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穆注意到宋琏之没碰过汤碗,立马关切地询问他。
骆阑笙也侧过头,目光掠过那碗原封不动的鱼汤,转徙到宋琏之灰白的小脸上。
他忽然想起来,这阵子宋琏之变了口味,只喜欢捡些酸甜的吃,对大部分的海产品都表现出了抵触。
宋琏之支支吾吾,正犯难着,身旁便伸出一只大手,端走了他面前的碗。
“他最近有点过敏,医生交代不能碰海鲜。”
“是我不小心忘了。”骆阑笙抱歉地笑了笑,两句话就替他解了围。
“这样?”
“那琏之喜欢吃什么?我让厨师再炒几个菜。”
苏穆毫不怀疑,又亲切地招呼他点菜。
宋琏之连忙摆了摆手,局促道,“不用了,我食量不大,这些就够了。”
骆阑笙给他夹了一筷炒菌菇,体贴问道,“真的不用吗?”
“有什么想吃的就告诉我。”
男人抚上他的背,轻轻摸了一圈,手腕搭在肩头,上半身倚了过来,与他挨得极近。
宋琏之犹豫一瞬,凑到骆阑笙耳边,悄声说,
“现在不用了,但晚上想吃咕噜肉。”
“要加酸酸甜甜的菠萝。”
骆阑笙欣然一笑,又问道,“还有别的吗?”
宋琏之思索半刻,摇了摇头。他最近总是心血来潮地想吃某样东西,食欲来得猝不及防,又去得无影无踪,等李嫂准备好了,他却没了前一阵的兴致,只能礼貌性地尝上几口,免得辜负了人家一番辛劳。
“那喝不喝鸭汤?我给你装一碗?”
宋琏之瞟了眼桌上的姜母老鸭汤,没有感到反胃,便点头答应。
骆阑笙取了新的碗,拿瓷汤勺撇开浮油,重新盛上汤和鸭肉,端到宋琏之手边。
苏穆默默观望全程,嘴里和心里都酸了个透,恨不得把木木给抱到怀里,总比他在这当孤家寡人强。
他垂下目光,和脚边的黑白边牧对看一眼,木木通达人意,只哀呼一声,逃难似地飞奔出洋房,连嘴里的骨头都丢在了原地。
下午,苏穆约骆阑笙去附近打高尔夫,对方却罕见地推迟了碰面时间。
骆阑笙要陪宋琏之午睡,等人睡熟了才轻手轻脚地离开房间。
傍晚时分,骆阑笙运动回来,带着一身薄汗推开了房门。
宋琏之正斜靠在贵妃榻上,单手托着腮,小腿交叠屈起,露出整个后背,听到门响的动静,便机警地转过脑袋。
见到来人是他,一双水杏眼立马弯了起来,眼底的平静被搅得七零八落,溢出欲诉还羞的欢欣,好似惊起了一池星辰,飞作漫天落英。
“你回来了。”
宋琏之收敛了心绪,朝他张开双臂,神情端得倨傲,像只娇矜的波斯猫。
骆阑笙走到他身前,却没有弯腰拥他入怀,抬手摸了摸他的发顶,柔声哄道,
“身上出了汗,冲了澡再抱。”
宋琏之才不管这些,屁股一抬,直接撞到骆阑笙怀里,收紧了两条胳膊,右手捏着左腕,把人套在了自己的臂弯中。
“我也想去外面玩,等了你好久。”
宋琏之扁了扁嘴,小脸贴在他腰间轻蹭,模样分外惹人怜爱。
骆阑笙哪能不自责,诚恳地赔罪道,“抱歉宝宝,我回来晚了。”
“我去冲个澡,然后带你去草场散步,好吗?”
骆阑笙解开他的手,俯身亲了亲他的眉心,莞尔一笑,宋琏之就没出息地消了气。
日斜西山,薄暮冥冥,此时的霞光最为绚烂,由瑰丽的金粉过渡为澄澈的灰蓝,缄默沉静,也壮阔无边。
骆阑笙牵着宋琏之的手,慢悠悠地走在不平整的土路上。
晚风缱绻絮语,凉意袭人,在耳边低低诵咏着黄昏的诗篇。
暖橘色的天幕糅进了丝丝靛蓝,趁月亮在云彩中潜行,星星还未攀升于落日之上,两人来到了余晖下的广袤草场。
初冬将至,地上的草青黄交接,不再繁茂,草场上的牛羊大半回了棚,剩下寥寥几只羊,以及一只埋头吃草的奶牛。
那牛与他们离得远,轻甩着长鞭似的尾,蹄子刨着土,哞哞地低鸣。
骆阑笙不敢招惹那庞然大物,带着宋琏之径直走向了落单的山羊,但在注意到一对威风凛凛的羊角后,又及时刹住脚步,转而在四周寻找起尚未发育的小羊崽。
好不容易瞄见一只,骆阑笙马上拍了拍宋琏之,用手指了个方向,示意他屏声静气,躲到自己身后,再小心翼翼地接近小家伙。
小山羊毛发米白,四条腿细似竹竿,耳下盘着小巧的八形角,还不具有成年羊的杀伤力。
见到两个生人,小山羊没有立刻逃开,反而睁着一双乌亮的眼,好奇地观察着他们。
“好可爱。”
宋琏之蹲了下来,轻柔地摸着小山羊的背,唇边绽开一个满足的笑。
“阑笙,阑笙,你快摸摸。”
“它的毛好软啊。”
宋琏之握住他手腕,轻轻往下拽了拽,强烈地想要分享这一刻的兴奋。
骆阑笙不得不顺他的意,也跟着摸了两下,便继续守在宋琏之身后,垂眸注视着与小羊嬉戏的人,目光柔软,心神松弛。
草场幽静安然,秋风贴着草皮打了几个滚,扑向漫山遍野,日月轮替,光影撒碎,一轮浅白的月高悬天际。
“宝宝,回去吃饭了?”
骆阑笙蹲在他身边,揉了揉毛茸茸的后脑勺。
其实宋琏之并不喜别人碰他头发,林侑高中时偏要作死,结果被他满操场追着打,自此便长了记性,再也不敢以身试险。
但在遇到骆阑笙之后,宋琏之就把这些规矩丢到了九霄云外,不仅被人家揉得服服帖帖的,还嫌不够似地伸长脖子蹭他手心。
“那好吧。”
宋琏之收回手,扣在膝盖上蹭了蹭,刚一使劲,膝关处的酸麻就传遍下肢,人也落回了原地,“唉哟”地叫唤一声,整个屁股栽坐到草堆上。
“脚麻了。”
宋琏之敲了敲小腿,眼眶湿润,看着无措又可怜,连小山羊都来凑过脑袋,用软舌舔舐他的侧脸。
见状,骆阑笙转了个身,背对着他,两臂向后拢着,决断道,“上来,我背你回去。”
宋琏之踌躇片刻,撑着草地爬了起来,艰难地趴到骆阑笙背上,环住了他的脖子。
一双大手兜住腿根,骆阑笙背着宋琏之稳稳站起,又往上托了托,承接住宋琏之的全部重量。
“我重不重啊?”
宋琏之趴在他肩上,一手抱着脖子,一手捏住他一边耳垂,夹在指腹间轻轻地捻。
“不重。”
“不过你再乱动,我就要改成公主抱了。”
骆阑笙捏了捏腿根的嫩肉,语气平和,从宋琏之的角度,能瞧见男人扬起的眼尾与唇角,可知是在故意吓唬自己。
“小气鬼。”
宋琏之嘀咕着撤回手,总算老实了不少。
于此同时,S市的国际机场,一辆大型客机划破了夜幕,从天空缓缓降落到跑道,一路减速滑行。
抵达大厅里人头攒动,某号出站口前,已经挤满了乌泱泱的人群,基本是年纪轻的小女生,要么扛着长枪短炮,要么举着横幅灯牌,个个虎视眈眈的,几乎要盯穿玻璃隔板,把几平米的地方围得水泄不通。
随便拉个人打听,原来是在给某位当红小生接机。
飞机上的乘客陆续涌出,一群人屏住呼吸,严阵以待。
当一个男人暴露在视野之中时,只听得前排一声尖叫,所有的粉丝都在瞬间沸腾起来。
来人身长玉立,黑超遮面,穿着入时的驼色风衣,内搭白衫黑裤,细腰芊芊,长腿笔直,完全是标准的模特身材。
那人刚踏出一步,粉丝们就一窝蜂地冲了过来,将他团团围在中间,递出了各色礼物信件,嘶喊着某个近来频登各大网站头条的男星名字。
男人被推搡了两下,迫不得已地摘下墨镜,将正脸展示给疯狂的人群。
躁动的尖叫声在刹那间戛然而止,一群人像被按下了定格键,愣愣地盯着面前的人,表情复杂而微妙。
显然,墨镜之下并不是她们熟悉的那张脸,但同时,这又是一张不输于任何明星艺人的精致面孔。
“抱歉,我不是你们要等的人,可以让我出去吗?”
郁知桦眼波微转,勾唇一笑,惹得拦路的一排女孩唰唰红了脸。
得知闹了乌龙,后面的粉丝四散开来,迅速退回原位。
解决了归程中的意外,郁知桦正准备继续向前,其中一个女生却喊住了他,鼓起勇气索要联系方式。
瞥见小姑娘脸上的红晕,郁知桦笑颜依旧,绅士又礼貌地拒绝了她。
“很抱歉,我已经有恋人了。”
为了证明不是敷衍,他只好拿出手机,给她看了眼锁屏的壁纸。
屏幕上是两个并立的男人,靠后一点的那位个头更高,面容俊朗,虽然是微笑的表情,但仍然难掩周身威严,郁知桦歪头靠在对方肩上,笑容明艳动人。
那女孩认清了现实,在心中喟然长叹,又依依不舍地回眸几次,这才死心地重返大部队。
回途可谓道阻且长,打发走几个搭讪的人,郁知桦叹了口气,终于能安心地拿起手机。
机场的一角里,一个美人温柔地摩挲手机屏幕,目光怀念。
他凝望着照片上的另一个人,轻声道,
“阑笙,我回来了。”
作者有话说:
(伪)修罗场要来了🌚
猜猜谁比较厉害]
第二十九章
分针又扫过一圈钟面,上午十点四十五,宋琏之已经对着桌上的验孕棒发了十分钟的呆。
与普通验孕棒不同的是,他面前的这根被使用过,显示屏浮出两条鲜红的竖杠,意义如何不言而喻。
大约在一个小时前,宋琏之就预料到了结果,但真到亲眼确认的这一刻, 跌宕的心绪却意外地平静下来,就像是一壶烧过头的水,温度达到沸点,却不会再咕噜噜地翻滚气泡。
宋琏之仰靠在办公椅上,手背贴着前额,一脸状况外的迷茫。
怎么办,他真的怀孕了。
早上跟学弟去场馆检查展位,任务结束后,宋琏之在场馆边发现一个中医诊所。
想到近日来的种种不适,他便先将学弟打发走,独自去了医馆,准备取几贴中药调理身体。
头发稀白的老中医给他把了三次脉,神情一次比一次困惑,目光犹疑不定,眉头紧得能夹死苍蝇。
宋琏之差点以为自己得了不治之症,脸色褪得苍白,心里早将八方神佛拜了个遍,才等到老中医颤颤开了尊口。
“奇了,怎么会是喜脉?”
老中医摸了摸下巴,反复端详着面前的年轻人,怎么瞧都是个如假包换的男娃娃。
宋琏之怔了许久,手心捂着小腹,只敢轻轻地摸,生怕碰坏了肚子里的小东西。
为了求证,他又在附近买了验孕棒,迫不及待地赶回工作室做了化验。
此时此刻,期待已久的成果摆在眼前,比起初为人父的激动,宋琏之更多的是对于未知的无措和忐忑。
他拿过手机,正要将这个消息分享给骆阑笙,又忽然灵机一动。
三天后就是骆阑笙的生日,若他将这件事推到那时再公布,岂不是喜上加喜,更加令人记忆深刻?
打定主意后,宋琏之便暂且按下孕讯,勉强集中精神,继续投入到手中的事务。
回到阔别五年的母国,人事物皆已焕然一新,老区建起高楼大厦,不见旧日小巷深纵,沿街的商铺几度整改,大量老店黯然离场,其中有家过去常光顾的餐厅,原址如今已是一家花店,郁知桦心存惋惜,经过时特意带走了一束白玫瑰。
尽管城市盛衰无常,踩上熟悉的土地,半掺乡音的国语萦绕于耳,郁知桦仍然倍感亲切。
公寓提前找家政收拾过,拎包即可入住,郁知桦在玄关换完鞋,先去杂物间找了闲置已久的花瓶,注了一点清水,将买来的玫瑰逐一插放其中,手法随意却不草率,侍弄得很是别致。
他曾经学过一段时间的插花,不仅是出于兴趣,也是为了迎合骆阑笙的喜好。
不过可惜,这个技艺到他们分手时都没派上用场。
买花是骆阑笙难得的情趣,然而这情趣又如同他本人一般单调。
骆阑笙爱送他白玫瑰一类的花卉,色泽雪白,花形婉约,而自购用作装点家居的,却是千篇一律的矢车菊,花色浓艳,枝叶招摇,显眼地驻扎在公寓一隅,竟也不曾赏厌过。
郁知桦某次试图插手打理,但在被对方婉拒以后,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在尚不能称为男人的年龄,那位先生便超前地摆出了一副不苟言笑的模样,生活枯燥无味,做事一板一眼,比起这个年纪的青年人,他更像一位上流社会的老派绅士,被一堆规矩礼节束缚手脚,被嵌在一个华丽沉重的画框中。
严格来说,骆阑笙并不是郁知桦所倾心的。
会与对方确立恋爱关系,大部分是因为那时他的初恋男友出轨,又惨烈地被他捉奸在床。
在他最失意脆弱的时候,骆阑笙出现在了他的身边,占尽天时地利。
又在他最需要依靠的时候,骆阑笙正好贡献出了肩膀,纵他失态痛哭,替他擦干泪水,以一种男人特有的成熟与包容,为他一砖一瓦地重筑起崩溃的世界。
“小知,你愿意让我来照顾你吗?”
他摔得那样痛,连起身都心有余悸,可骆阑笙毫无芥蒂地蹲在他面前,向他伸出了手。
为了摆脱上一段恋情的阴影,于兵荒马乱中,他抓住了骆阑笙。
仔细回想,骆阑笙似乎由始至终都没有向他表白,连这段感情的起点,也是一句似是而非的承诺。
或许,不坦率的开头早已注定了结局的不圆满。
在成为骆阑笙的恋人之后,郁知桦渐渐发现了他们的诸多不合适。
他自认性情清冷,不想一山更比一山高,若将他比作寒潭冷泉,那骆阑笙就是座终年积雪的亘古冰川。
凉水捂不暖玄冰,如同他与骆阑笙,相惜不能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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