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孤儿? "小秋,爸爸没钱了,爸爸养不起你了。爸爸死了,妈妈就会回来的,到时你就有数不尽的咖啡糖吃了。" 眼前那个高大的身影突然一矮,然后消失在了蓝天白之后。 我知道他不会回来了,所以我松了口气,但还是觉得胸口很闷,所以我静静地蹲在围墙下面,等着有人来。 "真是可怜啊,看那孩子,还不到十岁。" "梁老师也真是,遇到什么大不了的犯得着自杀啊!" "听说是没钱了,不是都失业好几年了吗?救济金也没了,家里能卖的也都卖了......" "这孩子看来是吓坏了,看,一滴眼泪都还没掉。"...... 面无表情的警察将我带下了楼,我看见了白布下那血肉模糊的东西,尽管被极力地捂住了双眼,还是看到了。我很想笑,但我知道这个时候我不该笑,我不知该做何表情,因为我更加哭不出来,所以我呆呆地将目光放在那些似乎永远合不上的嘴唇上,很红,口红是红的。 爸爸说错了,妈妈没有回来,我被送进了孤儿院,那里虽然没有数不尽的咖啡糖,但是我睡了个好觉,把三年来落下的梦做足了本。 我姓梁,单名一个秋。那一年我九岁,而我爸爸梁明,三十五岁,从七层的公寓顶楼跳下,粉身碎骨。 爸爸曾经是大学中文系的讲师,二十二岁大学毕业便留校做了讲师,而我妈妈就是他带的第一届学生。年青女子的梦总是一样的,学富五车,风度翩翩的少年才子自然少不了佳人的垂青,他们相恋了,并很快携手步入了教堂,短短的一年后便有了我。但再美的梦总有醒的一天,妈妈很快就发现学富五车,风度翩翩之类倘若不能转化为资本便毫无意义,而美丽的容颜不得不在琐碎的茶米油盐中消磨殆尽。同龄人满脸的粉黛与遍体的金银更令妈妈意识到这场她曾引以为傲的婚姻竟是她一生中最大的败笔。婚姻将是一座不折不扣的监狱,当贫穷成为永远的枷锁时。 于是在妹妹梁欣出生之后,妈妈带着她离开了。我记得是一个开着黑色小轿车的叔叔将她接走的,那辆车就像我四岁生日时爸爸送给我的那辆玩具车,简直一模一样,果然是真车比较漂亮。我当时已经快六岁了。 我时常想,为什么妹妹会出生呢?我明明是个男孩子啊!不是只有那些想儿子想得发疯的人才会不断地为下一胎付罚款的吗?但我明白为什么那个时候妈妈带走的是妹妹而不是我,妹妹出生的价钱便比我贵,人不是总爱挑贵的东西吗?更何况是妈妈,爸爸也不够值钱啊。 我还常常会想象妹妹坐在安逸的小轿车里,吃着满袋的咖啡糖的情景。特别是每当爸爸满身酒臭地踢开房门,把我从衣柜里拖出来,随手抡起适手的东西便往我身上砸的时候,我就会想妹妹在做什么呢?虽然这个城市很大,人也很多,但看到的月亮会是一样的吧。我时常爬上楼顶,抱着依旧生痛的身子,想着妹妹眼里的月亮,是一样的吧,我们流着同样的血。 我不爱说话,所以看起来很乖;我的成绩一向不错,所以老师都不讨厌我;我的经历很惨,至少孤儿院的阿姨们都这么认为,所以待我也不差。我知道她们在同情我,但我不介意,只要结果是好的,我不在乎起因与过程。 钱很重要,妈妈的离开和爸爸的死让我很早就明白了这一点。我的时间除了上学和帮孤儿院做事以外都花在了打工上面。刚上高中的时候,我在一家酒吧打工,有一天,一名客人拖着半醉半醒的我进了宾馆,小心翼翼地解开了我衣领处的第一颗扣子。醒来时看着昏黄的灯光下,那一叠泛着橙色光辉的钞票,我突然意识到原来这并不是女人的专利,男人同样可以用身体赚钱,而我有一副好身体。从那之后,我在街上晃荡的时间增多了,一个人晃荡的时间并不让人难过,因为收入往往是不菲的。 考入大学后,我从孤儿院搬了出来,令我有了更为充裕的时间在街头晃荡。不断地与不同的人相拥,无论男女,无论老幼,也让我了解到,人是一样的,扒光之后都是一样的。可惜的是,付钱的那个人不是我。 红色 美女的课总是不乏听众,我仿佛可以听见后座男生抽口水的声音。这也难怪,低胸衬衣和超短的A字裙,总会让人浮想联翩。我的客人里也时常有这样的美人,有时我甚至会想究竟我在享受还是她们在享受。不过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收钱的那个人是我。 今天的讲题是宋词,一个朝代几百年的东西要在短短的两个小时内交待清楚,不得不承认,美女出众的当然不仅仅是美貌而已。我想她要是出生在宋朝的话,一定会想方设法地嫁给秦观,因为她已经花了半个多钟头讲解秦少游先生是如何把一个愁字写得了得。但是嫁给一个多愁善感的男人好吗?像我的话就宁愿选薜宝钗也不要娶林黛玉,我还希望能长寿一点,多活上几年。 甩了甩笔,钢笔没水了,从书包里翻出一支圆珠笔一划,竟是红色的。红色?我想起了早上那对红色的眼圈。妈妈走的时候,眼睛是红的;爸爸跳楼前,眼睛是红的;平对我说再见的时候,眼睛也是红的。为什么会是红的呢?我在笔记本上写下秦观的名字,"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丢掉那支红笔,又拉开书包,终于让我扫荡出一支铅笔。为什么会是红的呢?因为舍不得吗?因为失去了所以舍不得?我拾起铅笔,轻轻地在"秦观"那两个字上划横线,直到再也看不到那红色的痕迹。 "一起去吃饭吧。"林静双手把教材抱在胸前,看着我慢腾腾地拾掇摊了一桌的东西。林静是我的女朋友,也是文学院的院花。三个月前她向我告白了,我没有拒绝。于是我在一大堆男生羡慕的目光中,与她出双入对,感觉还不错,至少并不令人讨厌。 "吃什么啊,天热起来就让人没有什么食欲。" 不是没有食欲,而是保持身材更重要。人活着真是辛苦,明知要取悦别人便不得不折磨自己,仍然义无反顾,或许这样也可称作是坚强,这样的话,我也算是个坚强的人。 一路上林静不停地说着食物的事,我一句也没听进去,想到那红白相间的肉就令我阵阵作呕,我并不讨厌吃肉,但今天我不想吃。"我胃不太舒服,喝粥就行了。" "又没吃早饭是吧!"林静双目瞪圆的模样让我想起嵌着玻璃珠的娃娃熊。"跟你说过多少回了,早上一定要吃东西。现在偷懒,以后吃亏的可是你自己。" 我笑了笑,我就是早饭吃得太多了,现在才会有吃亏的感觉。 回到公寓时,已是日落西山。下午和林静一起上过自习,又听了一堂当代文学的课。我很喜欢听这堂课,虽然讲师既非美女更非帅哥,但上他的课让我有一种存在感,再遥不可及的人也是凡人,把一度被教材奉为圣人的名家们拿来戏谑未尝不是件有趣的事,生活中时不时地需要取笑别人来肯定自己,人就是这么单纯。 打开冰箱时我看到了昨晚幸免于难的两罐啤酒。那小子究竟是干嘛的?两百块的住宿费虽上不了什么档次,但一般的旅馆凑合一天也没问题,干嘛要跑到别人家来睡沙发。我拉起拉环,仰头送了一口,甜中带涩。不过,事实是,他免费睡了一晚还赚了一百块,我竟大大方方地甩给他一百块!从昨晚起脑袋就秀逗了,从无缘无故地取出那早该忘记的好奇心的那一刻起就秀逗了。 打开电视,正在转新闻,看到貌似年轻的胡锦涛同志滔滔不绝地大谈科学的发展观时,啪地一声被我关上了。当小胡同志的秘书一定很辛苦,不知这会是熬了多少个通宵的产物啊。 一口气喝干了啤酒,换了件轻便的衣服,我出门了。真正的繁忙时间算是到了:先到楼下的便利店充当临时收银员,之后是邻街咖啡店里的服务生。当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时,我褪下工作服顺利交班,剩下的便是FREE TIME了。在街角晃荡一阵子,找一个合适的酒吧钻进去,要瓶啤酒,等着前来搭讪的人。我的原则是不超过两点,如果两点之前没有遇到可以赚钱的对象的话,我会乖乖地回公寓,这样才能保证凌晨三点的时候我已经上床熟睡了。这样"早睡早起"倒不是因为我好学,但我不喜欢旷课,更不欣赏迟到,能做到的我就一贯不会敷衍了事。 ※※※z※※y※※z※※z※※※ 一天三千元! 今晚与往常没什么分别,深夜十二点,这个城市依旧清醒。晃过几个酒吧都已堆满了人。今晚有赛事?我看着门外贴出的宣传海报--秘鲁VS阿根廷?我禁不住苦笑,或许我永远都不可能理解这些球迷的那份狂热,至少在我明白什么是痴狂之前是不可能的。不过,我更好奇的是,里面那些喷着啤酒泡的人们究竟又有几位真的知道何为痴狂、为何痴狂呢? 我最后进了一个唤做FOOL的酒吧,我想我曾经来过,因为当我坐上吧台后,便有几个"熟人"围了上来。一般来说,我不会固定去某一个BAR,自从认识了平之后我更加意识到这么做绝对是必要的,所以多数情况下是随心意,随脚程,晃到哪儿是哪儿,反正"猎物"永远不会少。 记忆里除了平以外,我没有同同一个客人上过两次床。不过平算不上是客人,虽然实际都是一样的,因为我同样收了他的钱。看着眼前这位喘着粗气,微微有些发福的男子,我满脑子都是平的影子。他在做什么呢?不过,我知道他怀里抱着的是谁,那个人能完成我永远无法办到的事,而那正是一切的重点。 回到公寓门前,我迎着光看了看表,3:20。原以为今天会早一点的,我叹了口气,迈进大厅。 "梁先生,你总算回来了啊。"大楼管理员王伯迎了上来。 "有什么事吗?" "你弟弟又来了,等了你一晚上了。"他声音转低,"你早上不是说不让我给他开门了吗?所以我没给他开。可他十点多就来了,一直在你门口等着。我上去看过好多次了,也跟他说你三点钟之前是不会回来的,可他就是坚持在那儿等,你看这......" ...... 走出电梯,一眼就看见了那个一身运动服,像小狗般蹲在我公寓门前的那伙。他听见电梯响,看见走出的人是我,显然是吃了一惊,便盯着我发呆。 "我不是说过不要再来找我了吗?"我从裤袋里掏出钥匙,门吱的一声便开了,他跟了进来,但我没有阻止。 "你到底要干嘛?我这儿可不是旅馆,也不是收容所。"我懒懒地靠上沙发,点了支烟,透过袅袅的青烟我可以看清他紧绷有脸颊,半闭的双目和交叉的手指。"算了,"捻熄了烟,"今天我也累了,懒得跟你计较,你爱睡就睡吧。"在他兴奋地走上前要表示感激时,我及时地泼了一瓢冷水,"别得意,这是最后一次,下次我可就要叫保安请你出去了!" "你还在这里啊?"我一边刷着牙,一边看向蜷缩在沙发上的那只小狗。 "那个,你能不能让我住下来?" "我说过了,这里不是收容所。"我吐干最后一口水,将牙刷插入口缸。 "我会给钱的!"他坚持地抬起头。 "哦。"我双手环在胸前,"那我这里的住宿费可不低。" 他顿时喜上眉梢,"没关系,多少?一千元一天如何?两千?" 我扬扬眉头,一千元一天,星级的宾馆也不过如此吧。我忍不住轻吹了一声口哨,好似在用钱砸人,但是我喜欢,而且你砸得越多越好。"虽然很诱人,但我拒绝。" "为什么?"f "不喜欢。"我开始整理今天上课所需的东西。 "我很令人讨厌吗?" 我回过身子,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还不觉得。" 他一愣之后垂下了头。 我将背包丢上沙发,从鞋架上取下双球鞋,在他身边坐下,"你是不是整晚没睡?" "啊?" "你的熊猫眼很难看。" "我一直在想天亮之后该怎么做。" "结论呢?" "我还是觉得你不可能让我住下。" 我跺跺脚,从沙发上跃起,将背包挂在肩后,"你是不是杀了人?" "啊?"他吃惊地望向我。 "要么是抢劫犯,我找不到更好的解释了。" 他瞪大了双眼,活脱脱一大熊猫,"你说什么?!"我伸手轻轻一推,他刚刚立起的身子又跌回了沙发,"我看你还是乖乖地睡一觉,我可不想天天对着只熊猫。" "天天..."他喃喃着,直到我一脚踏出房门,他才在身后大嚷:"你让我住下了?!" 迟钝的杀人犯,要是我真的要赶你走,早就打电话叫保安了。"就这个沙发,一口价,一天三千元!"随着砰一声门响,我总算松了口气,果然三千元的租金太诱人了,管他是杀人犯还是抢劫犯,先把钱榨干再说。我摸摸裤袋里的钥匙,迅速地对今早的决定做出了结论。 早餐
"明天周末,去看场电影吧,新华影院有‘大事件'的首映。"林静一边把饭送进嘴里,一边兴致勃勃地看向我。 我扫兴地摇摇头,"不行,我还有几样工要打。" "你少打两天的工会死啊!"林静将勺子用力插进饭里。 "会死!"我一脸郑重,"会饿死!" 她"扑噗"笑出声来,但马上又皱起眉头,"都不知道是我重要还是钱比较重要,你干脆和钱交往算了。" 我叹口气,女人啊,真是不懂知足的动物,我已经把所有在校时间都奉献给你了,还要我怎么样,一个这样,两个也是这样。"和钱交往的想法倒从没想过,可以的话,试试也无妨。" 林静瞪我一眼之后,又和她碗里的饭较起劲来。 下午回公寓时发现那只熊猫眼还在睡,他不只熊猫,而且是头猪!将配好的钥匙往茶几上一丢,差不多又该出门了。 再回来的时候,他已经醒了。黑漆漆的一片,只有电视屏幕上的光映在他脸上,忽闪忽闪的,我照常从冰箱里取出一罐啤酒,也在电视前坐下。"半生缘?这种片子你也看?!" "什么叫‘这种片子'啊,不懂欣赏就不要乱发言!"他只是专注地注视着电视,"虽然把张爱铃的小说搬上电视感觉差了好多,不过总的来说还算感人,女主角很坚强,女主角的姐姐更是可怜。" 多数人大概会认为曼璐可恨而不是可怜吧。我将啤酒罐挂在嘴边来回转着,"也不过是老套的爱情故事......" "就因为老套所以是经典。"李杰忽地转过头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有的东西不管你信不信,它就会是一成不变的。你虽然觉得老套,但再老套还是有人会去看,因为老套的东西总有它能打动人的地方。" 他的眼睛的确很亮,我一直就这么觉得,就像前晚他突然睁开眼时一样。"也许吧。"我闷不做声地继续喝我的啤酒,他也重新把注意力转回了电视,"那你喜欢看什么?" "喜剧吧。"r "其实你也是个蛮无聊的人。" "我也这么觉得!"将空酒罐重重地立在茶几上,接下来是临睡前的最后一件事--洗澡。 无聊的人。平也这么说过,像始终靠不上岸的漂浮者,不知该做什么,甚至不知在做什么。无聊也没什么不好,不管怎样我活下来了,而且并不觉得痛苦。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无论以何种方式,至少在我知道该做什么或要做什么之前,我必须还活着。 夜很静,偶尔有车辆从楼下驶过,急促的喇叭声擦过风而去,留下一种被抛离的空旷感。客厅里还有电视的声音:"你根本不了解,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那是医生再次向女主角的姐姐求婚时,那位早已遍体鳞伤的女人冷静的回答。有的事一旦发生就无法回头,有的人一旦离开便再不会回转。这些我很早就知道了,所以我早该不抱有任何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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