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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唠唠叨叨把事情说了,李盛把爪子抽出来拍到铲屎官的脑门儿上:你啰嗦了!
居然敢怀疑本虎虎,我可是陪着卫青霍去病打过仗的!
匈奴就得春天打!
这是大汉立朝几十年后,与匈奴交锋上百次后得出来的结论,而汉朝攻打匈奴的胜利,也说明了这条准则的正确性。
看嬴政还犹豫,大老虎好像不耐烦了,直接用两只后爪支撑身体,前半身两只厚重的虎爪按在了桌案上抬头瞪他,尾巴在地上面拍得地板啪啪直响:听我的!我有经验!
而且我现在积分充足,先把匈奴打了再说吧,你非要先去封禅,万一本虎虎一兴奋给你搞了个大的,积分都没了,那我还得贷款积分给你在草原开视角。
而且匈奴正在飞速发展啊!不现在打,难道还要等到人家发育起来再打?那时候更难打!
现在的单于是头曼单于,他在经过几年的时间后已经成为了匈奴各部落的大统领,匈奴之前是一个散乱的部落聚集体,在头曼单于的统治下,正在慢慢地向一个军政合一的统一政权过渡。
政权统一后,游牧骑兵就会被更有规划地发展起来,真要等骑兵形成规模,那只会消耗更多的兵力。
李盛所担心的,还有一件事,就是头曼单于的长子,冒顿单于。
如果说,匈奴在头曼单于手上完成了统一,从部落集合体发展成了匈奴帝国,那么,这个帝国就在冒顿单于的统治下完成了集权,对于这样一个注定要威胁中原几十年的枭雄,当然是要在他羽翼未成的时候就剿灭。
李盛越想越急,虎爪爪开始梆梆梆拍桌子。
嬴政无奈,把虎爪按住,虎虎一着急,爪勾都弹出来了,这地图再给他挠烂了。
“明日我就传他们来商议此事,好不好?”
大老虎歪头盯了铲屎官两秒,看他神态严肃,这才从桌子上下去。
第二天没有朝会,不用起大早,但是李斯、王绾、蒙武、王贲这些人还没醒就听到了外面熟悉的嗷呜嗷呜叫声,亲近侍从赶紧进来唤醒主家:“您赶紧起床吧,陛下那只虎君来了!”
虽然被迫起早,甚至比上朝起得更早,但是这堆人也不敢有意见,李盛把人叫了一个遍,又拐回李斯家里蹭的早饭。
李斯家早上吃的羊肉汤饼,闻起来很香啊!
“朕欲攻匈奴,诸卿以为如何?”
堂下静了一瞬,王贲先表示赞同:“匈奴北掠边地十年有余,河南地尽归敌手,而今陛下一统中原,自当威行四方,克收匈奴以安天下。”
但是,他们虽然都赞同陛下攻打匈奴的决定,却也和嬴政一样,认为时间有些紧迫,大军发兵,可不是一句话的事,需要筹措粮草,需要提前收集消息,需要保证后勤等等,现在确定要打匈奴,那等大军开拔,少说也得到了三月份了。
这些嬴政也都知道,顶着一群人的目光,他看向了趴在一边甩尾巴的大老虎。
于是大家的眼神也跟着看了过去。
李盛爬起来甩甩毛,威风八面地走到大殿中间叫了一声蹲下,对,虎虎也去,有我在,放心啦!
为了让嬴政心里有个底,当天夜里李盛在宫里饱餐一顿后就连夜跑去了边地,从北郡直冲草原,轻车熟路地找到了匈奴的驻扎地——一点难度都没有好不好,他走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就算不用系统指路他都能找到!
不过呢,当老虎还是不如当金雕方便的,金雕在空中完全可以直线飞行,但是他在陆地上靠着四只爪子跑,就必须要顾及地势,绕了很多路。
等李盛到了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三更天了,除了守夜的仆从和巡逻的侍卫们手里举着火把,还能看到星星点点的亮光,其他地方都是一片漆黑,倒也方便了他。
黑色的大老虎与夜色融为一体,除非是对上那两只闪着金光的虎眼,谁也发现不了。
李盛蹲在这一片帐篷后面的阴影里,开始犹豫带点什么回去才能让秦国君臣们安心。
至于为什么不干脆把头曼单于咬死?
这个操作性还是很高阶很艰难的。
首先,头曼单于作为大首领,他的帐篷在最中间,李盛避开巡逻的侍卫走到这边已经非常费劲了,而且王帐旁边戒备森严,就算是晚上,也有人守在门口,李盛想进去,除非把人毫无声息地撂倒。
而且,把头曼杀了对于局势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帮助,反而会坏事,头曼单于的长子也就是冒顿单于,已经十五岁,而这时,他那个备受单于宠爱的弟弟还没长大,冒顿也还没有生出废长立幼的心思把人送去大月氏当质子,照旧把冒顿当成继承人在培养。
如果头曼单于出事,冒顿会立刻继位大单于,而且匈奴也会有所戒备,这不利于李盛心里让秦军突袭的想法。
还是搞点什么信物回去吧,他觉得西北边那个正在欺辱掳掠来的汉人女子的胡人管事就很不错,那颗头长得又大又圆,上面的发型四边剃秃中间到脖子留了一条,辫子里还有松绿石做装饰,这一看就是匈奴人,带回去给嬴政他一定能懂。
“你还敢挠我?贱人!看我不——啊啊!嗬嗬呃—!”
李盛从后面扑上去压住人,两只前爪按住他的肩膀,后爪直接踩到了他的大腿上,而后歪歪头想把人的脖颈咬烂,顿了一下,还是有点嫌弃,于是伸出前爪弹出爪勾,划破了他耳后的大动脉。
被他压在身下的女子惊魂未定,这会儿抖着手把自己胸前被扯开的衣服合上,两只眼睛看向面前凶悍的猛虎,一时间被吓得呆住了。
李盛看了她一眼,心里叹一口气,但愿三月份秦军打过来的时候这个女孩还能活着,没准还能被带回家乡。
不想吓到他,李盛用爪子勾住这个匈奴人的衣服,把人拽到了一个草垛后面,这人干坏事也是找的僻静场所,这会儿倒是方便了李盛,根本没人经过。
李盛给自己做了好大一会儿心理准备,才爪子和利齿都用上,把人撕扯得,没个人样,然后忍着恶心用他的衣服裹住头,叼着往回跑。
只有所有人都相信确实是猛兽作乱,那个女孩才不会有任何麻烦。
李盛回到咸阳的时候,已经是半上午了,朝会刚刚结束,不少大臣正在往宫外走,李盛把东西扔下,等大家都走得差不多了,他才慢慢去了明光宫,事以密成,还是不要搞得满朝都知道了。
于是,嬴政刚刚休息了一会儿,换了衣服坐在殿内和几个心腹大臣在一起看地图的时候,就听到了外面的呜呜声,他们抬起头,就看到玄虎飞跃入殿内,把嘴里的东西扔下,嫌弃地呸呸了两下,然后前爪像是踢球那样把这东西踢到了御阶下。
大老虎又横又拽地冲着他们抬了抬下巴:诺,给你们定定心。
第372章
明光宫里大殿上,一个粘着血污,还被包成了个球的东西叽里咕噜地滚过来,碰到了御阶才停下
最前面离得近的李斯和王绾已经闻到了血腥气,抬眼看向上首的陛下。
嬴政站起来自己走下台阶,看着侍从来抖着手解开那个包袱,露出了一张青白的死人面孔。
“啊—”正待叫出声,那小宦官立刻使劲儿咬住牙齿不敢动了,啪擦往底下一跪:“奴婢失仪。”
嬴政挥挥手让他下去,自己则是低下身来用一张巾帕隔着手,掰着这颗人头看了看。
不得不说大秦朝还是武德充沛,这会儿殿上文武臣子们,就没有一个露出什么害怕惊恐的面色的,倒是惊喜居多。
“陛下,这样貌发式一看便知是胡人,且他的头上还有发饰,这松石颜色鲜亮纯粹,也有些价值,这肯定是个小官!”
王贲是个很有上进心的将军,自从知道要打匈奴,他就回去请教老父王翦关于匈奴的事情了,这会儿一见这被虎君带回来的匈奴人头,立刻就发觉了这件事更重要的意义,他抬起头,见几位大臣们都是眼神精亮似有所得,看来大家都想到了——既然虎君能找到那匈奴的聚集地,那么等他们挥师攻打草原,只要跟着虎君走便是了!
嬴政过来摸摸虎头:“寅君,你去把此人杀了,有没有受伤?那些人有没有发现你?”
说罢就开始摸摸前爪摸摸胸毛,李盛蹭蹭他的手心,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前前后后转了两圈给铲屎官监察,又四脚朝天地躺下给他看了自己毛肚皮,这才让嬴政放心。
吩咐人把那个匈奴人头拿下去,君臣安置下来继续商议,只是这次,他们商议的就是什么时候具体出兵,谁带队谁监军谁负责后勤这些事了。
“还有一事—”蒙武皱起眉头,直身行礼:“陛下,虎君威势纵横,军中的马却都是凡物,若是让虎君在前面引路,只怕咱们的马会不敢前行啊!”
这倒是个问题,大老虎伸出后爪挠了挠耳朵,尾巴尖尖左右轻轻晃着,马害怕老虎是天经地义,似乎也没什么办法啊。
但是李盛没想到的是,这时的秦宫中居然已经有了驯兽的专业人士。
嬴政把李盛去年梳毛毛攒下的两大箱子毛球球都征用了,他打算选出一些性情沉静的马来当前锋,在两个月内尽量让他们熟悉虎虎的气息,只要不害怕不惊马,就够了。
这些马不用和老虎直接碰面——李盛在前方引路,自然会留下爪印,哪怕是夜里,举着火把也能辨认清楚地上的爪印的。
关于这件事,嬴政无比相信——虎虎从小到大踩烂的床榻都有十来张了!只是在跑动的时候多使使劲儿留下显眼的爪印,这岂不是很容易吗?
李盛对这个操作没有任何意见。
除了这些操作,蒙武还提出了另一个方法——给虎君提前洗澡,并且带上香囊遮掩一下自己的气味,不管用处多大,总能聊胜于无吧。
李盛闻了三种香,打了八个打喷嚏,撂挑子不干了,猫科动物本来就嗅觉灵敏,让老虎带香囊,简直是在折磨他的鼻子!
大老虎蹲在窗户上使劲儿闻了闻空气中的青草气息给自己洗洗鼻子,哎,青草气息!
最后定下来的是李盛自己叼回去的三种野草——虎妈当初教过他这三种草药老虎也可以吃,一种是腹部疼痛的时候吃的,解毒,一种是帮助消化的,还有一种是帮助排毛毛的。
三天后,李盛看着面前的“香囊”,无语地抽了抽嘴角,这也太大了,而且这个形状,跟后世宠物绝育以后带的那种花朵形状的防舔舔的圈圈有什么区别!
但是嬴政很期盼地看着他。
大老虎的尾巴在地上拍了拍,冲着殿内的宫人们叫了一声。
嬴政秒懂,挥手让他们都下去,就剩下一人一虎。
行吧,反正也没人知道。
李盛走到铲屎官身边,低下头让他给自己套在脖子上。
布料倒是还不错,很软很舒服。
李盛带着这个大圈圈走到铜镜前面照了照,只觉自己的帅气值直线下跌。
他转过头,看向嬴政:本虎虎真是为你付出了太多!
另一边良马的训练也终于有了成效,一千匹马里面总有些聪明马,在一次次闻到猛兽气息但是又没事后,终于,有十来匹马能渐渐稳定了状态,虽然仍然是惊惧焦虑,但是在主人的安抚下还是能保持骑行的状态。
为此,还伤了不少士兵——都是被惊马摔下来的,好在没有伤及性命。
还有马,也损了几十匹,有些马受惊后发狂攻击人,也只能射杀。
但总算是也有了收获,届时只要这十几匹马在前面,跟不丢,大部队就能随着虎君找到匈奴人的踪迹。
期间李盛也想过别的办法,比如给他搞一面旗,杆子下方弯折一下给他做一个把手,他叼着跑——会被匈奴人提前发现射下,而且他尝试了一下,大旗的杆子很高,跑起来阻力非常大,比他叼着猎物跑更困难,而且他的牙也被颠得很痛。
又或者在背上绑一个袋子放上红豆之类的豆子,留个口子,他一边跑一边往下落,以此作为标记。
李盛觉得这个办法棒呆了,为了让铲屎官明白,嘴里塞了一嘴筒子豆粒一边跑一边往外吐,一路上豆子洒落。
有一瞬间李盛觉得自己像是个碗豆射手。
嬴政在看过后想了想就明白了,觉得可以用,但是机动性太差了,战场上局势多变,如果刚好需要转路但是豆子没了,或是豆袋掉了,那就太被动了,这个方法可以尝试,但是马还是要驯。
诸多准备下,这一年的三月中旬,蒙武带着蒙恬从上郡出发,经过榆林进入河套北部,另一支大军由王贲为主将,杨翁子为副将,从义渠之地进入河套南部。
两路大军进入河套后,开始扫荡式攻击周边的小部落。
到了草原上,王贲他们立刻就明白为什么要春日发起攻击了,春天,是草原最忙碌的季节,他们需要给牛羊接生,需要打猎,还需要守着草场以免被其他部落占据。
这些事情都会占用时间精力,他们不像平时一样整日训练,而且很多士兵都得参与到劳动中来,不像秋冬一样兵严军整。
秦军大军一冲,他们立刻忙乱起来。
有李盛在,哪里有聚集地,哪里有被劫掠被关押的汉人奴隶,哪里是匈奴的牛羊草场,那是门清。
但是李盛也是分身乏术,他只能跟着一边走。
再一次怀念鹰鹰状态,要是能变身就好了,李盛开始做白日梦。
不过半月间,河套地区的匈奴部落就被扫荡得差不多了,匈奴残余部队向着西北方向匈奴主力部队逃散。
匈奴一定不会就此甘心失去河套地区这么丰美的草场,大决战肯定是要有的,但是他们之前定下的策略是突袭匈奴主力,现下需要先缓一缓,总得找个合适的时机。
而且在草原上跋涉了半个多月的秦军也需要休息,于是大军暂且停下。
李盛看着王贲他们收拾辎重缴获,这群人可都是真打过仗在边境上过了不少苦日子的,他们眼里什么都能用,帐篷,收起来!地毯,卷起来!皮料,带走!
就连人家部落聚集地上空的散乱旗帜都被卷起来了,这可以拿走垫草地啊,不然夜里总是返潮。
很好,勤俭持家,很有觉悟,李盛非常满意。
第373章
在河套地休整了半月,在一个春雨连绵的夜里,李盛带着秦军迈进了草原。
他们一行人走得很慢。
春雷阵阵雨声噼啪,掩盖了一部分了马蹄声。
李盛也觉得自己的时机选得很不错,下着雨,水汽、泥土味和混在空气中的青草气息非常有效地遮掩了老虎的气息,秦军骑兵的马情绪也明显更稳定一些——哪怕是下雨草地湿滑黑夜难行,也比猛兽气息的威胁小多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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