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屑地嗤笑一声,沈如清抬高下巴双手抱臂,扯起一边嘴角笑得邪魅:“洛宸,你要是羡慕嫉妒恨我被人众星捧月就直说呗~你瞅瞅你现在这样儿,我都替你臊得慌。”
“是啊~我可羡慕死你了!谁比得上你啊?身后有那么大一群追求者,把你美得都跟那骄阳下的花儿似得了,我说赶明儿个你要不要在头上种朵向日葵,好时时刻刻吸取日月光华让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你小日子过得挺滋润?”
“我小日子过得滋不滋润那是我的事儿,你要看不惯可以不看呀,我一没拉着你家人跳井威胁你必须看二没掰着你眼皮儿让你必须看,你这话说得好像我挖了你家祖坟破你风水让你没人跟在身后追求一样。”
自大学认识以来,洛宸和沈如清的日常就是每天都得吃一顿裹着炸弹的鞭炮饭去炮轰对方。坐在一旁看着俩人儿有来有往的人身攻击,我再次发自肺腑地觉得水火不容这个带着神圣光环的成语就是为这俩人儿量身打造的。
对损,拼酒,唱歌,抹蛋糕……所以我都说了生日就是吹个蜡烛过个排场,排场过完了,剩下的和我们平时玩儿得有什么不同?没有。
靠在沙发上看着喝醉了的沈如清和林夕又蹦又跳得对唱着调儿早跑到外太空去的情歌,还有早就在和沈如清拼酒时被放倒躺在一旁的洛宸,我不禁对他们的未来深感担忧。
“嘿!林栖,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也有份儿哦~”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克里娅坐在我旁边儿笑盈盈得嘿嘿笑了两声,说:“刚刚来找我的是我爹地的人,他说我爹地想见见伊人,但是我爹地现在正在和妈咪环游世界,所以要我明年带伊人去英国见他。”
“呃……”搔搔头,我努力整理了一下思绪:“你和店长去见父母和我有什么关系?”
“是这样,其实我和伊人早就有去英国的打算,所以我们明年去见了我爹地之后应该就不会回来中国了。你不是和我说过想自己开个影楼或摄影工作室吗?我刚才问了伊人,她说我们明年走了之后想把影楼给你。”
“你是说……店长要把影楼卖给我?”呆着一张脸,我真不知道我此时是该兴奋还是该兴奋,这么好的事儿真就落到了我头上?我日幻夜想在一个好地段儿自己开个影楼的美梦这么快就要成真了?
“好了,时间不早啦,你们该回去了。”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克里娅笑着摆摆手,站起身得同时扔了一个红包给我:“这是我和伊人给你妹妹的礼金,可不准还回来!”
拿着手里怎么说也有好几千印着金色囍字的红包,我愣了一下,正想叫住克里娅把钱还给她,可当我抬头得时候她人已经不在包厢里了。
克里娅根本用不着给林菀礼金,她和店长不但不认识林菀,甚至连林菀叫什么都不知道,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给什么礼金啊?还这么多……
“喔!红包啊!”声到人未到,我一转头沈如清就一个踉跄撞进了我怀里:“红包可是个好东西,里面有大把大把的红票子呢!”打了一个酒嗝,沈如清双手推开我挣扎着从我怀里站起身,摇摇晃晃得看着我说:“说起红包……嗝!咱,咱妹子是明天结婚噢?你等等,我也有红包给她……”
“不是明天,我明天回老家,她是后天结婚。而且克里娅已经给了这么多了,你那红包就省省吧。”扶着沈如清的肩膀让她靠坐在沙发上,我往旁边挪了挪,和她拉开了一定的距离。
酒臭味儿实在太大!
“妖女!变(别)想勾引木西!”口齿不清地说着,还踢了沈如清小腿一脚,林夕扑到我身上抱着我的胳膊嘟起嘴说:“木西~快告诉他们你是我的~”
皱起眉头拿手推着林夕的额头,我说:“别发酒疯!回家了!”
“谁说我发酒疯?老娘脑子清醒着呢!”以为我在说她,沈如清拿手边捶沙发边吼着,吼完了之后她突然拍了洛宸一巴掌:“没死就给我起来!就这点儿酒量还跟我拼?要睡回家睡去,快起来!”
出了包厢走到外厅,原本还有些空的酒吧此时此刻竟然满满登登全是人,而在推推挤挤间,林夕好几次落在后头儿被淹没在人群里。
低低啧了一声,我扒开人群伸手拉过林夕就往外走,可不知道这混蛋是故意的还是被人拌了脚,突然朝前一个踉跄张开手臂死死抱着我就不松手了。
也许是酒吧里的气氛太过暧昧,也许是被这柔和的灯光所影响,看着林夕脸颊绯红,略显迷蒙的眼睛里游弋着淡淡的温和,浅浅的静谧傻呵呵望着我的模样,我总觉得有一个缱绻缠绵地声音在我耳边儿喃喃细语怂恿着我做些什么。
不是幻听,也不是虚无缥缈的声音,而是一道真真切切地呢喃。那道声音说着:“亲下去……亲下去……”
……
“克里娅,我先带林夕回去了!沈如清和洛宸麻烦你等下找人送他们回去。”迅速扭头冲着站在吧台后面的克里娅大声吼叫,我挣开林夕抱着我的双臂把他拖了出去。
我一定是喝醉了!
☆、第九章
从H市要先坐3个小时的客车到Y县,再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才能到奶奶家,这么算下来到家怎么也得中午了,只不过……那是在表姐林杏和表姐夫凌峰没有从楼下路过捎上我和林夕才会有的情况。
凌峰是上海人,大林杏姐四岁,在上海浦东新区开了一家高级家具店,而林杏姐之所以会嫁给这样一个高富帅,过程是极其非常狗血的!
就如所有灰姑娘遇见白马王子的桥段一样,独自在上海打拼的林杏姐在某天不仅被男友抛弃,还被老板炒了鱿鱼,因此遭受人生双重打击的林杏姐在过马路时没看红绿灯,接下来……的发展我想大家应该都猜得到,没错,林杏姐被车撞了,而这个车主就是凌峰。然后,凌峰送林杏姐去医院,发现林杏姐只是受了些皮外伤之后付了医药费赔了点儿钱就走了,再然后放任自己颓了两天的林杏姐在去一家新开不久的家具店应聘,发现老板正是撞了她的凌峰……再再然后,俩人儿就从那时候一直到了现在。
“小叔~”在我和因为宿醉还在睡着的林夕中间,坐着两个粉雕玉琢的五岁龙凤胎,其中坐在林夕旁边的男孩儿撅嘴看着我说:“舅舅一直在睡觉,都不陪我玩儿~”
“天儿,舅舅不舒服,等到家了再陪你玩儿。”坐在副驾驶座位的林杏姐回过头,温声细语地说:“你看姐姐多乖,一直都在看动画片儿。”
“哼,那是小孩子才看的!”有模有样地双手抱胸,凌天梗着脖子脸朝向窗户:“我已经是大人了!”
现在的小孩儿这么早就开始叛逆了?
“是大人了就更应该听话。”说着,我把凌天的头转了过来,又对坐在我旁边的女孩儿说:“凌珑,把平板往凌天那边儿放放,带他一起看。”
“小栖,你是不是会魔法啊?”看着乖乖看起动画片儿的凌天以及听话地带弟弟一起看得凌珑,林杏姐笑吟吟得说:“小夕小时候最听你的话了,现在连凌天也这么听你话,你是太有威严呢还是太有孩子缘呢?”
“……杏姐,你说我是不是该考虑改行做幼师啊?而且林夕哪里听我话了?他只是……”只是屈服在了我的淫威之下而已。
见我欲言又止,林杏姐挑挑眉,问我:“只是什么?”
咧嘴嘿嘿一笑,我摇摇头:“没什么。”
两个多小时前还在鳞次栉比车水马龙的H市,两个多小时后就站在了阡陌交错,蝉声阵阵的乡下,这种不真实感,在我裸-露的皮肤被太阳晒得发出细微的疼,和看见奶奶家用遮阳布罩住的人声鼎沸的院子以及满耳的家乡话时,回老家的感觉才终于慢慢浮上心头。
拎着行李刚踏进院门儿,一些前一刻还在热火朝天说话得妇女就都齐齐看向了我。忽地,一个矮矮胖胖五十多岁的妇女从人群中冲到了我面前,略显激动地握住了我的手看着我说:“哎哟!我滴孩!你是小栖吧?”
“呃……”不知所措的僵硬笑笑,我点点头:“是,我是林栖……”
“老胡,你看我讲啥来着?你还不信!”扭头不知道对着后面谁说话,那妇女说完又把头扭回来看着我:“咋就你一个人回来了?你爸跟你妈咋没回来?”
“噢……他们下午回来。”脸上挂着尴尬的笑,我把手从那妇女手里抽了出来。“没什么事儿我就去放行李了……”
抬起胳膊蹭了蹭额头的汗,再望望院子里清一色的妇女,我刚刚就不该下车而是跟着林夕他们先去一趟姥姥家晚上在来这儿的!
一开始就说过,我是七八岁离开老家跟着父母去的上海,因为走得时候比较小回来的又少,所以除了自家门口的一亩三分地之外我哪儿都不认识,在老家也没什么朋友,偶尔遇见小时候没走之前玩儿得比较好的也只是笑着点点头,既不会说“好久不见”也不会说“你现在过得怎么样?”。
林菀和我不同,这丫头一有时间就往老家蹿,不但对老家熟的就像是在这长大没离开过一样,还有不少形形色-色我知道的,不知道的朋友。我想舅姥爷会把林菀和邹承说到一块儿大概也是托了林菀时常在老家蹦跶的缘故,她要是不经常回老家舅姥爷怎么知道她早就出落成了水灵灵的大姑娘?不知道林菀已经长成了大姑娘舅姥爷又怎么会把她介绍给邹承?就天真单纯还有点儿傻呼呼的林菀嫁给成熟稳重心思又细的邹承来说,当真是应了那句古话——傻人有傻福。
吃过午饭,在客厅里逃过第二次清一色的妇女拉着我问东问西后,我果断地拎着一瓶矿泉水,拿了一把蒲扇和一个小凳子躲到了屋后结了不少小梨,叶子正绿得锃亮的梨树下。
靠着树身仰头叹了一口气,望着摇曳在树叶之间的刺眼阳光穿过缝隙或直或斜得射进视线内,我忍不住眯起了眼。
我会什么时候结婚?又会和什么样的女人谈一场什么样的恋爱?办一场什么样的婚礼?组成一个什么样的家庭?是在我搬出那个不小也不大的公寓之前?还是在我买得起两室两厅或三室两厅的新房子之后?这些事情,在我一心只在事业上的这两年里我完全没有考虑过,而且林夕就像狗皮膏药一样一直黏着我,撕都撕不下来,更别说一脚把他踹得远远的和谁恋个爱什么的。不过仔细想一想得话真的是我撵不走他吗?还是……我根本就没认真想过要撵走他?
郁闷地挠挠头,我一会儿拿蒲扇挡住脸小憩,一会儿到前面去看看院子里的情况,来来回回折腾了两个多小时,等那些妇女散得差不多的时候,我才拎着矿泉水,拿着蒲扇和小凳子回到了院子里。
在院子里绕了一圈儿也没找到我能做的事儿,最后我干脆抱着半个西瓜坐在挂了防静电门帘儿开了空调的客厅角落里吃西瓜。
“林栖哥?”正低头逗弄着趴在我脚边儿想吃西瓜的大狼狗,突然从头顶砸下来的声音吓的我一个激灵,舀在勺子里得西瓜也因为我的动作而掉到了地上,然后期盼已久的大狼狗就毫不客气地脑袋一歪,嘴巴一张,舌头一伸,把西瓜卷进了肚子。
抬起头,看着站在面前一脸疑惑不解得微微低头有着一张俊脸的青年,我扯着嘴角笑了一下:“邹承啊,怎么了?”
“没什么事儿……”轻轻摇摇头,邹承看了一眼盯着我手里西瓜的大狼狗:“就想问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儿。”
“哦,我怕坐在别的地方碍事儿,而且我哪是一个人?”舀了一勺西瓜丢给大狼狗,我自己也舀了一勺吃,抬头朝邹承耸肩笑笑:“看,不是有它陪着我呢?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这可是我自己家,你难不成担心我跟自己家客气?”
沉吟了一会儿,邹承看看大狼狗,又看看我,忍不住笑着点头走开。
“木~西~”邹承走开没多久,拖着尾音清清透透的就像是掠过哗哗作响得树梢和清晨充满雾霭山谷的春风一样地声音穿过防静电门帘儿钻进了我的耳朵。
“卧槽!你不是不喜欢狗吗?竟然和大狼狗你一口我一口亲亲爱爱的吃西瓜……”一脸震惊地瞪大了眼睛指指我,又指指大狼狗,林夕如鲠在喉。
“谁告诉你我讨厌狗了?”又舀了一勺西瓜给大狼狗,我撩起眼皮儿瞥了林夕一眼。
“因为我之前问你养不养哈士奇的时候你都没搭理我,我还以为你讨厌狗呢。”
“你那份儿‘我以为’的自信是谁赐给你的?我没搭理你是因为没必要搭理你,你自己后来不也说了?咱俩都工作了买来谁照顾?”
“……那我辞职好了,我来照顾!”
“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我没同意你可以养狗你职辞都没用!!”
“小栖,和你表叔去他家搬晚上和明天吃饭用得八仙桌去。”听声音喊我的不是爷爷就是二爷,我起身把西瓜递给林夕,撩开防静电门帘儿应了声:“来了!”
汗流浃背地搬了几个来回,钻进客厅刚灌完大半瓶矿泉水,我一转身,嘴里还没咽下去的水就尽数喷了出来。
“林夕!!”看着嘴里叼着勺子坐在我之前坐得角落里拿着手机录趴在他腿边儿哼哧哼哧啃着那半个西瓜大狼狗的林夕,我忍不住瞪圆了眼睛吼出声。
“?”茫然地抬头看着我,林夕愣了一会儿,像是明白了我为什么会吼他似得,他解释说:“我还以为你不吃了呢。”说完,林夕放下手机,弯腰抱起已经被狗啃得惨不忍睹的西瓜走到了我面前,又把咬在嘴里的勺子放了进去,他一脸真诚地说:“给!我一口都没吃你的。”
“……”
“?你不是要吃吗?”
整个面部的肌肉都在快速抽动,我拳头越攥越紧,牙齿越咬越用力,最后我一手托着西瓜底,一手按着林夕的后脑勺儿把西瓜整个盖在了他脸上。
“我忽然想起来在学校的时候语文老师教过我要尊老爱幼!你不是比我大吗?剩下的西瓜都让给你吃好了!!”
☆、第十章<二更>
金色的余晖渲染着天边的晚霞,西边渐渐变成冷色调的天空上已经隐约能看见数十颗闪亮的星星,而东边却还漂浮着大片儿大片儿的火烧云,让人有一种夹在即将到来的暴风雪和天火之间的错觉。
步伐略显蹒跚地朝小卖部走,我忍不住长长大出了一口气儿。
原以为临近傍晚会凉快一些,结果不仅没凉快,还闷的没有了白天能顺利出汗的畅快感,所有毛孔就像是被保鲜膜封住了一样,烦躁难耐得让我想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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