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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思奇这人小肚鸡肠的很,边嘲还边伸手狠推了一把,沈忆梨没设防,脚下一个踉跄就往前重重扑去。
幸亏简言之反应快,抬手扶住了桌子角,这才没让半弯腰弄凳子的小哥儿磕到脑袋。
“对不起......”沈忆梨脸色微白,小心翼翼捧起简言之的手看。刚刚他离桌角太近,避肯定是避不开了,大半个身子撞过去,简言之的手被前后相夹肯定会受伤。
果不其然,简言之磕到桌角的手背立马浮起一大块淤青,显在没甚血色的肌肤上,令人触目惊心。
简思奇见状得意的咧嘴,一脸‘就欺负你了,你能把我怎么样’的表情。
简言之当然知道他们对沈忆梨的态度完全取决于原身在这个家里的地位,而原身胆小怯懦,遇到不平的事从来不会为自己争辩。
但他可不是任人欺负的受气包。
简言之把手收回来,将沈忆梨往后拉了拉。然后面带微笑,非常有礼貌的一脚踢在了简思奇翘起来的椅子腿上。
简思奇根本就没把忍气吞声惯了的书呆子当回事,更不会预料到他有胆子敢当众报复自己。猛地一被踢,重心一歪,整个人便四仰八叉砸到了地上。
“简言之!你个要死的痨病鬼,居然敢整我?!”
“我整你了吗?”简言之抬抬手,露出手背上的淤青:“瞧你,也不知道要让着点病人。这下好了,我受了伤,又得多躺一阵才能下床了。”
简思奇这会儿还没明白简言之说的多躺一阵意味着什么,他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拳头捏紧,作势就要给他吃顿教训。
简建成进院子刚好目睹这一切:“住手!言之病得那么重,你一个做哥哥的,不说多照顾着他些,怎么还动起了拳脚?!”
“不是,爹!这病秧子——”
“什么病秧子!言之是你表弟,说话要有分寸!”
简建成倒也不是真的就有多护着简言之,主要是简言之身体不好,简思奇下手又没轻重,要真给他打出个好歹来,村里人难免会在背后嚼舌根。
本来梁春凤平日里对简言之冷嘲热讽就已经让村里传出流言了,说他心狠,连亲侄子都容不下。自己不好出面就让婆娘刁难,好早点把这个拖油瓶给赶出去。
简思奇被亲爹呵斥怄得脖颈都红了,再看简言之那副病恹恹的虚弱样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简言之眼眸半抬,连装都懒得装,端起桌上的两碟子肉菜就招呼沈忆梨一块进屋。
“站住!你要把菜端哪里去?!”
简言之一哂:“既然表哥那么不待见我,那我干脆和这位....呃、我夫郎回屋去吃好了。”所谓眼不见心不烦,对着简思奇这副愚蠢面孔,他着实有点倒胃口。
“你要滚就滚,最好带着你那没用的夫郎一起滚回杂物间去!菜你放下,你把菜都端走了,我们吃什么?!”
简思奇后槽牙都咬紧了,简言之要回屋去吃饭他没有任何意见,但农户人家鲜少开荤,今儿饭桌上难得有两道肉菜,全在被简言之端在了手里。
简言之:“吃青菜萝卜啊,平时你们不就给我吃这个?”
语气理所当然到无从反驳。
两厢僵持间,梁春凤掏完草木灰从厨房里出来了。
她瞧简言之出了屋门还有点高兴,刚要问他身子好点没有,就听简思奇扬着破锣嗓子直告状。
梁春凤是溺爱儿子不假,可她更惦记简言之手里的那笔钱。
不就是一盘烧鸡和一盘小炒肉么?等银子拿到手,多肥的鸡和肉都由着他们吃。
偏偏简思奇还不肯罢休:“我呸!凭什么他身子差我就要多让着他?他是爹娘命短死的早,家里没人了才丢到我们家来的!都给他吃的喝的屋子住了还想怎么样?非要纵着他来当这个家吗?!”
简言之看了看院里比他那杂物间好不到哪里去的烂屋子,心道就算这个家要给他当,他还不愿意接这个烂摊子呢。
“走吧,咱们进屋,不然菜要凉了。”
言语间没有一点要回嘴争论的意思。
梁春凤私心里觉得简思奇的话说到了心坎儿上,却又不好表现的太过认同。她望着盘子里的半只烧鸡咽了咽口水,试探道:“言之啊.....”
“怎么,舅母有话要说?”
简言之全然不给她打商量留下一碟子肉菜的机会,眉头一拧就开始喘粗气:“我大病初愈禁不住风吹,手还受了伤。在外面站的够久了,我.....咳咳、咳....”
原身的破烂身体好使的很,一咳就脸色发白,摇摇欲坠。
梁春凤冷汗都被吓出来了,生怕他背过气去。
再看简言之手背上的淤青,只得勉力压下愤懑,狠剜了自家儿子一眼:“你回屋去吧!菜也端进去!等你先养好身子,其他的事回头再说!”
“那就多谢舅母了。”简言之艰难道谢,要不是胳膊被沈忆梨架着,他高低得转过身去把桌上那小碟酱菜也给端走。
“阿娘,你——”
“住嘴!”
简言之那边房门一关,梁春凤立马喝住了上蹿下跳的简思奇:“简言之手里有他爹娘留下来的一笔银子,等那银子归了我们什么鸡鸭鱼吃不上,就非要计较这一顿?!”
“银子?”简思奇一听这话捏紧的拳头松了松:“您说的是真的?他那短命鬼爹娘留给他的银子肯给我们?”
“这能有假?他病的那样重还有几天活头。好儿子,你就听娘一句劝,这几日别跟他争嘴,凡事都由着他去。等银子到手,娘就给你物色个好生养的标致媳妇儿!”
简思奇打了小二十年的光棍,村里跟他同龄的汉子大多孩子都会满地跑了。若非他家穷,又一直没个体面的活干,怎会连个媳妇儿都找不到。
要是手里有了银子,老婆孩子热炕头,那还不是水到渠成的事。
到时候再把简言之住的那间屋子改回成杂物间,堆放点没用的东西。少了碍眼的人在跟前讨晦气,小日子过得必然舒坦。
简思奇三言两语就被梁春凤给哄高兴了,也不管他爹脸色比菜盘子里的青菜还绿,不成曲的小调一哼,终于肯安安分分坐下吃饭了。
第3章
屋里。
沈忆梨被那冒热气的肉菜勾得口水直流,自从他嫁给简言之冲喜,一日三餐基本上就没吃过一顿干的。每天还要起早贪黑的干活,像这样的荤腥,根本是连沾都没机会沾。
简言之旁若无人的晃出去盛了两大碗米饭,叠得结结实实,一看就是拿饭勺狠狠压过的。
等他进屋一瞧,沈忆梨人还在桌前端端正正坐着,身子纹丝不动,嗓子眼里却不停的小幅度咽口水。
他粲然失笑:“饿了就先吃点菜,我只是出去盛饭而已,不用专门等我。”
沈忆梨坐姿很是乖巧,他抿抿唇,温声道:“你是我夫君,主家都没吃,就轮不到我。”
简言之大致知道这个时代出嫁从夫的老旧观念,也不和沈忆梨争,给他分去一碗饭:“那一起吃吧,烧鸡凉了会变柴,赶紧趁热吃。”
沈忆梨被他这坦然随意的样子惹得有些发愣。
说起来这也是他头一次给人当夫郎,以前总听老一辈的人说,像他这样的小哥儿在家是没什么地位的。
夫君就是天,不管到哪都要听夫君的话,不能顶撞,更不能忤逆,否则就是他这个做夫郎的不够温顺懂事。
所以他待简言之很体贴。
其实真论起来,他跟简言之并不大熟。
因为他嫁过来的时候原身正在病重昏迷中,嫁过来十多天了,除了今儿简言之醒了一次之外,前面十一天,他连话都没有跟对方说过。
他原以为村里都当笑话提的书呆子会是沉闷话少的人,不想现在看来,简言之不仅口齿伶俐的很,人也不似传言里说的那般酸腐。
至少.....简言之今天还维护了他,替他打压了简思奇的嚣张气焰。
沈忆梨心里有点发暖,捏了捏筷子,将那半只烧鸡几乎全夹到了简言之碗里。
正在专心刨饭的简言之:“.......”
“我是病人,要多以清淡滋补少食荤腥。这鸡还挺肥,你多吃点。”
简言之笑笑,把油光水滑的鸡腿夹回到沈忆梨碗里。
他低头刨了两口饭,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咽下腮帮子里鼓囊的存货才道:“对了,跟你商量个事行不?那啥....你能不能先别叫我夫君了?”
倒也不是简言之接受不来这个称呼,他读大学的时候就被同性追过,只是因为对对方无感,所以不了了之了。
眼前的沈忆梨模样清秀可人,并且跟他已经有了婚姻之实,他不想让沈忆梨叫自己夫君是单纯觉得没必要。
在原身的记忆里,他对这个夫郎基本没印象,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想必沈忆梨对他也是如此,短短十来天,对着一个半死不活的病人能产生出什么感情?
既然如此,那还是不要白白耽误别人的好。
然而沈忆梨却误会了他的意思,以为简言之是不喜欢家里做主给他娶的夫郎,所以才连夫君都不让叫。
“对不起.....你要不愿听,那以后我不叫就是了。”
沈忆梨低下头去,寡吃饭不吃菜的样子让简言之再度失笑:“不是不愿听,只是怕你觉得勉强,毕竟我也没做什么夫君该做的事。要不这样吧,以后你呢就叫我简哥,我就叫你.....呃、不好意思,你叫什么来着?”
原身没记忆,简哥不知道。
“我叫沈忆梨,以前家里人都叫我阿梨,或者梨哥儿。”
“梨哥儿......”简言之咬嚼两遍,莞尔道:“那以后我叫你阿梨,行吗?”
沈忆梨嗯了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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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打扰饭吃的就是香,简言之和沈忆梨就着那两碟子肉菜都吃了顿饱的。
吃完饭简言之本想站起身来把碗筷简单收拾了,可惜他这具身子实在太差,没吃饱犯晕,吃饱了晕得更厉害。
“我来我来,这样的小事怎能让夫......简哥做呢?我是你的夫郎,做这些事是我的本分。”
深受社会主义平等文化教育熏陶的简言之其实很想跟他探讨一下家务活对半分的事,可惜脑子一晕就喘不上来气。
见沈忆梨已经手脚麻利的把碗筷都收拾在了一起,只好先坐回到床边去缓缓精神。
沈忆梨出去后不久就回来了,他把一杯晾的温度正好的热水放在简言之手边,而后静静关上门出去。听脚步声的去向,应该是进了厨房刷碗筷。
简言之在床衔边坐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头是没那么晕了,但身上一阵阵发寒,显然是伤风还没好透的后遗症。
他揉揉眉心呼出口浊气,想着得尽快抽出时间找点中药好好调养调养,不然总这么病病歪歪下去可不行。
他意外穿进小说里拥有了不一样的人生,要是只当了三天的病秧子就遗憾退场,那岂不是打了他医科双学位博士的脸?
简言之心里划算着要上哪儿去找药材、怎么用药效果最佳,人迷迷糊糊一阵,竟靠在床衔边上慢慢眯着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沈忆梨已然收拾好碗筷回了房间,小哥儿半垂着头坐在灯下缝缝补补,缝上几针就把手里的布料拿起来迎光细看,随时调整针脚的方向。
“啊、你醒了?”
沈忆梨余光瞥见简言之睁眼,忙丢下手里的针线跑过去给他拿枕头。
“我先进屋时瞧你睡着,怕吵醒你就睡不着了,便没敢出声。这会儿天色尚早,要不我去熬副药,简哥等下吃了药再睡?”
先前梁春凤给简言之请了大夫,开了几帖药还没吃完。这会儿桌角处的油纸袋半开,简言之遥遥一望起了兴趣:“阿梨,能帮我把那些药材取来看看么?”
“好。”沈忆梨点点头,怕一包不够,把现有的油纸包全给捧了来。
简言之逐一打开查看,才刚看到第一包他就忍不住翻了白眼。
看来庸医真是哪个时代都有,怪不得原身的身体越医越差。心悸气短、畏冷咳嗽这些症状表面看起来是热毒淤塞引起的,可有假性哮喘的前提在,理应是湿寒过盛,肝气受损。
药包里的药材全是消火固寒的,冰上泼水,没活活给拖死都算命大了。
沈忆梨见他表情逐渐严肃,不禁犯疑:“怎么了吗?简哥,可是这些药材有问题?”
“没有,是药材不太适合我的体质,对病情起不到什么助益。”
简言之潦草的把油纸包给揉成一团,要光是药性不对都算了,这些药材还是受了潮的次品。想来梁春凤给他请大夫原本就是做给村里人看的,只为博个贤良的好名声,哪里真的肯给他花高价开好药。
沈忆梨不懂这个,听简言之说对病情起不到助益也就歇了去熬药的心思。
“你若觉着大夫开的方子不好,那我回头进山里转转,看能不能挖到些用得着的药材。”
简言之闻言面露惊讶,最近的一片山头离村子都有大几里路,况且药材一般长在深山里,沈忆梨一个瘦弱小哥儿居然敢独自进山?
“罢了,想要药材办法多得是。临近深秋,山里出来觅食的野兽多,你这细胳膊细腿的要是遇上了,怕是禁不住豺狼两口啃。”
沈忆梨被他揶揄的有些不好意思,小哥儿眉眼本就清秀,迎着烛火眸子津亮津亮,连那浅浅红起来的双颊都显出如玉质感。
简言之看着心念不免又微动了一下。
沈忆梨长的着实是好看,只是因为吃的不好,所以身子骨格外瘦些。要是仔细养养,把略凹进去的脸颊给养得圆润起来,那一定比现在还要抢眼。
“怎么一直盯着我.....我、我跟你说话呢.......”
沈忆梨这回是真脸红了,农户人家的汉子大多内敛腼腆,他一个洁身自好的小哥儿,哪里被这种炽热的眼神给直直盯过。
简言之见状歉意一笑,语气很诚实:“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有点唐突了,别介意。”
介意....沈忆梨倒不介意,毕竟给自己夫君多看看也不犯法。
眼见小哥儿脸色越来越红,简言之岔开话题:“嗯?你刚刚和我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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