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钧确实老了,他的生命跟着工厂的死亡一并坍缩,缩成他身体下面的一张红木架子床。少南每天从学校里回来,去父亲那里应卯,鼎钧家常穿着一件旧条纹睡衣,深陷在被褥当中,怕冷似的,被子无论冬夏都是厚厚一摞,把身躯埋得严严实实。起初叫他报告学校里做些什么、与教务主任交谈如何,嫌他不会应酬,眉心一挤,仿佛不懂一个人怎么能说那样多的蠢话。后来应卯便逐渐趋于一种规程,往往同样的事,前一天说过,次日又拿出来评头论足一番。有时鼎钧自己也说得无趣,就把下巴微微地向他一抬:“我教不了你了,你快去罢。”
少南怙惙着他父亲左右是这两年的事。只是生病,一个人还未必衰弱得这样快,但假若连精神上也枯萎了,那就真的离死不远了,鼎钧大约也明白。鼎钧叫他结婚,不是命令,而是以一种生动的憧憬。鼎钧说,等你成了家,就把小公馆给你们夫妻住,年轻人现在都喜欢小家庭——和缓的声气——娶太太不用很漂亮的,女人最重要的是持家,你喜欢在外面做事,随便你做,反正每个月再补贴你两百块生活费。
少南起初感到荒谬,明明鼎钧清楚他一直跟男人发生关系。后来想明白了,他父亲无非是逃避,因为无论如何接受不了,不如干脆当没发生过。在鼎钧的记忆里,少南的剖白已经被清理干净,他不但要他结婚,要传宗接代,而且要他的家庭真实地“和睦美满”。这样一想,少南又感到他十分可怜,因为始终活在一个幻象里。
少南还是请元珍去看了一场电影。那次送元珍回去问她要了电话号码,但一直没有拨过,这时候已经是秋天了。元珍穿了一件崭新的咖啡色呢子大衣,往下拢到膝盖,伸出两条茭白似的冻得发青的腿,蹬着一双式样旧了的白色皮鞋。元珍笑着问他:“怎么会忽然想到找我看电影?”少南迟疑了片刻,微笑道:“我们本来也常在一块看电影的,记不记得?你以前还住在上海的时候。”有一阵风把元珍的头发吹到脸颊上,她垂着头,抬手不断捋着耳后,那种勉强向少女靠拢的羞涩,令少南感到相当的恐慌。
元珍对新买的大衣十分得意,仆欧迎上来请她宽衣裳,也微笑着拒绝了。他们到得晚,电影已经开场了,一路说着“勿好意思”从别人面前挤过去找座位,少南看见她厚重的大衣依次拂在每个人腿上,不得不重新替她道歉一回。片子是随便拣的一部,因为错过了开头,少南完全没有看进去,约莫过了总有一刻钟的样子,元珍忽然低声笑道:“这里真热。”少南没听清楚,还未开口问,元珍已经伸手去解纽扣,从喉咙下面一路解到肚子,再尝试从大衣里脱身出来,然而那窄腰的衣裳过于臃肿,气咻咻地挣了半天也没有脱成。少南听着她粗重的呼吸声,好像元珍在生气似的,黑暗里他觉得一种被冒犯的羞耻。
元珍最后还是站起来,把大衣窸窸窣窣地脱在手上,她回头向后面点点头说,对唔住,然而一坐下衣摆又拖到了地板,只好折起来抱在在怀里。元珍高高拎着它,一副凛然的神气,因为短短半个钟头里她已经道了太多次歉。灯光重新打起来,少南看见她里面穿着浓郁的酒红色丝绒旗袍,怀疑是由她母亲的衣服改的,颜色和式样再老十岁方可穿得,但他仍然赞扬道:“孟小姐真会搭衣服,可惜手头没有照相机,不然请你到福开森路上去拍几张照片,正好梧桐叶子也刚变黄,配你的打扮正合适。”元珍听了便笑起来,不自然地把胸脯挺了挺,但仍然迅速地把大衣穿了起来,总觉得对旗袍不太满意似的。
他们沿着螺旋楼梯走下去,元珍叹了口气说:“我始终觉得惠娟不该分手,感情到后来淡了,是很平常的事,实在不必因为这样就一刀两断,未免太可惜。”少南一愣:“惠娟是谁?”元珍跺脚笑道:“嗳哟,你这个人……惠娟就是电影的女主角呀!”她四下环顾,仿佛拉别人替她一道讨伐他的样子,“白在这里坐了一个半钟头,也不知道看了些什么。”少南跟着高声笑起来,心想自己真是离谱,笑着笑着声音却戛然低下去,仿佛应酬场上听了个不合时宜的玩笑,不得不捧场,却把表情消耗了许多。
元珍打算雇黄包车回家,偏偏散场人太多,两个人站在马路旁边,一时都有些踟蹰,似乎约会不该这么快就结束,但谁也不肯张口。后来是元珍先道:“我们大概下个月就要回重庆去了。”少南轻轻地“噢”了一声,说:“那么什么时候再回上海呢?”元珍郑重地道:“恐怕就不再回来了。”少南耸耸肩没有作声。看电影的人渐渐都散了,迟来的黄包车远远地从马路一端露了个头,气势汹汹地奔向他们,元珍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少南忽然拉住了她的手。那一霎他浑身有种异样,仿佛人生中从没想过会有这样一场戏,元珍的手指是陌生的、坚硬的,生着许多细小的纹路。元珍却丝毫没有惊诧地笑了。
“虞少南,你说,”她歪着头看向远处,“当年我们怎么会想到会有今天呢?”
他低声叹道:“怎么会的呢!”
少南感到十分不可思议,好像就在前一秒他还在犹豫究竟要不要走出这一步,真的做了也仍然像做梦。
订婚之前他先把消息告诉秀南,为免她接到请柬太过震惊。那时候他总在秀南面前打趣元珍,说她畏畏缩缩,人又不好看,好像生了张马脸,如今竟是由他这一方主动地想和元珍结婚了。秀南先有好一会没有吭声,少南想,她一定酝酿着要痛骂他一顿,不料秀南再开口却是说:“也好,你随便。”少南笑道:“为什么说随便?”秀南道:“反正你又不爱她,你也不爱别人,跟谁结婚还不都是一样。”少南严肃地道:“你怎么知道我不爱她?”秀南“嗤”地笑了起来,道:“你真爱她,早在六七年前你就爱她,你当时不爱她,现在也不可能爱她。”
少南道:“那你不去警告她,不要嫁给一个压根不爱她的男人吗?”秀南耸耸肩,用一种怜悯的目光看过来,仿佛奇怪他到这时候还没长大似的,“我干吗去拆穿,没必要的好吧……你怎么也比彼德宋强一些,那就可以一起生活了。你不能爱她,还不能尊重她、照顾她么?”
少南觉得他姐姐现在对于结婚这回事,实在是很有一番见地。再见到元珍时,他便告诉她,秀南祝福他们,但其它的讨论都隐藏掉了。他仍然带着相当强烈的责任心陪元珍一起去买小家庭需要的各种东西——仅为了付钱时候那爽快的几分钟。对于桌布窗帘的颜色、茶具杯盘的款式、钟表、摆设,他不发表任何意见,只要元珍说好,那就是好的,他就肯掏出皮夹子。当然元珍也抱着十分的自觉替他俭省。小公馆的一堂家具,本来是鼎钧过去喜欢的红木,元珍其实另外看中了橱柜桌椅,考虑再三还是算了,毕竟置办眼前这些零零碎碎的已经花了非常可观的一笔钞票。在花钱这件事上两个人达成了微妙的平衡,彼此最大限度地给了对方面子,有一种客气的疏离之感。
现在少南觉得,孟元珍这个人其实蛮好。以前他相亲的时候总觉得对方哪里都是缺点,其实还是自己抗拒婚姻的缘故,现在真的想要结婚了,连自己都会找理由说服自己人家其实不错。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大事,元珍没有再跟着家里人回重庆,后来很多年她也没有回去过。
第六十二章 归途
虞家没有主事的女眷,元珍生产,是请了丈母娘孟太太来上海照应。元珍年纪已经不小了,没想到头一胎盼了这么多年,一拖就拖到战争胜利之后。孟太太白担惊受怕了这些时候,先还十分心虚,到处替元珍求医问药,乃至于怂恿她抱一个小孩子回来养,“一直没动静,男人要有想法的。”
少南并没有想法,比起一切肚子不争气的媳妇,元珍的日子实在容易,结婚第二年她戴了公公的孝,“姨太太”立刻变成一件棘手的遗物,压根也算不得婆婆。虞家的两处洋房,大部分存折、金条,都按遗嘱归少南,姨太太只分到一些首饰和古董,她带着孩子,鼎钧又把自己过去住的那间老石库门房子给了她,不值钱。
姨太太来小公馆闹过一阵,不知听了谁的主意,穿一身皂色袄袴,披麻戴孝,给孩子也扎上孝带,两人坐在门前一齐大放悲声。元珍出面请她进来谈,姨太太坚决不肯,一定坐在大街上哭诉,求大少爷给亲弟弟留条活路,吐出她应得的那份。她推着孩子叫他说话:“你哑巴了?不会叫哥哥?你才这么一点大,还要上学呀!你亲哥哥怎么这么恶毒,一塌刮子几只烂花瓶,存心是想让你上街讨饭呀!”孩子哭不出来,被搡得急了也嗷嗷乱叫一场,眼球憋得通红。
接连两个礼拜这样,邻居听不下去,纷纷上门游说元珍:“劝劝虞先生,给她点钱,打发掉算了。”没说出来的话是,你们不嫌烦,我们还要过日子的。元珍依言给丈夫转述,谁知少南一口回绝:“今天给两百,明天又来要三百,没完没了了。”
说也奇怪,这种时候他偏又想起书卿来。书卿同他讲过,自己就是出身于这么个旧式的家庭,母亲是被扫地出门的姨太太。看在这一点上,其实他似乎该多救济她一些,但真碰了钱,他又实在不情愿怜悯她。供苏南念完大学,这是他一早打算好的,其它他一概不想管。无论如何,元珍很满意这个结果,跟置办结婚的东西一样,尽管最终掏钱的是丈夫,但丈夫愿意满足她想要的。
有了孩子以后少南才发现结婚原来这样麻烦。譬如孟太太住在他们家,他绝叫不出那声“妈”来,为此他宁可多在办公间里留两个钟头。然而有一回他应酬晚了一些,元珍已经睡下了,孟太太非叫娘姨烧好红枣银耳粥煨在炉子上,坐在客厅里等他不可。孟太太对他小心翼翼赔着微笑,那种低人一等的目光叫他不得不硬着头皮把整碗粥都咽下去。孟太太拐弯抹角地说:“姑爷这样晚,想必学校里公务多罢?实在是辛苦。现在女人也有不少出来做事的,不知道你们是怎样,我看元珍在家怪闷的,蛮好等她小孩子养下来,也到你们大学谋个职位。”少南当然深知孟太太的暗示,非但敲打他不能与女同事有亲密的交往,还计划让元珍到身边监视他。少南只有哂笑,又不愿意向元珍抱怨,究竟人家母女俩是一起的。
又有一次,他在外面喝醉了,洗完澡从浴室出来,元珍突然扑上来抱住他,一只圆滚滚隆起的肚子顶着他的身体。少南一霎吓得酒醒了,连忙后退一步,不料元珍跪下去,把一张涂了香粉和口红的面孔埋到他的浴袍当中。少南大为震撼,一把将她推到旁边,脸色发青。元珍抱着自己的肚子,艰难地爬起来,一言不发,带着耻辱的神气怒冲冲地走了。
少南非常清楚,没人教唆元珍绝不会做这种事,甚至不会主动碰他的身体,她是那种除非为了生孩子否则不做爱的女人——这点倒是和他一模一样。
有时候他觉得他们实在是一对合适的夫妻,在扮演合适的夫妻这件事上。他自己当然扮演得非常出色。在家里他是寡言的、宽容的、充满同理心的丈夫,连佣人都赞扬他人蛮好,也从不在娘姨面前驳元珍的面子。在学校,他是风流的德文系副教授,不能否认课堂上出现过几个男学生格外吸引他的注意,但他仅仅与他们保持着聊天的关系,一来场合太危险,再者他发过誓,绝不像鼎钧一样,他自有一套道德观念的要求。
元珍生产是临时进了医院,生下来已经过了一个晚上。少南因为有课,正好错过了,等他赶到医院,孩子已经被裹在粉色丝绸的襁褓里,像个无畏的动物。孩子的面孔发红、发皱,眼睛是两道缝,也并看不出像谁,那只微缩的拳头,因为在水里浸泡过相当久的时候,皮肤泛着湿润的白色。
“是个男孩子呢!”孟太太笑着把孩子塞在他手里,“奶妈已经预备好了,吃了饭就上来。你午饭吃过没有?正好我叫李妈煲的鸽子汤,现成的一碗。其实你忙就不要来了,本来学校里事情多。”
少南惶然地伸出胳膊围成个圈,让襁褓搁上来。婴儿轻飘飘的,重量近似于一只猫,然而有着非常像人的一张脸。他心里突然有点难过,因为想起以前和书卿说过领养一个小孩子怎样怎样。其实他始终觉得自己结婚是有些冲动了,如果不是他父亲,如果没有打仗,他的人生一定会是另外一种样子。但这时候再说这些未免也太缺德。
孩子醒了,紧闭着眼睛大哭起来,整个病房回响着啼声,那圆而红的嘴巴急切地对着他,显出十分的无助与凄哀。孟太太笑道:“宝宝饿了,要吃奶呢。”便从他身上把孩子抱走了,一叠声喊奶妈。少南心里骤然一击,眼泪滔滔地直流下来。那朴素的、原始的欲望,那是个囫囵的人类!那是个因为他才来到这世界上的人!他震撼地、恐惧地、然而毕竟是怜悯地痛哭起来。
他抬手去抹脸,元珍看见了“扑哧”一笑,少南觉得不好意思,也低着头笑了。元珍睨着他:“虞教授真有出息,一会儿哭,一会儿笑。”
她本来嫌少南什么事都淡淡的不甚关心,纵然别人都说她们夫妻感情好,她总觉得不是滋味,现在看他这样,她又感到十分幸福。
这一天大家都在医院里围着孩子,家里只留下烧饭的娘姨李妈。离天黑还有两三个钟头,李妈锁了大门一径到隔壁去,有个同乡的小姐妹阿顺在那家帮佣。阿顺在后门坐着小杌子缝一件男人的衬衫,腿上搁着一篮子针线,见了她就问:“你们太太生好啦?”
“生了,是男孩。”
阿顺咋舌道:“那她运气真不错!像她这样的情况,说不急不急,怎么可能不急?还好是儿子。”李妈就哂笑不语,似乎不大好劈头就说主人家的坏话。阿顺又切切地道:“真的呀!否则你猜男人会不会在外面再养一个?”李妈道:“不晓得,我看我们这个先生倒也还好。”阿顺冷笑:“真有这样的事,还会叫你知道?”
李妈放低声音,悄悄地往屋里一努嘴,问:“是不是她们有什么小道消息?”阿顺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地道:“我也不过听太太们打牌聊几句,说不得真假,可不要说是我讲的!不过你想想也合情合理,男人么,本来就靠不住的呀!”
李妈骇然地叹了几声,再欲问得细些,阿顺却又什么都不知道了。
阿顺停下来揉揉眼睛,李妈从她手里接过衬衫,见扣子松脱了,便替她接着做几针,随口道:“我们先生也有好多件衬衫,各种颜色各种料子,哦哟,换得不要太勤,老太太总在那里抱怨。”阿顺喝喝笑道:“她抱怨什么,又不叫她洗。”顺手扽一扽李妈身上翠蓝的竹布褂子,“十月了还这么热,动不动一身汗,你这件还好一点。”
李妈一撇嘴道:“你还没见她找来的那个奶妈,龅牙,凸嘴,生得像四十岁。”阿顺便吃吃地笑,向她丢个眼色,两个人又凑在一起笑。日头斜斜地照在后巷的青砖墙上,树上的蝉声轰轰烈烈灌进耳朵里,吵得人心烦。阿顺忽然歪着头道:“是不是你们那儿来人了?”
41/43 首页 上一页 39 40 41 42 4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