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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小掌柜(穿越重生)——折吱

时间:2025-03-02 07:33:39  作者:折吱
  那时,他因终日赴会饮宴,或梨园听曲,或于家中呼朋唤友,消耗太多精神气,一日因从一位友人家中归来,时逢大雨大病了一场。
  病好了之后,站窗旁听着鸟声解闷,陶叔也说过这句话。
  只是那时,他确是嫌陶叔“啰嗦”,加之不喜陶叔总是有意无意说父亲同几位弟兄的不是,对这位自小就跟在他身边的老人渐渐萌生了不满之心。
  后来一系列的事件证明,他那几个兄弟确乎是豺狼,他父亲更是豺狼之首。
  是他枉做了一回傻子。
  今世……是断不然那般蠢了。
  是的。
  谢放已是“死”过一回。
  他殁于庆和十年。
  许是他在阿笙的墓碑前发的心愿起了作用。
  他在阿笙墓碑前,以血起愿,倘使有来世,他定然护阿笙一世无忧。
  老天开眼,竟真的让他有了重活一世的机会。
  重生回到他跟阿笙初相识的这一年!
  天知道,这半个月,他灌下去多少药汤,才终于使得这副被他折腾得太狠的身体,终于能下床走路,乃至现在,渐渐地回复了气色。
  认错没能得到回应,陶管事已是习以为常,少爷没有生气,已经是很给他这个老奴面子了。
  陶管事出声道:“少爷,我扶您去榻上休息会儿吧?”
  “陶叔。”
  陶管事心里头直犯嘀咕,心说少爷该不会刚才没出声敲打他,这会儿缓过神来了,要说他个几句了?
  以少爷对北城谢家那股子护着的劲,不是没有可能。
  陶管事的一双忽然被握住。
  陶管事眼露错愕神色,谢放拍了拍这位因他而辛劳了半生,手背肌肤都粗粝褶皱的长辈的手,“您放心,我会保重我自己的身体的。”
  唇角弯出一抹浅浅的笑痕:“我还要给阿贵娶妻,看着阿贵的孩子,您的第一个长孙出生,再给阿贵的孩子做媒呢。”
  阿贵是陶管事的大儿子,现在北城谢家主家当差。
  阿贵武艺高,胆子也大,为人忠厚,是看家护院的好手。
  前世,父亲跟他要去阿贵,他天真地以为父亲是看重他,这才将他的人带在身边培养。
  实则,既是断他左臂右膀,阿贵更是父亲用来要挟陶叔的人质。
  只要阿贵一日在父亲身边当差,陶叔便不得不听命于父亲。
  最后,逼得陶叔不得不在他跟阿贵之间,做一个取舍……
  提及儿子阿贵,陶管事向来严厉的面容竟流露出几分腼腆之色,“少爷您这是说到哪里去了!”
  陶贵今年十五,真要说娶妻,确乎是到了娶妻的年纪,不过他们当下人的,十五、六岁娶妻到底算是早的,毕竟有了家庭之累,很多主人家会不喜。
  何况,如今阿贵如今留在老爷那边当差,没个三年五载,老爷怕是不会放人。
  算起来,谢放同陶管事相处了两辈子,哪里会不知道陶管事的心结。
  他轻捏了捏陶管事的手,“陶叔,您放心,年前,我定然想办法让您跟阿贵团聚,且日后父子二人再不分离。”
  陶管事一愣,他对老爷向来不是很信得过,总是担心阿贵在老爷身边,同老爷身边那些个心狠手辣又纵情声色的护卫们沾染上不好的习性。
  同时,也难免担心,阿贵在老爷身边待的时间长了,会不会同少爷离心离德,跟少爷提了提想让阿贵回到少爷身边当差的事。
  少爷想着阿贵在老爷身边更能得到锻炼,加之有其他方面的考量,每回都是岔开了话题。
  这次竟……主动提及要将阿贵调回身边!!
  他们父子团不团聚,有什么要紧的?
  福禄、福旺兄弟二人一个懒,一个憨,少爷身边没个趁手的人使唤才是大事。
  可不管怎么样,倘使少爷真的能再将阿贵调回身边,贵子妈至少不会再天天在他耳边念叨着想儿子了。
  陶管事眼眶一热,连忙应承道:“哎,好,好。那我就先谢过少爷了。”
  谢放不忍瞧见老人的失态,他将眼神调转开,岔开了话题,“陶叔,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陶管事趁着谢放转过头的功夫,忙抬手用衣袖擦了擦眼角的潮热,“回少爷的话,我上来前还不到三点。现在,应该是过了三点了。”
  无论是声音还是神情了里头,都已是半点听不出异样。
  谢放看向窗外,他的手搭在窗槛上,注视着楼下院门方向,“长庆楼的点心,是不是……该送过来了?”
  搭在窗槛上的双手收拢了力道,谢放竭力稳住,才没有让自己在说出“长庆楼”三个字时,声音颤抖。
  说起来,少爷病才刚好便要吃长庆楼的甜点,着实有些奇怪。
  不过许是像福旺想得那样,病久了,喝了太多苦药,便想要尝点甜的吧。
  陶管事瞧了瞧外头的天色,回话道:“是。按时辰来说,该是来了的。可要我派人去催催?”
  谢放:“不用。应该快来了。”
  说曹操,曹操到。
  楼梯传来脚步声。
  不一会儿,小厮福禄走进门来,“爷,长庆楼的那位哑巴少东家到了。”
  谢放转过身。
  谢二爷一双寒潭般的眼睛盯着福禄,福禄被主子这眼神看得背脊直发凉。
  他就说么!
  爷自病痊愈了之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以前的爷哪里会用这种叫人背脊发凉的眼神看人!
  谢放淡淡出声,“福禄。”
  谢二爷的声音听不出喜怒,福禄不知怎的,狠狠打了一个激灵,立即挺直了腰背,“是,爷。”
  …
  春行馆大门外。
  阿笙手里头拎着精致的黑色镂花食盒,脑袋时不时地朝院子里张望着,小脸很是有些着急。
  阿笙也是近日才听闻,二爷病了。
  听说是淋了雨,感染了风寒,一连病了大半个月。
  难怪这段时日二爷都鲜少点他们长庆楼的外送,便是他先前每日都到福桥去,便是下雨天,撑着伞打桥头过,偶尔也瞧见春行馆的大门开着,也没有见到过二爷。
  他还以为是二爷有些腻了他们长庆楼的吃点。
  未曾想,二爷竟是病了。
  阿笙自从得知二爷病后,早早便想来探望,可他一个酒楼家的少东家,堂堂北城谢家的二少爷,岂是他说见就能见的。
  怕门房不肯让他进去,又担心他上赶着探望二爷这件事被传出去后,说他有意攀附。旁人说什么不打紧,就怕二爷误会,烦了他。
  便只能等着、忍着、熬着……
  幸好,二爷偶尔有点他们长庆楼外送的习惯!
  是主动提出来这儿跑腿的。
  他自小时候起,便常年混在厨房,前年起,爹爹便让他正式拜了乔伯伯为师,一直跟在乔伯伯身边学手艺。如今,店里一些相对简单的菜品都是由他来练手。
  二爷今日点的这几道都相对比较简单,便都是出自他的手。既是他下的厨,由他去送给二爷,也能够第一时间收到二爷的反馈,爹爹也便应允了。
  期间,阿笙让乔伯伯替他看着火候,去店里的休息间,换的身上这身衣服。
  小厮进去通传还未出来,阿笙忙低头仔细瞧了瞧自己的衣衫。
  他身上穿的是长宁街上丰裕衣铺子定做的宝蓝长衫,用的是香云纱的料子,面料光滑,又轻薄,是爹爹为了让他在相亲时装点“门面”用的。
  脚上穿的是黑色的软布鞋。
  无论是这一身长衫还是软布鞋,他他平日里都舍不得穿,他平时干活也用不着穿这么般好面料的衣服。
  今日……今日不同的。
  脚步声响起。
  福禄从院子里走来,跨出门槛,“哎,哑……”
  忽地想到了什么,福禄生生地将“巴”字给吞了下去。
  他拱手朝阿笙做了个作揖,略带着些许别扭,“阿笙少爷,二爷请您进去。”
  福禄跟在谢二爷身边多年,平时多少商贾、名人甚至是地方官员,为了得他通传,无不客客气气?
  何曾……何曾对一个酒楼家的小公子这般客客气气过?
  只是二爷有“言”在先,福禄不敢不照做。
  万一被爷听见了,以爷言出必行的性子,是真会赶他出府的!
  阿笙是早就被“哑巴”、“哑巴”给叫习惯了的,他也知晓二爷家的两个小厮脾气大不同。
  福禄不似福旺,福旺没什么心眼,人也好亲近。福禄不大一样,有点瞧不起人,嘴也有点不大客气,可从未刁难过他,也没像有些人那样欺负他是个哑巴,就是瞧着不大好亲近而已。
  冷不防见听见福禄喊他“阿笙少爷”,还给他拱手作揖这般客气,阿笙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很是有些意外。
  弯着眉眼弯,因着拿食盒不方便,阿笙便朝福禄回了个躬身。
  可福禄已经将身子转过去。
  阿笙自讨了没趣,也不恼,仍旧是一副笑模样,拎着食盒,跟在福禄身后,跨进院门。
 
 
第3章 陪我坐坐
  谢放如今居住的春行馆,乃是前都督康闵的别院之一。
  紧挨着总都督府。
  前朝没了,康闵这个总督自是再当不成。没多久,仕途上不得志的康闵便郁郁而终。
  谢放同康闵一位后人交好,便从对方手中买了这处别苑。
  这别院既是前总督的住处,自是气势非凡。一进大门,迎面便是一座十分高大气派的照壁。
  前朝尚未覆灭时,这总都督府寻常百姓如何进得来?
  阿笙头一回来时,便被这高大的照壁惊了惊。一般有身份人家的家底或者是普通百姓家中也会有这照壁,可从来没瞧见过这么大的!
  阿笙不是第一次,也便没有再像头一回来时那样,仰着脑袋,微张了嘴,好半天没回过神来。
  他低垂着眉眼,目不斜视地、乖巧跟在福禄的身后。
  穿过大堂,往后花园走去。
  尚未走至后花园,便听见一声声清脆、活泼的鸟鸣声。
  奇怪,今日怎的只听见那金丝雀鸟在唱?
  以往他来时,每回总能听见黄腰柳莺同红嘴相思鸟在那儿一同竞技,声音一只赛一只地亮、脆,响,高……以至于那金丝雀鸟都不张嘴,只垂着脑袋,只顾埋头梳理自己那一身漂亮的杏黄羽毛。
  今天这金丝雀鸟怎的这般活泼,像是忽然对自己信心十足了,声音里头都透着得意。
  是黄腰柳莺同红嘴相思鸟同时病了?
  阿笙微仰着脑袋,去瞥那廊檐下的一溜鸟笼,待至瞥见近乎全空了的笼子,大大吃了一惊。
  符城谁人不知二爷就喜欢这些个小生灵?
  原先廊檐下笼子里的那些鸟呀,雀啊什么的,要么是符城当中的贵绅托人找了那些毛色好,音色亮的送给二爷,要么是二爷自己斥重金去那些玩鸟的人手里头买的。
  每一只都是心头好。
  怎,怎的全空了?
  阿笙望着那空了的鸟笼,犹自出神。
  冷不防,同一双漆黑幽深的眸子对了个正着。
  二,二爷?
  可不么,那站在绿瓦挑檐下,伸手逗鸟的人,不是谢二爷是谁?
  心登时就跟戏台上被敲的大锣似的,“咚咚”!“咚咚!”一声赛一声地响。
  险些连手中的食盒都要拿不住!
  阿笙慌忙低下头去——
  怕冒犯了谢二爷。
  …
  长廊屋檐下的鸟笼里,金丝雀站在栖木上,得意地仰着脑袋,扯着歌喉放声唱曲儿。
  谢放站在廊檐下,将手靠在笼边,那雀儿以为有吃的,便将脑袋从笼中探出,亲昵地蹭着他的指尖。
  谢放不由地低头去看自己的手。这只手修长、漂亮,远没有日后的可怖的疤痕。
  记得刚重生的那几日,便是拿衣服都会手抖,喝汤都会洒了水,夜里更是被噩梦缠身。梦得最多的,除了阿笙,便是他这双手被几十号人踩在沾满尘土的地上,反复地碾压、践踏……
  一身冷汗地醒来,凉衫都湿透。
  天色未亮,鸟声已起。他便躺在床上,睁着眼,听着那鸟啼声,不再让自己睡过去。
  待到稍微能下床走路,他总算渐渐地重新适应双手完好的日子,夜里不再噩梦连连。
  这段时日,还多亏了这鸟叫声。是这鸟叫声提醒着,他已经从前尘噩梦中醒来。
  天气好的时候,他便会唤来福禄或是福旺,搀他到这院子里,走走,坐坐,看看、逗逗这笼中的雀儿。
  其它只鸟儿都已被他亲手放了,寻找它们的自由去了。
  独独只留了这一只金丝雀鸟,是因为这一只,最像他——
  空有响亮的名头,漂亮的毛色,却是连叫声都不是最出彩的,连柳莺同相思鸟都及不上。
  如同他这个谢二爷的名头,听着好听,实则不过是个虚名。
  他是几个兄弟当中最不成器的。
  没有大哥的权势,也没有几个弟弟那样有着可以仰仗的母家,他对权势、富贵亦无野心。
  他以为他尽心竭力辅佐父亲,便也算是为谢家尽一份力。
  反倒惹父亲猜忌。
  于父亲而言,他怕就是这笼中雀。
  高兴的时候,喊他一起陪着会客,画几幅画,写几个字,哄客人高兴,哄他高兴。
  一只鸟雀,只需要哄主人高兴便可,倘使嘴利爪锋,自是再留不得。
  鸟雀通人情,这雀儿见了他,远远的便扯着喉歌唱,隔着笼子,便伸出脑袋,亲昵地轻啄他的指尖。
  一副讨好模样。
  那时的他,在父亲眼中,是不是便是这么个形象?
  只是雀儿这么做,煞是可爱。
  父亲眼中的他,怕只余可笑。
  雀儿先是亲昵地用脑袋蹭谢放的指尖,见他没动作,又用鸟喙轻啄,提醒主人,该给它喂食了。
  小家伙哪里知道,谢放今天的心思根本不在它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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