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神很干净,也很温柔,嗓子仿佛被水洗过一般,清澈,却透着股陌生调。
他站起身,拿过身旁的行李箱,十分平和地对盛天凌说:“等你回来,是想跟你道个别。”
盛天凌不知所措地愣在原地,大脑像驶过一辆列车,轰隆隆炸起来。
不,不,不……
内心掀起一阵汹涌波涛,不好的预感猛地涌上来,盛天凌止不住心慌。
“我要走了。”盛怀森将箱子的拉杆提起来,手握在上面,对他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哥。”他平静地说:“再见。”
黑色轱辘在地板上拖出长长的声响,等盛怀森走到了门口,盛天凌才如梦初醒,他被这平静的态度激疯,忽略了盛怀森要离开的事实。
“小森!”盛天凌大步追上去,想伸手抱住盛怀森,对方却在此时回过头,静静看着他。
眼神安静,脸色温柔。一丝多余的情绪都没有。
“什么事。”他很轻松,又很自然地说。
盛天凌如遭雷劈。
强烈的不安几乎要冲破胸膛,从喉咙中爆发出来。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个眼神,不是这个表情,不是这个语气……
从一开始就不对。
你应该不想见到我,不想跟我说话,连一眼都不愿再看我……你应该反感,抗拒,讨厌,甚至恨我……
怎么能是这么温柔,又这么心平气和的态度呢?
他们曾经那么亲密,爱恨纠缠也刻骨铭心,可为什么,为什么他如今什么都不再在意,就像是忘记了所有过去。
太陌生了,太陌生了。
盛天凌伸出去的手愣在半空中,浑身都在痛,竟无法再去拥抱这个人。
“小森……”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不会说了,几乎要呼吸不过来。
盛怀森这副安然的模样犹如一把利剑,深深刺伤了他。他挣扎半天才从喉咙里艰难挤出几个字,“你……你要去哪?”
早晨的日光照在盛怀森眼睫上,他微微眯了下眼,说:“去开始新生活。”
如果他此时的表情有一点点生气不满,亦或吵闹冷战的影子,那么盛天凌就可以使出浑身解数,大力阻拦他,只要能让他留下来,做什么都在所不惜。
可他偏偏平静又温柔,像是在说今天天气很好,我的心情也很好,所以我来跟你告别,想一个人出去走走。
他表现的如此平静自然,叫盛天凌看在眼里,一句阻止的话也说不出。
可心又实在痛的厉害,挣扎了好久,盛天凌才找回语言能力,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话一出口,却是发着抖的:“那……你住在哪里,身上有钱吗?”
不等盛怀森回答,盛天凌用胳膊将书抵在胸前,另一只手伸进口袋里掏那张银行卡。他的手抖得厉害,掏了几次才将卡掏出来。
“这卡里有二十万,你先拿着。”盛天凌强忍不安,装作盛怀森真的只是出去走走而已。为了证实这个臆想,他做出一副镇定的表情,眼圈通红也要强装轻松,“有什么事记得给我打电话。”
盛怀森抬眼看着他,静了一会儿,伸手接过那张卡,然后很真诚地对他说:“谢谢。”
没有赌气不要他的钱,也没有被他的情绪感染,他还是这样平静又自然。
盛天凌难受到压抑,快要撑不下去。胸口破开一阵苦涩的滋味,他动了动手指,将那本书也递过去,“送你的,我在酒会等了好久。”
盛怀森接过来,依旧道:“谢谢。”
盛天凌看着他,终于还是问出口:“恨我吗?”
盛怀森摇了摇头,唇边是释然的笑,“我不会恨你的。”他顿了下,后面的话没再说。
盛天凌点点头,伸着僵硬的手揉了揉盛怀森的头发,仿佛他不过早上出门一趟,晚上便会回家。
心里痛的狠却不敢表露,盛天凌最后只好牵动嘴角扯出一个笑,好似轻松地说道:“记得回家啊。”
不敢再听盛怀森的回答,盛天凌慌不择路地冲回别墅死死关上了门。
可不过两秒,他又打开门,只敢开一点点缝隙,手指扒拉着门缝,透过那一点可怜的光去看盛怀森离开的背影。
“别走。”他小声说道。
盛怀森的背影顿了一下,提着箱子走下楼梯,慢慢朝前走去。
盛天凌红着眼,又说了一句,“别走。”
他的手死死扣住门扉,痛彻心扉的伪装终于片片掉落。他心酸难忍,语气近乎乞求。
“别走,别走……”
这次连停顿都不再有。
黑色轱辘的声音渐行渐远,那只扶在行李箱上的手握的很紧。慢慢亮起来的日光笼了他一身。
在这朦胧又普通的早晨,盛怀森收拾好行李,出了门。
第50章 独居
盛怀森提着行李转了两趟地铁,最终在桐林路租了房,暂住下来。这儿路段不算太好,距离闹市隔了两条街,但环境清幽,门斜对面有条长长窄窄的巷子,沿途的墙壁种满了紫藤花。
房租押一付三,盛怀森本没想住这么久,但他身体实在太差,暂时坐不了长时间的车,今天的辗转已经令他身心俱疲,只能等身体养好点儿了再作打算。
安顿好一切后室内又回归寂静,老旧的挂钟镶在褐色墙壁上,滴滴答答地走着,暮色从未关笼的窗口压进来。
盛怀森对着偌大的房间发了会儿愣,然后走进厨房给自己煮了一碗面。医生说他的胃要精细调养,每餐都不能缺。
他洗了一个西红柿切块放进咕噜冒泡的开水里,然后加点酱油进去调味,最后把面捞出来时,在上面撒了一把切碎的葱花。
昏黄的光影将他整个人都吞了进去,他背影落寞地坐在空旷寂静的屋子里,吃单人份的晚餐。
他进食缓慢,一碗面也吃了好久。外面不知什么时候起了冷风,吹的窗户噼啪作响。盛怀森走过去关好窗,站在窗边发了一小会的呆,然后收拾碗筷,洗漱上床。
…………
一个人的日子过起来很快,睁眼闭眼已经过去一周。盛怀森的身体仍没什么起色,但他开始每天出门晨跑。
距离桐林路几百米处有个小型菜市场,盛怀森每天早晨六点出门,晨跑完去菜市场买菜回家做饭,下午去隔壁书屋坐着看会儿书,等行人开始陆续下班时,他就放下书回去做晚饭。
附近的居民慢慢跟他熟了起来,平时都爱跟他聊聊天说说话。盛怀森是个很好相处的人,又生的白净秀气,很容易就博得别人好感。
他的抑郁病情时轻时重,但好歹不会再像先前那样尖锐压抑,大多时候他都能控制自己,不在别人面前表露出抑郁的情绪。他本就是个能忍的,若不是逼的狠了,怎么看都是个温软和善的人。
如今他还处在每天都要吃大量药的时期,但那些药价格太贵,盛怀森已经在减少用量。他想等身体再好点儿了就去找份工作,他没有学历,自然不奢求能找到什么体面的工作,或许是图书管理员,或许是超市收银员,再或许是餐馆洗盘子的……
走一步算一步,盛怀森也不知道自己这副病架子能活多久,没准哪天躺下就再起不来了,但他足够平静,相信那一天到来时也不会有任何悲伤和不舍。
因为这世界于他,实在没什么可留恋的。
他一个人晨跑,一个人买菜做饭,一个吃饭睡觉。未来的路不知道有多长,他可以忍受寂寞忍受独孤忍受一切在深夜袭来的痛苦,因为这是他自己选择的路。
把人生的希望全依附在另一个身上,注定要在日积月累中遍体鳞伤。盛怀森花了二十年才懂这个浅显的道理,比大多数人都来的晚了些,但好歹他懂了。
懂了就不会再回头。
这天天气很好,盛怀森晨跑完买了条活鱼,打算中午清蒸,吃鱼对身体有诸多好处,医生的建议是每周两次。他的存款不多,进口药实在买不起,只好在食材上多做替补。
盛怀森拎着一袋东西步行回家,路上有不少人跟他打招呼。
“小盛今天又这么早!”邻居大爷慢悠悠地顺着小巷散步,笑着问他:“今天跑了几公里?昨天我看你步数排行榜都超过老孙了!”
盛怀森先跟他说了声早上好,然后温声道:“早晨空气好,跑起来也舒适,我身体不大好,医生建议每天多跑一点,有利于身体康复。”
他早在刚来时就被关怀过健康问题,附近几家租户都对他非常照顾,尤其是上了年纪的,平时都会给他传些养生之道。
大爷关怀了他几句,忽然想到什么,语调一转,“对了,今早我出门时看到你家门口站着一人,大高个儿,穿着打扮都挺贵气,先前没见过。我想着或许是你朋友,跟他说你出门了,想请他来我家坐坐,他不愿意。”
盛怀森也不显得惊讶,脸上仍挂着和煦的笑,只淡淡道:“他现在走了吗。”
“走了啊。”大爷有些纳闷,“他也是挺奇怪的,我问你是他的谁,他也不说,就愣站在窗口,你那窗不是没关吗?我也摸不清他是干嘛的,就有点担心,怕他顺你东西。”
大爷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下,“后来我叫上老孙打算再上去问问,一看,人倒是已经走了。”
“小盛,那男的到底是你什么人啊?”大爷越说越好奇,“长得倒是一表人才,就看着不大好接近,年纪轻轻的,气势倒不小。”
盛怀森一弯眼笑起来,“是我哥。”他说完,想补一句他从小到大都这样,话到嘴边却又咽了下去。
“你哥?”大爷显得很吃惊,将盛怀森来来回回看了几遍,“你两长得也不像啊!”
盛怀森抿抿唇,“不是亲的,我是领养的。”
大爷表情十分吃惊,正想说些什么,家里人打电话来催了,他接完电话后拍拍盛怀森的肩,“大爷不知道你跟他之间怎么回事,但你已经搬出来住了,要是不想见到他,往后他一来我们就报警,让警察把他赶走。”
他表情严肃,不像开玩笑,盛怀森只好笑着安抚他,“没那么严重,我不介意见到他。您放心,我能保护好自己。”
大爷点头,又说了几句话才踱着步往菜市场走去。盛怀森告别他后拎着东西往回走。路上行人不多,太阳慢慢升起来,开满紫藤花的幽暗墙壁也泛起耀眼的光。
鱼是活的,在袋子里活蹦乱跳,盛怀森掏钥匙时正逢鱼一个猛烈挣扎,他“啊”地一声,手滑了一下。钥匙朝前滚落,蹦跶几次后停下,落在一双黑色皮鞋前。
有个人弯腰将钥匙捡起来,然后歪头朝他笑,“小森。”
盛怀森抬眼看向他。
“我妈说看到你在桐林菜市场买菜我还不信。”
那人笑了笑,靠过来拥住他,温声说道:“你离开他了,我真高兴。”
第51章 害怕
“中午十二点在国繁大酒店跟李明然有饭约,对方带了合同,今天可以签。”
“下午三点董事长会议,商讨审计事宜。”
“下午五点众安的王总想约你谈合作。”
“晚上七点上海世纪酒店……”
“九点明鼎家园……”
汇报完日程的曲卿等了许久,宽大沙发椅后面才传来低低一声:“知道了。”
曲卿的目光顿了顿,泛起几丝忧虑,他将日程表合起放在办公桌上,走上前问:“今天没见到人?”
背对他的男人将双手覆盖在脸上,深深呼了口气,良久才低哑开口:“我把卡放他桌上了。”
曲卿看着盛天凌的侧影,他近来消沉许多,浑身都透着疲惫,不说话的时候总给人一种落寞感。
也许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盛怀森搬走后盛氏在贺程等人的撺掇下出了件不大不小的事,那时候盛天凌顶住身心双重压力把这事解决了,但曲卿也发现他精神状态大不如从前。
“要不……”曲卿犹豫着,他知道盛天凌努力上进有大半原因都是为了盛怀森,如今人不在身边了,他整天魂牵梦绕的太受折磨,“我去劝劝他,让他搬回来……”
盛天凌沉默着,拿过桌上的黑咖啡喝了两口,仰头躺在沙发椅上。
前些天盛怀森给他的震撼和伤害太大,一周了他还没缓过来,一想起这个人心口就揪着疼——甚至连见他一面都提不起勇气。
“再等等吧。”
曲卿等了许久,才听盛天凌这么说。
曲卿停了一下,说:“那我先出去了,现在到十二点还有一个半小时,你先休息休息,我提前半小时上来接你去国繁大酒店。”
盛天凌点点头,拿过桌上堆积的文件看了起来。曲卿见他没有休息的意思,心中微微一动,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打开门走了出去。
“咯吱——”一声响起后,偌大的办公室只剩下俯首案前的盛天凌,他修长的手指握着笔在文件上勾勾画画,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十几分钟,忽然“崩”地一声,钢笔的笔尖被折弯,以一个扭曲的姿态戳在文件上。
盛天凌的手发起抖来,他眼角红了一片,呼吸声越来越重,终于克制不住,拿着残破的钢笔对着自己的手背狠狠戳下去。
笔尖刹那间陷入皮肤,鲜血迅速涌了出来,盛天凌却感觉不到疼,他颤抖的手指握着笔,又一次对准手背扎下去。
这一次流的血更多,红色血流顺着手背滴到文件上,“滴答滴答”响着,声音很刺耳。盛天凌通红着眼,动作熟练地抽出几张纸将血擦干净,然后将沾满血渍的钢笔扔进垃圾桶,从笔筒中重新抽出一支笔,继续看文件。
一看就是一小时。等积压的文件处理完,盛天凌才揉了揉坠着疼的太阳穴,从上了锁的抽屉里拿出一本厚厚的相册。
相册边缘磨损严重,昭示着它已被翻阅成千上万次。盛天凌擦干净手,用食指和拇指夹着纸层,一张张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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