他一直吃不下东西。倒也不吐,就是胃口差,啥也不想吃。
碳水狂魔变成低碳人士,肉更是重灾区,海鲜不想吃,牛肉不想吃,排骨有多远滚多远,鸡胸肉还行,就弄点儿盐和胡椒,烤一下,比较清爽。好在蔬菜水果什么的还是乐意吃一些,也不是彻底绝食。
家里有个不爱吃饭的已经是悲哀,要是生个小孩儿也不爱吃东西,那真的要完,外卖都叫不到起送额,人生都没干劲。马乐真的很担心。
医生检查了一下,劝他不用太担心,说营养保证的情况下,大人小孩儿都没啥问题。
马乐面上相信科学,谢谢医生,出来仍是悄悄长吁短叹,诉诸玄学。
于是,他诚恳发愿:我对我的小孩儿没有别的期望,只要健健康康,能吃会吃爱吃肉就好。
出来坐在车里,都开出一公里了,他突然叫了一声:“没说清楚爱吃什么肉,会不会被调剂?会不会到时候爱吃植物肉?要之后补一个需求吗?就是清楚一点的那种……”
荀锋想了想,找了个路口掉头回去,并且决定不提醒小马刚刚那是个佛寺。
二、
不过,从结果来看,佛祖是比较大度的。
溜溜的诞生很有预兆,也小小预示了她日后的行事风范。那天半夜马乐忽然有了食欲,不管不顾地爬起来叫自热火锅外卖。
荀锋也醒了,颇有先见之明地让人拿上所有东西,开车直奔24小时营业火锅店。吃完果然发作,直接去医院,天刚亮溜溜就带着完好无损的十根手指和十根脚趾,哭声嘹亮地开启了她那如24小时营业火锅店般精力旺盛的人生。
比起坐在家里,她更喜欢户外,小孩子一出门电量下得飞快,回来什么都吃,管他健康不健康的,给什么吃什么,给多少吃多少,吃饱了接着出去疯玩,根本不烦神。
马乐发现他之前的担忧很多余。
这不是能不能叫到外卖起送额的问题,是他们家现在有了一个自告奋勇的小外卖员,正在郑重要求必须给她这个马路杀手配辆新自行车——没有的话,新溜冰鞋也行。
三、
这样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在溜溜小学毕业那年再次土崩瓦解。
那天她在客厅里收拾自己的超大箱子,手拿一个无线电通话机,坐在地毯上,假模假式地说:“呼叫呼叫,我这里没有见到泳镜,我这里没有见到泳镜,呼叫完毕,呼叫完毕。”
三秒钟后,无线电响了。
“呼叫呼叫,我这里也没有,呼叫完毕。”
马乐忍无可忍,从防晒霜边捡起两副泳镜,给她丢进箱子里,抢先一步道:“别玩了,快收吧,你作业还没写。”
“哪有暑假第一个礼拜就做数学的。”溜溜叹气时,小脑袋也会突然掉下肩膀去,和马乐一模一样。
不过她到底顽劣一些,低一阵头又摁无线电,小声道,“呼叫,呼叫,救驾,救驾。”
马乐又好气又好笑,装作没看见,耳不听为静。
直到她把所有东西都塞进箱子里,援军都没出发,溜溜船长只能自谋生路。
“要不先洗手吧?吃完饭再说?我晚上肯定一口气写完。”她看了一会儿马乐,又自我批评自我修正,“我写不完就带上飞机带上船,保证集训之前能写完。”
她说这话时,眼珠很黑很亮,就很像荀锋,但眼尾往下垂,又有些像他。
马乐没有办法,也拿起对讲机:“吃饭。”
“来了。”那边立即道。
不是援军是叛军。溜溜想。
四、
上回马乐的妈妈来,是今年溜溜刚分化的时候。虽然是一个beta,但她作为一位退休的小学教师,坚称你们俩根本不懂一点儿性别教育。
她在这儿呆了两个月,溜溜爽了两个月,走时馈赠整整一抽屉的手工亲情大饺子,直到现在都没吃完。
晚上吃饭,大孝子马乐宣布,这回吃完就没了,不许再跟奶奶提饺子。
溜溜说:“可我觉得这个鲜肉荠菜加马蹄的很好吃,很香,也不会很腻——而且我不爱吃虾饺。”
马乐道:“虾饺也别提了,我三年内不会再吃一顿饺子,任何形式的饺子。”
溜溜的思绪却又飞了:“其实我觉得我的信息素味道很像奶奶弄的这个饺子馅儿。”
马乐叹了一口气:“唉,别说饺子了行吗,我还没吃完呢。”顿了顿才回过神来,“啊?什么?”
溜溜看了荀锋一眼,荀锋晚上本来不吃东西,被迫分担了三个已经解决战斗,被女儿看了一眼,点头道:“啊,是有点儿。”
“饺子馅儿???”马乐感觉天都塌了,“这种吗???”
溜溜解释道:“不是这种,这个熟了。”
“生饺子馅儿?”这下地也陷了。
“撤退撤退。”荀锋站了起来,身体力行,以身作则。
不是叛军是逃兵。溜溜再次想。
五、
在飞机上吃饭时,马乐忽然问荀锋:“其实会不会更像是那种生牛肉他他,就是有些橄榄油的清香,微微带一些血酸和鸡蛋的感觉……”
荀锋看着面前的盘子,研究了一会儿道:“我没明白,你是说这个鱼还是什么……”
马乐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我说溜溜的信息素。”
荀锋噗嗤笑出声:“你怎么还在纠结这个事?”
我能不纠结吗?我这么可爱的一个小女儿,太阳底下这么多花花草草,商场里头那么多香喷喷的小蛋糕,那么多好东西,怎么就像饺子馅儿了呢?是我们没养好吗?
马乐没说话,光叹气,荀锋看着他笑:“那你是喜欢生牛肉他他还是饺子馅儿?”
马乐一挥手:“别扯远了,我都喜欢。”
荀锋看着他:“我喜欢饺子馅儿。多好啊,不仅能包饺子,搓圆了还能当狮子头,清炖红烧都可以;灌进香肠里当萨拉米,放面包上、披萨上,或者干脆直接散着,炒饭,炒金边粉,味道都很好,世界各地的人都喜欢。”
马乐知道他什么意思,又叹一口气。道理他都明白,可免不了心烦意乱,一心烦就捏荀锋的手指,好像那是什么解压玩具似的。
荀锋接着道:“她现在不是挺好的么?有时间,有条件就多尝试一些感兴趣的,也不用做得多好,就先试试嘛。”
他翻转手掌,摊开手,将马乐的手指反握住。
“没钱的不自由,有钱的不自由,咱们是都有过了,就是穷举法也到有钱的自由了吧,是不是小马老师?”
六、
那天有一阵海上风很大,她在甲板上有点儿站不稳,教练托着她的胳膊,向她演示如何和风相处,做风的主人。尽管教练的英语水平非常凑活,她的意大利语水平也只够点个冰淇淋。
马乐忽然发觉她比记忆里长大了很多。风高高吹起她扎在脑后的马尾辫,短袖短裤鼓荡着,将晒得黑黑的四肢衬得更长更健美,像是一棵挺拔的小树。
她现在的手还是不大,但是已经有明显的、漂亮的青筋,涂着玩的指甲油掉了大半,只剩一点儿斑驳的桃红色,并且刚在几个小时前吊上一条手掌大小的海鲋。
十来年努力加的餐饭没一碗是白吃的,她再不是刚出生的样子,一个小小的,红红的,裹在毯子里的任他再数一遍手指头和脚指头的小团子了。
马乐猛地想起,那天他们第一次抱着溜溜,他摸她的脸,她还没有牙,却吸住了自己的手指。他们都有点儿不知所措地哭,最后荀锋说:“我觉得她应该不挑食,这下如愿了吧。”
原本只是这样的祝愿而已。马乐想。
七、
晚上他们在船上烤了些海鲜和肉,还有她钓上来的那条小鱼。
溜溜抿了一口荀锋杯子里的东西,做了一个鬼脸,远离那杯难喝的东西,坐到马乐身边来,热热地贴着他腿坐着。他仍闻不见她身上的信息素,只闻见海风、长炭、葡萄酒、烤鱼和她刚刚洗完头发的兰花香波味。
船在海风里摇晃,马乐揽住她,她顺从地靠了一会儿,又端起桌上的苹果汁,碰他的杯子,用新学的意语说“干杯!暑假快乐!”然后像荀锋一样嘴角往下撇,漂亮的黑眼睛里满溢得意的笑。
“我们什么时候回去来着?其实我作业还没动呢。”溜溜小声道。她惯会在马乐心情大好的时候提出可能叫她遭殃的诉求,以作一种自我保护的情绪对冲。
“没事儿,我们商量好了,你想学帆船也可以,要出海也可以——”
“不是……我其实想说,帆船还行吧,但我真不爱吃海鲜,还不如回去做数学呢!”
“啊?”这下轮到他反应不过来。
“啊对了你知道吗?我们去年封闭集训有人偷偷走私了一台烤肠机进来,赚翻了,所以我今年打算搞个像这样的自动烤架,Daddy刚刚说可以赞助我,不过他说要问问你。”
马乐看向荀锋,他正美美喝着那杯被溜溜嫌弃过的好酒,像是能听到他们悄悄话一样冲他眨眼。
“带是可以,但是老师如果没收了我们也没办法。”
“知道知道。”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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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计划的三个搞完了,让我接下来搞点儿点梗的嘿嘿嘿。
大家有什么想看的吗?我研究一下
第61章 番外四 同池
一、
从某一天开始,他就像是从我们所有人的生命里消失了。
这种消失不是淡入淡出那么自然,而是拿着一把刀,把自己完完全全地挖走,留下一块很小的空白。那空白实在小的离谱,便总叫我疑惑:我们是同父同母的骨肉兄弟,应当是这世界上最亲近的人,无论如何,总不应当只有这样一点儿。
至少从我的角度来说,完全不是只有这一丁点的交集。
二、
其实他卸任这事儿我早有预感,因为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哥的人。
他不是干这行的材料,压根从头到脚地对钱不感兴趣。其实我也不算是,因为我对钱的热爱也很有限,但是对成功的感觉上瘾。
尤其是成功地战胜他,这真的太刺激。
记得小时候他原本挺爱打壁球,我那时候小,也耳濡目染地喜欢。家里后来翻修时弄了个壁球馆,我就叫他跟我打,他说没意思,不打了,我还是缠着他来,结果无论是跑动还是发力,都很不行,一看就知是疏于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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