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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克顿们没话说了,古斯又补充道:“人不该死成那样——”
话音未落,那门板前忽然发出一声沉闷响动。古斯扭头,正对上亚瑟的视线。
男人握着枪,侧脸在天光下几乎成了一张棱角分明的面具。他单手掀开门板,一股若有若无的特殊恶臭顿时逸出,仿佛掺着霉、血和埋藏太久的东西。
“底下不止一个人。”亚瑟简短地说。
“那么,先生们,”古斯开口,语气平稳,“谁愿意下去看看,谁愿意在外放哨?”
几个平克顿又一番无言对视,空气沉了一拍,像是什么位置在队伍里重新被确认了。
“我留下。”罗斯第一个开口,手搭在枪柄上,站到门右侧。
第二个默默选了左边,与他呈对角守位。动作克制,脸色也收敛不少。
古斯没再说什么,提着油灯,走下台阶。
煤油光一照,先是嵌在泥中的阶梯,粗糙,湿滑,嵌进泥中。一脚接一脚下去,气味也一寸寸压得更近。这不是单纯的血腥味,更像是死肉泡烂后沾着潮湿石壁,与水汽反复蒸发、又在冷气里凝结出的腐败混合物。它贴着鼻腔往里钻,像一道发霉的纱布,封住了嗅觉,又封住了肺。
下到底时,灯光扫过地面,先照见几只桶。
是铁桶。沿口锈蚀,结成红褐色的圈。桶里泡着不明的混合物——血浆、器官、肉块,颜色发黑,漂浮着一层白膜与斑驳筋膜。一截断肢悬在液面,一根裸露的骨头斜插在桶沿,仿佛撑着不肯沉底。
“右边。”亚瑟低声提醒。
灯转过,光落在墙边一组木架上。上下两层都是头骨,大小摆在一起,尺寸不一,大小混杂。粗略一扫,至少七颗骷髅。
“该死……”
跟着下来的探员低声咒骂,脸色惨白,“罗斯!这里是个该死的屠宰场!呕……”
他干呕出声,想要撑墙,最后一刻大约意识到墙上可能挂过些什么,仓促之间抓上亚瑟。古斯一把架开那条颤抖的手臂,顺势拍了拍他的背。亚瑟盯过一眼,还未说话,罗斯三步并做两步走下阶梯,落地后整个人一僵。
“见鬼的上帝啊……”
他低骂着感叹,声音里有种情绪波动,随后迅速转为公事公办的冷静。“我见过狩猎事故、帮派火拼,但这——”他顿了顿,“但这不是那些。”
他走进那排头骨,小心地没有触碰任何东西。再往里有张书桌,还有些乱七八糟的铁链与简报。“这不是普通的谋杀。”罗斯缓慢地说,脸上的怀疑已经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暂时的同盟感,他望向亚瑟,如同猎人们在确定同一个目标:
“这杂种肯定在附近。远比我们追的那些帮派成员都要——”
砰!
地窖外一声枪响,亚瑟立即拔枪,罗斯和另一个探员也迅速掏出配枪。这时候空手太突兀,古斯只得跟着装模做样解下背后的步枪。他们冲上地面,那名守口的探员正一边翻身上马,一边焦急地回头喊:
“有个人!看着不对劲!我就——”
“哪儿?”亚瑟厉声问。
林地边缘,一匹体型娇小的马正在加速,骑在马上的人一身整洁的衬衫配马甲。似乎察觉背后动静,那人催马没入森林阴影。罗斯大吼:“他跑了!”
“追!”
……
【亚瑟·摩根日记】
抓到了那个肮脏的杀人魔。不是什么干净的家伙,甚至不是个出于仇恨的罪犯——就是个为了取乐的变态杂种。一个平克顿开枪打伤他的马,我才有机会侧面补枪,正好打穿他肩胛。摔下马后,他还跟疯狗一样想咬人。
看那张脸和打扮,体面得很,像个银行职员或者牧场主。这就是我不信任这些富人的原因之一,他们的脸就是画上去的面具。
当时离平脖子站不远,所以顺道去了旅店查探。蓝尼和因克还在。傻狗见了我比见到肉骨头还兴奋,蓝尼也挺高兴。古斯竟然告诉平克顿们蓝尼是他助手,我差点没笑出声。要是达奇听见,少不了要笑话这孩子几年。但蓝尼看着挺受用。
我们押着那疯子到瓦伦丁,交给马洛伊。一路上,那帮平克顿对我赞不绝口,说些“专业”、“勇敢”之类的话。出来后,古斯又不知和外面的人说了什么,到处都有人喊我“卡拉汉先生”,还有人向我脱帽致意。
他真的很像达奇那样,总能找到合适的话,哄得一帮人团团转。真不知道达奇当年是不是也这么看我的。而且,达奇要是知道我真的做成了执法者,还和几个平克顿成了朋友,不知会作何感想。
[素描]-因克
我甚至不知道我的通缉令是不是还在这片区里。但最后,我们说好晚上在酒馆碰头。我,蓝尼,古斯,还有那三个平克顿。马洛伊也要来,说想听听“卡拉汉警长在草莓镇的办案旅程”。古斯还提到哪个酒吧会有个作家,说要帮我“包装形象”。真是活见鬼了。我想跑。
不过,这小混帐似乎忘了我答应的那回事(涂抹痕迹),也许还是喝酒为好。
第70章 署名
现实中的瓦伦丁从不缺酒精据点, 但在像素构筑的西部游戏世界里,真正向玩家敞开的酒馆唯有两家:
一家是主街黄金地段、紧邻警局的史密斯菲尔德酒吧,崭新气派, 配套齐全;而转过街角,基恩酒吧蜷缩在阴影里, 油漆剥落的招牌边,“提供热食”的告示正被风雨侵蚀。
前者承载着瓦伦丁八成以上的剧情触发点, 飘着香皂味的过道边还提供几毛钱的理发剃须服务;而后者, 除了兑水的私酿酒和掉漆的赌博桌,还悄悄藏着一条相当有趣的支线。
古斯就是奔着那支线人物来的。
比起史密斯菲尔德酒吧,基恩酒吧的天花板更矮些。酒精味、烟草气、汗味混着炖菜香味, 在昏暗的光线中生出种黏腻的暖意。角落的赌桌叫喊连连, 却不是寻常的扑克牌局——寒光在木质台面起落,快刀戳指缝的危险游戏正在火热进行中。
吧台靠窗的那头, 蜷着个公文包鼓胀似的矮胖身影。和剧情预设形象一致的发际线后退、八字胡配颊侧长胡、一副金色的小圆框眼镜。此刻,那双镜片后的眼睛游移不定, 像是在盯着面前摊开的厚本子,又像是全然走神。
本该存在另一个角色的斜角位空空荡荡。
正合心意。古斯悠哉游哉地踱过去:“这镇上除了牲口和流言, 头一回见到有人在写字……您是个记者吗?还是作家?”
那人疑惑地抬眼看来, 又潦草地点过头, 算是打了招呼:“我确实写些稿子。”
语气很谨慎,与记忆中同亚瑟对话时的热切判若两人, 看来死线之神的套索尚未勒上脖颈。古斯拉开椅子坐下,故作开朗地朝吧台扬扬手:
“请允许我为您续杯灵感提升剂……啊,不知您在写什么?是小说么?或许我能成为它的首位鉴赏者?”
这回, 作家先生的目光如同校对员般从古斯的帽子滑到靴子, 最终又回到脸上。他轻抿了口面前已经快见底的咖啡, 微微皱眉。
“只是些草稿,先生。没什么值得看的东西。”他合上笔记本,手掌平放在封面上,仿佛在保护什么宝贝。“不过,我确实感谢您的好意。一杯威士忌就很好。”
古斯给他点了威士忌,自己只要了啤酒。有了饮料在前,作家举杯致意,神色终于放松不少:
“西奥多·莱文。”他自我介绍道,“您看起来不像是本地人。”
“奥古斯图斯·普莱尔。”古斯回应,“从比新奥斯汀更远之地而来……而您看起来像被钉在了自己的十字架上。”
“哈!不如说是被钉在棺材板上!被这见鬼的书,还有见鬼的吉姆·卡洛威——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小鬼’,那个神枪手,世上左手拔枪最快的人。”莱文苦笑着摇头,猛灌了一口酒,酒液顺着他的胡须滴落在衬衫上,他浑然不觉。*
“卡洛威在柳西岩洞一战中杀死了十四个人。我要神话他,为他写传记*。但谁能想到,我每天面对的是具裹着酒臭的活尸!连句完整供词都榨不出来!我宁愿来个人朝我脑袋上开一枪,或者……”
他忽然顿了下,揉了揉太阳穴,又瞥了古斯一眼,犹豫道:“或者,先生,您见过真正的快枪手吗?不是那些在集市上表演射苹果的骗子,是那种子弹总能找到目标、快到连死神都来不及眨眼的恶灵?”
“正好,我还真认识。”古斯轻笑一声,“就在今天,我亲眼目睹他在疾驰的马背上抬腕——砰!”
“一发子弹,一个在荒野肆虐多时的杀人魔落马,正好失去反击能力,可以拖回绞刑架上,化作正义的肥料。那准头和速度……即使在电光石火之间,他的手也稳如磐石。”
“唯一的问题是,这位先生不喜欢被人过度关注。我不确定他是否会乐意被人写进书里。”
“那就太遗憾了。”作家叹口气,第三次暗暗地审视过来,“不过,其实,我打听到了卡洛威几个老朋友的下落。但那些矿区、沼泽和匪帮巢穴……显然不是文化人该涉足的地方——”
“嗯哼,您像是想要替卡洛威铲除宿敌?”古斯恶趣味地沉吟道,“你要神话卡洛威,所以你就让所有能质疑‘左手快枪’威名的人通通闭嘴?真是文学史上最带劲的谋杀策划。”
作家脸色一僵,杯子在手中轻轻一下晃,几乎要泼出来。
“圣母玛利亚!我……我没有!不是那个意思!”他结结巴巴地辩解,声音因紧张而提高了八度,引来几位酒客好奇的目光。他立刻又压低声音,几乎到了气音:
“先生,您怎么会这么想?我只是需要有……有个能够自保的人,从那些老混蛋嘴里撬出卡洛威的英勇往事!仅此而已!”
古斯挑了挑眉,决定不拆穿他。他轻松地靠回椅背,把玩着酒杯:“好吧,放松点,作家。如果只是帮你采访,也许我可以问问我那朋友的意思……”
“不过,我得问一句,莱文先生,这种写传记的买卖,真有那么挣钱吗?”
作家的神情一下子复杂起来,眉宇间闪过点掩不住的骄傲,又像是想到什么,叹出口气。
“唔……这得看。”他抿了口酒,像是给自己壮胆,“要是故事够精彩,找对了人,运气再好点……在东部确实能卖出不少本。那边的绅士淑女们,就爱听这些疯狂传说,说不准他们坐在壁炉边,还真会为个枪手打湿眼眶。”
他自嘲地笑笑,嗓音低了些:“但说句实在话,这行当不轻松。光是路上的车马费、打点、请人喝酒、买消息……开头就得花一大笔。等真写完,印出来,是卖得畅快还是做了糊墙纸,全看上帝今天喝没喝痛快。”
“……东部。”古斯重复,感觉某种模糊的灵感正在脑海里晃荡。“听起来,东部的人,对荒野的故事很有兴趣。”
莱文点头,像是乐于讲点自己熟悉的事:“那当然了。那些出生起就没离开过砖石街道的家伙,那些拖着拖鞋在公园晃荡的东部佬,他们对这头的一切充满幻想,就像孩童攥着玻璃珠说那是波斯宝石。”
“他们觉得西部这头是最后的冒险之地,是自由人的天堂,脑子里装着广阔天荒、枪声四起,还有篝火边跳舞的印第安人……一边嚷嚷说牛仔没教养、赏金猎人像野狗一样没人味儿,转头就幻想自己也能叼根雪茄,骑马越过山脊,还得配个血红的日落。”
他抿了口威士忌,脸上带点狡黠:“不过呢,他们要真来了,哪怕就到这瓦伦丁郊外,日头没落就得哭爹喊娘——找不到路,罐头难吃,不会搭帐篷,睡不惯地铺。但他们爱读这玩意,爱得不行。”
“啊,酒神在上,我又开始胡侃了……说正经的,普莱尔先生,你觉得你那位朋友,当真会考虑我的提议吗?”
“可能吧,他有一大家子要养。”古斯哼出个短促的笑,“他干的活比谁都多,本事也不差,可就是永远周转不开。”
“他有个养父。那老狐狸八辈子修来的福气才捡到我这朋友,勉强把他拉扯大,然后就开始伸手要钱,说什么给他们家族积蓄,要一块儿买片好地,一大家子一起住。”
“我那傻朋友真就信了这套,每赚一块钱,还真给那老家伙上缴五毛。那老东西呢,就死死攥着那些钱。地倒是看了好些块,却永远差那么‘一点点’。”
“现在说的是要去海外买,但照我看来——”
“——那老滑头压根没这打算。”作家啧声回应,“呵,这种角色我听说过不少。打着家的幌子,把小辈的脖子拴得紧紧的。”他利索地翻开本子,在空白页上草草记了几笔:
“你这位朋友还真不是一般角色。这不光是什么西部枪手的故事,还有盘剥、被愚弄的忠心、有——有命运的绞索。啊,不好意思,先生,我能把这些写进故事里吗?”
“请便,朋友。”古斯笑眯眯道,“但最好是化名,你懂的。这种老吸血鬼相当记仇。”
“当然当然,先生,相信我,我也是打过猎、处理过鹿尸的。”作家一边写,一边咧嘴笑了笑,“我会给他起个安全又体面的代号,什么老绅士老骑士,某某伯爵,听着就是有底蕴又穷到典当良心的那种。”
“不过,说真的,”作家压低了声音,仿佛是在和一位黑市供货商套近乎,“要是你这位朋友在帮忙之外,还愿意开口……我可以有更多的价钱。那些城里的有钱人们不仅喜欢荒野故事,还喜欢家族情仇,特别是那种,唔,钱袋如何漏空、土地契约如何失踪,那种带血带肉的。”
他顿了顿,眼神有些发亮:“无意冒犯,我不是想诋毁你的朋友。但在你的描述里,他真的就像一头快要撑不住了的老马,一边往前拉,一边还得听后头那人扯着缰绳喊‘我们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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