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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杀手的烦恼(近代现代)——长风佩水

时间:2026-03-31 16:31:45  作者:长风佩水
  今晚约了几个alpha朋友喝酒——都是世家子弟,从小一起长大的那种。
  “回鹊,你最近不对劲啊,”坐在对面的alpha——周彦深,言回鹊的发小,端起酒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哪里不对劲?”
  “你以前出来喝酒,至少点个omega陪酒。今天——”周彦深环顾了一圈,“你连服务生都没正眼看过。”
  “没兴趣。”
  “没兴趣?”另一个alpha宋时予凑过来,一脸八卦,“我听说你结婚了,对象是组织里那个A01?就是那个——”他想了想,“那个胖子?”
  言回鹊的眼神冷了一度。
  “别叫他胖子。”
  宋时予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好好好,不叫不叫,但说真的,你怎么会跟一个beta结婚?而且还是——”他斟酌了一下措辞,“外形上不太……嗯……的那个?”
  “匹配系统匹配的。”言回鹊喝了一口酒。
  “匹配系统?”周彦深笑了,“你别逗了,你言回鹊什么时候在乎过系统匹配?你要是真不想结,你爸还能逼你?”
  言回鹊没说话。
  “所以——”周彦深凑近了一点,压低声音,“你是不是对那个A01动了心思?”
  言回鹊的手指在杯沿上停了一秒。
  “没有。”他说,语气斩钉截铁。
  “没有?”周彦深挑眉,“那你为什么今天出来喝酒一直看手机?”
  言回鹊下意识地把手机翻了过去,屏幕朝下扣在桌上。
  “我没有。”
  “你有。”宋时予也凑过来,“而且你从坐下来到现在,已经看了七次了,平均每七分钟一次。”
  “你在等谁的消息?”周彦深问。
  “没有谁。”
  “那你为什么一看手机就皱眉?”
  “因为——”言回鹊顿了顿,发现自己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他确实在看手机,他在等正华的消息。
  他给正华发了消息,问他晚饭吃了什么。
  正华回了一句“做了红烧排骨和清炒时蔬”,他回了一个“好吃吗”,正华回了一个“嗯”。
  然后就没了。
  从晚上七点到九点,两个小时,正华没有发来任何消息。
  而他知道,这两个小时里,正华大概在看美食视频,或者研究明天的菜谱,或者在厨房里腌什么东西。
  总之——不会是想他。
  言回鹊又喝了一口酒。
  “回鹊,”周彦深的声音带上了一丝认真的意味,“你该不会真的——”
  “我说了没有!”言回鹊打断他,“我只是觉得他挺有意思的,跟其他杀手不太一样,而且他是组织的重要资产,我关心一下很正常。”
  “重要资产?”宋时予笑了,“你对重要资产的态度是——每隔七分钟看一次手机?”
  言回鹊的耳尖红了一点。
  “喝酒。”他举起酒杯,堵住了这个话题。
  酒过三巡,气氛热络起来。
  酒吧里开始上omega陪酒——这是这种地方的常规服务,几个长相精致的omega穿着剪裁合身的衬衫和西裤,身上带着淡淡的信息素香味,走到卡座旁边。
  “先生,需要陪酒吗?”一个omega站在言回鹊旁边,微微弯腰,露出纤细的锁骨和一小截白皙的后颈。
  他的信息素是淡淡的茉莉花香,清甜而不腻,是那种大多数alpha都会喜欢的类型。
  言回鹊转过头,看了他一眼。
  omega长得很漂亮——瓜子脸,大眼睛,睫毛卷翘,嘴唇涂了一层薄薄的唇彩,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泛着微微的光泽。
  他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一个浅浅的梨涡。
  言回鹊盯着那个梨涡看了两秒。
  然后他的胃里翻涌了一下。
  不是因为那个omega不漂亮——他非常漂亮,是那种走在街上回头率百分之九十的漂亮。
  而是因为——他的身上有香味。
  茉莉花的、甜腻的、不属于食物的香味。
  言回鹊的胃又开始翻涌了。
  他想起正华身上的味道——洗衣粉的味道,淡淡的,干净的。
  不是香水,不是信息素,就是洗衣粉。
  那种味道不会让他头晕,不会让他反胃,只会让他想靠近。
  “不用了,”言回鹊对那个omega说,声音有些冷,“我不需要。”
  omega愣了一下,有些尴尬地笑了笑,转身离开了。
  周彦深和宋时予对视了一眼,两个人的表情都带着一种“果然如此”的了然。
  “回鹊,”宋时予说,“你刚才看那个omega的眼神,像在看一盘放了太多香料的菜。”
  “有吗?”
  “有。而且——”宋时予顿了顿,“你刚才差点吐了。”
  “我没有。”
  “你有,你的喉结动了一下,那是压住反胃感的动作。”
  言回鹊闭嘴了。
  他沉默地喝了一口酒,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今天下午在训练场上看到的画面——陆辞渊坐在正华旁边,侧头看着他吃东西,嘴角带着笑,肩膀微微倾向正华的方向。
  还有陆辞渊说“像一只仓鼠”时,语气里那种亲昵。
  言回鹊把酒杯重重地放在桌上。
  “我先走了。”他站起来。
  “这么早?”周彦深看了看表,“才九点半。”
  “有事。”
  “什么事?”
  “你别管。”
  周彦深和宋时予又对视了一眼,这次两个人的表情都变成了“我们什么都知道但不说”。
  “行行行,走吧走吧。”宋时予挥手。
  言回鹊走出卡座,掏出手机,拨了正华的号码。
  响了三声,接了。
  “喂。”正华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平淡得像一杯白开水。
  “你在干嘛?”
  “在腌鸡翅,明天想做可乐鸡翅。”
  “……我在酒吧喝醉了。”
  “哦。”
  “你来接我。”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你喝醉了?听声音不像。”
  言回鹊的嘴角抽了一下,正华的听觉太灵敏了,他连呼吸声都能分辨出真假,更别说“喝醉”这种演技。
  “……我喝了酒,不能开车。”
  “那你打车回来。”
  “车停在酒吧,明天还要来取,麻烦。”
  “那叫代驾。”
  言回鹊深吸一口气。
  “正华,”他的声音低下来,带着一丝alpha特有的、不容拒绝的强势,“我是你的配偶,我喝醉了,你来接我,这是夫夫义务。”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
  言回鹊握着手机,心跳加速,他知道“夫夫义务”这四个字对正华来说意味着什么——正华是一个秩序感极强的人,如果有什么事情被定义为“规则”或“义务”,他会非常严格地去遵守,哪怕他不想做。
  果然——
  “……你在哪个酒吧?”
  言回鹊报了地址,然后挂了电话,靠在酒吧门口的墙上,嘴角翘了起来。
  他确实喝了酒,但没有醉,他确实不能开车,但可以叫代驾。
  他确实不需要正华来接他——但他想见正华。
  想得不行。
  二十分钟后,一辆小电驴出现在酒吧门口。
  言回鹊看着那辆小电驴,和骑在小电驴上的正华,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
  正华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冲锋衣——对,就是那件从老破小带来的冲锋衣,拉链拉到下巴,下面是一条黑色的工装裤和一双运动鞋,头盔是半盔式的,扣得端端正正,护目镜推上去,露出那双平淡的眼睛。
  他从小电驴上下来,动作笨拙——因为体型的原因,他跨下车的时候重心晃了一下,冲锋衣的下摆被风吹起来,露出里面那件松垮的T恤和微微隆起的肚子。
  然后他摘下头盔,挂在车把上,走向言回鹊。
  酒吧门口的路灯下,言回鹊靠在墙上,穿着一件深色的羊绒大衣,里面是黑色的高领毛衣,衬得他下颌线锋利如刀,浅褐色的眼睛在灯光下像是融化的琥珀。
  夜风吹过来,他的亚麻色头发微微飘动,露出光洁的额头和深邃的眉骨。
  而正华站在他面前——冲锋衣的拉链只拉到一半,里面的T恤领口歪了,头发被头盔压得扁扁的,脸上还有一道头盔带子勒出的红印。
  两个人的对比,像是时尚杂志的封面和内页广告——封面是言回鹊,内页广告是“冲锋衣大减价”。
  “走吧,”正华说,“我带你回去,头盔只有一个,你戴我的。”
  言回鹊低头看了看那辆小电驴——后座窄窄的,勉强能坐一个人,但没有靠背,没有扶手,只有一个光秃秃的座位。
  “坐这个?”
  “嗯,不然呢?你又不能开车。”
  言回鹊沉默了三秒,然后——
  他把羊绒大衣脱下来,搭在手臂上,跨上了小电驴的后座。
  他的长腿需要蜷缩起来才能放在脚踏上,膝盖几乎要碰到把手,
  他一个一米九三的alpha,蜷缩在一辆小电驴的后座上,画面有一种荒诞的喜感。
  正华跨上前座,把唯一的头盔递给言回鹊。
  “戴上。”
  “你戴。”
  “我骑车,你喝酒了,你戴。”
  言回鹊接过头盔,戴上了。
  头盔有点小,箍得他的鬓角有点疼,护目镜的位置也不太对,正好卡在他的眉骨上。
  但他没有调整。
  他想,得给正华买辆车了。
  杀手的必备技能之一就是驾驶,他记得A01甚至有坦克驾驶证,送个库里南之类的车让他开着玩好了。
  虽然这种抱着正华软绵绵的身体的感觉也不赖,但是作为他的伴侣,只有一辆小电驴怎么行?
  正华发动了小电驴,“嗡”的一声,车子晃晃悠悠地驶入了夜色中。
  夜风很冷,正华的冲锋衣被风吹得鼓起来,像一面帆。
  言回鹊坐在后面,看着正华的后脑勺——头发被头盔压得扁扁的,后颈露出一截白花花的肉,在冲锋衣的领口里若隐若现。
  他忽然很想靠上去。
  他往前挪了挪,缩短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
  正华的背很宽——不是因为肌肉,是因为脂肪,隔着冲锋衣和T恤,言回鹊能感受到那种柔软的、温暖的触感。
  和alpha坚硬的、棱角分明的身体不同,正华的身体是软的。
  像一团温热的棉花。
  言回鹊把下巴抵在正华的肩膀上。
  正华的身体僵了一下。
  “你干嘛?”
  “冷。”言回鹊说,声音闷在正华的肩窝里。
  正华想了想,把冲锋衣的拉链往下拉了拉,然后掀起衣服的一角,盖住了言回鹊搭在他肩膀上的手。
  “这样好点?”
  言回鹊的手指触到了正华腰侧的皮肤——温热的、柔软的、带着一点汗意的。
  他的手指蜷缩了一下。
  “嗯。”他说,声音更闷了。
  小电驴在夜色中穿行,经过了一个又一个路灯,灯光从头顶掠过,一明一暗,像是某种温柔的节拍器。
  言回鹊闭着眼睛,额头抵着正华的肩膀。
  他闻到了正华身上的味道——洗衣粉,还有可乐鸡翅的酱汁味。
  大概是腌鸡翅的时候沾上的。
  甜丝丝的,带着一点焦糖的香气。
  他忽然觉得,这辆小电驴、这个冷得让人发抖的夜晚、这顶太小了的头盔、这团温热的、柔软的、属于正华的身体。
  比任何豪车、任何餐厅、任何漂亮的omega都好。
  “正华。”他低声说。
  “嗯?”
  “下次别骑电驴来接我了。”
  “……那我怎么来?”
  “开车来,我送你一辆。”
  “不用了,小电驴我习惯了”
  “城东新开的菜市场菜很新鲜,你骑小电驴去路太远。”
  “……那好吧。”
  言回鹊笑了一下,把脸埋进正华的肩窝里。
  冲锋衣的面料蹭着他的脸颊,有点粗糙,但他不在乎。
  小电驴在空旷的街道上慢慢开着,两个人的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很长——一个圆滚滚的,一个修长的,叠在一起,像一幅不太协调但莫名和谐的画。
  言回鹊闭着眼睛,嘴角的笑容一直没有消失。
  他想起自己在酒吧里对周彦深说的话——“我只是觉得他挺有意思的。”
  他想起自己死鸭子嘴硬,非要当着朋友的面点omega陪酒。
  他想起自己差点被那个omega的茉莉花香熏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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