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笼中的爱人(近代现代)——光的水解

时间:2026-03-09 19:30:09  作者:光的水解
  冯家乐心中百感交集,胸膛深处更是被苦涩的羡嫉酸水侵蚀了一大块儿,连说出的话都有点变了味,平添了难以言喻的尖酸刻薄:
  “是吗?听说亚尔曼先生——你至今未娶啊。”
  “冯,你不也还没有妻子么?”亚尔曼坦率地笑了笑,“所以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年少的时候,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
  “咳咳咳咳咳——咳咳咳——”
  冯家乐这回是真被自己呛着了,猛地咳了半天,好久才顺过气来。
  ——我之前怎么没看出来,这个姓谢的范德伍森家小子,居然纯情成这样?
  他顶着那张看起来就前任很多的脸,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实在是太有违和感了吧!
  “无论怎么样,今天见到你很高兴。”亚尔曼从容起身,和冯家乐再次握手,墨绿的瞳孔显露出势在必得的坚定,如一头盛年强悍的雄狼,“今时今刻,容氏集团的海外盘缩水了非常多。如果我想要和国内的竞争对手逐鹿一战,还是寻找一位靠谱的盟友比较好。”
  冯家乐也站了起来,看着亚尔曼的眼睛,语气恳切温和:“如果我有认识的人,一定介绍给你。”
  “谢谢你,冯。”亚尔曼潇洒一笑,拍拍冯家乐的肩膀,“有你这样的朋友,我感到很荣幸。”
  冯家乐望着亚尔曼消失在悍马上的身影,不禁莞尔失笑。
  ——是我多亏了有你这样的朋友,亚尔曼。
  我才能解开心中最大的疑惑,继而揭开这个惊世骇俗的秘密。
  冯家乐没有叫车,也没有喊司机来接他,只是手插在口袋里,沿着车水马龙的街道,慢慢地走着。
  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最终的解释。白明身上还有太多太多的端倪,太多太多的疑点,几乎绕成了一团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线球,沉沉压在冯家乐的心上。
  为什么当年对外宣告死亡的容白明和白颜卿,非但没有死,反而改名换姓回到了国内?是谁板上钉钉了他们的死亡,又是什么让这对母子不得不到了以死脱身的地步?
  妻儿暴亡,容辉续弦,这两件事几乎是接踵而至的,其中会有什么千丝万缕的关联吗?
  ——要知道容董事长的现任妻子是别似霜。别氏家族的人可不是什么善茬。
  听说他们家的所有子女,在很小的时候就经受了极其严苛的道德灌输和手段教育。
  别家的长辈们教了自己的后辈什么,旁人不得而知。但别氏家族的婚娶之所以非常出名,就是因为别家的人或嫁或娶,总是能遇到“恰到好处”的“意外事故”,又总是能好运地“得到”配偶家相当的产业,再把这些资产反哺到别家构建的金融帝国中去。
  这种事情多了,不少人知道那绝对不是“巧合”,而是天衣无缝、精心谋划的“人为”。
  只不过这种利害往往都无迹可寻,最后不了了之,被层层地掩盖在金融所建筑的辉煌煊赫中,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
  霍权的生母因为车祸去世,他爸霍朝的续弦恰好是别如雪;容辉的原配和独子因为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他的下一任妻子是别似霜。
  这两人不光都是别氏家族的女人,甚至是血缘相当亲近的表姐妹。
  冯家乐知道,霍权自始至终都在怀疑自己母亲的死和别如雪有关,只是苦于一直没找到证据,也没有抓到别如雪哪怕一丝一毫的破绽。
  不过嘛,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某种程度上,如果男人能够管住自己的下半身,再管住自己那点心猿意马的小心思,对自己的妻子保持忠诚和尊重,就算别氏家族的女人各个都是狐狸精妖怪,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冯家乐天马行空地想了一阵,不免感慨万分。
  有时候,他真不知道婚姻是图个什么,结婚又是为了什么。
  如果说是找个人寻欢作乐,谈恋爱耍朋友就足够了。浓情蜜意时你侬我侬,亲密无间;玩腻了就一拍两散,各自安好。没有什么财产上的纠纷,也没有什么道德上的牵绊,大家都是独立自由的个体,谁也不必对谁承担责任。
  虽然冯家乐他爹妈婚姻状况还算不错,算是商业联姻夫妇里和谐恩爱的一对,但婚前婚后还是按部就班地清点划分财产,做一些必要的提防措施,你来我往的算计是免不了的。
  冯家乐身边换了很多个对象,男男女女都有,也偶尔碰到一两个真正倾心的,但都远远没到谈婚论嫁的地步。
  更遑论老冯总夫妻给冯家乐介绍的对象,那些别的大家族的、门当户对的小姐,冯家乐根本连她们的面都没见过。
  如果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么爱情何须走向婚姻?
  如果结婚之后的算计会磨灭爱情的纯粹,会让两个原本相爱的人心生嫌隙,让两个根本不爱的人相看两厌,那么婚姻存在的必要又是什么?
  初春微凉的风拂面而过,冯家乐静静地站在人行道上,看着马路上车来车往,身边的人脚步匆匆,整个世界喧嚣而寂静,热闹却孤独。
  ……想得太多了。
  他自嘲地低下头,深深吐出一口气,又抬起眼睛,看向天际朦胧的尽头。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查清楚白明身上扑朔迷离的真相。
  或许是欣赏,或许是遗憾,或许是好奇,或许是……真心的喜欢。
  冯家乐比从前任何时候都想了解一个人,那种旺盛的探究欲如一把盛烈的火焰,噼里啪啦地燃烧着他的灵魂,驱使他抬起脚步重返过去,追溯那些尘封已久的前尘往事。
  即使,他是霍权的爱人。
  即使,冯家乐知道自己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如愿以偿,甚至难以获得白明哪怕一瞬间的注视垂怜。
  ——那也没有关系。
  十七年前,冯家乐在门框外看着窗边的容白明。他沐浴在明媚的日光中,静静地看着自己,如梦似幻,静默如水。
  十七年后,冯家乐在亭下的台阶上仰望着白明。他身处于漫天的花雨里,同样安静地俯视着自己,瞩目耀眼,不可方物。
  白明一直在远方,在高处。
  他在冰雪之巅俯瞰众生,却装点了他人的梦。
  从始至终,未曾变过。
  作者有话说:
  棕颈犀鸟:佛法僧目犀鸟科皱盔犀鸟属鸟类。棕颈犀鸟具有独特的繁殖习性。雌鸟在树洞中产卵后,会用泥土和粪便混合的分泌物将洞口几乎完全封闭,仅留一条狭窄缝隙;在此期间,雄鸟负责通过缝隙为雌鸟和后续孵出的雏鸟递送食物,直至雏鸟发育到一定阶段后,雌鸟才会破洞而出。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卞之琳《断章》
 
 
第36章 土豹
  霍权最近很烦扰。
  一方面, 是因为商业上的事。
  往复杂了说,收购容氏集团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增强了许多,林林总总的困难障碍一个接着一个, 总结起来三天三夜也说不清楚。
  往简单了说, 其实就两句话:
  第一,亚尔曼开始进攻了;第二,邓广生叛变了。
  亚尔曼·范德伍森·谢的出手算不得什么始料未及的事。霍权知道自己鲸吞容氏集团的最大竞争对手就是云海集团, 是范德伍森家族的继承人亚尔曼。
  这个男人出身非常优越,手腕亦很强硬了得,是个不容小觑的商业敌手。
  在几周之前, 霍权认为云海集团之所以不会构成极大的威胁, 就是因为云海的正式称呼缩写叫做CAS——它是个绝对的外国大集团,主营势力和产业几乎都在海外。
  容氏集团近些年来, 已经将自己的产业渐渐转向了国内。因而无论是地缘上还是势力分布上, 霍权和他的震余集团都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即使亚尔曼亲自飞到国内来,也很难和盘踞积势已久的霍氏家族分庭抗礼。
  但一旦亚尔曼在国内,尤其是在杭城找到了盟友,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不知何时,邓广生已经悄然撤回了与震余集团的全部合作, 站到了亚尔曼那边, 和云海集团结成同盟, 一同争夺容氏集团的子公司、股份和控制权。
  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霍权对邓广生这人早有忌惮,留了心眼提防, 因而非常敏锐迅速地捕捉到了邓广生的风吹草动, 决然毅然地斩断了与邓氏集团的全部联系。
  邓氏集团的体量和势力远远不及震余集团,如今的邓家和霍家更非旗鼓相当。如果仅仅是对付一个邓广生, 霍权两根手指头就能把他、连着他家的产业全部碾死。
  坏就坏在邓广生在霍权全力收购容氏的时候突然反水,还迅速地找到了新的盟友亚尔曼。
  如果说单打独斗的亚尔曼是一只猛虎,在杭城这片幽深激荡水域不好落脚施力;那么势力深植于国内的邓广生,就是插到这猛虎身上的一对翅膀。
  如虎添翼,那可不只是一个夸张的修辞而已!
  这笔账,霍权自然会铭记在心。他性格强硬狠戾,在商业战场上以铁血著称,称得上一句寸土不让、睚眦必报。即使今时今日他无力腾出手来料理邓广生,来日也绝对要让这小子狠狠喝一壶。
  ——但前提是,那时的邓氏集团,仍旧是今日的邓氏集团。
  角逐场里的所有人都知道,容氏集团是一头垂死的巨鲸;它首先是一个人人都想撕咬下一块儿的庞然大物,其次才是衰老到任人垂涎、惦记和肢解的鲜美肥肉!
  谁拿下了容氏集团,谁取得了这场收购战争中最后的顺利,谁的势力和能量就会得到相当的飞跃增长,谁的商业版图就会得到巨大的扩张!
  霍权明白这个道理,邓广生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能在私生子横行遍地、宅斗堪比大型火并现场的邓家脱颖而出,邓广生绝对是个狠角色,做事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连对自己的血亲兄弟姐妹下手都毫不留情,跟霍权一个非亲非故的合作伙伴翻脸而已,算得上什么事?
  不过邓广生叛变得这么快、这么干脆,一点拖泥带水都没有,确实让霍权觉得非常意外……或者说,怀疑。
  亚尔曼只是近期在国内坐镇谈判,之后一定会回到A国。云海集团的大本营在海外,无论输赢,亚尔曼都有后路可退。
  ——但邓广生不是。
  邓氏集团发家于杭城,邓家所有的资源、人脉和产业都在国内,准确地来说就是长三角地区而已。
  邓广生这一下釜底抽薪,简直像是一个疯狂的赌徒,把压箱底的筹码全都摆到了明面上,几乎是明摆着要和霍权对着干了。
  他有没有想过,即使失去了冯家乐和蒋睿支持的霍权,势力和手腕仍然强悍得可怕。一旦邓广生在这场角逐中失败,他之后要怎样在霍权的地盘里立足?
  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做法,让霍权比起震惊与愤怒,更多的是警惕和不解。
  ——亚尔曼给了邓广生什么无法拒绝的条件?还是说,邓广生本来就对霍权有深仇大恨,数年卧薪尝胆隐忍不发,正好趁此发作?
  “广生。”
  某次商业聚会,邓广生端着香槟愕然回头,见到来人,一双柔和的桃花眼立刻泛出笑意,好似见到的是多年的好友,而非争斗不休的商业敌手。
  “啊,霍总。”
  霍权身着西装,身高腿长,肩宽背阔,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浑身上下散发着沉静威慑的上位者气息,闲庭信步地走到邓广生面前。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邓广生,语气异常的平静。
  “你何必如此。”
  邓广生微微一笑,嘴角的弧度温润狡黠,让他看起来像一只收敛了爪牙的狐狸。
  “嗯……霍权,我想向你讲一个故事。”他轻轻摇晃着香槟,瞳孔反射出一丝廖亮精明的光,“准确地来说,是一段如假包换的往事,属于一个货真价实的人。等你听完,再质问我也不迟。”
  “有这样一个人,出生在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豪门家族。他一共有十二个兄弟姐妹,和其中八个有同一个父亲,和其中两个有同一个母亲;还有两位,则是他同父同母的血亲兄长和胞妹。”
  “最大的哥哥孩子已经两岁了,最小的妹妹还在牙牙学语。”他眯起了眼睛,像是被天花板璀璨闪耀的水晶吊灯晃得不太舒服,随即低下了头,微微一笑,“兄弟姐妹之间都不太熟悉,不仅仅是年龄上的差距,还有大多数小孩从小都是跟着……嗯,外室生活的缘故,大家不住在一起,不怎么见面。”
  霍权面无表情地盯着他,云纹大理石地板反射出他坚毅冷酷的下颌,与邓广生彬彬有礼的温和面容形成鲜明对比。
  “但这个人,他有点儿不太一样。因为他和他的两个兄妹,是这对领证的、合法的夫妻的婚生子:因为没有当外室的爹妈从小陪伴抚养,所以是被几个保姆和管家慢慢地带大的;自己的亲父母忙着满世界地飞去寻欢作乐,一年到头没有几天回家——如果那个地方还能称做‘家’的话。”
  “好在,”邓广生口吻一转,颇为感怀地娓娓道,“他的亲哥哥是个非常能干的厉害角色,从小就知道那些人不叫‘兄弟姐妹’,而叫做‘私生子’,除了跟自己抢家产之外没有其他用处。”
  “哥哥是婚生子,商业联姻里名正言顺的正统长子,在掌权上具有先天的优势。他成年之后就开始插手家族集团事务,把其他异父或者异母的兄弟姐妹一个个赶出权力的中心;实在太有野心和威胁的,就拿软刀子逼着赶到异国他乡去。”
  “那个人是亲哥哥的亲弟弟,也是排序第二的婚生子,但是他感到非常开心。他从来没有得到过父母的关心,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兄妹三人相依为命,所以看到哥哥真的把‘外人’全都赶跑了,当弟弟的从心底里为他觉得高兴。”
  “因为哥哥是家人。”邓广生抿了一口香槟,眼角浮现出一丝缥缈的怀念,“家人之间是不会彼此背叛的,也是不可能彼此伤害和厌弃的。虽然哥哥说自己很忙,早就搬出去住了,但他还是弟弟妹妹的哥哥。”
  “直到那天,他刚刚成年的弟弟怎么也联系不上哥哥,只能着急地跑到集团总部来找他的亲兄长,想邀请他回家参加生日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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