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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阻且长(瓶邪同人)——玉娇容

时间:2025-04-08 16:22:10  作者:玉娇容
  别的不多说,我就说最终导致我下定决心搬去跟他俩住,哪怕每天早上要提早四十分钟起床打车去学校我都忍了的两件事。
  首先,我们那个宿舍住了几个加拿大人和荷兰人。他们平时放松休息,除了喝酒蹦迪带妹之外,还有一项就是周五半夜上天台聚会。
  我那会儿英语还不行,读文献比狗爬得还慢。到了周五一般都是头昏脑胀。之前我跟那帮人吃过几次饭、看过两场NBA,他们就拿我当小兄弟了。看我读书读得蔫儿了,就喊我一起上天台。
  他们上天台,肯定不是为了聚众跳楼。这帮人跟我差不多大,大家都没到合法饮酒年龄,但学校兄弟会里的老哥哥们早给他们安排得明明白白的,几箱酒早藏进来了,阴间玩意一个个都整挺好。
  酒过三巡,他们疯狂吹逼自己是如何跟女孩子共赴云雨的。我作为东方人还是比较保守,这种事我也没什么兴趣,不一会儿就听得走了神,再一回头,他们都把大麻叶子卷好了。正挨个传着,就着上一位的口水抽。
  加拿大人把烟卷递给我,大家都期待地看着。这种行为类似歃血为盟,干完这一票,我们就是穿一条裤子的人了。
  但烟屁股上那五湖四海的口水都还亮着呢,我不知道他们怎么想,但我一个同性恋看了都恶心,心想但凡其中一个人有大小三阳,我们一个都跑不掉。
  拒绝他们以后,他们还很失望的样子。从那以后我就被这帮人给有意无意地排除在外了。
  这种事算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不算什么‘文化休克’。真正让我休克的事情还在后面。
  国外的有些宿舍,其实不太分男女。大家都在一栋房子里住着,厨房客厅共用,自己有自己的小房间罢了。
  自从我被踢出兄弟会,宿舍里的女孩子们就纷纷来找我当妇女之友。不但没事找我说心里话,而且还邀请我参加她们的电影之夜。
  我本来以为这总算是搞了点像人的活动,开心之余、礼貌起见,我还买了点汽水零食。
  当晚看的电影叫什么《亚美利加往事》,我英语水平把托福糊弄过都是勉强,这部电影还有点深度,看这玩意看了二十分钟我就不行了。
  有个南美女孩估计跟我一样,就来找我搭话。俩人都是散装英语,此时也不客气,天南海北胡侃一夜。
  那些话我都没过脑子,半句不记得说了什么。但我很肯定,我是没有调戏她的。
  谁知道那天晚上,我回房间刚洗了澡,她就跑来敲我的门。我给她门一打开,就看这小姑娘只围了条浴巾,鞋子都没穿就来找我来了。
  我当即斗胆猜测,她应该不是为了给我看她的夜光手表。
  那女孩其实挺漂亮,拉丁裔那种棕色的皮肤,小脸大眼睛,身材也很曼妙,有点现在那个卡戴珊的韵味。只要我还有一点直的成分在,我立马鸡儿着火。
  但可惜像我这种天生的同性恋,比圆周率还弯。女性的身体美我可以欣赏,可要我上去就是干,那还是太强人所难。
  我当晚好说歹说把她劝走了,自己吓得不行,缓了一口气就打电话跟小花叫救命。结果这孙子在电话那头笑得捶床的声音我都听见了。
  第二天搬家的时候,那帮昨天还叫我一起盖着小毯子看电影的小姐妹就不理我了。估计是小卡戴珊跟她们添油加醋说了一回。按照她们的文化背景,这种情况是我不识抬举。
  我当时没空搭理他们。也不为别的,主要因为解雨臣是个招摇的人。
  小解总一到亚美利加就租了一辆粉色的法拉利,按照他的说法,如果买,他这学期的零花钱就不够用了,而且带回国也不方便。不如租,租着经济实惠。
  那辆车开到学校里,引起了一阵礼貌的关注。
  可那小粉是一辆跑车,加上司机也就两个位置。前备箱扁得只能放两件衣服。到最后我还是打了一辆车带着行李回去的。
  小花的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脱了裤子放响屁。他来我们学校,本质上是为了炫车,和接我没有一点关系。
  他跟秀秀住在一栋多功能综合公寓里。我已经学了一点建筑学基础,知道这种公寓是面向有钱人的高级住宅。
  只要他们想,甚至可以在楼里的专门区域进行户外BBQ活动,游泳池、健身房和学习室应有尽有,而且还配备中央空调,楼里气温四季如春。
  他俩住顶层的复式公寓,从落地窗看下去,可以把纽特丹的繁华尽收眼底。天气好的时候,往使塔顿岛方向使劲看,还能看到入海口处竖立的丽贝尔塔斯女神塑像。
  我那会儿以为这房子应该是他们租的,还提过两次给租金的事。但后来,随着我对解雨臣的了解逐渐加深,也就知道我们住的那间公寓,他家大概是早就买下来了。
  我本来应该喊一声打倒资本主义。但看在我寄资本主义篱下的份上,当天晚上我就打电话给他叔叔,对小花的仗义相助歌功颂德了一番。
  我也就是在那里,第一次见到了张起灵。
 
 
第3章 
  说到张起灵之前,我还得再提几件秀秀和小花的事。
  秀秀的英语在那会儿实在不好,所以等她上完她那个应用美术的课以后,每天还得去加两个小时的语言课。
  她这种情况让人不由得担心她上课到底能不能听懂。结果人家告诉我,她上课这么久以来,最大的感触就是现代艺术很多都是骗人的。创作的时候,你管自己瞎搞就行,等作品出来,老师同学会帮你阅读理解出你自己都没想过的深意。
  “有时候你听完他们说的,还觉得是自己受教了。然后选一个你喜欢或者听不懂的当作自己的意思就完了。还是上英语课好玩,这个比学应用美术有用。”
  她偏偏头,把笔记本收进包里,又对我道:“不过,吴邪哥哥,我跟花姐儿可不像你。你是过来念书的,我们呢,是过来的度假的。”
  我听完以后,心里想,秀秀你完了。我们现在又不是小,你还管小花叫花姐儿,要是被他听见,你俩今天一定得没一个。
  跟他们住在一起的头几个月,据我观察,这两位大资产阶级的少爷小姐,果然像他们自己说的那样,上这儿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度假。
  其实他们两个时不时就要回国去一段时间的。有时一起走,有时单独走,有时提前几天就已经安排好,有时事发突然,早上起来会在冰箱门上看到秀秀或小花的留言—— 这一招很西式,是我们到这边以后学会的。
  按照这几个月的频率来算,他们一年应该是有四五个月要在国内走不了的。我管这叫自讨苦吃式留学法。好端端地上学不行,非要让航空公司在中间赚差价。
  可即使让航空公司赚差价的行为,在我看来不太好理解,但我现在搬过来和他们一起住了,大家可以做个伴,我就挺开心。
  毕竟我虽然中途不用无故回国,在这里也待了几个月时间,从前跟着学校的活动参观过几个博物馆、坐了轮渡,也去了两趟铂德威大街看音乐剧。
  但这种旅游景区去两次也就没什么意思了。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街边餐车的热狗不错,肉肠吃起来没有很重的淀粉味,并且可乐杯看起来像个最小号的水桶。
  不过我没交到纽特丹本地朋友,学校里的其他人也各有事做。没人和我一块儿出门,我就懒得自己去逛。
  我也不是没有挣扎过,但在学校里跟人打篮球,那些常打篮球的白人或者黑人兄弟人均190-200厘米的身高区间,肩宽臂长、如猴如猿。
  我曾经还为我181的身高感到骄傲自豪,谁问起来,我都说这是我每天一斤奶喝出来的。眼下,我看着他们,觉得这帮人长身体的秘诀或许是一天吃一头牛。跟他们混在一起打篮球,把我显得像个吉祥物。对面的人一看我拿球就堵着我打,一场下来,我已经失去了打球的信心。最终还是选择早点放弃,回宿舍关起门来打游戏比较实在。
  现在和小花秀秀一起住,我就感觉我的生活应该会有意思一些。我搬去的第一周,秀秀要交一个什么雕塑作业,我跟她一起玩了一下午泥巴,像这种安排就挺不错的。
  但我毕竟还是小看了他们。没有学习压力的人果然和我不一样。
  他们火速混出了自己的圈子,还经常带着我去参加各种活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一堆有钱中老年人参与的早餐会、读书会,或者年轻狂野派的酒店顶层泳池趴踢。不但把我跟我同学之前的活动显得屌丝至极,而且也让我感觉我自己一定是哪里有问题。
  我家以前,对我迎来送往的要求很简单,上桌闷头吃饭,下桌转身回家,中间多喊几声叔叔阿姨就了事了。因此,再加上文化差异,我现在跟这种场合相处得就不太好。明明身在其中,又感到格格不入。
  早餐会、读书会也就罢了,全世界应付长辈的招数也就那几套组合拳来回打。但趴踢一类的事就不好办,去了又不能光喝闷酒,论说我又不像小花秀秀那样懂门路。
  再加上那阵子,正好是亚美利加花花公子风尚逐渐式微,女神天使造型渐渐崛起的时候。那种趴本来人就很多,女服务员,或者一部分玩票的女客人穿着布料挺少、挺有情趣的衣服,背后还背俩巨翅,现场音乐声音又大,一个晚上下来,我简直不知道要被嫌弃挡路多少次。
  后来去多了,我估计他两个已经扩展了不少酒肉朋友的人脉,而我呢,我已经和那些女服务员混熟了,一些细节摸得门清。
  举一个例子,比如她们都穿着两层的丝袜,里面一层是统一的肉粉色,外面一层才是黑色或白色。因为只有这样,当她们统一伸出大腿的时候,肤色看起来才是均匀一致的。
  只是这些小心机Tips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用处。我曾短暂地幻想了几秒我穿着那种衣服和两层丝袜,混在她们中间一起跳大腿舞的样子,差点手一抖,把杯子从摩天大楼顶层扔下去。
  我对小花和秀秀的生活方式没有任何意见,只是这跟我的习惯相去甚远。我们三个都是沾亲带故的发小,可有时他们两个靠在一起说话,神态却更像是亲兄妹。这种情况下,我会有一点所谓的怅然若失。
  但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大家都是朋友,我没必要太拘小节。实在不开心就回房间搓几把游戏,毕竟暴雪还是很香的,艾泽拉斯大陆也是能提供温暖的。
  我搬过去住的第三个月的一天,外面下雨了,我和小花在沙发上一人占据一边,少见地都在看资料。
  回国去的秀秀当晚九点半突然到家,一张瓷白的脸冻得发青。她回家时心情很低落,去泡了个澡,完事缩在另一张沙发上,裹着毯子不说话。小花亲自给她泡了茶都不好使。
  半晌,这小姑奶奶才开金口,说自己饿了,想吃中餐。
  按理说这有点不合逻辑。毕竟她才是那个刚刚从国内过来的人。
  但妹妹开口了,做哥哥的又不能不照办。问题是那会儿已经十点钟上下,我们前后两个街区,汉堡王、麦当劳、赛百味一应俱全,甚至还有韩国、越南餐厅,熊猫快餐也是有的,但正宗中餐却一时间不知道上哪儿叫去。
  我为此十分头秃。小花陪着她说话去了,我就上纽特丹华人论坛上发帖子问。
  最后还真给我问到一家。那餐厅在法培拉,是纽特丹最大的华人聚居区,有人回帖说老板可以送到我们住的这个区。
  我对回帖人是千恩万谢,拿到老板的电话一打,只响了一声那边就接起来了。那人一口京片子说得很地道,听声音应该是个胖子。我点了几道菜,留下地址以后便把电话挂了。
  大约过了一小时,那个号码给我发短信说已经到了。
  由于我们现在住的这个公寓,实在是非常麻烦。哪怕门卫放人进来了,想要到我们这个楼层,都还得换一次电梯、刷两道门禁卡。所以每次叫了外卖,我们——其实严格来说基本上是我——只能下楼去拿。
  我从楼里出来,看见一个人站在不远处的路灯下,旁边的自行车后面还有一个保温箱。那时雨已经很小了,我打着伞走过去,问他是不是来送外卖的。
  那穿着黑色外套,还把外套帽子翻上来戴着的男人抬起头,被雨水打湿的刘海下面,是一双沉静的黑眼睛。我与他对视,心跳漏了一拍,那时虽然光线模糊,但我仍然感到他的脸和气质,应该属于人间看不到的绝色。
  他见我问了,便点点头,也不说话,只从保温箱里拿出我点的食物交给我。然后报了一个数字作为餐费。
  这是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但我却根本没有听清,脑中还留着一点震动。这和人看了一本好书、或突然撞进壮阔的自然风景后,体会到的感觉是一样的。
  我怕他看出来我在发痴,立刻掏出钱来给他。他低头看了看钞票,又是淡淡道:“多了。”
  此时我的大脑终于运转起来,握着钱往他手里塞,解释道:“就当是小费——洋鬼子不是爱给小费吗?这下雨天的,还麻烦你跑一趟!”
  他听我这样说,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钱收下了。然后一语不发地转身准备骑车离开。我脑子一抽,对他说:“我叫吴邪,你贵姓?”
  他在骑车离开以前告诉我,他叫:“张起灵。”
  几分钟以后,我提着吃的和伞站在电梯里,突然想到我其实应该把伞给他。虽然现在雨小了,但到底在下,也不知道一直淋雨会不会生病。
  可我又意识到,我跟那个张起灵非亲非故,这样见一面就给伞,是一件奇怪的事。而且他还骑车,应该也不方便打伞。
  我回去以后,秀秀已经又开心起来了。我们把饭菜布下,一起吃着。她胃口很好,嘴就很甜,一口一个吴邪哥哥。但我却一直心不在焉。
  直到小花问我怎么回事,我才叹了一口气,对他们道:“说起来可能很好笑,但我这种情况,应该是一见钟情了。”
 
 
第4章 
  解雨臣和霍秀秀这两个坏东西,对于我这份突如其来的一见钟情没有表现出丝毫同情心。
  小花是学过京剧的,他唱旦角唱得极好。听我一说,连筷子都没放下就唱了两句:“啊呀天吓!不由人心热如火!”
  这边的中餐厅都是会送幸运饼干的。他那贱样我看不下去,拿了一个往他脸上扔。他偏头一躲,小饼干就砸在了秀秀身上。
  秀秀把饼干捏在手里,笑骂一句我两个欺负她,她要打电话回家告状去。
  我们闹了一回,秀秀却突然认真起来:“吴邪哥哥,他不是给你发过短信吗?你可以再联系他嘛。”
  我把手机拿出来,翻到通话记录给她看:“确实是发过,但是跟我订餐的号码是同一个。应该是餐厅的工作电话。”
  “那我们可以去餐厅找他呀。”
  解雨臣听完啧了一声,道:“你们两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难道他谈成了还能留在亚美利加不回去了吗。再说也不知道人家是什么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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