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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的夫郎想给我生崽(古代架空)——温饵

时间:2026-01-03 09:39:48  作者:温饵
  “不妨事不妨事,我这还剩些呢,都拿去吧。”嫂子热心肠地给了一兜菜籽。
  陈小高又拉着容笙进了里屋,“我还正想去找你呢,我给你看看好东西。”
  曹嫂子见两个小哥儿亲亲热热地去玩儿,自己也不打扰他们了。
  陈小高拿出一个棕黑色的小匣子,里头装着一堆花花绿绿的小盒子,都要把容笙看花眼了,他眨巴眨巴着眼睛,“这是什么?”
  “胭脂,是我舅舅托人在县城带的,擦在脸上可香了,你闻闻。”陈小高打开一盒就送到了容笙面前来。
  容笙的双眸亮了亮,“真的好香啊。”
  “还有口脂呢!”陈小高像献宝一样展示着,有一样就往容笙脸上抹。
  容笙哪里见过这样稀奇古怪的东西啊,脸都被抹成红屁股了还傻呵乐呢,而且什么都是香的,跟泡在花的海洋里一样,都要香迷糊了。
  “你买这么多干什么啊?”
  陈小高也给自己抹了些,同样抹成了红屁股,还美滋滋着,“再过两个月就是春日里的花神游街会了,打扮最漂亮的姑娘哥儿的还可以当花神呢。”
  荣朝的花神节起源于当朝的太后娘娘,当年太后娘娘与先帝初见便是置身与一片花海之中,明艳动人的女子宛如花神降临,先帝笃爱之,先帝登基之后帝后感情甚笃,因此设立了花神节,定在每年六月,百花盛开春意怏然的盛景之时,而在这一日的少男少女可以大胆地表明心迹。
  “去年我就是没有上妆,不然我才不会只得了第二名呢,这次我一定要挣回一口气!”陈小高眼底是熊熊燃烧的烈火,满满的都是对当选花神的势在必得。
  容笙顶着红彤彤的脸红润润的嘴唇回来,江昭一看就吓了一跳,扔了锄头就过来要捧容笙的脸蛋,可又怕弄疼了他,只好虚虚地抚摸着,说话都不利索了,“这……这怎么搞的,摔在哪儿了?嘴巴和脸怎么红成这样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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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嗷!我没有摔倒了,这是胭脂,小高给我抹的,不好看吗?”
  江昭看着大红大绿的配色嘴角都抽了抽,喉结滚了好几轮才违心道:“好看,就是……就是重了点,抹着会不会不舒服啊,我们先洗掉吧。”
  容笙被江昭领着来到水盆前,一点一点地把脸上的脂粉都洗干净了,露出了一张素净白皙的小脸儿来,不用任何脂粉妆点都漂亮得很。
  “阿昭,我们一起去参加花神游街会。”容笙兴致冲冲着,“小高说可热闹了。”
  江昭的性子使然,不太喜欢过分热闹的场景,所以他从来没有参加过花神游街会,不过有容笙在,应当是特别有趣的,于是就同意了。
  下午,江昭继续开垦土地,把莴苣种子撒了下去,容笙在后头浇水,不用一个时辰就把这两块方寸大的地给忙活好了,然后扛着镰刀去河边割新鲜的草叶,母兔子刚刚生产完,为了喂养小兔崽需要补充体力,容笙就在家编麦秆,一个下午的时间终于把最后剩余的麦秆都编织完了。
  容笙在家到了晚上,烫完脚的容笙亲亲热热地抱着江昭亲昵,摸摸他坚实的手臂、宽厚的肩膀、凹凸有致的腹部,江昭呼吸一滞攥紧了他作怪的小手,哑声道:“又想要了吗?”
  夜晚中,容笙的眼睛亮晶晶的,比透过窗户洒进来的月光都要明亮两分,他紧紧地盯着江昭点了点头。
  ……
  清晨起来天气就蒙蒙的,像是要下雨的样子,赶紧先去河边把衣服洗了,等回来的时候太阳又出来了,阳光普照大地,晒在身上暖洋洋的。
  容笙给家禽喂了粟米鲜草,母兔子今天胃口好了点,鲜草都吃了一大半,小兔崽的眼睛还没有睁开,光秃秃的模样像只小老鼠一样,容笙看了一会儿就把窝盖上了。
  回到里屋,收拾屋子的时候在床底下发现了两件里衣,正巧江昭回来了,容笙道:“阿昭,你漏了两件衣服没洗呢。”
  江昭抬眼一看,发现是两件里衣,昨夜胡闹的时候不知道被塞哪里去了,怪不得早上洗衣服没洗到呢,“你先放着,我有空了洗。”
  “我去洗吧。”
  “不用,你手伤着呢。”
  “没关系的,就是小伤啊,都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本来伤口就不是很深,又敷了药,就剩淡淡的痕迹了,若是不仔细看还真是发现不了呢,容笙总是觉得江昭太过大惊小怪了。
  江昭微微蹙眉,“那也不行,你不怕水了吗?”这才发生多久啊,就一点记性都不长了。
  其实容笙还害怕的,没顶的恐惧感还记忆犹新,脑海中血腥的画面还如真实发生的一样。
  “可是我不能因为怕水就永远不靠近岸边了吧,说不准我多去两次就能克服困难了呢,我就站在岸边,不下水了。”
  江昭想了想觉得容笙说的也有道理,不能因为害怕某个事物就选择逃避,那么将永远都逃不过这道坎,于是点了点头,但他仍旧不放心,让容笙跟着自己一起去,给他选了一个能看见的地方换洗。
  前天发生的事情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当做没发生一样,没人敢再说容笙的不是,其实除了张家一家子之外别人都挺喜欢容笙的,一个漂亮可爱又天真有礼的小少年没有人会不喜欢他。
  而且人家夫夫俩的感情好得不行了,连洗个衣服都要护送过来,心里暗暗有些羡慕又觉得有趣,到底是年轻夫夫。
  赵梅兰一向就喜欢容笙,笑着打趣道:“你家阿昭怎么舍得让你出来洗衣服的啊?”
  “阿昭忙嘛,他太辛苦了,我整天太闲了。”容笙张望了半天,终于发现了少了一个人,“咦,我从下山后就没有见过沈家哥哥了,他去哪儿了?”
  赵梅兰道:“小若怀孕了,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摔了一跤都见红了才知道,大夫说差点就小产了,要好好静养着,吓得他家汉子不允许他出来走动了。”
  “怀孕?有小娃娃了吗?”容笙的眼睛亮了亮。
  “对啊,不过现在才两个月,胎还没有坐稳,要等小娃娃出生还要再过八个月呢。”
  顾婶子应道:“也不一定,陆家夫郎不是九个月生的。”
  陆夫郎道:“我那是九个月里头不小心摔了一跤动胎气了,所以才早产了。”
  “也是,妇人有孕那是要走鬼门关的大事,一点儿都不能马虎的,这不沈家都快把小若当眼睛珠子看着了。”顾婶子回头面向容笙,“阿笙成亲也不少日子了,肚子里可有了?”
  容笙低头看着自己的肚子,甚至动手揪了揪,平平坦坦的一点肉都没有。
  赵梅兰被他的小动作给逗乐了,捂嘴笑着,“哪有那么快的,不过你们小俩口跟蜜里调油一样说不准很快就有了呢,你家阿昭对你这么好,你也该给他生个胖娃娃才是啊。”
  “阿昭瞧着那样的壮实,看着就有劲儿得很,那里是咱们家里的汉子能比的……”顾婶子跟赵梅兰传递了一个眼色,属于成年人的话题也越来越荤了。
  陆夫郎听懂了,到底是年轻夫郎,脸都红了起来,抬头一看容笙正一脸茫然着。
  “可是我与阿昭夜夜都睡在一起,还吃嘴子,昨天我们还……唔……”容笙一记语出惊人的露骨话把经验丰富的婶子们都给吓到了,离得最近的陆夫郎连忙捂住了容笙的嘴巴,“傻阿笙,这话是能随随便便说出口的嘛!”
  容笙嘟嘟囔囔着,“那要怎么样才能有呢。”
  这句话都把几个婶子给问懵了,支支吾吾着,“娃娃不是说有就能有的,有时候要靠运气,有时候还要靠次数……”
  可是容笙不懂啊,也无人会来教他这些,忽然他想起了沈夫郎,那不就有一个现成的例子,容笙是个行动派,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衣服胡乱地拧干了就捧着水盆要往家跑,不忘和江昭说一声。
  一回去就挑了十几颗又大又圆的鸡蛋,拎着篮子就去探望沈家夫郎了。
  “是阿笙啊,来就来了怎么还带东西。”婶子一瞧见鸡蛋就高兴得合不拢嘴里,市面上的鸡蛋还三文钱一个咧,这又大又圆的还得再贵些,忙去煮了几颗来给自家媳夫补补身子。
  钟小若看见容笙是又惊又喜的,待在家里的这两日都快把他给憋坏了,总算有个人过来陪他说说话了。
  “我听说了昨天的事情,还说你受伤了呢,不要紧吧?”
  “没事的,我擦伤了手而已,不过是小伤口,都已经好全啦。”容笙眼巴巴地盯着钟小若的肚子瞧,好奇又蠢蠢欲动着,“赵婶子说你有小娃娃了。”
  钟小若的脸颊泛起了红,有着初为人母的柔和,轻轻地抚着自己的肚子,“是啊,才两个多月呢。”
  “我可以摸摸吗?”容笙的眼睛亮堂堂地,纯净又清澈,不掺有任何杂质。
  得到钟小若的允许后容笙才敢把手放在他的小腹上,可那儿和自己的一样平坦,一点都没有小娃娃的痕迹,一阵苦恼着,“我怎么都摸不到它啊?”
  钟小若掩嘴笑着,“它还小呢,等到四五个月的时候就显怀了。”
  “小若哥哥,要怎么样才可以有小娃娃啊,我与阿昭成亲都快一个月了,我也是他的小夫郎了,可是我还没有小娃娃呢。”
  这么一下子把钟小若问得面红耳赤,这种夫妻之间的床笫之欢怎么好大咧咧地说给旁人听啊,“啊,这……就……就多亲近亲近就好了……”他的手紧紧地搅着被单,磕磕绊绊地才说出一句话,还把自己羞到不行。
  容笙若有所思似懂非懂着,这时沈婶子推门而入,解救了钟小若。
  “小若,来,把这红糖鸡蛋吃了,阿笙也吃点。”婶子端了两碗过来,一人给了一碗。
  “谢谢婶子。”容笙半点不扭捏地接过了碗,鸡蛋蒸得嫩嫩的,还浇了一层薄薄的红糖,味道可好了,吃得容笙满脸笑意,“婶子的手艺真好,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蒸鸡蛋,改天我要跟婶子好好学学。”
  婶子被夸得都合不拢嘴了,“哎呦,这是哪里话啊,你家阿昭的手艺更好,好了,你们聊着,我先出去。”
  容笙又和钟小若说了一会儿话,吃完了红糖鸡蛋就离开了,不再打扰他休息。
  等容笙回家的时候江昭已经在厨房里忙活了,“阿昭,我拿了点鸡蛋给沈家哥哥了。”
  “嗯,应该的。”江昭轻轻地应了一声,并不放在心上,家里的东西容笙都是可以自由支配的,不需要他过问。
  “沈家哥哥有小娃娃了,你知道吧?”
  “今天刚知道的。”江昭也有几天没见沈家大儿子了,今天早上刚好碰到就聊了几嘴就知道了。
  容笙直勾勾地盯着江昭瞧,瞧得他都有点不自在了,摸了摸自己的脸,还以为脸上有什么脏污,“怎么一直盯着我看啊。”
  阿昭待他好,容笙也不知道要怎么对阿昭好了,就想给阿昭生个小娃娃,他是阿昭的夫郎啊,只有他这么一个夫郎,登了名册正儿八经的,给他生娃娃这事儿只有自己才可以做到!是独一无二哒!
  容笙赤诚地望着江昭,千言万语只凝结成了一句话,“阿昭,我们生崽崽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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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笙宝想要,笙宝得到
  
 
第23章
  容笙对感情的表达从来都是赤诚和浓烈的,让江昭的心思暴露无遗,开始向往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生崽崽这事是不能着急的,缘分到了自然就会有的。”
  “嗯,婶子们都是这么说的,就像沈家哥哥也是成亲好几个月才有小娃娃的。”不过沈家哥哥说要多亲近亲近才好,至于怎么亲近,应该是像之前他与阿昭做的事情一样的,也没什么难的,每天弄弄就好啦。
  容笙热切地望着江昭,眼底晶晶亮亮的,满是对小崽子的渴望,江昭感觉自己像是被一匹饿狼给盯上了一样,只不过不同的是这饿狼只会伸出奶呼呼的爪子挠人,挠得心里痒兮兮的。
  江昭清点了一下家里的余粮,发现所剩无几了,打算明日收拾收拾就进山。
  秋月村是浮玉村临近的村子,前后不过两里路,养猪大户黄大正除了将猪售出之外,还会自己杀,每次杀猪都会和村子里招呼一声,因为离这不远,又是十天半个月才杀一次猪,有些不方便去镇上的人就会到黄大正这儿来买一些。
  江昭和容笙到的时候,黄大正刚好卸了一条腿下来,得有一条大腿那么粗壮,往那案板上一搁,瘦的瘦肥的肥,做红烧蹄膀是最好不过的了。
  来买的人有不少,幸亏他们来得早,排在了前头,江昭要了五斤肋排十斤带肥膘的肉还有一条后腿,竹篮里头装得结结实实的。
  附近村子的人挑挑拣拣着,“挑些好的,这个太肥了不行,我是送给王秀才的。”
  王秀才考中秀才之后就一直不得志,连续几次都没再考得上,也就气馁了,在家里办了一个学堂,十里八村的人都想把自家孩子送来念书,识得一两个字,一方面避免不认字被人骗,另一方面新帝登基重视科考,日后若是能考中也是前途无量了,不少人挤破了头都得把孩子送进去。
  秋水村和秋月村是邻村,经过时和王延春打了一个照面,王延春的眼睛都要黏在江昭身上了,容笙像是护崽子一样把江昭护在了身后,可是汉子的个头实在是太大了,完全挡不住。
  王延春的视线从江昭身上挪开,落在了容笙的脸蛋上,愣神一瞬后又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昂着头走了。
  江昭连王延春的脸都没有看清就被容笙给拉走了,秋月村的货商比浮玉村要多,琳琅满目的东西不少,江昭采买了不少的蔬菜和面食,旁边的摊子上有卖胭脂水粉的,颜色看起来和容笙那天抹得差不多,小哥儿都爱俏,想必这种鲜亮的颜色容笙也是喜欢的,深色的浅色的各买了一盒揣在了怀里。
  卖酒的货郎呦呵得很大声,容笙过去尝了一口,有点儿葡萄的味道,清清冽冽又酥酥麻麻的,很奇特的滋味儿,就买了一坛子,江昭顺手就给接了过来拎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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