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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在裴乐和马有庆处在见面就打的阶段时,村里有些碎嘴子说裴乐作为哥儿太过蛮横未来不会讨夫家喜欢,嫁不出去。
后来程立上门还是有人说哥婿靠不住日后飞黄腾达必会将裴乐抛弃。
直到裴乐开始摆摊做生意,与庄凌结交,一家子搬到镇上住,风言风语才渐渐止了。
不过在场的都和魏芝关系好没有编排过裴乐。
听见魏芝夸裴乐,其他人纷纷附和。
“乐哥儿这几年是长得越来越俊了。”
“人也变白净了,未来正好做个官夫郎。”
“各位婶子阿叔嫂子别夸我了,我都不好意思了。”裴乐端起茶碗喝了一口,换话题道“你们方才在说什么,我看你们聊得好热闹。”
赵夫郎:“在说村里蒙学堂的事。”
魏芝道:“马有庆自从瘸腿后就整日在家里窝着,地里活一点都不干,今年去了几趟镇上估摸着没找到好活计,前两天放出风来说愿意在村里当个蒙学堂的夫子,正招生呢。”
村里蒙学堂荒废后,只有极少数家里有钱的才会把汉子送到远村的学堂开蒙。
裴向阳就是在远村上的学,裴乐听他讲过,蒙学堂日出开课,日落放学,住得远早晚都得摸黑走上大半个时辰的路,有时遇见下雨就得走上一个时辰,回来浑身都湿透了,身体差点便会得病。
女子哥儿更是连去远村开蒙的机会都没有。
村里开办蒙学堂是好事,但夫子是马有庆,马有庆之前故意教错字的事,大家可都记着呢。
“我家一儿一女正是上学的年龄,可这马家我又不信任。”钱大嫂说着,叹了口气。
其他人也是差不多的看法,都想让自己的儿女能够识几个字,可又怕被教毁了。
裴乐也不知该说什么。
马有庆在镇上念过两年书,虽然成绩算不得好,可给稚子开蒙是够用的,就是人品……
“程立,你在镇上念书,那么多同窗,有没有愿意来蒙学堂当夫子的。”忽有人脑筋一转,看向程立。
科举不是每个人都能考上的,但即使考不上,也鲜少有人会在蒙学堂当夫子,因为实在不赚钱,否则村里蒙学堂也不会荒废那么久了。
程立应下道:“我会问问他们,若他们有当夫子的意向,会劝说他们来我们村。”
闻言,虽然是没底的事,但大家还是感到高兴,觉得有了希望。
蒙学堂说过一茬,裴乐才提到自己来的目的:“三嫂,向浩呢,我想找他借弹弓。”
“他跟星星一起上山打兔子去了,弹弓家里应该还有一副,我去给你拿。”魏芝说着,转身回屋。
不一会儿她就拿着弹弓出来了,裴乐二人拿了后告辞离开。
看着两名少年走远,李二娘道:“乐哥儿这么多年性格倒是没怎么变。”
“程立也没怎么变,两个人感情一直都好。”
说到此处,众人又是一阵艳羡感慨。
回家拿了水壶,裴乐程立便往山上走,途中绕了一点路,专门去看了蒙学堂。
蒙学堂原本是几间土砖砌成的瓦屋,坐落在村子正中央,是村里集资盖起来的。但自从没有夫子后,日渐荒废,如今看着十分萧条,甚至有一间几乎被偷砖的拆完了,现如今完全不能使用。
“马家的院子挺大的,若真有学生报名,可以去马家学习。”裴乐突然道。
程立看向身边人:“乐哥儿,你希望马有庆能招到学生?”
“不希望,我希望他过得越差越好,但若是他真的愿意教人认字,村里人能够学一点总是好的。”裴乐想起自己不识字的那段日子。
他当时年龄还小,事事有家里人照应,若是长大了依旧不识字不懂算数,日子不知会有多艰难。
想到这里,他看了一眼程立。
程立教他识字,教他算数,就算将来不愿意入赘,要脱离裴家另找他人,他对程立也怨恨不起来。
不过这种事应当不会发生,程立不是那种人,而且程立喜欢他。
“继续往山上走吧。”裴乐声音重新恢复轻松。
大东村附近的山不高,不过连绵起伏的,林子也多,若是不熟悉的人进了山很容易迷路。
裴乐没有这个困扰,上山后就带着程立进林子找猎物,主要是用弹弓打鸟。
裴乐四五岁就开始跟着裴向浩漫山遍野地跑,开始玩弹弓,以前准星是有的,如今玩的少了,前面两下没打中,第三下才终于击中地上的一只雉鸡。
不过弹弓力度有限,那雉鸡扑棱着翅膀钻进野草丛,一下就不见影了。
“程立你去追,它受伤了跑不远。”裴乐发号施令。
他猜得果然不错,程立跑过去没多久便将还在挣扎的雉鸡拎了回来。
是一只灰褐色的半大雌鸡,约摸两斤重。
裴乐就地拔了些草编草绳,将雉鸡的双爪牢牢捆住。
继续往前走,裴乐看见枝头有山雀,再度拉动弹弓。
大小合适的石子被冲击力带出去,飞向枝头,可山雀机灵躲得快,惊叫一声拍着翅膀飞走了,石子打了个空。
鸟雀似乎会互相通风报信,一只山雀逃走了,两人又走了很长一段路,却再也没有看见雀鸟。
快到晌午了,他们上山主要是为了玩,不是打猎谋生,二人心情没怎么受影响,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走了一半刚好遇见裴向浩兄妹俩,他们俩打到了一窝兔子,一大四小。
裴向星说想把小兔子养着。
“养吧,我听说兔子生子多,若是能养成,可以把兔子放在我们铺子里卖。”裴乐帮他们拿了两只,说道。
裴向星其实是觉得小兔子温软可爱,想养来玩,但听了这话,又觉得卖钱也不错。
程立道:“若要养兔子,还得再抓些几只,否则这几只都是一家的,繁殖出来的兔子可能会得病。”
“会得病?”裴向星诧异。
裴乐点头:“书上说血缘相近的人成婚,后代患病的可能性就会增大,想来兔子也是一样。”
裴向星便道:“那我回去就把它们分开养,不让它们得病。”
四人说着话,走到家后,兄妹俩将小兔子给了朱红英一只。
朱红英没有养兔子的闲心,说下午在院子里生火,把雉鸡和兔子都烤了吃。
上次吃烤肉还是在县城买的红柳肉串,想到那串肉的好滋味,裴乐口舌生津,主动揽活:“下午我来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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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时,裴乐让程立去烧滚水,自己先动手给雉鸡放血,用尖利的小刀将兔皮扒了。
与此同时滚水烧开,他将兔肉移到案板上,让程立拔鸡毛。
“你会吧?”吩咐完,裴乐又有点不确定地问。
程立道:“会。”
他没有做过,但是看过很多次。
裴厚正好在院子里,闻言准备去揽活,却被裴伯远拉住:“爹你歇着,让他们自己处理。”
程立学着周夫郎节日里那样,将滚水转移到木盆中,再将死鸡整个按进滚水,烫几息,烫得皮毛松弛,然后趁着水温滚烫,伸手拔毛。
羽毛比他想象中还要轻易地脱落。
只是水温很烫,沾湿的羽毛自然也是烫的。
好在他手上有薄茧,这样的温度还可以忍受,快速将鸡毛拔光,再用清水洗净。
手上的味道则要用皂水洗。
不过,洗完后他仍觉得身上有味道,借口说去找红柳枝,没有靠近裴乐。
待大部分肉被切成小块,串在湿润的树枝上,便可以烤了。
裴厚已经将火生了起来,裴向浩兄妹也被叫过来,几个人围着火堆举着树枝烤串。
裴乐想着县城的调料味道,把家里的调料都混在一起,调了两碗干料,待烤熟后让他们撒在肉上吃。
几个人都没烤过肉,烤出来的第一串都带着黑焦,不过大家都糙惯了,有肉吃就不错,也并不在意。
裴向星咬了一块肉,被烫得直吐舌头,但眼睛却在发亮:“好好吃,比煮的肉好吃多了。”
闻言,裴向浩也吃了一块,同样被烫得吐舌头,不过他也觉得好吃。
“真的吗,看来我在这方面有些天赋。”裴乐说着,拿了一串生肉烤。
他方才在配调料,这会儿才有空烤肉。
程立烤了三串,将两串没怎么糊的递给他。
裴乐接过,谨慎地咬了一小口,没被烫到。
烤的肉果然很好吃,但到底比不上人家摊位上的。
术业有专攻,裴乐第一次弄这个,能够弄得好吃,心里已经满足了。
鸡兔肉虽多,可他们人也多,边吃边聊,没多久便将所有肉串吃了个干净。
时间也来到了傍晚。
朱红英煮了稀饭,一人吃一点,天黑了,正好洗漱睡觉。
一夜无梦,次日天蒙蒙亮,裴乐就被喊起来,坐车前往镇上。
第44章 夫子
回到镇上当日陈明月和陈明照来送了一份贺礼,如同过年般丰厚,并解释说父母事忙所以才没有亲自过来。
他们在村里住了一天,次日离开。
又过了几日,早晨的忙碌过后,裴乐正琢磨着要不要练字就听见有人喊他。
抬头一看,竟是孙仪和夏春霜。
夏春霜朝他笑笑自报了姓名而后道:“乐哥儿,我们打算明日去湖山游玩,想邀你一同前往。”
云隐镇没有招收女子哥儿的书院,因此孙仪一直在外地念书逢年过节才会回家,裴乐总共和她只见过三面,都没什么交流,夏春霜就更不用说了。
她们会来邀请自己,裴乐感到很意外。
不过转念一想孙仪与单行将来要成亲,程立同单行关系好,以后少不了相互扶持,他和孙仪多多熟悉也好。
他问道:“只有我们三个人去吗?”
“对,就我们三个。”夏春霜道“你若是同意,明日辰时二刻我们来这里找你。”
“好,明日我等你们。”裴乐应下。
有人进铺子里买菜两个人没有再闲聊,买了些水果后告辞离开。
湖山就在云隐镇,坡度平缓,草木繁茂。
三人坐车到山脚下,然后沿着山道往山上走。
湖山不大,走上去只需半个时辰,下山会更快,因此他们带的东西都不多。
裴乐带了一壶水和一袋水果,以及两个饼子。
这些东西加在一起挺重的,但对他来说并不是很大的负担,走到半山腰时仍然气息平稳。
见两名姑娘额头冒汗,他便提议休息一会儿。
“我不用休息,孙仪你呢?”夏春霜看向好友。
孙仪擦了擦汗道:“我也不用。”
夏春霜:“那咱们就继续走,争取一鼓作气走到山顶。”
怕她们强撑,裴乐道:“我帮你们拿水吧。”
“不用不用,我们可以的。”夏春霜摆手拒绝,“若是真的累了,我们自然会停下。”
于是,三人还是各自背着各自的东西,继续往山顶走。
孙仪话少,不过夏春霜身上有种莫名的兴奋劲儿,不停地讲话,裴乐做生意几年了,自然能接上话茬,一路上倒也热闹。
等抵达山顶,裴乐已经知道夏春霜是孙仪的同窗,今年十六岁,家里是做绸缎生意的。
因为不是节日,山顶没有其他人,只有鸟叫虫鸣,还有风吹过的声音。
“等以后你们去了凉城,我带你们吃喝玩乐,再送你们几匹好布。”夏春霜大方说着,席地坐下,呼出长长的一口气。
孙仪也坐在地上休息,打开水壶喝水。
哥儿与女子之间不需要像汉子那么避嫌,但到底是不同性别,裴乐在距离她们一尺的地方坐下,顺势笑道:“夏小姐大方,若我有朝一日去了凉城,一定会去找你。”
“一言为定。”
坐着休息了一会儿,裴乐将水果拿出来分着吃,她们也拿出自己所带的点心。
鸟语花香中,几人边吃边聊。
不知不觉,裴乐将村里蒙学堂的事说了出来。
“我可以去当夫子。”夏春霜道。
裴乐抬眸:“你?”
夏春霜点头:“我五岁开始认字,十二岁进书院直到如今,不敢说多有学问,但只是教人识字和基础算术,我肯定没问题的。”
裴乐道:“我并不质疑你的学识,只是你家在凉城,家世富贵,你的爹娘恐怕不会同意。”
“没关系啊,我是逃婚出来的。”夏春霜语出惊人。
见裴乐惊诧,她继续解释:“我爹娘要我给人当填房,我不同意,他们就说让我自食其力,再也不管我了,我才到这边来的。”
“你爹娘只是一时气话。”孙仪道,“过不了几日他们就会来找你。”
裴乐也这般认为:“而且当村学堂的夫子和书院夫子不同,别的不说,光是学费就很低。”
“有多低?一个月一两?”
裴乐道:“一年二钱。”
夏春霜问:“一年能招多少名学生?”
“最多能招三十个,再多便教不过来了。”裴乐顿了顿,补充说,“通常招不到那么多,远村的蒙学每年也就二十多名学生。”
夏春霜沉默了一会儿。
她只带了五十两银子出门,本以为少,现在看来……赚钱确实艰难。
孙仪道:“霜儿,你若是想挣钱,可以去大户人家当女夫子,比在蒙学堂工钱高,且会更加轻松。”
“现在看来只能这样了。”夏春霜叹气。
孙仪又看向裴乐:“乐哥儿,若村中不介意女夫子,我倒是有人选。”
她说的人选是一名十七八岁的女子,曾经在大户人家当丫鬟,做过小姐的陪读。后来不慎毁容,没能做成陪嫁丫鬟,小姐出嫁后,府中便不要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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