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华一愣,笑道:“三十有五,不算很老吧。”
“比我大三岁。”蓝贝贝说:“可是我觉得你有六十五岁了。”
“哦?”
“你很聪明,很世故,很成熟。”蓝贝贝站起来,看着他说:“我见过一个跟你类似的男人,可我很讨厌他。你知道你为什么会一直追来吗?不是因为你爱我,你只是喜欢做痴情的事情。你们这种人专情起来是可以做到海枯石烂,矢志不渝的。我知道,所以一点也不感动。”
重华脸上的笑容正在一点一点的褪去:“你这个人还真是很难取悦。”
“那你何不找一个简单点的目标下手。”
重华看了他一会儿,起身出门:“我会考虑你的建议。”门被摔了一下,这有违重华一向优持重性子,说明他真的生气了。而蓝贝贝风云不变地继续打绳结。
街道上人很多,但并不喧嚣。李越目光如炬地站在那里,剔除了大部分良民之后,剩余的是一些可疑的人员。
“列位谁是我大哥的手下,就请提前站出来吧。时间宝贵,我不想浪费在你们身上。”
停顿了几秒钟后,没有人动。李越点头,但是一点赞赏的意思都没有:“你们都是他的好部下,不枉他栽培你们一场。”他拍拍手,旁边是侍从端上来一个盘子,里面是一些香囊汗巾等女人的用品。
“你们跟着我大哥叛逃之前,至少要安置好自己的女人和孩子。”李越示意侍从把盘子里的东西给他们看。
那些站着的人沉默着,竭力不去看盘子里那些来自自己妻子或者女儿的私人物品。
“我给你们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告诉我李苏的下落,我会放了你和你的家人。”李越说:“不然,我会用血把这里洗一遍。”
“二殿下,我知道……”人群里的这一个声音刚爆出来,旁边有人准确地把刀插入他的心脏。
李越冲过去一掌劈开了那行凶的人,受伤的人也倒在了地上。那是一把裁纸刀,划过腋下,一根骨头都没碰到直接插入了心脏,几乎瞬间毙命。
行凶的人被侍从们用刀架在脖子上,眼睛里是那种沉默而决绝的神态。他是李苏的死忠,对这种人用刑都没用的。
李越看了他一眼:“刀法这么好,可惜跟错了主人。你是义士,我不□□你,也不会欺辱你的家人。”
那人抱拳说了多谢,冲向刀刃,血溅当场。
“剩下的,你们错失了弃暗投明的机会,也没有勇气杀身成仁。都下去吧,会有人伺候你们的。”
站着的人被拉走,李越的贴身侍从走上来,问道:“殿下,我们要不要继续往东追赶。大殿下不会留在三不管等死的。”
“我了解他,他喜欢兵行险招,以虚代实。按照常理,他会一口气往东逃到关内,可我断定他还留在三不管。”
李越的侍从们占据了几间民房,很迅速地改造成刑讯室,开始对那些李苏的手下严刑拷打。房间是不隔音的,半个镇子都回荡着鬼哭狼嚎的声音。到傍晚的时候,陆续有人把几乎成了碎肉的身体倒在大街上。
阿狗坐在后院的天井上,把一瓶气味刺鼻的东西倒在乌鸦的腿上。
乌鸦坐在矮凳上,一条腿光着,上面的刀口深可见骨。他本来还强忍着,直到药粉洒下来,他大叫一声,额头上布满了汗水。
“疼死我了。”乌鸦说:“我都要哭了。你给我涂的什么药啊?”
阿狗低着头,很节省地把洒在地上的粉末搓起来重新倒在伤口上:“硫磺。”
乌鸦脸色变了变,真的哭了:“阿狗,我没得罪你啊。”
“刀伤药都要钱的,酒精也要钱,盐也要钱。硫磺是山上采的,不要钱。”阿狗老实地说,用一条干净的布裹住他的腿。
乌鸦看着自己的腿,沮丧地说:“我要离开这里,我讨厌这个地方。”
过年好
西北有三恶,其三是狼群,咬死牲畜,袭击农舍,为牧民所痛恨。然后是楼兰国的小王子李越和大王子李苏,各占一恶。
这两人的性格秉性不大被外人熟知,然而弟兄俩为了王位斗了几十年,把好好的西北弄得生灵涂炭、民不聊生,比那群恶狼更惹人憎恨。
一个卖糖人的坐在客栈门口的地上说着闲话。乌鸦很专注地蹲在他旁边听,阿狗坐在台阶上,低头用刀刨南瓜。老南瓜皮厚,阿狗刨得额头上的青筋都露出来了。
卖糖人的继续说:“二殿下如今势头正盛,要对大殿下赶尽杀绝呢。”
乌鸦摇头:“那不能,好歹是两兄弟,做弟弟的怎能杀大哥呢?”
正说着,一队侍卫匆匆而过,拖着一个五花大绑的人。卖糖人的立刻转移了话题:“阿狗老板,晚上做啥饭啊。”
阿狗抬起头,木然地说:“南瓜米饭。”
卖糖人的舔舔嘴唇,很羡慕:“我有好几个月没吃过白米饭了。”
乌鸦没好气地说:“米饭是给那位二殿下预备的,我们吃玉米糊糊。”
阿狗深以为然地点头,南瓜刨干净后,他低头捡地上的南瓜皮,这些可以放进玉米糊糊里。乌鸦帮他收拾家伙。
傍晚,客栈大堂里点燃着煤油灯。李越一身戎装,大刀金马地坐在正中央,他面前摆放了一碟风干牛肉,一盘葱炒鸡蛋,两张比锅盖还要大的馕,一碗南瓜粥。
李越拍拍手:“开饭了开饭了,楼上的都下来。”
阿狗父子往角落里的桌子上搬运晚饭——玉米粥,咸菜和杂面馒头,乌鸦帮他们拿筷子。重华王爷从楼上下来,身后跟着垂头丧气地蓝贝贝。这两人很自动地坐在了阿狗父子的那张桌上。
李越看了看众人,疑惑道:“才这么点人?”过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蒙古人走了。”他又笑着朝乌鸦探头:“哎,朋友,你是不是也很想走?”
乌鸦早就想离开这里了,但是那些守卫的士兵并不放他走。
乌鸦把筷子递给重华王爷和蓝贝贝,待众人都开始动筷子时,他才说:“是。”
李越起身在大堂里走了一圈,最后停在蓝贝贝身边,弯下腰看了一会儿,忽然问:“哭了?”
蓝贝贝垂下红肿的眼皮,重华王爷抬手压在他的肩膀上,是一个保护的动作:“家务事。”
李越对这两人兴趣不大,就走到乌鸦身边,从中间的竹筒里拿出一双干净的筷子,夹了一根腌萝卜条放进嘴里,点头说:“这个不错。”
阿狗说:“殿下喜欢就拿去。”
李越老实不客气地把这盘萝卜条端走了,然后他又把一盘牛肉端过来:“我不占你们的便宜。”
大堂里的气氛很沉默,蓝贝贝低头用筷子搅汤,重华王爷关切地看着他。阿狗父子缩手缩脚,尽量降低存在感。乌鸦有条不紊地吃饭,一口馒头一口粥。
李越沉思了一会儿,开口道:“灵犀……”他说完这两个字,又夹了一块咸菜放在嘴里咀嚼。他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不介意让别人等待。
乌鸦手里的馒头掉在地上。蓝贝贝也停下了筷子,一脸惊讶且困惑地看着这个沙漠里的小魔头。
灵犀是一个被尘封的名字,乌鸦自己不提,也很讨厌被别人提起她。
“灵溪镇是你的老家?”李越咽尽饭菜,终于把这句话说完了,然后他看着对面桌子上别的人:“我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吗?”
蓝贝贝重新捡起筷子,没精打采地吃饭。乌鸦捡起馒头,一点一点地掰开放进嘴里:“是我的老家。”
“哈哈,我的手下为了调查你,还颇费了些时间。”
乌鸦神色厌恶,压下眉头:“调查我?”
李越点头,欣赏着乌鸦的神情,最后才揭开谜底似的:“骗你的,这里离江南几千里,飞鸽传书也没有这么快。我是从你的口音猜的。”
李越自得其乐,其他人默默地看着饭桌,虽然馒头和稀饭早就吃完了,但是他不起身,旁人也只好老实地坐着。
一个侍从跑进来,趴在李越耳边说话。李越的脸色迅速阴沉下来,一个人神情可以变化这么快,只会让人觉得凶狠。
“不可能。”李越几乎是咬着牙说:“我不会估算错,他一定还在这里。”
李越身边的谋士,地位大概比别人高一些,所以讲话没那么多忌讳:“也许他早就料到这一点了。大王子跟您比起来,更懂得揣测人心。”
李越瞪着这个不怕死的谋士。大堂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旁观者毫不怀疑这位小王子会劈刀砍了谋士。但最后李越只是说:“集合,往东边出发。”
口令传下去,整条街响起了密集的脚步声,虽然仓促但并不忙乱,可见这支军队的训练有素。
谋士继续说:“您要得到的是王位,不是大王子,调转方向回楼兰,您立刻就能成为新的楼兰王。”
李越用钢刀一样的眼神看着他:“我做事情需要你指点?”
“我只是在尽为人臣的本分。”
“闭嘴吧,我不是父王和大哥,也没有从善如流的心胸。再多说一句,我会割了你的舌头。”
谋士就闭嘴了。
李越率领军队出发,彼时正是夜晚,天空乌云密布,军队里亮起的火把宛如一道银河,渐渐消失在沙漠深处。
三不管镇空留下一堆尸体,和一群惊慌未定的人。
蓝贝贝对诸事都不关心,他回房间睡觉。偌大的床板如今空荡荡的,桌子上留着一张破旧的皮袍子,这是蒙古人留给蓝贝贝的最后一点关怀。
蒙古人把他卖给了重华王爷,他们得到了一大笔钱,嘴里嘟囔着:“汉人真麻烦,婆娘不听话就要打嘛,不能惯着。”又对重华王爷说:“不过你还是别打他了,他弱得跟鸡似的,不禁打。”
这些话重华王爷对蓝贝贝只字不提,他只是把卖身契给蓝贝贝看,并且笑着说:“这是我第二次买你了。”他随手把这张纸扔到了火堆里,火光跳起来,映着蓝贝贝心灰意冷的脸。
重华王爷跟随蓝贝贝进了房间,他看见蓝贝贝蜷缩在床板上,保持着安静而悲伤的姿势。但是蓝贝贝看见他,立刻就坐了起来。
重华王爷举止闲散,说话也慢声慢语的:“你跟他们不一样,为什么一定要拼命融进去呢?要是你喜欢被人欺负,到我身边来,我也可以满足你。”
蓝贝贝靠着墙角坐。他用这种态度表达对重华王爷的抗拒。
“你喜欢他们,是因为只有他们把你当成一个男人来对待。”重华王爷看了他一眼,继续说:“但是贝贝,这很幼稚,一个人的本性是与生俱来的,不是别人怎么看待你,你就能成为那样的人。这段时间我看着你,穿臭烘烘的皮袍子,说脏话,喝烈酒,谈论女人。我觉得你很好笑,又很可怜。你想成为一个蒙古人,一个马帮,一个无赖,可就是不想成为自己……”
蓝贝贝终于咬牙切齿地冲了过来。不过他的武力值在重华王爷面前类似于小猫的爪子。
“那是我的事情!你觉得你很聪明,可你这样只会让我更加厌恶你。”蓝贝贝脸颊通红,双手被重华王爷紧紧攥着,他大声说:“我真是恨透你了。”
“因为我是第一个走进你内心的人。”重华王爷抬起眼皮,温和地注视着他:“我知道你有一个不幸的童年,对你而言,敞开心扉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吗?”
蓝贝贝愣了一下,他挣不开重华王爷的束缚,只好跪坐在床板上,保持一个体面的姿势。他低声说:“我不是那样想的。”
“嗯?”
“我不介意跟别人讲述我自己,我知道自己是个什么货色,我这种人不值得被了解。”
“别这么说自己。”
蓝贝贝不为所动:“我,浅薄、愚蠢、自私,我是这样的人。”他的手已经被松开了,于是他身体微微后仰,坐在自己的脚后跟上。他看了重华王爷一眼:“我不知道您为什么对我纠缠不休,但是迟早您会对我失望的。”
重华王爷微笑着说:“能说出刚才那番话的人,一定不浅薄也不愚蠢。不要把自己说的一文不值,要不然我两次花钱买你,岂不是很亏本?”
蓝贝贝很烦躁:“你上当了,你是个冤大头。”他翻了个身背对着他,两只手臂抱住了脑袋:“我睡觉了,别再和我说话。”
重华王爷下床吹灭了灯,把窗户关上,然后躺在了这张光秃秃的木板床上。
阿狗拎着煤油灯站在楼梯口,乌鸦借着灯光修补窗户。窗外夜色很暗,一阵大风袭来,沙子迷住了乌鸦的眼睛。他一手拎着锤子,另一只手弯曲着,用唯一干净的手腕擦拭眼睛。
阿狗呆滞地站在那里,然后说:“这个月已经修了第四次了。”
乌鸦仰起脸想了想,安慰道:“今天是月末,最后一次了。”
阿狗不能领会他的幽默,只是凄苦地站在那里。土坯墙壁上摇晃的身影,叮叮当当的敲击声音,在这种无聊且乏味的气氛中,阿狗忽然说:“今天在饭桌上提到的人,对你很重要吗?”
“谁?”乌鸦头也不回地说。
“灵……犀。”阿狗不太准确地说出这两个字。
锤子砸在了手上,乌鸦跳下板凳,眉毛眼睛皱在了一起,指甲缝里渗出丝丝缕缕的血迹。他甩了甩手:“好疼。”仰起脸看了自己的成果:“差不多就行了,我饿了。”
他看了一眼灰扑扑的阿狗,也不指望对方能整一碗汤面条或者汤圆之类的宵夜了。耳听见外面寒风呼啸,乌鸦很有兴致地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阿狗似乎从来没有自己的主张,他把煤油灯放下,取了一件破旧的羊皮袄子放到乌鸦的手上,跟着他一起出去了。
外面夜色很暗,两人沿着街道上的土路行走,风沙吹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乌鸦体格强壮,走得很稳健,阿狗则有些摇摇晃晃,那件羊皮袄也披在了他的身上。
在呼啸的风中,乌鸦说:“那是我爱过的人。”
阿狗拱肩缩背,眯着眼睛说:“啥?”
最后两人站在一堵厚实的土墙下面,墙壁遮挡了风沙,他们能看见靛蓝色的天空中划过的闪电。乌鸦声音很轻,像是在喃喃自语似的:“她抛弃了我,我离开她的时候甚至很恨她,又觉得自己很可怜,像是没有利用价值的破布,我那时候还很年轻,觉得被女人拒绝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阿狗望着夜色里他的侧影:“那时候?”
“三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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