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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上,两人到了村中心的一片大空地上,那里面已经摆了十二三张大长桌,围成一个方形,中间的空地上又有一个大火堆,4个小火堆。
小火堆离桌子近,上面已经架了铁架子,是用来烤肉的,中间的大火堆附近有许多空间,已经有小孩在附近玩起来了。
空地旁围着一圈粗壮高大的重瓣梨花树,夜风一吹就下起了漫天白色的花雨。
待到4个铁架分别架在火上开烤,村妇们也将各类主食、素菜、凉菜都端上了桌,村宴就正式开始了。
谢煜和沈长胤两人作为客人,被安排着和村长一家、老李和几个猎户们坐在一张桌子上。
半透明乳白色的米酒倒进碗里,漾出香气。
老李看似不经意间问出许多问题,两人都对答如流。
“家里贫穷,一位母亲早亡,一位母亲身体虚弱,我还有两个妹妹要养,恰好我们员外家是有名的德善之家,我就自卖了进去做丫鬟,这才遇见我们大小姐。”
沈长胤一边说,一边伸手抚上谢煜的大臂。
谢煜感觉到仿佛有一股电流从被摸到的地方向全身传送,浑身仿佛都酥麻了,赶紧一抖,低下头吃肉。
她麻木地听着沈长胤扮演一个贤惠淑德、情深难抑的苦情妻子形象,只在老李特意提问她的时候,才抬起头来小声回答几句。
为了维持害羞书生的人设,她盯着桌子中心大盘子里的一块鹿腿肉很久,都没敢夹。
直到老李的盘问告一段落,沈长胤空闲下来,再扯扯人家的袖子,示意沈长胤自己想吃那块鹿肉。
沈长胤就挽住袖口,站起身,姿态优雅地给她将鹿肉夹到盘里,还拿了一块饼子给她作配。
看到这一幕,老李和几个猎户对视一眼,极细微地点头,终于相信了这不是一对探子。
谢煜余光瞥到了她们的微表情,终于放下心来,开始吃鹿肉。
酒过三巡,场内的气氛立刻热烈起来,小孩子们手挽手绕着大火堆围成一个圈,一边口齿不清楚地唱童谣,一边跳舞。灰扑扑的短打衣服沾上了更多的泥土。
喝多了的老人开始唱起边民的歌来。
边民民风开放,这个村子又是隐田,至今依然没有被中原文明的含蓄浸染,村子里面的几对青年情侣趁着这个机会大方依偎在梨花树下,贴着额头亲吻。
村长妻子看到拘谨的谢煜与沈长胤,忽然一拍桌:“你们两个也别害羞啊,我们就不像你们中原人那样别扭,爱就要亲嘛。”
“亲一个,亲一个。”她带头开始起哄,很快全场都开始起哄。
在这种起哄声中,谢煜和沈长胤望了望彼此,谢煜不知道沈长胤那张仿佛打不破的温柔假面下到底是什么想法,但她自己此刻已经非常崩溃了。
要说亲,也不是没有亲过,但那次两人都喝醉了,还被下药了,是情有可原的事情。
但现在两人可都清醒着呢——因为有伤口,连酒这种发物都没喝。
这要是亲了,得多尴尬。
沈长胤望着谢煜脸上的神情变了又变,自己的神情则没有多大变化,只是身姿笔挺地坐着,保持着温柔有礼的笑容。
但随着起哄的声音越来越大,她们两个人停滞的时间越来越久,沈长胤的余光瞄见老李与几个猎户的脸色有了些许的变化。
不好,她开始怀疑她们了。
她当机立断,伸手拉过谢煜的肩膀,向前压下去。
谢煜还没反应过来,一愣,下意识的错开头,沈长胤的吻就那样轻轻地落在她发烫的耳朵上。
谢煜转头看见了老李的神色,立刻反应过来自己做错事了。
当机立断,面向桌子,伸手端了一碗浊酒喝尽,而后是一副颇有苦衷的样子,环顾一圈,叹了一口气,说:
“我瞒不下去了。”
她拍拍沈长胤的手,让她坐正:“今天村子里姐姐们都是善人,比逼着我成亲的亲娘更叫我信服,我也就不想装了。”
“这次上京,我根本不为赶考。”
沈长胤配合地变了脸色:“大小姐,你在说什么?”
“我早已心有所属。你可记得我小时候上私塾,偷偷在外面听学的小薇?”
“我还记得。”沈长胤点点头:“她打扰大小姐念书,被我请去别处了。”
“我根本不需要你这么做。”谢煜忽然愤怒起来,虽然整体还是害羞文弱书生的神情,但眼神中也燃起了些许怒火:
“我也根本不要娶你,我喜欢她,我愿意让她在外面听,你却把她赶走了。”
沈长胤余光瞥见老李她们一下正襟危坐起来,手里的酒也不喝了,放下,抿起嘴,聚精会神地听着她们两个人吵架。
“她没有书念,又受你打压,在镇上待不下去,只能辗转她乡去做工,外面的日子那么苦,她的手那么小那么白,天天泡在水里在后厨给人家洗碗,冬天生了冻疮,又痛又痒,都没钱医治。”
大小姐痛心疾首:“是我辜负了她呀。”
“实话告诉你,这次上京,是因为我收到了她的书信,我要上京,与她成婚,从此做一对再平凡不过的妻子。”
贤惠童养媳的手捂住心口,声音虚弱:“大小姐,那我呢,你在说什么呀,那你要把我置于何处?”
大小姐别过头去,虽然不忍,说出的话却依然残酷无情:“今日既然话已说开,从今往后,你我各自嫁娶,再无牵扯。”
偌大的烧烤场地里静的可怕,连小孩都不跳舞尖叫了,都呆呆地听着。
忽然,一声抽泣响起。
她们看见那个美子仿若天仙一般的文弱女子用葱白的手指捂住了脸,肩膀抖动,抽泣声正是从那里传来。
老李于心不忍:“妹子……”
——吱呀一声,童养媳推开凳子,捂着脸转身跑开了,哭声消散在空气中。
负心大小姐坐在桌边,梗着脖子不去看她,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端起另一碗酒喝尽。
刀疤老李终于忍不住了,来到她身边,熊掌一样的手掌一拍她的肩膀:“大妹子,我拿你当姐妹,和你说真心话,不管你喜不喜欢人家,人家好歹照顾了你这么多年,你得温柔点。”
“没有功劳,还没有苦劳呢。现在大半夜的,人又跑走了,万一磕着碰着怎么办?你下半辈子都要活在愧疚中吗?”
她把谢煜拽起来,她的力气实在太大了,谢煜根本就是被提起来的,只能老老实实地站好。
“听姐的,你现在去追人家,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说?哪怕你真的不要和她在一起,也要温柔点,不要辜负人家这么多年来的心意。”
谢煜也软化了,点点头:“我去追她。”
“这才是好女郎!”老李重重地在她肩膀上拍了拍,谢煜感觉自己都快变矮两寸了。
“不过姐和你说啊,你家这个现在贤惠温柔,最重要的是倾心于你,很难得的。不要为了什么外面的花花草草,而放弃了真正的好人。”
“去吧。”熊掌又在谢煜后背一拍,轻轻一推就把她推出了个踉跄。
谢煜只能好不容易站稳,又顺着沈长胤离开的方向追去。
两个人一路小跑,一直跑到村庄的边缘庄稼地里,见前后无人了,才各自停下来。
沈长胤轻抚着胸口,呼吸急促,谢煜叉着腰,*也大口呼吸。
谢煜在月光下望着沈长胤,突然畅快地大笑起来。
沈长胤浅笑着摇摇头,突然想到了什么,笑容微敛:“三殿下那番心有所属的话说得真是真实又动人。”
她的眼前闪过一只病骨支离的手,一封折皱的信,鬼使神差地问:“可是有切身经历才说的如此真实?”
谢煜开玩笑:“是的,我爱得痛彻心扉。”
沈长胤的笑容停滞在了脸上,嘴角的弧度慢慢的、慢慢地回落下去。
“三殿下说的可是真的?”
风将她的声音吹得支离破碎,却依然落入了谢煜的耳中。
谢煜望着眼前有着素白脸庞的人,心想此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如第一次见面那样漂亮,仿佛是易碎的月宫仙子落入人间。
但她才不是什么月宫仙子,她是手握重兵、重权,不择手段的摄政王。
这样的人,此刻却用一种难以形容的眼神望着自己,仿佛这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
那眼睛里仿佛有一层薄薄的玻璃,像最透明脆弱的玻璃杯,反而让人有捏碎的欲望,即使玻璃被捏碎后反过来割伤人。
谢煜的心里忽然闪过一丝直觉,一种仿佛可以救命的直觉——
要想自己三年后能够顺利和离、走人,她现在必须回答是。
只要捏碎那只玻璃杯,她和沈长胤关系的上限就会止步于朋友——朋友是可以散落在天涯海角的,妻子、哪怕是联姻的妻子都不能。
她轻快且残忍地笑起来:“我当然有喜欢的人,沈大人难道没有吗?”
【作者有话说】
小谢直觉大爆发
第28章 从愤怒到XX
◎放她走吧◎
乡村夜晚的天是暗蓝色的,月光如同最顶级的轻纱,从天上落入人间,脚下的泥土温柔又凉润,田埂如同蜿蜒的银蛇,陷入夜幕深处。
风则是明快的。
“我当然有喜欢的人,沈大人没有吗”
风将这句话吹到了沈长胤的耳边而在她的理智反应过来之前,身体就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拉开距离。
那只透明的、超薄的玻璃杯似乎被顽皮的猫爪子推了一下,已经来到了摇摇欲坠的桌子边缘。
谢煜将沈长胤下意识地远离看在眼里,并不被冒犯,只是含笑站在原地。
远处的村庄隐隐传来人群热闹庆祝的声音。
沈长胤抬起自己浓黑的眼睫,神情竟然是冷静的:“三殿下骗人的能力似乎增长了。”
谢煜眨了一下眼睛:“谁说我是在开玩笑的?”
沈长胤神色冷淡疏离,却笃定:“你没有喜欢的人。”
那只玻璃杯在桌子边缘摇摇欲坠,最终居然停住了,没有掉下去。
谢煜颇感遗憾:“我喜欢那个人喜欢得不得了。”
“既然如此,作为三殿下的联姻妻子与合作伙伴,我想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应该不过分吧。”
沈长胤重新上前一步,逼近。
“你问。”谢煜也向前一步,丝毫不躲闪沈长胤的目光。
“性格如何?”
“温柔大方,娴静体贴。”
“出身何处?”
“江南水乡,福书村。”
沈长胤的提问愈发加快。
“三殿下常年居于宫中,你和她何时相遇?”
“那天晚上救下你之前,我先救了她。”
“那如今人又在何处?”
“托沈大人的福,她家中觉得京城危险,喊她回家,她已于叛乱日后又十日离京。”
“相隔千里,三殿下还喜欢她吗?”
谢煜顿了一下,却还是很快说。
“情比金坚,不在乎异地。”
“情因何而起,以何而定?”
“呃……”
谢煜试图描摹一些浪漫场景,但她没真的喜欢过别人,一时卡壳了。
沈长胤则仿佛夺取了胜利,又靠近她一步,仿佛发现了谜底,一字一顿:“这个人根本不存在。”
谢煜抬起头:“情不知何起,一往而深;那日天黑星繁,混乱市井,沈大人军马肆意、问鼎夺权之时,我与她一见钟情,身无他物,只以明月定情。”
“你那时身上还带着与江南沈家大小姐定亲的白玉佩。”
“我情已定,再难许沈大小姐,只能说声抱歉。”
“既然如此,为何在我逼婚你之日,你不将这段情缘说出?”
“沈大人权力滔天,以势压人,我心上人不过平民百姓,我说出了也只是为她平添麻烦。”
沈长胤后退一步,怒极反笑:“三公主今日不能与心上人过着和美幸福的生活,看来是沈某之过了。”
“你知道就好。”
月明星稀,两人陷入沉默后,周围的虫鸣鸟叫愈发清晰。
谁也不愿意先说话,过了一会儿,沈长胤率先转身,往村中走。
谢煜落后几米,不紧不慢地跟在身后。
望着前方高挑瘦削的背影,望着对方的发丝在乡村夜晚的风中飘动。
她的脸上忽然浮现出狡黠的笑容。
她脚步轻快,进了村子,和村民们重新见面。
“妹子。”村长的妻子招呼她:“你家小沈已经和我们碰过面了,她今日困难,我们就让她先回去休息了。”
“谢谢姨。”谢煜一点头,装模作样地叹气:“我对她虽无情爱,可她从小与我一起长大,人非草木,我心非石,早已将她当成我的至亲。”
“至亲与我疏离,我又何曾不伤心?”
“唉,说得也是。”老李她们一叹气:“有自己喜欢的人也不是什么错事。”
她们招呼谢煜:“来,喝酒,喝多了就不伤心了。”
谢煜就重新坐回桌边。
本来身上带着大伤,是不该喝酒的,但她们白日来村里的时候,为了防止被怀疑,隐去了谢煜身上过于特殊的腰腹伤,只说手伤和被拳打脚踢了。
面对这几个经验丰富的退役死士,谢煜没有敢再三推辞,说了两次身上有伤,见她们一再邀请,老李还拍着胸脯保证说那点伤没关系,就干脆开始喝了。
她很少喝酒,上次在茗烟楼还喝醉了,但一是因为不知道那玫瑰纯露里有酒,喝得太快才醉,二是因为玫瑰纯露里还有迷情药,加速了理智的丧失。
如今喝农家的自酿酒,居然没什么反应,喝到半夜也只不过是微醺,反而把老李几个猎户都喝趴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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