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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乌鸦在沙漠——陈留王

时间:2016-02-29 19:00:01  作者:陈留王

  他回到房间时,屋子里简直臭气熏天。那几个蒙古人瘫倒在床上,有的吓吐了,有的目光发直。蓝贝贝挽着袖子清扫地上的秽物,又踢了一脚那个吐得最厉害的,骂道:“麻怪,你胆子比小鸡还小。”
  麻怪是马帮的头领,生的高大粗壮,其实很胆小,平时连老鼠都不敢杀。他用袖子捂着嘴巴,吚吚呜呜的哭:“出门的时候俺娘就说这趟有危险,早知道就该听俺娘的。这些土匪杀人不眨眼的。杀完了对头,就该拿咱们开刀了。”其他人听了,神色也更加凄惶。
  蓝贝贝把拖布扔到外面,打了一盆水进来,往麻怪脸上泼了一把,骂道:“放你娘的屁,你们要死自己死去,老子还没活够呢。等你们全死了,那一队骆驼的货物全归我。我卖了钱去中原睡婆娘。”
  一提到女人,这些蒙古人才恢复了些精神,又哇哇叫道:“小白脸没良心的,咒咱们死,汉人都没良心的。”众人叫骂了一阵,有人在怀里摸了一会儿,掏出一个油腻腻的羊腿,咬了一口就扔给下一个,包括蓝贝贝在内大家都吃得很欢乐。然后羊腿扔到了乌鸦的怀里。
  乌鸦有点发蒙,忽略掉这东西是从某个常年不洗澡的人身上拿出来的,它的味道还算不错。接着又开始轮流喝酒。乌鸦不会喝酒,但是蓝贝贝很促狭地把酒壶递给他。他喝了一口,感觉一颗火药在胸口|爆炸了。众人哈哈大笑,麻怪说:“这酒是俺们自家酿的,保你操婆娘的时候使不完的力气。”
  乌鸦流着眼泪说谢谢,房间里充满了热烈的气氛。他扶着墙壁晕头转向地走出来,过了一会儿蓝贝贝也从他身边走过。乌鸦扶着额头,随口说:“你现在的样子,倒是比以前可爱多了。”
  蓝贝贝停下脚步,神色有点古怪:“啊?”
  “别误会,我是说,不像以前那么惹人厌了。”
  蓝贝贝觉得很好笑:“我不会觉得很荣幸,你也太自以为是了。”
  他绕过前厅去厨房,见阿狗正在剁羊肉,登时两眼冒光:“晚上吃肉?”
  阿狗一脸木然:“这是给大堂里的老爷吃的。晚上咱们吃馒头稀饭。”
  蓝贝贝失望地咂嘴,转身上楼了。乌鸦站在楼梯口,两人错身而过。阿狗说:“你没钱,什么也没得吃。”
  蓝贝贝毫不遮掩地笑了一下。
  乌鸦倒也老实:“我不吃。”顿了顿又说:“我是不是该走了?”
  阿狗头也不抬地切肉:“你现在走就是个死,等过了今晚再走吧。”抬起头呆了一会儿,又说:“房钱就算了。”
  乌鸦也知道说谢谢显得多余,于是帮他挑水做饭。西北物资贫乏,给前院老爷们准备的饭菜几乎耗尽了阿狗客栈的家当。轮到给自己做饭时,一大锅清水里只放了小半碗米。外面寒风凛冽,阿狗蹲在灶膛边扇风,乌鸦也蹲在旁边整理柴禾。通红的火苗映着两人的脸颊。
  外面从傍晚开始打了起来,两拨人马分别占据了街道两侧的店面,长弓短箭架设在窗口,门口放置一排桌子,桌上堆了三层棉被,暂时充作战壕。石子、短剑乒乒乓乓地投射,战死者的尸体就堆放在大堂里。
  乌鸦听着前院嘶喊搏杀的声音,轻声说:“这是在火拼吗?”
  阿狗专心地用火钳倒腾炉火,神情悲伤而麻木:“总是在打架,要么是西边的大王打败了东边,要么的东边的大王杀了西边。他们打一次架,我们这几年就白干了。本来我爹打算给我买个媳妇的,现在只能再等几年了。”
  乌鸦苦涩地说:“买?”
  “好女人是不肯嫁到这里的。西边村子里有个寡妇,快四十了,但还能生养。买回来生个儿子,等我和爹死了,就能给我们上坟。”
  乌鸦沉默了一会儿:“阿狗,你姓什么?”
  “我姓李,木子李,我爹穷人的命比畜生还贱,所以给我取名阿狗。”
  乌鸦转过脸看他,忽然发觉他其实很清秀,这样的人不应该像牲畜那样活着。
  “阿狗,三不管不是你这样的人该待的,你很年轻,又勤快,到一个适合你的地方,只要努力干活,你会有自己的房子,也会有女人喜欢你,愿意给你生孩子。你活着的时候看见他们就很快乐,而不是为了死了给你上坟。”
  阿狗呆呆地看了他一会儿,问道:“你有房子,有女人吗?”
  乌鸦苦笑:“没有。”
  “你都没有,我更不会有。”阿狗黯淡地低下头:“我是在西北生的,我只能待在这个地方。”
  乌鸦哑然,最后沉默地离开。

  我是李越

  秦朝的疆域往西到玉门关,但实际上从西安往西的一大片土地,长期处于无政府状态。羲和帝初年,楼兰国王统一了西北,此后十余年秩序稳定,百姓安居乐业。
  楼兰王中年病逝,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王位连年交战,无心管理政事。因此各地盗匪猖獗,民不聊生。
  在阿狗客栈里交锋的是本地最大的两拨土匪——天星帮和双枪会。战争从傍晚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乌鸦躺在床上,听见叮叮当当的声音,那是箭尖射在屋檐上的动静,偶尔会有兵刃插}入皮肤的噗嗤声。他有些迷惑,世界上竟有这样专好杀戮的地方。
  阿狗提着一盏煤油灯,孤独地在走廊上行走,查看整个客栈的损坏程度。
  蒙古人在睡觉。他们也不喜欢这里,他们像草原上的马一样高大而驯良。蓝贝贝推开窗户,抱着手臂往外面看,他安静的时候,脸上显出沉郁而惊艳的美丽。
  气质男的房间亮着奢侈的油灯,他站在窗前沉思,目光长久地凝视着蓝贝贝。
  黄沙漫漫,这是一个悲伤的夜晚。
  第二天早上天色大亮,天星帮以自损八百的代价全灭了双枪会。客栈门口的弓箭和砍刀宛如下雪似的铺了一层。双枪会的尸体从对面房间搬出来,稻草似的堆放在大路上。
  天星帮首领双目通红,但不是因为熬夜,而是嗜杀的亢奋。他骑着烈马在三不管的街道上纵横,粗着嗓子吼道:“以后这里就是老子的地盘,都他妈得给我出来,见见你们的新主子。”
  家家户户的门板都紧闭着。首领横刀立马,沉思片刻,挥手道:“烧。”
  立刻有喽啰提着煤油桶过来,随手扔到一户人家的屋顶,乌鸦本来是在窗口观看的,此时就走了出来,把土匪手里的火折子夺了,朝首领一拱手:“大王,百姓跟你们无冤无仇,饶了他们吧。”
  首领便说:“我杀人不问恩仇,只图个爽快。”
  这就没什么可说的了。乌鸦迈步上前,一把抓住他的马鞍,双足用力,竟把一匹马倒拖了十几步,那首领滚鞍下马,气得要发疯:“杀了他。”
  几百土匪立刻以陀螺般的形状包围了乌鸦。
  阿狗客栈里的几个人都看呆了。麻怪张着嘴巴,半晌才说:“他是不是傻。”
  蓝贝贝皱眉,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说道:“他脑子里就是缺根弦。”
  气质男目不斜视地看着,忽然问:“他是你朋友?”
  这话没有主语,旁人都有点疑惑,蓝贝贝回答说:“不是。”
  气质男点点头:“物以类聚,我想你也交不到这样的朋友。”
  蓝贝贝咬咬牙,不搭理他。
  长街上的混战并没有持续太久,乌鸦剑术超群,有以一敌百的能力,然而土匪们悍不畏死,一层一层地围堵上来,乌鸦渐渐有些招架不住了,一个不小心,腿上挨了一刀。
  首领见露了血,更加兴奋,站在柴垛上挥舞着大刀:“谁取了他的脑袋,我封他为二大王……”这句话的结尾本来应该跟随着怪叫,这会儿却戛然而止了。众人回头看,只见首领眉心露着一支箭的尾端,身子僵硬地立着。
  大家被这忽然的一幕吓得呆住。直到首领轰然倒下,人群才开始怪叫:“有妖怪。”“魔王显灵了”做鸟兽散。
  乌鸦被人群冲击得东倒西歪,他看向那支箭的来处,只见长街尽头,黄沙翻滚,一骑快马驮着一个穿灰衣斗篷的人。那人速度很快,转瞬间冲到乌鸦跟前,又紧紧勒住缰绳。马长嘶一声,人立而起,马背上的人戴着面纱,帽檐低垂,只露出一双鹰一样的眼睛。
  他熟练地从后背摸出三支长箭,将弓拉满,嗖嗖三下,那箭射入三个逃跑土匪的后背,三人口吐鲜血,跌倒在地上。他有条不紊地继续拉弓,动作精确地宛如一台杀人的机器。
  眼看这条街又要成为修罗场,乌鸦忍不住叫道:“喂,你杀了首领就够了,其他人是从犯,罪不至死。”乌鸦伸手握住了那三支正要飞出去的利箭,箭尖锋利,带着金属的冰冷质感。
  蒙面人目光微微低垂,直直地看着他,半晌卸了力道,将长箭收回。他扯掉面罩,放下帽檐,朝乌鸦和气地一笑:“我叫李越,你是谁?”
  乌鸦有点发愣,这是个年轻而俊秀的男人,乌鸦恍惚觉得自己在哪里见过他。
  “我是乌鸦。”
  李越点点头,他甚至都不下马,只是纵马在三不管的街道上驰骋,他对每家每户的人大声说:“我是李越。”
  窗户打开了一条缝,门板被推开,几个年老的人抖抖索索地往外面看。三三两两的人涌出来,最后所有人都跑出来,跪在地上说:“大王。”
  李越颔首,他不像土匪,实际上他看起来很有教养。在一片跪趴的人群里,他看到了几个异乡人,他勒住马打量了片刻,开口说:“蒙古人?卖的什么货?”
  麻怪点头哈腰,差点要下跪,他这辈子都没和文明人打过交道,他说:“回老爷,是香料。”
  李越哈哈大笑:“你们自己臭得跟牲口一样,卖的出去吗?”
  他着重看了蓝贝贝一眼,然后说:“中原人,果然光彩夺目。”又去看气质男和那些仆人,半晌他皱眉:“我瞧不出列位的路数,这是我的辖区,几位还是自报家门吧。”
  气质男淡淡地说:“一个闲散的富人而已。”
  李越盯着他:“来西北做什么?”
  气质男沉默了一会儿,坦然回答:“找我媳妇。”
  李越:“……”
  蓝贝贝往地上吐口水。
  李越哈哈大笑,调拨了马头,嘴上说:“有情怀。”他再次回到乌鸦身边,下了马,他注视着乌鸦,笑道:“你挺不错,跟着我干吧。”
  乌鸦怀疑地看着他,最后说:“你又是哪个山头的?”
  李越一愣,笑道:“你不认识我?”
  乌鸦看了看四周下跪的人,谨慎地说:“你好像很有名气,不过我是第一次来西北,对本地的风俗民情不太了解。”
  李越玩味地看着他,最后摆摆手:“虚名而已,我只是个普通人。”
  正说着,从李越来的方向又卷起滚滚黄沙,遮天蔽日,隐隐又有奔腾呼啸之声。从黄沙里显出一排黑影,几十铁骑呼啸而来,士兵们翻身下马,跪在李越面前:“殿下。”
  李越兴味索然地说:“起来吧。”
  乌鸦看着他:“你是楼兰王?”
  “王子。”李越说,他往前走了几步,又转过脸:“不过也差不多了。”

  家事

  阿狗的客栈刚送走了一群狼,现在又要迎接一只虎。
  李越和他的数十名侍从风卷残云地霸占了大堂,李越抬手,手指略弯曲了一下。阿狗弯着腰跑过来,阿狗父亲呆呆地站在柜台后。
  “这是十里沙漠中唯一的客栈。”李越说:“所有来往的客人必然会在你这里住下。你记性怎么样?”
  阿狗垂着头说:“小人会记账。”
  “十天内在你这里住宿的客人,你还记得吗?”
  “小人大概记得。”
  “那你抬头看看我。”李越淡淡地说。
  阿狗顿了顿,飞快地看了他一眼,又赶紧低下头:“小人看到了。”
  “一个跟我有八分相似的男人,什么时候来过,什么时候离开,从哪个方向走的?”
  阿狗低头想了一会儿,才艰难地说:“没有和殿下相似的人。”
  李越一愣,沉下脸:“撒谎,该死。”一脚踢在阿狗的膝盖上,阿狗噗通跪在下,脑袋又被狠狠地踩在脚底下。
  李越冷笑:“我知道三不管是他的势力范围,这里有多少他的手下,我没兴趣调查,不过我不介意全都杀干净。外乡人,这是我的家务事,劝你不要插手。”
  乌鸦便隐忍地站在那里,然后说:“欺负一个老实人,不算本事。”
  李越听了,就微微抬起脚,趴在地上的是一张灰暗麻木的脸,大概是从小就被人欺负惯了,脸上一点愤怒的痕迹都没有,只是沉默地忍受。
  李越很厌恶这种人,所以把他踢到一边,然后对乌鸦说:“卖你个面子。”
  乌鸦并没有表现出一点感激的样子,他去扶阿狗。
  李越率领侍从起身,出门。好像要把三不管整个翻过来似的,他们把镇上所有人都叫到一起,一个一个地盘问辨认。
  蒙古人意识到此地是非多,他们打算离开。蓝贝贝跟着他们回房间收拾行李。气质男也慢慢走到门口,问道:“你还打算去哪里?”
  蒙古人知道这不是问他们的,所以并不吭声。而蓝贝贝只是沉默地系包袱。
  气质男看了一会儿,长长地叹气。
  “从南海到沙漠,一年的时间,千里万里的跋涉,这就是我的诚意,你呢,贝贝?”
  蓝贝贝侧坐在床上,手上打着绳结,头发长长地垂落下来,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别问我,我不知道。”
  气质男只好微笑,他慢慢走进来,用眼神示意多余的人立刻滚蛋,然后他坐在蓝贝贝对面,温声说:“真是个可怜的人,没有被人爱过,所以不敢去爱别人吗?”
  蓝贝贝很抗拒,实际上他很讨厌眼前这个人——他在他面前简直是透明的,没有任何隐私可言。
  气质男是双秋国皇帝的胞弟,南海某个岛屿的王爷。他的仆人把蓝贝贝从妓院买来孝敬他,凭蓝贝贝的姿色,这位王爷立刻就被迷住了。偏偏蓝贝贝性子不好,两人在王府里从吵闹到打架,后来蓝贝贝逃出来,一路从南往北,而这位王爷竟然很痴情地跟随下去。
  气质男低头看着他,伸手在他脸颊上轻轻一划,被蓝贝贝转过脸躲开了。
  “重华,别这样。”
  这位叫重华的王爷很收放自如地坐直了身体,然后说:“你的眼睛下面有一道很浅的印痕,小时候一定很爱哭吧。”
  “不是。”蓝贝贝说,停了停他忽然说:“你贵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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