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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阮攸之害羞、或者不理自己,那今儿这一仗卫云旗便胜了,可偏偏这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搅乱了他的思绪、也弄红了脸。
“你!你……”
少年红着脸,结结巴巴半天,突然扑进柔软的床垫,脑袋埋进软枕,诉出一句委屈巴巴的:
“……你太过分了。”
“……”
今日——他再次败北,可喜可贺。
二人嘴上说的好听,实际上,睡觉时却都很规矩,一夜安稳,第二日醒来时,卫云旗发现,自己又把阮攸之当抱枕了,依然是整个人都躺上去的那种。
他有些不好意思,但阮攸之不介意,说喜欢自己靠着他,他便也不矫情了,付完房费,在老板猥琐的笑容中走出客栈,继续东行。
本来,如果日夜兼程、快马加鞭赶路的话,从“偷天换日”到东部主管宗门,仅需五日,但二人边走边玩,整整走了十日才到。
这日。
阮攸之指向不远处靠在海边、黑漆漆的山头,道:“卿卿,那里就是东部的主管宗门,名曰邪门。”
“邪门?单字一个邪?”卫云旗搓了搓耳朵,连头顶的狼耳朵都揉了一遍,还是不相信听到的话。
谁家好宗门叫邪门呀!比南部的偷天换日还离谱。
阮攸之的表情也有些尴尬,轻咳一声,小声解释:“东部邪派居多,这、这邪门便是邪派宗门。在老一辈,正邪不两立,但经过我父母的事,如今关系缓和了很多。”
“妖邪不分家,这里的气息,我想卿卿应该很喜欢。”
说着话,二人已经抵达邪门门口了,看着面前金光闪闪的两个大字:邪门。卫云旗嘴角抽搐。
但四周邪修的气息,确实很亲切。
敲响大门,亮出令牌,守门弟子眼睛嗖的亮了,鞠躬,道了句“主家稍等”,随后一溜烟跑了。
半晌,来了位二十六七,黑发墨袍,不苟言笑的古板男子,看装束,似乎也是宗门高层。
男子拱手,行了个标准的臣礼,肃声道:“不知主家前来,有失远迎,见谅。”
“无妨,枯副宗主,好久不见。”阮攸之认识他,见面,还难得露了三分笑颜。
男子面无表情,但眼神也柔和了许多:“嗯,请随我来吧。”惜字如金,很有礼貌,但没有叙旧的意思。
三人向主殿行去,一路上,男子沉默的在前方带路,卫云旗黏在阮攸之身边,好奇的东张西望。
这邪门,还挺大,虽远不及天寿宗,但比西部的清音阁华丽。
他拉了拉阮攸之,唤了一声:“攸之~”
阮攸之明白他的意思,耐心的担任导游,悄声介绍:“这位是邪门的副宗主,名叫枯寒霜,这邪门属于二流,而先前去过的清音阁和偷天换日,都只是三流。”
“哦哦。”
当今修仙界,位于一流的有、且只有一个宗门,那便是天寿宗,二流宗门也屈指可数,不过五、六个,这么看来,邪门当真很厉害了。
走进大殿,推门,枯寒霜刚准备说些什么,一道红色身影瞬间将他淹没:
“小霜霜~本座想死你了!”
一眨眼的功夫,刚刚才规矩古板的副宗主便被扑倒在地,他满脸黑线,但似乎习惯了,并未反抗,只道:
“宗主,您收敛点,主家来了。”
闻言,抱着枯寒霜的红衣男子抬起头,随意挥挥手,权当打过招呼了。
随后,他毫不避讳的在枯寒霜脸上亲了一口,才笑着起身,整理衣衫,道:
“哟?主家您怎么来了,见笑了,坐吧。”
这下,卫云旗才看清对方长相,二十出头,长相妖冶,金棕色卷发随意披散,衣领大开,不像什么正经人。
卫云旗的视线在男子、和还在地上坐着的枯寒霜身上徘徊,惊的瞠目结舌,总觉得头顶发亮。
而阮攸之见怪不怪,叹道:“花宗主,许久不见,你还是这般……随性。”
看得出,他尽力在找好词了。
花宗主满不在乎,面对阮攸之坐下,哈哈大笑,笑够后忽然转移视线,看向卫云旗,好奇道:
“咱们这么熟了,我也不叫你主家了。小阮,以往你可都是一个人来的,今儿带了客人,不打算跟我这个老朋友介绍一下吗?”
卫云旗没抢答,避开花宗主的视线,看向阮攸之,他很期待,恋人会怎么介绍自己?是隐藏身份,还是大大方方说呢?
按照阮攸之的性格,就算说,也应该很含蓄吧。
他猜错了。
“满堂,他是我的爱人。”阮攸之笑的自然,介绍完,他牵着卫云旗的手,又对他道:“卿卿,我与花宗主算是朋友。”
卫云旗没说话,对面的花满堂却跳起来了,他气的脸涨红,比身上衣服的颜色都纯粹。
“什么叫算是?小阮,你太伤人心了!本座不是你最好的朋友吗?”
“不是。”
“你——!切,几年没见,说话还是这么讨厌。”
花满堂环臂,没好气的哼了一声,斜睨向阮攸之,再次开口:“小阮,恭喜你了,都当上长老了,连我呀,都得称您一声主家呢。”
又开始阴阳怪气了。
阮攸之没好气的打断:“满堂,我来此,是有要事问你。”
“说吧。”
“你们东部近些年可有妖兽出没?”
“近些年没有,但今日有。”花满堂扬了扬下巴,一脸玩味的看向卫云旗,“这不有只狼妖吗?”
卫云旗习惯被打趣,尴尬的笑笑,也没生气;阮攸之却沉下脸,抽出佩剑,摆在桌上。
锋利的寒光刺的花满堂眼疼,脖子也一阵幻痛,旋即坐直身子,郑重道歉:
“对不起小兄弟,我开玩笑呢,您别介意。”
还是个变脸大师。卫云旗不生气,还挺想笑的:“没事,还有、我不叫小兄弟,我叫卫云旗,喊我名字就好。”
“好的,阮夫人。”
这家伙耳朵不好使吗?还不如小兄弟呢,卫云旗无端被整了个大红脸,移开视线,又想找个洞钻进去了。
阮攸之的表情却和缓了不少,收回剑,淡淡道:“他面皮薄,你别逗他了,满堂,我们在你这儿暂且待两日,可否方便。”
“方便,住多久也行、安家也行。”
“不用,我们后日就走。”
“着急投胎?”
“……闭嘴。”
花满堂还说自己讨厌呢,他不也一样?嘴毒的很,多交流两句就要被气死了。
阮攸之黑着脸,起身便要走,花满堂也不逗他了,大手一挥:“小霜霜,你送送客人,本座还有正事要办。”
说完,花满堂倒头、闭眼,直接在地板睡着了,三人还没走出大殿,呼噜声就先出去了……
正事,原来指睡觉吗?确实很重要。
第72章 一剑霜寒十四州
——客房。
依然是一间房,枯寒霜将他们带到门口,拱手,想离开却不动脚,半响,才对卫云旗道:
“卫小友,你们真的是一对?”
见卫云旗点头,他又看向阮攸之,忽然勾唇、微不可察的笑了笑:“倒是出乎我意料了,先前,我一直以为你喜欢迟小姐呢。”
说完这莫名其妙的话,枯寒霜再次拱手,告退,只留下一地的烂摊子。
“……”
阮攸之想杀人的心都动了,这邪门,当真邪门!一个花满堂明面上气他、一个枯寒霜暗戳戳挑事。
天地良心,他对迟晞真的只有兄妹情,可他俩没血缘关系、又是青梅竹马,从小到大,不知被多少人误会过。
从前,他解释多次无果,索性也懒得解释了,慢慢的,谣言越传越广,直到现在,还有消息不灵通的家伙觉得他和迟晞是一对!
这该死的枯寒霜,相识这么久了,明明知道自己的心意,还要在卫云旗面前说这叫人误会的话,蔫坏!
“卿卿,你听我……”解释。
刚开口,唇却被堵住了。
“嘘,不用解释,我相信你。”卫云旗伸出食指,轻抵住阮攸之的唇,笑的眉眼弯弯。
阮攸之顺势抓住他的手腕,轻柔追问:“你信我?”
“嗯!”
“为什么?”
卫云旗向前走了一步,贴在阮攸之耳边,徐徐道:
“因为你是我男朋友呀,我怎会因外人一句话就不信任你呢?”
说的信誓旦旦,但仔细瞧,眼底却是一片迷茫,睫毛也因紧张颤个不停。
卫云旗在害怕,理智也在反复提醒:阮攸之喜欢自己、但也瞒了很多事,他是个不坦诚的恋人,不要把心交出。
感性却在为阮攸之开脱:他是有苦衷的,谎言没关系,只要喜欢自己就足够了……
太卑微了。
他的不安藏在暗处,阮攸之没发觉,只虚虚环上少年的腰,合眼,悄声呢喃:
“对不起。”
声音太小、太轻,除了阮攸之自己,无人听见。
“……”
半晌,阮攸之再次开口:“卿卿,你应该有很多话想问我吧?”说着,他走到床边,坐下,说书先生般掏出一把折扇,搅动起微凉的春风。
卫云旗坐到他身边,从系统那儿买了一包瓜子,边嗑边道:“我也不问了,你直接讲吧。”
如果现在是夏天,定要再买半牙西瓜!
“好,故事的开始,要追溯到二十多年了……”
……
——二十二年前,凡间。
那是没有太阳的一年,前朝未灭,战火四起,百姓流离失所,闭眼,是漫天的火光、飞矢;睁眼,那箭便捅自己心口了。
没人敢睡,所有人都在憋着最后一口气,疯狂逃亡,他们要逃到哪儿?不知道,或许,是想去有太阳的地方吧?
横尸遍野中,突然闯进一抹艳红的身影。
“哎呀呀,早知道不走这儿了,啧啧,许久不来凡间,凡间这又作什么妖呢?”
花满堂一步三看的行在血泊中,这时的他,外表跟现在毫无区别,一样的俊美妖冶,性子嘛……也一般的不靠谱。
他来凡间办事,本想寻一处开花的幽静小道,慢慢欣赏,结果呢,地面除了除了尸体就是尸体,他还选了处最荒凉的,方圆万里,几乎没有活人,偶尔有动静也是秃鹫被吸引来,蚕食腐肉。
血腥气就着腐烂味,蛮横的往花满堂鼻子里钻,搅的胃疯狂抗议。
要不,还是飞过去吧?
心思刚起,脚还没动了,身后忽然传来一道细微的少年声。
“求您、求您救救我……”
少年声音微弱,若不是狂风刚好停了,都听不见,花满堂顿住脚步,饶有兴趣的四处打量,视线扫去,刚好和少年亮晶晶的眼睛对上了。
那是个五六岁的孩童,浑身血污,右腿插着箭矢,血肉模糊,还在汩汩淌着鲜血;看不清脸,只留一双幽深明亮的瞳孔,在黑暗中兀自发光。
花满堂走过去,站在少年面前,居高临下道:“求本座救你?你不怕,本座是坏人吗?”
从打扮来看,任谁也不觉得他像好人。
少年倔强的仰着头,咧嘴,竟是笑了:“不怕。”
“哦?”花满堂来了兴致,蹲下身,手指刚勾起少年下巴,又嫌恶的缩回手,啪!打了个响指,下一秒,少年脸上的血污便消失的无影无踪,身上的伤都好了。
这回,他看清了这孩子的脸,眉清目秀,像极了百姓眼中能当大官的长相,但配上那双阴恻恻的眼睛,却成了贪官。
噗嗤,花满堂被自己的想法逗乐了,扬了扬下巴,道:“看出来了吧,本座是邪修,想逃的话快点滚,现在本座心情好,不杀你,待会儿可不一定了。”
他真是太善良了,不仅没杀人,还救人了。
这要在一年前,他都得被别的邪修追着骂!但今年出了天寿宗那档子破事,正邪和解了,身为邪修救个人也没多惊世骇俗。
说完,花满堂站起身,就想走,衣摆却被拉住了。
少年拽着他的衣摆,身子颤抖,眼神却格外坚定:“我想跟着您,我知道,修仙需要有天赋,求您给我测一下,若我没有……杀了便是。”
第一次见主动求自己杀他的,有趣,太有趣了。从前一百多年的生命中,还没遇见这么有趣、偏执的人呢。
花满堂笑了,桀桀桀的声响在空旷的荒野中回荡,吓的秃鹫连肉都不吃了,扑闪的翅膀就逃,连羽毛掉了都顾不上管。
其中,一片羽毛正巧落在少年头上,却没卷起丝毫波澜,少年就静静跪在地上,麻木的仿若一尊雕塑。
不知过了多久,久到少年腿都麻了,笑声才停止,自己面前也被丢下一块石头和匕首。
“小子,自己想法子弄点血上去。”
花满堂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心里想,如果犹犹豫豫、只敢在指尖刺一下,那么无论有没有灵根,自己都会杀了他。
胆小之徒可不配留在他身边。
可少年比他想的大胆,直接拿起匕首,干脆利落的对着胳膊划去,刀伤深可见骨,霎时,鲜血便把石头整个染红了,血液包裹石头表面,却掩盖不住那冲天而起的亮光。
呦,居然还是上品灵根!
花满堂眉头微挑,又扔过去一卷止血绷带,道:“不错,你可以跟着我,但——”
他睨了眼又想跪下去的少年,嗤笑着补充:“本座可不像那些道貌岸然的正派修士,不收徒、没兴趣给你当爹,本座只要忠于本座的狗,可否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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