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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尊今日又在倒霉(GL百合)——苍狗又白云

时间:2025-10-14 06:24:02  作者:苍狗又白云
  最终,她还是没能开口讨要,改成了借。
  话音落下,宵明摸了摸自己食指上的戒指,接着,凭空出现在手上一枚琥珀色的戒指,她将其放在桌上,点了点:“若要使用,需得滴血认主。”
  滴血认主?江写这才想起来,这东西可借不得,只要用就得认主,而认主过后除非被抹了神识,否则别人无法使用。
  “那...”
  “无碍,你收着便是。”看出她心中所想,宵明抬手示意她无需多言,而后又像是安抚她似的,补充道:“这腿肉,为师很喜欢。”
  “师尊喜欢就好!”她虽带着目的而来,可听宵明如此言说,也颇为满足。
  “等等。”
  就在她要转身离开时,宵明又喊住了她。
  “前些天遭遇邪祟,是在何处?”
  听她这么问,江写回忆了一下:“大约在西郊附近。”
  正当她想询问宵明问这些的用意,只见对方拿起书卷,她也不好再继续叨扰,默默离开了竹林。
  回去的路上,江写看着自己中指上戴着的琥珀色戒指,心里若有所思。这东西价值不菲,可只是自己开口,宵明便给她了。如此说来原著中宵明对待弟子也是这般,只要不过分,几乎都是有求必应,修炼资源更是从未缺过任何一个人。
  她摸了摸戒指,心里暗暗发誓,确保自己脱离炮灰命运后,尽可能让宵明不与男主相遇。毕竟这剧情中,宵明与男主因劫难相识,宵明在此之前一直将所有心思放在修仙正道和三生门宗主的职责当中,从未动过凡心。
  但在短暂脱离仙道,脱离三生门宗主的身份后,遇到了男主这样一个命定之人,命运和剧情将他们这两个本该此生毫无交集的人捆绑在一起。生离死别,救命之恩,共处一室。孤男寡女,再加上天意从中制造机会,没发点什么事也不合情理。
  江写也知道那时宵明时为何会对男主另眼相看的原因,一个懂理解又一身正气的热血青年,天赋极强又肯努力修炼,不屈不挠,坚韧不拔,更是多次在她受伤无法施展实力之际救她于危难之中。
  这对宵明这样一个从来没有依靠过别人的人来说,的确是个特殊的存在。
  只不过发乎情,止于礼。后期她得知男主有不止她一个心上人,并且还有许多女子有染。便自己硬生生斩断了这根情丝,也成了书中唯一拒绝了男主的人。
  尽管有救命之恩,但她内心认为这不该是她要因此以身相许的理由。
  她宵明,不是个需要以身相许去报答别人救命之恩的女子。
  当是江写看到宵明毅然决然离开男主的剧情时,曾经一度怀疑是不是作者换人了。宵明这个角色塑造得立体鲜明,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句话在宵明身上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江写也不由得为其赞叹。
  从竹林里出来后,她就被谷筝拉到院子里吃饭,三生门的弟子都住在一间客栈里,此时院子里已经开始飘出香味,也有不少客人和村民们凑过来,想要尝尝这葱聋的美味。
  “江写,这真的特别好吃,待会儿我给你抢块最好吃的肉。”谷筝戳戳江写,又把人往前拉了拉。
  葱聋架在火上烤制,飘出来的香味倒是有烤全羊的味道,只不过这香气中还夹杂了些榛果香。
  闻着味道,江写的肚子也不由自主地叫唤起来。
  她前世脾胃虚弱,大多数时候都没有食欲,更别提像现在这样面对食物有很强烈想要去吃进肚子里的欲望。
  谷筝一看也是个能吃的主,还没等江写上去,她就已经领了两份过来。
  “快看快看,我可是抢到了最好吃的前腿肉。”
  她边说,边看江写眼睛都直了,也不废话了,把最多的那盘递给江写。
  “多谢。”
  江写拿起筷子就往嘴里塞了一大口肉,顿时满足的笑容都出来了,这葱聋肉真的与羊肉差不多,可却比她所吃过的羊都嫩。放进口中一咬汁水便溢入口中,没有任何膻味儿,难怪谷筝说这是人间美味。
  周边来凑热闹的村民不少,两个架子前围了密密麻麻的人,也亏谷筝能抢两份前腿肉回来,东西就那么多,估计也有不少吃不上的人。
  江写同时也注意到了不远处的石墙后站着一个小男孩,大概也就是十几岁的模样,身上穿着同她醒来时那般的旧蓑衣,脚上的鞋破都有破洞,身形瘦小单薄,显然是常年的营养不良。
  江写看了看自己碗里的肉,还有不少,于是便起身走了过去,“拿去吃。”
  她将自己的碗递过去,男孩先是惊诧地看着她,随后看了看四周,接着意识到是在与他讲话,他看着碗里的肉,咽了咽口水,最后还是强忍着摇了摇头。
  “我吃不了…”
  江写又把碗往前伸了伸,“可以拿回家给你家人吃。”
  “不…”谁料男孩又摇了摇头,但手却去拿碗,可在碰到碗的之后,手却穿了过去,他又抬头朝着江写无奈一笑,“是我拿不到。”
  江写怔住了,心道这光天化日之下怎么鬼魂还能出来溜达了?但转念一想不对,她将灵力运转到眼睛上,发现这男孩儿身上飘着黑烟,身上已经形成怨气,这分明是一冤魂!
  “江写你跟谁说话呢,”谷筝从远处走来,也发现面前的男孩儿冤魂,立马拔出佩剑挡在江写身前,“你没事干跟冤魂说什么话,忘了自己因为什么差点死了?”
  修行之人自带猎鬼之气,这佩剑中的剑气更是令鬼怪惧怕,这也是为什么这男孩冤魂会躲在石墙后面不敢出来。
  谷筝这一拔剑,那男孩如同水见了火,眼里布满恐惧,连连往后躲闪。江写也下意识躲到谷筝身后,心中暗道完了,这倒霉体质还是跟来了。怎么别人碰不上,偏让她给碰上了。
  不过话虽如此,她还是下意识喊了一声:“等等谷筝。”
  “等什么等啊,这可是冤魂,都化出戾气了!再过段时间就成了那邪魂!”谷筝一把人拨开,神情肃然,“先让我把它收了,然后再交给师尊处置。”
  “我是想说,你没发现他还有神志吗?”江写探出半个脑袋来,上下打量着冤魂,意识清醒,好像没什么危险性。
  一般来说,冤魂身周出现戾气便难以控制,冤魂也会因此变为邪魂,而这小男孩身上虽然有不少戾气,但还是能看出在压制状态,他自己也不想变为邪魂。
  “仙长!仙长姐姐!”见状,男孩立马走到江写身边跪在地上,语气恳求,“求您帮我!”
  好家伙,这青天白日的,怎么说跪就跪了。江写双手负于身后,见这鬼跪下手指头慌乱晃了下。
  “你能不能起来说话…”
  “不!仙长不答应,我就不起来!”
  谷筝这下急眼了,“我告诉你啊,你别用下跪威胁我们!我们不仅不帮你,还要把你收了交给山上的和尚,让你听他们念三天三夜的经书!”
  男孩儿被这么一吓,怕的都快哭出来了,“仙长,我只是不放心我姐姐…”
  “你姐姐?”江写皱眉,反问道:“你家只有你和你姐姐?”
  男孩儿抹了两把眼泪,“我父母死得早,从小和姐姐相依为命,可我死了,就剩她一人……”
  闻言,江写难免想起了自己的父母,悲伤之情涌上心头,她叹了口气,“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
  “我叫王豆,姐姐王青,家住东起第二条巷子,西数第三家,门口挂草灯笼的就是…”
  “可就算你去见你姐姐,她也看不到你啊。”听了王豆的身世,谷筝说话的语气也好了几分,“你可是魂魄,只有我们才能看见你。”
  “没关系,我就想再看看她…”说着说着,王豆又哭着擦了两把眼泪,“我姐姐耳朵听不见了,我很担心她。”
  “门口有门神守着,我根本进不去,求求二位仙长......”
  闻言,江写与谷筝互看一眼,都从对方眼中读出了犹豫,前者双手环在身前,“去不去?”
  “……”
  谷筝不想搞这些麻烦事,费心费力有什么用,她又不是信佛的和尚去求功德。
  “行吧,去就去,你说你鬼门关走一遭怎么性子也变了,这种闲事也管,真是吃饱了撑的……”
  江写现在还没完全习惯这些法术与剑法。万一再遇见什么阴邪,这次就真的死透了。带上谷筝,怎么说也有生命保障。
  “谢谢仙长!谢谢仙长!”
  人死魂归大地,去往阴间,进行下一世轮回。强行停留只会落得魂飞魄散的下场,同理,活人进了阴间,阳气难存,耗干了便永化为阴。而有些人死后,因为死前还有心愿未了,执念令其魂魄凝聚,留于世间。灵魂最终归宿便是轮回投胎,违反常理规定,留于世间过久,便会形成戾气阴气,成为阴邪之物,便是邪祟
  邪祟夜出昼藏,鬼魅之身,滥杀无辜,取人阳气,害人性命。
  所为,阳中有阴,阴中有阳,阴阳相生相成,却也相克相斥,为的便是牵制与约束。
 
 
第6章 
  夜色已晚,江写与王豆定好隔天卯时在村口见面,这客栈里住了三生门的数名弟子,若被人发现王豆鬼魂,定要被收走。
  谷筝看着王豆离去的背影,瞅了江写一眼,“你说你非要管闲事干什么。”
  江写把碗里最后一块肉吃完,边嚼边说,“…什么叫闲事,我们下山不就是为了来帮助这藏铃村的人。”她也并非多管闲事,按理说她应该明哲保身才对,不过心里盘算了一下。如今她身边最能巴结的人就是宵明,而其修为在之后剧情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宵明又是个嫉恶如仇的正派人士,如果她送迷途冤魂回家超度的善举被宵明知晓的话,一定能刷好感度。
  毕竟原主江写可是个连自己师尊见了都绕道走的人,跟宵明之间的关系也并不亲近,除了师徒关系,可以说是毫不相干。
  如此,既做了善举,又能叫宵明对自己的印象有所改观,何乐而不为呢。
  “天嘞,这像是你说出来的话?”谷筝用那副看鬼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江写,“你以前可最会偷懒,谁跟你说话都不搭理,这鬼门关走了一遭,开窍了?”
  “谁不惜命?”江写瞥向她,“死过一次,意识到生命的真谛,不行吗?”
  谷筝忙点头,“行行行,当然行了。”
  谷筝和江写入门时间很相近,她家是有名的商贾,头上有三位兄长。谷筝又是最受宠的小女儿,所以向来依着她的性子。就算来三生门拜师学艺,也毫无顾忌。
  因为是差不多时间入的三生门,她对江写印象很深刻。当然她的打扮估计这三生门没有人会不知晓江写这个人,常年不洗澡,甚至有的人连她是男女都分不清。
  她喜好与人交往,这宗门里大多数人她都能说上几句话。可唯独这江写,是油盐不进刀枪不入。谷筝对她好奇得很。也无数次想过那脏兮兮的人如果洗干净之后,会是什么样子。
  她以为这个答案可能永远都没办法知道,但没想到因为下山的一次并肩作战,解了她心中好奇已久的事情。
  “说到底,若不是与师尊一同下山,我才不乐意来这鬼地方。”谷筝说起来这事就没精神,又抱怨道:“你说师尊她贵为尊主,为何还要跟咱们一同下山,找胥师姑柳师叔不是更方便?次次都要跟着,我连偷懒的机会都没有。”
  江写回道:“那更说明师尊对咱们上心不是吗。”
  谷筝瞪大眼睛,撇撇嘴:“上心?要真上心的话,就多教咱们一些秘法习练,也不至于咱们亲传弟子各个叫人看不起吧。”
  “哎,你看那。”
  她话音刚落,便注意到从后厨出来的陈晃,手里还拿着个饭盒,不知要到什么地方去
  江写还没跟上她思绪跳脱,顺着目光看去,“…怎么了?”
  谷筝冷哼道:“你看这陈晃,三天两头往西院跑。”
  江写好奇,“去西院做什么?”
  谷筝睁大双眼,“当然是为了卫师姐啊,整日献殷勤,不过可惜,卫师姐不吃他那一套。”
  卫师姐?她心里琢磨着,原书中的确有个师姐,名叫卫芷溪。在三生门中是宵明座下大弟子的设定,剧情中有不错的占比,不过这些男主后宫中一员的角色,基本都被宵明抢去了风头和人气,所以卫芷溪这个角色也没出场多久就销声匿迹了。
  “那心思,可是人尽皆知,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喜欢卫师姐一样,不过没戏,”谷筝边说嘴角向下撇了撇,“这陈晃长得太粗犷,哪儿能配得上卫师姐?人家是神仙眷侣,郎才女貌,师姐那可是比男子都要强大的人,论样貌论实力,这陈晃哪儿来的自信?”
  难得听这好说话又脾气好的交际花言辞犀利地评判一个人,江写有些好奇:“我怎么感觉你对他敌意很大。”
  因为家中从商,与人和善几个字是谷筝记在心头的话。自幼养成的习惯就是与任何人都打好交道。就拿她主动想要了解江写就不难看出,她对人都是一视同仁,毕竟那时候的江写,她自己都受不了。
  “没有啊,”谷筝不以为然地耸耸肩,“你不觉得美的事物就应该拥有更好的归宿?像卫师姐那么完美的人,陈晃居然想觊觎,真是让人想想就要吐了,哕…”
  “.......”
  虽然但是,江写觉得她说的也有几分道理。正如丁白仁与江月明退婚一事,于丁白仁的角度来看,是江家与江月明看不自己。尊严被践踏,自然怒火中烧,觉得江家言而无信,小看于他,好像受尽了屈辱。可于江月明来说,自幼天赋异禀,在仙道之路上有着无限潜能,自然不可能将心思放在一个还未踏入正轨的丁白仁身上。俗话说山鸡哪儿能配凤凰,没踏入仙道之路的丁白仁便是山鸡,这江月明自然就是凤凰了。
  在江写看来,丁白仁没理由,也更应当认清自己。说白了他也是众多自私男人其中之一罢了,要想自己无法修炼,却还想妄着将一个天赋异禀的女子以婚约捆绑在身侧,成为夫妻。这本就是一件不对等且自私的事,他若不想尊严被践踏,就该知晓此事时主动提出解除婚约。而后该去努力也好,修行也好,都足以见证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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