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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繁花似锦+梦想——黑彩

时间:2008-11-17 01:56:39  作者:黑彩

拄起木拐,在展翼的搀扶下脚步蹒跚的离开,在踏出主屋的那一刻不觉顿住,沉思良久,却只换来一声叹息。行将出门却被展翼拉住,他跑回去,拿了辰夕的牌位,又快步跑回来递给我,说道:"带他走吧,他一个人在这里会寂寞的。"
我看着展翼的脸,伸手拉他入怀,单手握紧辰夕的牌位,轻声说:"辰夕,我们回家。"

篇外--辰夕
我是谁?我是武林盟主的义子,是他的唯一传人,是秉公办案的武林判官,是公认的下界盟主,可我也是个弃婴,是个没见过血亲,先天有疾,活不过二十六的病人,正如我的名字在晨光之中便看到夕阳的美丽。人生,充满奇遇,在你最糟的时候遭遇最特别的人,却在你最快乐的那一刻经历最惨痛的教训。生命是个开不起的玩笑,决定一切的却并非它存在的本身,而是你如何去看待。
每年深秋我都会到竹林小院中休养,那是我扬名武林前的家。潭水、竹亭,还有我最为讨厌却又摆脱不掉的孤寂。我不喜欢秋天,因为它的萧瑟,义父说秋天是个调养的好日子,我却深知那不过是在浪费时间,我比任何人都了解自己的身体,与其呆在那个兔子不搭窝的荒凉之所,我倒情愿跑出去花天酒地。
即使如此的偏僻之地也会有傻瓜闯入,而那个傻瓜就叫做陆飞,一个末九流的小刺客。即便我深知自己的美丽,但面对一个一见面就要流口水的家伙也不会有什么兴趣,于是,我曾试图在他面前继续自己一贯保有的清高、严肃的形象,却十分不巧的被他撞破我女装选花魁的壮举。既然冥冥之中已有天意安排,我又何必推拒上天的好意,拒绝如此有趣的游戏。
在我很小的时候起,便常被人称赞美貌,而这样的言语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我的思绪,以至于我也认同自己的女装扮相一定比大多数女人都漂亮,却苦于没有机会展示,而对于一个将死之人来说,没有什么是绝对不可以的,所以,我参加了花魁之选。参加就意味着渴望胜利,而我也清楚小小的赛前行为不会有损我的美丽,于是,我去找了那个傻瓜,于是,我胜利,
我从不认为自己亏欠陆飞任何东西,尽管他的确曾为我付出很多,可我回报他的却也不少,我不会给他我的生命,那是我所知道的这个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而我也无法给他我的心,因为那东西不知从何时起便已下落不明,至今仍廖无踪影,所以我给他我的身体,毕竟我还不是街边的垃圾,而品尝禁果本身也是种难言的刺激。
套陆飞年年来看我并非我的本意,我不否认最初听到他这个决定时的开心和不可置信,而那一刻,我就对自己说:陆飞是个大傻瓜,我确信。可就是这个傻瓜却带给我从未有过的幸福。
凡事皆有两面,人心最是摇摆不定,深秋的九月我是那个任性、胡闹喜欢奇思异想的辰夕,而更多的时候我都是那个负担太多期待的武林判官,所以当我在武林诉状中看到陆飞这个名字的时候,也就注定了其后的悲剧结局,也许,在我与陆飞最初的竹林邂逅时便已经注定了如此的结果,只是当时我们都还不知道罢了。
既然没有亏欠,那么我所做的一切也就都是秉公执法,无关情谊,所以当我把陆飞九月都会来竹林的消息透漏给他的仇家也就没有多少不安。好吧,我承认担心多少总会有的,却绝不会太多,毕竟我的心也不大,包容不了太过广博的事物。此后,陆飞的伤确实让我惊讶,而更让我震惊的却是他的眼睛,乱如稻草的发丝间平静、坦然的目光,静静的凝视着我,没有仇恨,没有失望,没有遭受背叛时该有的痛苦。而那一刻,我就知道他是爱我的,或许连陆飞自己都还不曾认识到。于是,我们之间那所谓的公平就此破碎,不复成立。
抓陆飞缘于师父多年的苦心教导,而放他走却是为了我的一念私心。如此反复又有何面目迎对武林人士,怎能担当武林盟主,所以退出,唯有带着这个已经没有明天的身体离开这个满是争夺与爱恨的江湖。
我回到了竹林中的小院,回到那个真正属于我的地方。竹林里没有嬉笑的身影,竹亭中没有人对坐听琴,水潭里没有人胡闹捉鱼。一个人时间太过充裕的时候就容易追忆过往,想着曾经的点点滴滴,想着那双没有仇恨,没有失望,没有痛苦的眼睛,从天黑到天明,再从天明到天黑,一次又一次。
又一次深秋,又一年枫红。我猜测着陆飞的去向,虽然已知道那个曾承诺的人已无法出现,却不想放弃思念。也许生命里最后的时光太过清闲总要找些事来做,娱乐一下已不能活动的半边身体,所以我不停的运动大脑,不停的思考。每次闭上眼睛我总会看到陆飞的脸,着迷的,倾听的,幸福的,还有那双让我记上一生的眼睛。然后我便用还可以动的手在纸上写三个字,每一次思念便会写上一次。
陆飞来的那一天,我一直在写字,从清晨到日暮,不停的一次又一次。他的拐杖点击在沙砾上的声音我很远就已听到,然后我握笔的手就开始发抖,我便用两只手抓紧它。我想起自己曾在那个温暖的怀里看着秋雁南飞,看群狼夜伏,我知道陆飞的腿很硬,他大手上温暖的触感,指腹上厚厚的茧子............我都还记得。红色的和透明的东西滴了下来,污染了纸面,我却停不下来。
我不想见他,不想让他看到我将死的残破。我知道陆飞很喜欢我美丽的脸,我希望可以做陆飞记忆里永远美丽、健康的辰夕。我想也许这样他会记得我久一点。
以后的那些日子我时常做梦,我梦见曾经自己在竹亭中抚琴,陆飞却从水潭中一跃而出,浑身湿淋林的只是冲着我笑。我也笑了,我知道他潜伏水中只待露身吓我,我却笑他傻,傻到为我这样的人付出如此之多,不值得的,我还梦见曾经靠在陆飞怀里随他施展轻功在树木间飞跃的情景。我很喜欢那种御风而行的感觉,仿佛自己是一只鸟可以飞的很高、很高,却忘了终会坠落,在曾经的幸福之后,一个人孤零零的落下来,摔的粉碎............

"喂,陆飞,大傻瓜,你知道么?我终于找到比你更傻的人了,竟然是我自己。因为,我呀,竟然会爱上一个傻瓜............"

繁花似锦

那天,我正在四合院里摆弄花,心里想着这个冬天暖,几场雪下来,盖了花也浇了水,开春时想必是繁花似锦。眼角瞥见门口处晃过一个人影,由远而近,又由近复远,几次折腾,终于踏进了四合院的门,也走进了我的生活,而那个人就是乐涛。
"你找谁?"记得那时候我是这样开场的。
"哦,请问许彤彤住在这里么?"眼前衣衫光鲜笔挺的男士略带迟疑的问。
我先是一愣,脑子一转,恍然而悟,不及细想,冲口而出:"你找四毛吧?"
面前男士显然未曾见过此等直言不讳,呆滞片刻后哈哈大笑。
如此明显的指正,我怎能无法领悟,自己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措辞的角度,即使自己眼中许彤彤就是四毛,却又怎可就此毁了最好朋友苦心经营起的淑女形象。心中做着深刻的自我批评,脸上自然露出傻笑,习惯性的抬手抓头,却在举过脸时哑然而止。谁会用满是泥土的手去碰自己的头。突然发现原来连在一起的不止是厄运还有错误。某位男士却在此时笑的更大声了。
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有做演员的天赋,专司搞笑的那种。几句话,几个pose,就可以让那些貌似祖国栋梁的精英人士抛弃苦心维持的绅士形象。抬眼却从那张笑脸上看到一丝熟悉,勾起心底的什么,以媲美流星的速度在心中一闪而过,抓也抓不住,不如放弃,姑且忽略不记。
那天,那个似乎总是在笑的男士对我说:"我叫乐涛,很高兴认识你。"

若说认识乐涛是在那一刻,那认识四毛则是在许久之前,久的我已记不住时间,似乎从有记忆开始,身边就总有那张笑的灿烂如阳光般的脸,皮的上窜下跳的身子,还有受不完的伤和犯不完的错。
自小,四毛就是孩子王,院子里的人都说,整日里就见一个疯丫头拖着个野小子满世界的跑。
疯丫头是她。
野小子是我。
小学,中学,直至大学。
第一次分开是在考大学。那时候,我一心想着走出这个城市,外面天大地大不知何处才是我的家,她却只是笑。发榜时我如愿飞升,她却留了下来,留在这个生她、养她的古老城市里。我明白四毛的心思,她是爷爷、奶奶抚养大的,如今二老年事已高,她又怎忍心单飞。那之后我们时常通信,我曾经戏言:"就你那头短毛,怎有人敢娶你?"她便留长发以证淑女,还不忘还我一句:"大不了最后奖励你实现癞蛤蟆的千古心愿--吃到天鹅肉。"我于是写道:"难道真要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人?不过你若真嫁不出去,大不了我养你,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如今想想仍仿如昨日,却已是许久前的过往。我知道乐涛就是彤彤的男朋友,那日的阵仗俨然便是婆家人见准女婿。

大学最一年我回到久违了的老城,开始了为期一年的实习生涯,在那个记录了我童年时光的四合院里,理弄着当初彤彤爷爷开出的花圃。在那个冬天里,我又见到了彤彤,也认识了彤彤的男朋友--乐涛。

我为自己找的第一份工作是个看上去和我所学专业全不搭边的招待,在一家不大却很有情调的PUB。深悠的灯光混乱了人们迷醉的眼,近十坪的地下室开出的小卧房,不多却足够维持生活的薪水还有大白天里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如此优厚的待遇,怎可辜负老天的垂怜,我便在除夕前从四合院中搬出,开始了自己的就业生涯。
本以为就此可以安安静静的度过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实习期,可谁知这世界本就纷繁杂乱,我曲晓辉又有何德何能,怎可得上天如此眷顾,竟想忙里偷闲?

是该说工作落定时,问题亦不远已,还是说认识乐涛后,是非跟着上门?总之第一个给我惹麻烦的就是那个刚认识没几天的乐涛。
那天乐涛和朋友在店里喝酒,本来PUB里能见度有限,我也不会看到他,可要是闭店时只剩一个倒在椅上的醉汉,那想不注意都很有难度,更何况,还是我负责关门。很想把那个宿醉的家伙锁在店里或是打电话给任何一个能把他弄走的朋友,却完全没有可行性,前者我会被解职,后者则是我根本就不知道号码(我当然知道彤彤的电话,可考虑到深更半夜的危险性,还是把她从名单里排除)。基于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一点点同情心,我决定带那个醉鬼回去,好在路还不算远。
可某人的酒品实在比想象中还要糟糕,十几米的路,竟然毫不见醒,外加吐我一身。我把最后那已经所剩无几的同情连同乐涛满是秽物的衣裤一起封进了塑料口袋,又把自己惨遭荼毒的制服用洗衣粉泡好,看上去活象一盆蹩脚的腌菜。
将赤裸的乐涛丢上床,自己也沉入被褥的海洋。很奇怪这个不到十坪的小屋里不提供沙发却有张双人床,但冬夜里寒冷空气显然不适合思考,于是便去睡大头觉。可惜偶尔的爱心泛滥却换来一夜的噩梦连连,有个不明物体从背后靠上来,那双灼热的大手不断加重身体的执固,扰人清梦,几番思想斗争后不得不告别周公,就在我怒火终烧准备踢人下床的时候,却听见身后有声音传来,那是一个男人低沉、压抑的呜咽,一声声,一下下,仿佛擂鼓般郁闷却清晰。乐涛的头靠在的身上,我可以感觉到背脊上微微的颤抖和明显的湿漉,我知道乐涛在哭。

第一次见面时总是笑,第二次见面便开始哭。是否因为有了太多的感情表露,才注定了第三次的纠缠不清。本因为昨日那个喝过头,落过泪的男人会从此销声匿迹,或是玩人间蒸发,可显然是我估计错误,没把他不同常人的坚韧神经和厚壮脸皮考虑在内。酒醉的次日,我就又见到乐涛,地点是PUB。
"欢迎光临,请问您想要点什么?"我的工作是招待不是老板,所以即使面对自己不想见的人,也要保持职业化的微笑。
"你好,我叫乐涛。"他还没到老眼昏花的年龄,失忆似乎也不会突然降临,尤其经过了昨夜他更加不会不知道我是谁。如此有礼多半别有用心,我且回他:"您好,我是招待。"静观其变。
眼前人轻轻一笑,随即道:"我们能不能谈谈?"我指了指边上‘工作时间,谢绝会面'的牌子,意思清楚之至。没人会对一个只见过两次面就吐你一身的家伙抱有好感,除非居心不良,我又不是博爱之人,自是学不来有求必应。

午夜后PUB,客人逐渐稀落,带着一身酒气离开这个似乎可以给人安慰的享乐窝。那个声称:"我等你"的乐涛还坐在吧台旁,和上次不同,此时他的身边没有一个朋友,孑然一身却不显扎眼,仿佛天经地义便该如此。我将用过的杯子洗好,消毒,擦净了挂回原处,手上忙碌,耳朵也不得闲。
"昨晚,我做了个梦,梦见发洪水。梦里下了很久的雨,竟然淋了一头一脸的湿。"
我仍忙着手里的工作,随口答道:"你没梦见自己抱着木筏呀?搂着棉被跟见到救星似的,死都不松手。"这也是实情,只是对象有些差异,我也不点破,他自己猜去。转念有一想,追了句:"你想谈的就是这些?"
"还有,很高兴认识你,做招待的曲晓辉。"
眼前人笑的愉快,看得我心中一阵恶寒。倒不是乐涛观察入微,有眼人都能看出眼前的我已不是四合院里那个乖巧柔顺的男孩子,就像将毛绒玩具扔进洗衣机里不负责任的折腾,转眼间柔软的毛发全化成钢刺,硬的可以扎人。乐涛并不是第一个看出来的,却是第一个笑的如此可恶的。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这人是不是有病。"
此后的日子过的平平常常,只是有一个男人常往店里跑。不过他本来便是店里的常客,坐在一堆朋友中间,笑的放纵又模糊。我和他也不过是见面点头的交情,比陌生人靠近一点,比朋友疏远一点,如此而已。如果说,这样的两个人会跑到一张床上做些危险的游戏,一定是件怪事,可惜,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那天是十二月二十四日,我会记得如此清楚,并不是因为我自己或是与乐涛有关的任何事情,而仅仅只因为那天是圣诞夜,一个混乱又疯狂的夜晚。
夜色里灯光摇曳,迷醉的人群和满布着狂乱分子的空气,充斥PUB里的每一个角落。男人站在舞台上大喊着:"你爱不爱我。你,到底爱不爱我............"女人冲上台去拥抱、亲吻,然后便是口哨与尖叫,此起彼伏,仿佛可以打破屋顶,直冲云霄。午夜时分,什么人拉下了电源,瞬间漆黑一片,耳边是呻吟、热切的呼吸和各种呢喃似的低语,身体被人推挤的跌跌撞撞。混乱间好像撞到了什么人,然后落入一个宽广的怀抱,有张脸压下来,灵巧的舌启开了我的唇,探了进去............
灯亮起时我看到那张似曾相识的笑脸,笑的迷茫又可爱。乐涛张了张口,他的呼吸很热还带着些许的酒气,就这么直直的冲击着我脸上的肌肤,有人在高叫,有人在大笑,可在这个PUB的角落里我只听见眼前的男人低声轻笑着说:"我想拐了你去个自由自在的地方,你说好不好?"

也许是午夜时身体内本能的疯狂,又或许迷乱的酒精使人更容易受到蛊惑。麻木的大脑停止了思考,于是,事情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

事后,乐涛仍是乐涛,我仍是我,PUB里他的朋友多之如昔,男男女女,转换更迭,拥抱、亲吻,生冷不忌,冷眼旁观,不禁奇怪彤彤怎么会喜欢上他。可转身间又想起那天早上,乐涛说:"你是第一次。"我则道:"你不是第一次。"没人回答,因为没有问句。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心里比谁都清楚。然后发现自己也是奇怪的人,满脑子的胡思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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