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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遁后纨绔竹马黑化了(穿越重生)——拜舟尘

时间:2025-09-17 08:27:39  作者:拜舟尘
  “来。”
  混混怕了,匆忙丢下手里的斧子,带着小弟逃命去。
  谢璇衣刀尖慢慢落下,利索地收回刀鞘中。
  他自然是赢得满堂彩,一时间也没有人再敢闹事。
  谢璇衣却没想到,这件事远不止于此。
  他回去的路上,被先前的混混连队堵住。
  十几个看起来气势汹汹的大汉挡在他面前,本就清瘦的谢璇衣显得更文弱了。
  他没有再骑马,下属也都不在身边,更没有地方报官寻公道。
  那群混混狞笑着逼近,似乎是要他好看。
  谢璇衣目光缓缓转过,状似无意地叹了口气。既然没人,就不用担心秩序。
  直接打就好了。
  他手中锦衾凭空出世,冷光如电,杀人也如砍瓜切菜,分外利落。
  等到谢璇衣停下来,微微喘息的时候,耳边捕捉到了电流声。
  还来不及疑惑,他听到系统温柔的电子女声。
  “恭喜宿主,异常数据清理进度上升2%。”
  昔日他寻遍了各种门路,甚至动用有自噬风险的巫蛊谣言,都没得到一丁点进度提升。
  现在,他只是杀了几个混混,进度跳到了百分之四十七。
  心里骤然升起一种不好的预感,谢璇衣艰难地呼吸,生冷的空气汩汩流入体内,仿佛要连带着五脏六腑一起,浑身冰冷。
  是他找方向的敏锐度太差了,还是真的……这个小世界已经濒临崩溃了?
  为什么民间已如此乱了?
  谢璇衣的头愈发疼痛,在一串混乱的联想之中,有一个词汇在脑海中跃然而出。
  起义。
  百姓,似乎要反了。
  可是问题出在哪里呢。皇家?百官?地方?这是他百思不得解的。
  回到宅院里,谢璇衣安排阕梅身边的几个暗卫去收拾残局。
  阕梅今日没有带遮脸的面纱,眸光毫无掩饰地看向他。
  “公子,您在烦恼什么,可有阕梅能为您做的?”
  “这不是您的问题。”她见谢璇衣不说话,拼尽全力联想一番,还以为谢璇衣在烦恼杀人之事,只能如此苍白地宽慰他。
  多说多错,人多不可信。谢璇衣闻言只是笑了笑,没再为难她,叫她先去休息。
  他要清理异常数据,总不能把所有流民都杀掉,那破解之法……
  兜兜转转又回到了世家。
  谢璇衣眸光停留在状告沈家的消息上,若有所思。
  -
  “大娘,您也吃点。”
  流民驻扎的溪流旁,谢璇衣一身简谱装束,脸上擦着煤灰,格外狼狈。
  他掰开手里的半个糙面馍馍,把大的一半递给身前衣衫褴褛的中年女人。
  女人背着一只破旧的竹篓,面黄肌瘦的婴儿裹在其中,睡得并不安稳。
  他左手还紧紧抓着一个六、七岁男孩的手,唯恐被人掠去。
  目光落在诱人的糙面馍馍上,她下意识吞了吞口水,流露出自己都难以察觉的渴望。
  尽管如此,她依然坚决地拍掉了男孩伸出要接的手,看向谢璇衣时,她不好意思地笑笑,“孩子,你留着吧,这东西难得。”
  这不是谎话。在这一群流徙之徒中,日子一日比一日难过,就连草根树皮都快要食不果腹了。
  谢璇衣仍然只是笑,主动上前把馍馍塞到男孩手里,很温和又好说话的模样。
  这个举动成功打开了女人的话匣子。
  谢璇衣努力扯了扯身上过于短小的衣服,呼出一口白气,拂过冻得麻木的苍白双手。
  女人和这一群流民一样,从余城到淮南去,为了去讨一条活路,或是拼了满腔的悲愤,和那些大人物决一死战。
  谢璇衣出行走官道、有车马,此番乔装混入,才听到这骇人的消息。
  他倒是在帝京呆惯了,以为四年前宫变之后,便真是换了一副太平盛世。
  ——困难依然在,甚至更多了,柴米油盐一类价格攀升,为生活潦倒的群体越发壮大。
  他走之前这样,回来后依然这样。
  没有一丝改进,没有一丝扭转,不过是从一个昏聩的掌权人,变成了另一位昏聩的统治者。
  如此一想,这个早早辞官游荡的沈父,他是不得不见上一见了。
  -
  “你们谈大人,可还好?”
  今日帝京天清气朗,连带着天牢内明亮不少。
  趁着狱卒放饭,沈适忻压着嗓子问。
  他已经许多人没见过谢璇衣了,不知他有没有过度操劳,有没有被人刁难。
  “还想着谈大人呢?”狱卒一脸不耐烦,连饭碗都放得极响,听着几乎是摔在地上的,“谈大人亲自下淮南了,别想他多逍遥了,你便在这牢房里等死吧。”
  淮南。
  这两个字在沈适忻心上攀了一圈,有说不出的错愕。
  谢璇衣说走就走了?
  为什么。
 
 
第35章 
  狱卒来得急促,走得更是迫不及待。
  手刚放下饭碗,一双脚却像连脚尖都舍不得转过来一样,朝着后方错了几步。
  沈适忻适应不了天牢中的食物。
  如果它们还能被称为食物。
  不过是些极其难以下咽的冷糠和厨余菜根,甚至是他从没见过的。
  他已经许多日没有正常进食了,平日里不是盯着那一处下雪的天窗,就是闭目养神。
  他尽情幻想过自己会死,但理智知道不会。
  只不过选择权在谢璇衣手上。
  如果他放过那几个最后的亲信,留下他们的命,那么他策划的劫狱就会照常运行。
  沈适忻闭着眼时,青紫的血管在薄薄的眼皮下格外显眼,一张脸又白得没什么血色,在阴惨的天牢里,倒真像是修罗道里爬出来的恶鬼了。
  天牢远处,隐隐有脚步声在狼吞虎咽的进食声中穿插着,格外突兀。
  脚步一刻不停,冲着沈适忻来。
  靠近时,才能看到,来人身形窄小,手持一盏狱卒常用的防风烛台,身披兜帽。
  兜帽完全盖住了来人的面颊,沈适忻盯着,眯了眯眼。
  “主子。”
  女人静了静,摘下兜帽,低下头代替行礼。
  沈适忻的表情没什么变化。
  “阕梅,他收下了。”
  “是,主子,”阕梅隔着栏杆,很小声地快速道,“谈公子身边没有什么姿态过分亲密的人,来往密切的只有两人,或许只是同僚与手下,主子不必过于在意。”
  “谈大人接了圣旨,即日远调淮南,车马昨日便已启程,此行仓促,看来另有隐情。”
  一口气禀报完收获,阕梅又很微妙地压低了一点声音,说不出是心虚还是迟疑。
  “至于痕迹……属下并未在谈大人手指上瞧见任何痕迹。”
  沈适忻抓紧栏杆,猛然道:“没有?你可看仔细了?”
  阕梅没有为气势折腰,诚实而谨慎地摇了摇头,发丝跟着轻晃,“千真万确,属下看过多次,若如您所说,有一道边缘明显的白痕,那应当很好分辨的。”
  沈适忻抓在栏杆上的手一点点失去力气,最后彻底松开,骤然脱力砸在稻草堆上,发出“啪”一声脆响。
  阕梅低着头,“主子,这是很正常的,您亦是习武之人,应该晓得。”
  “若是长久不练剑,恐怕下次再想活动,连如何握剑都会忘记,又何况是硌出来的痕迹。只消三四年,就会不复存在了。”
  她这话无疑是在沈适忻心口上割出一道新伤。
  他看着套在手指上的银色,眉眼间的哀伤和温柔几乎满溢。
  在狱中几日,他连手指都消瘦不少,本就松松套在指头上的戒指,现在更不合适,几乎只是提起手腕,戒指就能从第二处骨节上直接滑落。
  他最后一次见到谢璇衣戴那枚戒指,是六年前。
  那时候,他第一次对谢璇衣说出最恶毒的咒骂,讽刺他卑贱,之后便像是江河水开了闸,源源不断。
  沈适忻适应说出这种贬低,谢璇衣却不能。
  所以从那之后,他就没有戴过戒指。
  那满打满算,谢璇衣戒痕彻底淡化消失的日子,也不过宫变那日后的几月。
  原来谢璇衣早就心思,却还是捧着那颗行将就木的心与他虚与委蛇。
  如果他没有因为对方的容忍有恃无恐,甚至他能早一点回心转意,也许现在一切都还有挽回的余地。
  也只是也许。
  现在他连说出那个“也许”的机会都不曾再有了。
  “主子,关于坊间,”阕梅看着他没有表情,独自消化了一阵,才敢大着胆子咬牙道,“真是越发乱了,官府派出的人马已经应接不暇,每日伤人的、互殴的人数都在骤增,每况愈下,恐怕等到那日不远了。”
  “……也有人在谈论您与‘巫蛊’的事情,痛骂您诅咒永朝早亡,不配为人臣子,就该早日极刑处死。不过这些人说这些话,自然也是别有所图,您莫要放在心上。”
  阕梅看着眼前的男人。这是她第一次用俯视的视角,看这位从前从不近人的主子。
  她被沈适忻收留的时候,不过十四岁,混在乞丐堆里,连口饭都吃不上,那时候沈适忻像她这样俯视她,问她想不想吃饭。
  她当然想,所以她跟上了沈适忻。
  也从此过上了啖人骨血的日子。
  可她也确实未曾见过男人如此落魄的时候。
  她还想找补几句,把话说得漂亮些,沈适忻却已经作出了回答。
  他只是“嗯”了声,一字未出。
  阕梅的补充都卡在喉咙里,无话可说。
  他们都不是还会为漂亮话喜悦的年纪了,自然也没有粉饰的必要。
  “主子,您藏好,若是有机会,等不到属下,您可以强行杀出去。”
  她从斗篷内侧取出一把形状漂亮的小刀,从缝隙里塞给沈适忻,之后来不及说什么,就匆匆离去。
  沈适忻始终看着手上的戒指,情绪不知为何翻涌,竟然堵得他有想落泪的冲动。
  为什么总要这么迟,为什么只有谢璇衣彻底失望他才会回头,为什么他会让谢璇衣重蹈母亲的覆辙。
  谢璇衣的戒痕消失了,没关系,可以留在他手上。
  沈适忻几乎疯魔一般,想要把戒指固定在手指上,却又担心捏得变形,抓心挠肝,胸口里像是燃着一团野火。
  为什么,为什么他连套上的几乎都没有。
  不可以,他必须要留下痕迹,足够清晰的痕迹,好让他记住,他做过的那些不堪之事。
  沈适忻从地上捡起那把刀,单手用力一别,褪下玄黑的刀鞘。
  小刀的刀刃是很浅的灰黑色,在本就不充足的光线下格外冷肃。
  沈适忻右手抓着刀柄,不管不顾地压在中指的第二处骨节后,用力割下。
  鲜血如注,他却不甚在意,很快落下第二刀。
  第三刀。
  第四刀。
  最后连刀尖刮在骨头上的声音都隐约可闻,令人牙酸。
  没关系,戒指的痕迹留不下,他可以自己来。
  若是结痂了,就再次挑开,重新染上血腥,他要连绵不绝的钝痛提醒自己,他是谢璇衣亲手处以极刑的罪人,他罪孽滔天,不可饶恕。
  沈适忻脸颊上沾着几滴温热的液体,光线太暗,瞧不出是血或是眼泪。
  他紧紧盯着从伤口处不断涌出的血,虔诚地将戒指穿回手指上。
  伤口深可见骨,狰狞外翻的皮肉阻挡住了戒指的脱落。
  他看着,皱了皱眉,身手擦掉戒面上蹭到的血渍,却永远擦不干净,曾经只是微微黯淡的戒指现在一片狼藉。
  他的血竟然这么脏,怎么会这样。
  这么脏,怎么行呢。
  他发了会愣,把整只左手按进那只新送来的冷水碗里。
  细细密密的痛像蚂蚁在啃食着伤口,一点点吮吸掉最后的生气,沈适忻却觉得无比宽慰。
  手从碗里抬起,淋漓带着水滴,他努力抬起手,镣铐脆响。
  在微弱的天窗光线里,戒指上挂着浅粉色的水滴,伤口可怖,深可见骨,竟然和戒指是相似的颜色。
  就似是把那一份情愫尽数熨帖进骨头里,再也拆不走了。
  沈适忻唇角的笑意浓烈不少,本就病态的俊秀面容格外惊心动魄。
  竟然连眼角小痣,都要在恍惚中误认作溅上的鲜血。
  原来戒痕这么好得到,只要一直暴露着骨头的模样,他就能一直看到了。
  这下戒指也不会再掉了,他也有自己的戒痕了,他会永远留下它,当做一份纪念留下。
  他会惩罚自己,一辈子有愧于谢璇衣,一辈子心甘情愿地当一个耻辱柱上的囚徒。
  终死不得再有回首。
 
 
第36章 
  下淮南的流民队伍庞大,一行人稀稀拉拉行了多日,跋山涉水。
  路上有许多病倒的人、饿死的人,零零散散,最后异化成了一片蚂蚁大小的黑点,在眼底留下一个并不鲜艳的影子,便匆匆逝去了。
  谢璇衣跟在人群里,裹紧打了补丁的素麻衣,抬头看去。
  官鹤的鸟不远不近地盘旋在天上。
  而官鹤一身官服,饰以简单易容,端坐在马车中,眉眼冷肃,倒真有几分高官做派。
  他看向窗外光秃秃的树枝,一点绿意也无。
  由他穿着官服,坐自己的马车,这是谢璇衣的安排,官鹤心存疑惑,却也没有反抗。
  因而也并不知道谢璇衣正在流民堆里受苦。
  马车的速度远远快过步行,官鹤抵达淮南,没瞧见谢璇衣,便先找了家客栈休息。
  谢璇衣则不紧不慢,平日里有人搭讪试探,便装出一副怆然无助的模样,嗫嚅着说不出几句话来,渐渐地,也就没什么人再有同他搭话的心思了。
  绝大多数时候,这支来路不正的队伍都是沉默的,偶尔会有草鞋鞋底擦在石头上的沙沙声,会有孩童被捂住的啼哭声,也有人倒地的沉闷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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