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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女士试衣间的帷幕缓缓拉开。
樊溪穿着一身洁白的曳地婚纱,走了出来。精心打理过的长发挽起,露出优美的天鹅颈,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眼波流转,顾盼生辉。她本就生得明艳,此刻在婚纱和灯光的映衬下,更是美得不可方物,仿佛所有光芒都汇聚在了她身上。
白暮云看得呆住了。
他一直知道樊溪是好看的,但从未像此刻这般,直观地感受到这种极具冲击力的美丽。那是一种健康的、明媚的、属于现代女性的自信与光彩,与他所熟悉的古代闺秀的含蓄美截然不同。
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这八个字不由自主地浮现在他脑海里。
许皓月……可真是好福气。能有这样一位家世显赫、容貌出众、又对他一往情深的未婚妻。
是啊,男人嘛,终究是要成家立业,娶妻生子的。许皓月以前或许是有过一些不那么传统的偏好,想到吴小军,他依旧觉得膈应,但那或许只是年少轻狂?如今,有樊溪这样的女子在身边,也是时候回归“正途”,过上世人眼中幸福美满的正常生活了。
而自己那份刚刚萌芽、甚至还未理清便已注定无望的情感,除了深深埋藏,还能如何呢?他们之间,隔着的不仅是性别,更是整整一个时空的鸿沟。
想到这里,心中那点隐秘的窃喜和涟漪瞬间被一种淡淡的酸涩和失落所取代。他望着樊溪的眼神此刻却盛满他自己复杂情绪,无声地叹了口气。
就这样吧。在他还能借用这具身体的时候,替许皓月,好好完成这场订婚的仪式。也算是对这段离奇缘分的一种告别。
“皓月?”樊溪见他久久不语,只是望着自己出神,脸上泛起红晕,有些羞涩又期待地轻声呼唤,“好看吗?”
白暮云猛地回过神,压下心头翻涌的情绪,努力模仿着许皓月可能有的语气,略显僵硬地点了点头,声音有些干涩:
从礼服店出来,樊溪又兴致勃勃地拉着白暮云去了城中最高档的珠宝店。相较于礼服的简约大气,珠宝店里的景象则让白暮云这个古人真正感受到了何为现代的琳琅满目。
水晶灯下,玻璃柜台里陈列着各式各样的珠宝首饰,钻石、铂金、彩宝……光芒璀璨,设计各异,许多款式是他从未想象过的精巧与张扬。他看得有些眼花,心中暗暗称奇。
樊溪显然是这里的常客,店员热情地迎上来,直接引他们到了贵宾室。桌上早已准备好了几套精选的首饰,供樊溪在订婚宴上搭配婚纱。
“皓月,你觉得哪套好看?”樊溪拿起一套钻石项链,在颈间比划着。
白暮云的审美还停留在古代,觉得那些亮闪闪的石头虽美,却不够“分量”。他的目光被另一套设计繁复、分量十足的黄金首饰吸引——那是一套包含凤钗、流苏耳环、多层手镯和项圈的套装,雕工精细,金光灿灿,颇有几分古代宫妆的华贵气象。
“这套隆重华贵些。”他指着那套黄金首饰,诚恳地说出了自己的审美判断。
樊溪和店员都愣了一下。那套黄金首饰是店里的镇店之宝,设计灵感确实源自东方古典,但风格极其夸张夺目,通常更适合某些特定主题的晚会或者收藏,日常乃至订婚宴都极少有人会选择如此重量级的配饰。
樊溪看着白暮云那副真心觉得好看的表情,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觉得许皓月审美真是意外的复古又霸气。她心情好,便也由着他,笑道:“好啊,既然你觉得好看,那这套也包起来,到时候换敬酒服的时候戴。”
接着便是挑选订婚戒指。店员捧出几个丝绒托盘,上面摆满了各式钻戒。樊溪仔细地看着,时不时拿起一枚在自己指尖试戴,又拉过白暮云的手比划。
“你试试这个。”樊溪拿起一枚设计简约大气的铂金钻戒,想要套在他的手指上。
白暮云下意识地伸出了一根大拇指——在他的认知里,扳指之类的东西,大多是戴在拇指上的。
此刻他的手像是比了个赞。
樊溪一脸无奈,轻轻拍开他的大拇指:“皓月,你别闹了好不好?!”她执起他的左手,温柔却坚定地将那枚冰凉的戒指,套在了他的无名指上。尺寸竟然意外地合适。
白暮云看着自己手指上那枚闪耀的戒指,感觉那小小的圆环仿佛带着某种灼人的温度,让他有些不自在。
等到所有选定的首饰都要打包结账时,店员递过账单。白暮云看着那串惊人的数字,虽然对现代货币价值概念模糊,但也知道绝非小数目。男子当为女子付账,他想许皓月那般人物,断不会在未婚妻面前小气,便拿出手机,试图调出付款码,准备慷慨解囊。
樊溪却笑着拦住了他,将自己的卡递给了店员,转头对白暮云说:“你的钱留着以后开公司用,要周转、要装修、要应酬,花钱的地方多着呢。我的就是你的,分那么清楚干嘛?”她语气自然,带着一种已然将两人视为一体的亲昵。
白暮云闻言,也不再坚持,心中却暗忖:这现代女子,倒是颇为阔绰自立。
一切采买完毕,樊溪驾车带着白暮云来到了明天即将举行订婚宴的酒店。酒店奢华无比,门前喷泉雕塑,灯火辉煌。
“我们今晚就住这里,明天方便些。”樊溪办理好入住,拿着房卡解释道。
白暮云一听,顿时紧张起来,耳根微微发红,声音都结巴了:“今……今晚就住一起?这……”他脑中浮现出的都是古代男女大防的规矩。
樊溪先是一愣,随即明白过来,许皓月以前都是和男人睡在一起的,该不会是无法接受自己的身体吧?她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嗔怪地瞪了他一眼:“你想什么呢!两间房!各睡各的!思想那么不健康!”
白暮云顿时闹了个大红脸,尴尬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为了缓解尴尬,樊溪提议先去酒店顶楼的旋转餐厅吃晚餐,顺便看看夜景。
餐厅环境优雅,窗外是璀璨的城市夜景。樊溪心情极好,点完餐后,特意开了一瓶价格不菲的红酒。
“皓月,我们提前庆祝一下好不好?”她笑着给两人的高脚杯里斟上酒液。
白暮云连忙摆手,面露难色,“还是算了吧……”
“哎呀,就喝一点嘛,庆祝一下,寓意好!”樊溪软语劝道,眼中闪着期待的光,“而且这酒精度不高的,就当助兴嘛。你看酒都开了,总不能让我一个人喝吧?”
白暮云看着她殷切的目光,又想到明日确实是大喜之事,喝一杯应该无妨吧?他犹豫着,最终还是端起了酒杯。
然而,他低估了现代红酒的后劲,也高估了自己的酒量。许皓月本身酒量是很好,但此刻灵魂换成了滴酒未沾的白暮云,几杯酒下肚,他就觉得头晕目眩,脸颊滚烫,眼前的人和景物都开始微微旋转起来。
“皓月?你……你没事吧?”樊溪惊讶地看着他这么快就醉眼朦胧的样子,心下诧异,皓月以前的酒量可不是这样的,今天怎么几杯就醉了?
“没……没事……”白暮云强撑着坐直,感觉舌头都有些打结。醉意上涌,那些被理智紧紧压抑的情感、思绪,如同挣脱了牢笼的猛兽,开始不受控制地翻腾。
他看着对面巧笑嫣然的樊溪,那张美丽的脸庞却渐渐模糊,幻化成了另一个人的模样——那个眉目锐利的许皓月。
酒精模糊了时空,混淆了现实与内心。他只觉得胸口涨得发疼,一种强烈到无法抑制的倾诉欲攫住了他。
“我……”他喃喃开口,眼神迷离地望着虚空,仿佛在对着某个不存在的人低语,“我心悦你……”
声音很轻,樊溪没听清,“什么?”
“我……喜欢……你”白暮云大概是想到了自己的处境,立马改了口。
这回,一字一句清晰地落入了樊溪耳中。
樊溪猛地一怔,随即脸上迅速飞起两片红云,心脏砰砰狂跳起来。她看着眼前醉意朦胧的“许皓月”,听他第一次如此直白地吐露爱语,巨大的甜蜜和羞涩瞬间淹没了她。
她完全没想到,这声告白,其实是穿越了时空的错位心声,是白暮云在意识模糊时,对自己心中那个求而不得的人的绝望呐喊。
“皓月……”她声音微颤,含着无限的娇羞与喜悦。
白暮云却像是耗尽了所有力气,说完那句后就趴在桌上,几乎要睡过去。
樊溪见状,连忙唤来侍者结账,然后费力地搀扶起醉醺醺的白暮云,将他的一只胳膊架在自己肩上,慢慢走向客房。
一路上,白暮云似乎还在无意识地嘟囔着什么,含混不清,樊溪只依稀听到重复的“喜欢”二字,这让她心花怒放,脸上的笑意藏也藏不住。
好不容易将人扶回他的房间,安置在床上。樊溪细心地替他脱掉鞋子,盖好被子。看着他醉后安静沉睡的侧脸,少了几分平日的冷峻,竟显得有些无害和脆弱。
她忍不住俯身,在他额头上轻轻印下一个吻,低声道:“晚安,明天见。”
带着满心的幸福和期待,樊溪轻手轻脚地离开了房间,轻轻带上了门。
而她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后,床上的白暮云在醉梦中蹙紧了眉头,眼角似乎渗出了一滴湿意,无声地没入枕畔。
他梦中呓语的,是许皓月的名字。
第38章 藏头诗(古代-白)
七日光阴流转,当白暮云再次于自己的雕花木床上睁开眼,感受到那熟悉的、属于自己身体的沉重与无力时,顿时生出一种深刻的失落感。
“回来的真是时候……今日……他们就要订婚了……”
他扶额坐起身,似乎还有一种宿醉的感觉,头昏昏沉沉的,白暮云没想明白怎么喝酒的是许皓月的身体,喝醉的却是自己?
再环顾四周,白暮云发现卧房角落里的那些奇形怪状的健身器材又被摆了回去,就仿佛许皓月的影子一样想甩都甩不开,他不禁发觉有些好笑,干脆下床去研究,想着从今日起也学着练练,强身健体总是对自己有利的。
正蹲在角落研究呢,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门外是阿木在问话:“少爷?少爷!您醒了没有啊?!”
“进来吧。”白暮云头也没回,继续研究那些健身器材。
阿木进门就像见了救星似的扑过来,苦着脸竹筒倒豆子般汇报:“少爷!您到底作了首什么样的情诗?惹得吏部侍郎家的丁紫云丁小姐,天天来府上堵门,非要见您,今天又递进来一卷诗稿,说是拜读您的大作后,心有所感,特来请教。”
白暮云听得太阳穴突突直跳。许皓月!那个男人真是不安分!
在现代,他明明都已经有了樊溪那样温柔体贴的未婚妻了,还在外面招蜂引蝶,跟那些男人不清不楚,到了古代,不仅招惹了自己,作首诗居然还能惹出这等风流债!
一股无名火猛地窜上心头,烧得他心口发闷,喉咙发干。这火气里,掺杂着对许皓月行事放肆的恼怒,对眼下烂摊子的烦躁,但更深处的,是一种连他自己都不愿深究的、酸涩的委屈和嫉妒。
凭什么?凭什么许皓月就能那般肆意张扬,而自己却总是谨小慎微地替他打算着。更可气的是自己竟然还会为那样一个家伙心动?会在他魂穿时,偷偷羡慕他强大的力量,会在他离开后,不自觉回想他留下的每一丝痕迹……
明明是两个世界的人,明明毫无可能,甚至还是个男人!可有些情愫就像藤蔓无声无息缠绕上心脏,等他发现时,早已挣脱不开。这认知让他更加气闷。
“阿木,”他声音有些发哑,带着难得的烦躁,“你说,该如何让那位丁小姐彻底死心,再不来寻?”
阿木挠挠头,努力想了想,忽然眼睛一亮:“少爷,您之前跟我说过,对付人,就得找到他的弱点,一击即中!”
白暮云一怔。自己何时说过这种话?旋即明白,这定然是许皓月用他身体时,对阿木说的。那个男人看人看事总是这般一针见血,带着一股冷酷的精准。
弱点?丁紫云的弱点是什么?她为何纠缠不休?无非是因那首情诗带来的惊艳,在她心中构建了一个才华横溢、情感炽热的“白暮云”幻影。
既然如此,那就亲手打碎这个幻影。
白暮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翻涌的复杂情绪,对阿木道:“去请丁小姐到前厅稍候,就说我愿与她一叙。”
前厅里,丁紫云见到终于肯露面的白暮云,眼中顿时绽放出明亮的光彩,脸上飞起红霞,迫不及待地便要开口讨论诗词。
白暮云却抢先一步,微微拱手,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羞愧与尴尬,声音低沉:“丁小姐连日到访,暮云深感惭愧。只是……关于诗会那日之事,暮云必须向小姐坦诚告罪。”
丁紫云一愣:“白公子何出此言?”
白暮云垂下眼帘,不敢看她,语气充满了“悔恨”:“那日……那日暮云所作之诗,并非……并非原创。实是暮云一时情急,盗用了一位野游诗人偶然吟诵的诗句,欺瞒了大家,更玷污了小姐的清听。暮云实则于诗词一道并无甚才华,有负小姐厚爱,实在无地自容。”
他这番话说完,刻意营造出一种无地自容的懦弱和虚伪感。
丁紫云脸上的光彩瞬间黯淡下去,血色一点点褪尽。她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苍白瘦弱、眼神躲闪、亲口承认抄袭的男子,之前所有关于才华、关于炽热情感的幻想,如同琉璃盏般摔得粉碎。原来一切都是假的?只是欺骗?
巨大的失望和羞耻感淹没了她。她眼圈一红,猛地将手中一直紧攥着的一卷诗稿扔在地上——那是她回去后,满怀激动和倾慕,一字一句斟酌,写给“白暮云”的和诗。
“你……”她声音哽咽,最终什么也没说,掩面转身,飞快地跑出了白府,再也没有回头。
看着那抹消失的倩影,白暮云心中并无多少轻松,反而添了几分怅然和负罪感。他默默弯腰,拾起那卷落在地上的诗稿。
展开,清秀的簪花小楷映入眼帘,字里行间流淌着少女真挚而热烈的倾慕与共鸣,每一句都像是在回应那天许皓月背出的、莽撞而直接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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