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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国当大佬[系统](三国同人)——帝休

时间:2020-11-28 10:18:05  作者:帝休
第八章 
  夏日林风带着些微燥热,师长钦窒息之感终于有所缓解。
  今日是休沐日,他的父亲师宜官前一天回来时特意提醒:糜长史如今正得天子欢心,你二人年纪相仿,若有机会可以尝试结交他。
  也是父亲这番话,今日他才鼓起勇气邀请糜荏。
  且不论集会原本规定大家可以向内举荐人才,若是严格算来,就以长史官位而言,糜荏参加此次集会完全算是屈尊。
  师长钦原以为如今文士大多喜爱九连环与魔方,不会抵触糜荏加入。哪里想到会有李仲文这般刺头,三言两语便向糜荏下了战书?
  好在糜荏面上并未因李仲文的冒犯生气,不仅干脆利落接受了挑战,还反驳得李仲文再无话可说。
  见糜荏应下,原先盘坐着的人纷纷松了一口气,起身各自走到两人身旁站定。很显然,糜荏身边青年们所在的士族,或多或少都与十常侍有关。
  当今士族子弟必需学习君子六艺,指的是礼、乐、射、御、书、数。因地制宜,两方决定了三项比试内容:乐、射、书。
  乐是乐器,在场中人有不少带了琴,笛,箫等容易携带的乐器。毕竟集会高谈阔论兴致浓时,大家都会奏曲助兴。
  射是射箭,有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五种射技。不过林中不好施展,便简化为现下流行的投壶。
  书是书画。一般参加文贤集会的文士们都会携带惯用的文房四宝,可将会中趣事记录在案,供人鉴赏。
  除此之外,还有天子刘宏最好书法的原因。
  光和元年,刘宏创办了鸿都门学,广征天下有文采之士,甚至还举办过书法大赛,从中选拔擅长书法者。师长钦的父亲师宜官便是其中一届冠军,才会被刘宏征为选部尚书,入尚书台为官。
  如今权势都在尚书台,士族子弟挤破了脑袋都想入鸿都门学,拼了命地练习书法。李仲文于两年前考入鸿都门学,凭的便是一手与师宜官如出一辙的隶字。他入学后自觉高人一等,愈发恃才傲物。
  虽有一路畅谈,师长钦依旧摸不准糜荏有几分能耐,只能轻声在他耳旁分析:“长史别看这李仲文心性高傲,他的一手书法却还算不错。他最擅长隶字,形似家父手书,很得大家推崇。”
  他说这话时,尾音微微上扬,语气同眼眸深处都透了一些轻蔑。
  李仲文惯来清高,却一直模仿他父亲的字,甚至比他这个亲儿子还像。且不说此中深意,光是这言行不一就足够师长钦不喜。
  “除书法外,他很擅长投壶。武帝时曾有郭舍人激矢令返,一矢百余反。李仲文虽做不到郭舍人这般,但曾有过反复十次,不能小觑。”
  “至于乐器,李仲文只会琴,曾当众演奏《箫韶九成曲》,手法无甚错误,只不过听琴听意,不过尔尔。”
  糜荏听完,不置可否挑眉,也未对师长钦此言做出任何评价。他将目光放到李仲文身上:“李公子,可是三局两胜制?”
  李仲文已重新打起精神:“不错!”
  他对自己的才艺颇有自信,赢过糜荏这等满身铜臭的溜须拍马之辈毫无难度。但为防止糜荏怀恨在心,他已决定在第二场乐礼中输与糜荏。这样,这位第十一常侍总不至于当着大家的面恼羞成怒,暗中给他父亲小鞋穿。
  “在下却觉不妥。”糜荏语气温和,“既然说好三场,那么输一场都算不得赢——李公子以为如何?”
  众人哗然,纷纷惊诧于糜荏话语之中的狂妄之气。但转念一想,说不定这糜荏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只能赢一局呢?这样即便李仲文赢上两局,也是不算赢的。
  李仲文自然想到这一关键点,登时就被气笑了。他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又道:“糜长史既有如此豪气,那在下可否再加一个条件。”
  他原打算给糜荏一个台阶,但糜荏既然给脸不要脸,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请说。”
  “今日之战,你我愿赌服输。将来不论何时何地,但凡胜者在场,输者必须退避三舍,不得再追究任何!”弹不好琴又如何,糜荏一介商贾也不见得会乐器。
  糜荏面上瞧不出任何端倪:“一言为定。”
  不知怎得,瞧着糜荏从容不迫姿态,荀彧心中总有不详预感。想到两人赌约,他叹了口气提醒李仲文:“仲文兄,糜长史师从大儒郑玄,你千万莫要小觑了他。”
  李仲文微微愣神。
  只是外围仆人已取来两张案几,他没有机会再详细询问了。
  既然主要是比书法,那么书写内容并不重要。两人以“林荫”为题,半个时辰内成书即可。
  为防止发出的声响打扰两人,众人各自三五成群,在两人身后铺席而坐,安静等候。
  荀彧命仆人取了一卷书来。这是他最近在读的杂记,很有意思。他双目凝视着最近读到的地方,不知怎的便想到了那日见过的糜荏字迹,慢慢出了神。
  以“林荫”为题,内容虽不重要,但也是加分之项。李仲文提笔环顾,见周遭草木繁盛,蝉声嘶鸣,思绪莫名有些恍惚。
  天子酷爱师宜官之字,曾评价它“如鹏翔未息,翩翩而自逝”。李仲文先前虽擅长模仿师宜官的字,但他为人高傲,内心深处始终以模仿他人字迹为辱。他的字在别人看来许是与师宜官很相似,但只要浸□□法多年的行家便能看出,他的字形似而无意,有形而无骨。也因此,即便他的字在外颇为出名,却至始至终也入不了天子之眼。
  但许是今日被糜荏一激,他心中一片清明顿竟生一丝灵感,脑中竟陡然生出鹏鸟展翅翱翔天际之画面,心胸由此而无比开阔。这般感觉玄之又玄,他趁此时有如神助一般的玄妙境界,执笔蘸墨,愤而下笔。
  夏风在林中穿梭而过,宣纸轻轻颤抖。李仲文的额头激动而渗出些许汗珠,而他却丝毫不为外界所影响,紧紧抓住了那一闪而逝的灵感,沉入其中,仿佛世间所有都已无法扰乱他的此时此刻。
  许久,他终于将笔放下,轻轻舒了一口浊气,这才有空看了一遍自己的作品。
  ——通篇一百十三字,主要陈述了此地风景与他方才脑中鹏鸟展翅翱翔天际之景。文采虽是一般,可一眼看过去却会被紧紧吸引住,关键就在这满篇书法。
  这并不是他写过的最像师宜官的一副字。
  却是他终于开窍,初成风骨之始。
  这一局,李仲文已胜券在握!
  不等墨迹完全干透,李仲文迫不及待将之展示与众人。
  隶书是一种庄重的字体,讲究扁平工整。李仲文这一副字轻重顿挫,波磔起伏,极具美感。也许笔画之间还有缺憾,但字里行间溢满灵气,风骨颇为开阔,瑕不掩瑜,不失为一篇上乘之作。
  即便是站在糜荏一方的文士们,也不得不承认假以时日,李仲文必能成为书法大家。
  于是众人看向糜荏的目光或担忧或讥诮,有些人甚至已经想道,待会糜荏输了之后该要如何圆场安抚。
  谁也不曾注意到,荀彧微微皱了眉。
  “在下苦练十载,今日终有小成!”见糜荏已然搁笔,李仲文昂首挺胸,戏谑一笑,“糜长史,在下应该感谢您。”若非糜荏,他绝对不可能这么早摸到书法意境边缘。
  糜荏依旧风淡云轻:“客气。”
  李仲文道:“不知可否一观糜长史所书?”
  糜荏将完全干透的宣纸递与一旁师长钦:“请。”
  “光和六年六月,余出京洛,西至洛山。古人有言: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俯仰天地间,亦有感于斯文也。”【1】
  师长钦一字字诵读全文,面上愈发惊讶。
  他的声音不低,众人都能听清。比起李仲文那一篇,糜荏这篇游记,全篇二百余字,不仅辞藻华丽,更有为人处事的衍伸寓意。仅看文章,已不失为一篇佳作。
  至于书法,糜荏写的并不是时下流行的隶字,而是行书。
  行书是先帝末年,颍川文士刘德升独创的一种字体。这种字体介于楷、草之间,字迹妍美,风流婉约。因书写便捷,字体也不似草书难以辨认,一经问世独步天下。但因创作时间不长,京洛学子不敢盲目跟风学习。
  倘若刘德升的行书偏于楷书秀美,那么糜荏之字则更偏于草书狂放。其笔走游龙,行云流水;字里行间,秾纤间出;映带安雅,筋骨分明……观此文章,便带着登高远眺、将天地尽收眼底的淋漓畅快感。
  荀彧细细看了半晌。
  这篇字比那日他见过的更加狂傲一些,初看便觉豪情扑面,只待抒发。
  倘若李仲文的字如同即将展翅的雏鸟,那么糜荏的字就是真正翱翔天际的鲲鹏。此中气势,无可媲美。
  他未品完,宣纸已被人小心抢夺而去。甚至有文士反复观看数遍,口中称赞不绝。
  良久才像是想到了什么,慢慢转头看向李仲文。
  李仲文的字并不差,且他发挥超常比之前更出色,若是没见过糜荏的字,他定胜无疑。可正是因为有了如此强烈的对比,他的锋芒竟被完全掩盖,再不起眼。
  李仲文面上志得意满的笑意逐渐僵硬了。
  他胸中自得之意,也完全凝固了,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作者有话要说:  【1】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一段取自《陋室铭》,大家应该都知道,所以引用的时候加了古人有言。毕竟我写不出来,or2
  -
  李:这是我写得最好的一幅字,觉悟吧,杰克苏!
  一分钟后
  李:??????怎么肥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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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李仲文面上志得意满的笑容彻底僵硬了。
  许是他的面色太过难看,周遭气氛慢慢就陷入了尴尬境地。一旁好友扯了扯他的袖子,轻声道:“仲文兄,冷静一些,我们还有机会……”
  李仲文知道,好友接下来要说的无非就是一些安慰话语。他深深呼吸几次,总算缓和了神色。
  他冷冷凝视糜荏:“在下技不如人,这局是在下输了。但接下来两局,可就不一定了!”
  这些人面上都这般反应了,他便干脆利落认输,还能在他们心中留点君子风度。不过是马有失蹄人有失手罢了,他需要冷静下来,认真应对接下来的两局。
  只是此时的李仲文尚且不知,方才他毫不掩饰的狰狞神色,已叫部分文士留了一分不佳的印象。
  话语间,训练有素的仆人已取走案几上的文房四宝,好叫两人放上乐器准备下一场比试。
  毕竟已是六月,林中也有些燥热。写文章时糜荏手心出了点汗,便命仆人端来水盆洗了手,又取了锦帕擦干水珠。闻李仲文之言,也仅是侧首对他一笑。
  他容貌清俊,磊落光明,疏十常侍一派的文士对他的印象悄然改观。
  那篇游记最终被师长钦要走了,这令少许不好意思开口讨要的文士扼腕不已,纷纷思忖集会结束后,厚着脸皮去求上一副墨宝的可能性。
  且不论众人是何心思,第二局很快开始了。
  这一局比的是乐器。正如师长钦预料,李仲文演奏曲目为《箫韶九成曲》。
  典籍中记载,古时弹奏此曲通常是为祭奠山河日月。为表隆重,士族大夫起舞相伴,意为凤凰来仪,百兽率舞。演变至今除重要宴会之中需与舞相伴,大家雅俗共赏,都很随意。
  于是李仲文奏琴,并且邀请了两名好友吹奏箫、笛作伴,三种乐声相辅相成。也许李仲文水平并不算高,但这三人相识已久配合默契,因而他的琴声非但不显突兀,反而十分完美地融入了箫笛声中。
  整曲典雅庄重,若是演奏之中再加入编钟、埙、笙等乐器,甚至都比得上祭祀雅乐了。
  曲罢,众人从乐曲声中回神,纷纷称赞起三人。
  有人抚掌赞道:“琴声悠扬,箫声袅袅,笛声清远,仲文兄与二位的配合越发默契,才能奏出如此清音妙曲。”
  “是啊仲文兄,此曲音律流畅,难得意蕴深远,在下听得都要痴了!”
  “……”
  李仲文闻言,轻轻吐出一口浊气。他藏在袖中的手指还在细细颤抖,胸腔中跳得凌乱的心终于稍稍安定。
  因为先前夸下海口三局三胜,他已输一场,就无法赢下三局比试了。现在他要做的只有赢下剩余两场,方能找回他第一局丢下的面子。
  《箫韶九成曲》难度很高,为他伴奏的更是他们之中水准最高的人。他不相信糜荏还能选出更好的曲子,像第一局那样赢过他。
  心中不安被彻底压下,李仲文看向糜荏的目光中不免带了几分挑衅。他听得糜荏报了曲名:“《箫韶九成曲》,正巧在下也会,便也是这一曲吧。”
  他忍不住嗤笑出声,双手抱胸观看糜荏自寻死路。
  师长钦与好友相视一眼,不明白糜荏为何也选择了这首曲子——在他们看来,李仲文方才与人合奏虽然讨巧,但的确提升了他本不出众的琴艺。而在场箫、笛技艺能比得上那两人的,寥寥无几。
  向师长钦借了琴台,糜荏调试一番,也不提请人共奏。师长钦思索片刻,推了推身旁好友张颂:“子贺兄,你会笛,快去帮长史。”
  张颂:“……”
  他生无可恋地瞥了师长钦一眼,恨不得把这货拖出去打上一顿。他是会笛,但不如李仲文好友,若一会糜长史不满他拖了后腿,这可如何是好。
  但师长钦与李仲文之间龃龉,他都是知道的。只好磨磨蹭蹭地在师长钦充满杀意的眼神里,无奈自荐道:“糜长史,在下会笛,可随您一同奏曲。”
  糜荏倒无所谓伴奏。但既然他这一方有人开口帮助,他也不会不给面子。
  如此一来,倒还缺一人奏箫了。
  于是旁人纷纷眼观鼻鼻观口保持缄默,一时之间竟唯有蝉虫嘶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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