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你的意思,莫邪剑岂不就是一块高高在上的废铁?”
“就是这样。”
“可你知不知道,这块废铁却使铸剑匠人蹉跎毕生,使一代皇朝走向覆亡。”
柳红枫没有说完后面的话——这块废铁的另一头还系着他的性命,他的遗恨,他从过去裹挟的沉垢,他向将来假借的希冀。他的……几乎是他的一切。
钟鼓馔玉不足贵,可世间又有几人能摆脱外物的囚困。
驭剑之人若离了剑,还剩下什么。
段长涯迟迟不语,令柳红枫不禁反省自己的话是否说得太重,吓到了这位不经人事的天真公子。
他刚想摆出嬉皮笑脸,却被段长涯按住肩膀。
出乎他的预料,段长涯的神色一片平静,缓声道:“前尘终究不过是前尘,莫邪剑一定会有个好归宿。”
“瀛洲岛的祸乱蔓延至此,你仍相信莫邪剑能平安无事?”
“祸乱会结束的。”段长涯道,“武林绝不会便宜了小人,更不会辜负了英雄。”
他说这话的时候,神色依旧平静,一双澄澈的眸底闪着熠熠的光。
柳红枫勾起嘴角道:“好啊,若是武林大会能够如期兴办,我一定去拔个头筹,博段美人一笑。”
段长涯道:“莫要忘了我也是你的对手。”
“你想与我交手?”
“当然,毕竟枫公子的武功可比话术要高明得多,我希望有朝一日,你能与我坦诚相对。”
柳红枫无言以对,他望着对方,目光却有些闪烁,生怕一个不经意,将藏掖在深处的心思暴露出来。他实在不相信,一个不经人事的世家公子,竟有着如此机敏的直觉,竟如拨云见日一般,将他心底下那点遮掩和龌龊看得一清二楚。
他的喉咙里浮起一阵涩意,忍不住扭开了视线。
此时的他并不记得,这是他第一次躲避段长涯的目光。
此时的他并不知道,倘若与段长涯换个地方相遇,他们的结局会不会大有不同。
两人并肩往莺歌楼的方向走去。
大雨终于渐渐止住,在深巷里留下一片泥泞,两人的鞋面已变成灰黑色,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水坑里。
莺歌楼里静得出奇,浓郁的血腥味飘在院子里。
院子里摆着两口棺材,柳红枫看出这是翠姨用来盛放首饰衣装的木箱,她平生惜财如命,苦心经营,死后却只能躺进自己私藏的箱子里。她也不过是被外物牢牢缚着手脚的奴隶罢了。
段长涯端详了片刻,道:“为翠姨和孙老大敛尸的的是一群男人,棺材四周还留着他们的脚印。”
柳红枫从前厅迈出,点头道:“是孙老大的手下吧,他们的仁义可不是白送的,翠姨守在家里那点银子,都被他们翻箱倒柜卷走了。”
段长涯沉默片刻,道:“先去找帮手吧。”
娼妓住在正厅对侧的厢楼中,待客的闺房隐蔽在长长的回廊中,像是包裹在层层绿叶深处的花蕊,可惜一场暴雨过后,花落楼亦空,昔日旖旎只剩一片萧索。
谁也不知道这里的主角们去了何处,只要离开莺歌楼,她们身上的光彩便褪去了,娇艳的落红怎能抵得过滚滚浊流的冲刷。
她们之中只剩下一个,孤零零地站在厢楼前。
偌大的空楼面前,她的孤影看上去格外单薄,格外孱弱。
她怯生生地望着来人,小声问道:“……是枫公子吗?”
柳红枫也看清了她的脸,正是昼时伺候三位官老爷的年轻姑娘——金娥。
*
雨住时分,无讳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空气里飘着淡淡的咸涩,和浓郁的血腥混在一起,钻进无讳的鼻子,将他皱巴巴的鼻梁拧得更紧。
他倚在车衡上,手抚车辕,车辕木还泛着淡淡的檀香,表面的漆色厚润典朴,这是一辆很不错的马车,只有这样的车,才能使漂亮女人乖乖坐上去,将帷帐合拢,和她们的男人在幽暗中交缠身体,发出一些不堪入耳的声音。
为了掩盖这种声音,马车通常会驶到很偏僻的地方,对于无讳而言,这实在是天大的好消息。正因为如此,这辆马车的车夫已经变成一滩烂肉,横在阴沟里。雨水将血迹冲刷得一干二净,尸体被人发现,至少也要等到明天。
夜晚还有很长,足够他和不忌杀个痛快。
无讳看上去实在不像一个杀人凶手,他的身长不足三尺,穿着一身孩童的衣服,脖子不安分地扭动着,像猎犬似的抽动鼻子。他的鼻子很快捕捉到血腥味的源头,并不是周遭的草木,也不是身下的车马,而是他们自己。
他们已经换了今夜的第三套衣服,但铁锈一般刺鼻的味道仍旧缠在他们的身上。
有一种血——人的血——只要沾了身,便永远别想濯洗干净。
还好他们并不在意,他们的性情就像他们的名字一样,随心所欲,百无忌讳。
不忌,无讳,这两个名字听上去仿佛属于一双默契的兄弟。
这当然不是父母为他们取下的名字,他们的父母根本不认识,也从未见过彼此。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名姓。
他们的模样全然不像是兄弟,倘若你从远处看,只看到影子,一定会把他们当做一对父子。倘若你到了近处,看清他们的脸庞,才会发现他们的样貌竟然调换过来,儿子成了爸爸,爸爸成了儿子。
事实上,他们既不是兄弟,也不是父子。他们只是一双陌生人,在天牢里碰巧被关在一起。
无讳是个天生的侏儒,身长永远停留在八岁的年纪,只要他把脸藏起来,穿上一身孩童的衣服,便能够骗过很多人,尤其是女人。女人天生多情,对小孩子更是怀有泛滥的爱怜之心,这是她们性情中最愚蠢的部分,她们中的大多数直到被杀死的那刻,都把他当成一个人畜无害的小鬼。
不忌则和无讳相反,生得人高马大,眉目刚健笔挺,颇有几分俊相,可惜他的心智却永远停留在孩童的时代,第一次看到他的人,大都会被他流着口水傻笑的模样吓到,继而露出同情和鄙夷共存的神色。
无讳和其他人不同,他打心眼里喜欢不忌,不忌也打心眼里崇敬他,不论做任何决定都要征询他的意见,然后聆听他的教诲。
倘若一个人的心里住着一个赤诚的孩子,那么他的个头有多高,胳膊有多壮,实在毫不重要。
无忌是那么信任他,就连动手杀人之前,也要向他请示。
“娘亲的肚子被其他孩子占着,我可以吃了他们吗?”
他点头道:“当然可以。”
不忌坐在车里,先是一笑,随后又眨了眨眼,露出困惑的神色:“可是,他们住在我的肚子里,岂不是我的亲生骨肉。”
“那有什么关系,”他摊手道,“人啊,就是要吃掉自己的兄弟姐妹,才能长得更高更壮。”
“真的吗?”
“真的。”
“你怎么知道?”
没办法,小孩子总是喜欢刨根究底,但无讳对不忌有着充足的耐心,他转过头,笑眯眯地望着身后的同伴,用温柔的口吻道:“因为我差一点就被自己的兄弟姐妹吃了,你若当我是朋友,就替我报仇出气,好不好?”
不忌怔了一下,立刻扯起嘴角,露出一排白牙:“好啊,没问题!”
这纯粹无垢的笑容,常常令无讳感到陶醉,在遇到不忌之前,从来没有人用如此虔诚的眼神望着他,如此虚心地向他讨教。
大多数人都和绑在马车里的女人一样,恶狠狠地瞪着他,眼底尽是愤怒,尽是恐惧,好像看着一个畸形的怪物。
女人的浑身被麻绳紧紧捆缚中,丢在阴暗潮湿的车厢里,嘴巴被抹布塞得满满当当,仍不甘沉默,发出咿呀呀的声响,被车外的瀑布水声盖过,听起来模糊不清。
马车停在瀛洲岛北侧的龙吟泉畔,这里的山石嶙峋,地势险要,泉水顺着山崖坠下,形成一条飞瀑,汇入回川,水流极快,如虎啸龙吟,昼夜激荡不止。
激荡的水声本是一种极佳的掩护,此刻听起来却有些恼人。无讳突然感到好奇,这个临死的女人到底想对他说什么。
“不忌,等一等。”他说着钻进车里,倾身上前,把塞在女人口中的抹布慢条斯理地扯出来。
女人的脸颊发紫,两腮剧烈翕动,仿佛涸泽之鱼。无讳凑得更近了些,下一刻,她的脸颊以夸张的方式扭曲,一股力量汇聚在唇上,呸地一声,将口水啐在无讳的脸上。
“你根本就不是人,你是鬼!”
无讳用袖子擦去脸上的口水,再次盯着面前的女人,勾起嘴角道:“你真聪明,我是鬼不假,而且是从十八层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女人剧烈挣动,试图从绳索中逃脱,当然,她的努力只不过是徒劳,最后,她只剩下喘息的力气,口中仍旧不住地骂着:“……放开我,你做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就不怕遭到报应吗?”
“报应?”无讳冷冷一笑,“你说我伤天害理,未免太抬举了我,老天爷高高在上,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哪来的本事伤到他老人家?”
“你胡说,老天有眼,绝不会放过你!”
“老天有眼,你真这么觉得?你先低头看看这世道,朝廷昏庸无度,黎民流离失所,像我这等恶鬼横行人间,把你这么温婉贤良的大美人儿捆在车里,他说什么了吗?你再抬头看看天,你现在遭到飞来横祸,面前只有死路一条,而且一定会死得很慢,很疼,可是你看,天有为你塌下来一寸一毫吗?”
女人瞪大了眼睛,瞳孔因为恐惧而放大,在一片晦暗中闪着漂亮的光,好似两颗精致的琥珀。
琥珀之美,美在其中包裹的虫蚁,虫蚁在性命将逝的刹那所留下的至为鲜活的恐惧,都禁锢在一块剔透的石头里,顷刻化为亘久,永远不会消解。
无讳扬起嘴角,露出玩味的笑意。
他虽然只有三尺高,却是个健全的男人,他当然知道女人什么地方最讨男人喜欢,这双充满恐惧的明亮眼睛就是其中之一。
女人在挣扎中扯散了衣襟,胸脯因此袒露出来,洁白柔软的肌肤随着剧烈的呼吸一起一伏,使她看上去格外美艳,格外使人生怜。
但无讳却视若无睹,连眉毛都没有动一动。
他和那些肤浅的男人不一样,他还没有满足,他并不打算用浅显无趣的方式蹂躏这个女人,因为这实在所有享受里最无趣的一种,他知道这个女人洁白的肌肤底下,还埋着更加深沉,更加浓稠的东西,它们很快就会离开这具漂亮的身体,泼得到处都是,好像沾在街头巷尾、灰墙青瓦的污垢,想到这番图景,他就忍不住想要微笑。
温婉贤良算什么,高贵体面又算什么?
是非颠倒,阴阳倒错,才是人世间真正的绝景。
女人已没了方才的气焰,口中还在不住地喃语:“……他……他一定会杀了你。”
无讳知道她在谈论自己的男人。
他笑道:“是啊,我也希望他能快点动手,这样等我们赶到阴曹地府,你也不会走得太远。你看,这孩子根本舍不得和你说再见。”
他将目光投向无忌。
无忌的脸上又浮起傻乎乎的笑容,嘴里用含着糖似的声音道:“娘亲——”
“别……你别过来……”
女人浑身战栗,琥珀似的瞳孔迅速收紧,胸脯起伏得更快,两只脚在滑腻的地上蹬踩,好似陷入蛛网的蝇虫,在徒劳的挣扎中陷得更深。
*
恐惧实在是很别致的东西。无讳杀过的人,每一个女人,在死前所表现出的恐惧都不相同。有的只会啼哭,以涕泪洗面,眼睛里的血丝像蛛网一样密集。有的安静认命,面如死灰,在身体死去之前,心灵便先一步死了。有的则像面前这个,奋力挣扎,好像真的能挣出一条活路似的。
无讳喜欢观赏女人恐惧的模样,因为女人比男人更懂得隐藏,她们的心思就像脸上的胭脂粉黛一样厚重,只有在濒临死亡的时刻,她们才会真正剥去面具,流露出不加掩饰的恐惧,这种恐惧往往最真切,最独特,比她们精心雕琢的脸蛋和眉眼要美丽得多,无讳甚至希望她们能够活得更久一些,多与他说说话。因为死到临头的人,说出的话往往是最诚实的。
可惜不忌是个急性子,就像所有渴望甜蜜滋味的小孩子,一旦糖果到手,不等大人开口,牙齿便先一步咬下去。
不忌的刀已经割破女人的皮肉。
女人低头望着腹间的血,剧烈抽动,蹬踩,摆动脑袋,发出动物一样的歇斯底里的哀号,然而很快,她的四肢便无力地垂落,像断线的木偶似的,不再动上一动。
杀死她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
不忌的脸上露出笑容,是那种小孩子尝到糖果后陶醉的笑,他将手里的利刃握得更紧,在女人鲜红的、蠕动的腹间开拓。
那是一柄极细极短的剑,剑身近乎透明,好似冬日里的一层薄霜。
无讳眯起眼睛,望着剑刃上火花一样迸起又熄灭的光泽,回想起第一次与不忌相遇的情形。
那时候,不忌盘坐在阴湿的牢房里,手中握着这柄剑,举到镶嵌着铁栅栏的天窗边,让牢中唯一的一缕光照在上面。而后,他伸出舌头,在光芒跳跃的剑刃上舔舐,神色专心致志,好似在品尝世间最甜蜜的糖果。
无讳被他的举动惊到,仰起头看着他的动作,鲜血顺着他的舌头淌到剑上,在阳光里泛着剔透的光。
他觉察到无讳的视线,将沾满血的剑刃举到无讳面前,用明亮的口吻问道:“大哥,你要尝尝吗?”
若不是浓郁的血腥味钻进鼻子,无讳几乎以为沾在剑上的是深红色的糖浆。
从那一刻起,无讳便将不忌视作自己的兄弟。
不忌的心智不全,能听懂的话不比八岁小孩更多,然而无讳对他充满耐心,将他断断续续的讲述和流传坊间的传闻结合,终于拼凑出他的来历。
他手中的剑名曰霜华,二十年前曾在江湖名躁一时。
霜华剑本属于一个男人,一个眉俊目秀,风流成性的浪子,他在一次武林大会中横空出世,本有着似锦的虔诚,可惜天生水性杨花,在武场上有多高明,在情场上便有多不堪,因为屡屡负心薄幸,劣迹斑斑,最终落得声名扫地,名门尊长见了他,都牢牢地闭上家门,生怕自家千金遭受荼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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