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宁长得跟她越来越像,连同他的脾气。沈常想要的是家庭,不是过去的幽灵。家里又开始跟他提结婚的事情。因为沈初平是最受宠爱的小儿子,所以他可以任性,因为沈常已经结过一次婚,所以再结一次也无所谓。老爷子的想法富有感情又充满功利主义。
但沈常已经厌倦了婚姻。至今他觉得她不必那么年轻就去世,如果她没有跟他结婚的话。沈常加倍感觉到自己对家庭的无力。
就这么巧,林孤芳出现在酒店的停车场里。
喧嚣、浮躁,没有纤细的神经,一个在钱面前不肯妥协的女人。
言谈中他听见,这个女人说她还有一个儿子。
太好了。沈常想。
我知道你的来意。他打断林孤芳。你没有钱,生活不下去,还有一个要上学的儿子。
我可以收养他。沈常说。
林孤芳心动了。
某天,他们约好了时间。她把沈常领回家,让他看到穿在旧衣服里的赵邯郸。他竟然有点像她,在抬眼间倏忽即逝的半刻眸光里,沈常读到相似的宁静。
赵邯郸没有见过他,但他还是露出点笑意,目光在两人间扫视了一番,便像个小大人似的懂了些什么。他慢慢踱步到他母亲身边,有一下没一下地踩着地上自己的影子。然后他笑了,他笑起来的样子真是十分动人的,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很讨喜。
叔叔,怎么称呼你。赵邯郸笑着说。
没由来的,一股亲近击中了沈常,一种他从来没有在沈宁身上得到过的天然的亲昵拍击着他的心。
一瞬间,他做下决定。
沈常拉住林孤芳,把她拽到自己身边。他垂眼,对僵住笑容的赵邯郸说。
我是你将来的父亲。
☆、沈常
沈常确实没有跟家人相处的天赋。
他妈妈,也就是沈宁的奶奶,老爷子的原配,是家道中落的大家闺秀。至今还有些老照片,色彩斑驳的影像上一点清秀的影子。她是家里的二小姐,从来没得到多少关注,时候到了便匆匆安排了,自己一句话也说不上。沈常的记忆中她总是默默坐着,忙着扫洒做饭,翻来覆去地把柜子拉出去晒,耳垂上挂一对珍珠耳环,听她说是母亲的嫁妆。家里旧仆喊她做二小姐,也不知是不是嘲讽。那对耳坠子晃一晃,人影便轻轻飘去了。
后来沈家几度搬迁,当家的又多是男儿,这等小物件很快就遗失掉,再寻不回。
开头的几年还好,很快有了一个女儿,几年后又有了沈常。生活似乎可以平稳地运行下去,但二小姐的个性却还是温吞水一样煮不开。老爷子去外地做生意时遇到了沈初平的母亲,一个留洋回来的漂亮女人,她有想法,有见识,很容易就把二小姐比下去。老爷子的心渐渐不在家里。二小姐不够聪明,但心思细腻,她很容易就发现了,手指上捻着一根卷曲的金发。她表面上跟平常一样,对老爷子还是淡淡,从小她就不爱争,没想过要撒娇闹泼挽回男人的心,夜里却经常哭泣。沈常那时还小,不像他姐姐一样有自己的房间。他整夜整夜听母亲的哭声入睡,她的眼泪反复打湿他的后颈,干了又湿,像过水的棉衣。
挣扎了五六年的时间,沈常念到中学,老爷子终于决定跟二小姐离婚,二小姐一样不反对,顺从了一辈子,从来没有自己的主意。她得了一笔财产回娘家住,儿女们都留在沈家,二小姐只在过节时来看他们。老爷子再婚之后搬出去住,就算家里只有沈常和他姐姐,二小姐也不再来了,怕撞见人难堪,偶尔打个电话问问情况。二小姐六十岁生日的时候办了寿宴,沈常去了,举杯祝她长命百岁。但寿宴不久二小姐就中了风,引发许多并发症,她侄女打电话找120抢救,还没到医院人就不在了。
沈常跟他姐姐处的也不好。他们家有点重男轻女,他姐姐心气很高,不堪忍受父母的轻视,早早就对沈常宣战。沈常不是什么八面玲珑的角色,为人处事木讷得很,他年纪小,只隐约懂得姐姐不高兴,也不知道怎么化解跟姐姐之间的矛盾,久而久之,跟姐姐的关系也逐渐僵硬。就在这时他父亲再婚有了新儿子,姐弟俩的焦点便转移到那个女人身上。沈常原本是松了一口气,以为有共同的敌人就能建立共同的联盟,他和姐姐到底是同一对父母生的,血浓于水。但沈初平那年刚刚出生,连话都不会说,他姐姐再怎么恨那个女人也无法丧心病狂到对付一个新生的婴儿。她那年刚结婚,愈发精心对待他,像要补偿什么似的,比对沈常好许多。
沈常对沈初平没什么意见,但他一看见他,后颈处便湿湿凉凉。他母亲的眼泪时隔多年还滴在他身上。这让他对这个比他小十几岁的弟弟敬而远之。沈初平有过一段叛逆期,跑出去花天酒地,好几个月没有音讯,他姐姐急得要死。沈常那时在外出差,电话打不通,回家时他被姐姐劈头盖脸一顿责骂。她说他对家里人一点都不关心,就想着沈初平烂死在外面。
沈常无话可说。
他疲惫地回到家,打开门,屋里黑漆漆。沈宁早早习惯了他的晚归,从来不会等他。他脱掉皮鞋,坐在沙发上点一支烟,尼古丁麻痹了神经,出差的疲劳他渐渐感觉不到。
只是很空虚。
他有点想把儿子叫起来,跟他说说自己今天遇到的事。但沈宁……他想到他酷似妻子的眉眼,跟他对话像是对自己的一场审判。沈常又吸一口烟,乌蓝的雾上旋,他向后仰倒在沙发上,烟灰掉在手指上浑然不觉。他困了,无法控制地闭上眼。香烟寂寞地燃烧,长长的余烬化为飞灰。
然后他遇见林孤芳。
林孤芳说她有一个儿子,十四岁。跟沈宁差不多大。沈常想。他说我可以收养他,林孤芳就带他去了他们住的居民区,赵邯郸是善于与人相处的小孩,沈常想要的就是一个善于与人相处的小孩。
他改变了想法,他打算与林孤芳结婚。他不想让母亲的位置继续在他的家庭里缺失,父亲、母亲和讨喜的小孩,一个完整的家庭,哪怕是后天的。
林孤芳对此没有什么意见。她只是告诉沈常,她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
你会有一个哥哥。沈常告诉沈宁。
哥哥?
沈宁睁大双眼,眼神由困惑转为清明。
我懂了。他说。
他埋下头去弹琴,在音符涌起的乐潮里逃避。
沈常在他身上看到过去的自己。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其实在重演,把父母的戏码放在自己身上又来一遍,母亲一样沉默的她,父亲一样冷漠的他,自己一样逃避的沈宁。他设定好剧本,不管角色是何性格,他只要他们跟着剧情走下去。
因为他想不到还有其他发展。
十几年的时间,他让沈宁跟他一样天赋全无,教养出一个早熟的、不会长大的小孩。
对不起。沈常说。
沈宁停下手指,他抬起头问,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我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沈常说道。
一瞬间他能体会到林孤芳的心情,她为什么说那句话。他们本质上都一样,光顾着可怜自己,对孩子则爱得残缺。残缺后也想不到有什么方法来补救,只能寄希望于他们在水中自学游泳。学会了自然好,学不会就沉没。他们都是贴心的好孩子,不会呼救,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父母正自顾不暇。
赵邯郸来之后生活并没有发生太多变化。沈常一贯很忙,鲜少有什么家庭时光。一家人各忙各的,谁也管不了谁。唯一那么一次全家出动就是去海洋馆。那时候南都市在搞什么素质教育,沈宁他们学校便快速响应,搞了一个家庭日。最简单当然是亲子出游,去的地方则没有限制。
博物馆、动物园、各大名胜景点……赵邯郸把通知上的地点一个接一个地读出来。
你想去哪里?林孤芳问他。她似乎已决定履行母亲的职责。
赵邯郸放下通知,朝他母亲挑一挑眉。
怎么不问问阿宁?
沈常不由得看一眼自己的儿子,沈宁面色如常,他看不出沈宁会想去哪里。
可以不参加吧。沈宁说。这种活动没什么意义。
哦?是吗?赵邯郸摸了摸下巴上不存在的胡茬,他的下颚仍是少年的光洁。
那我想去海洋馆,你去吗?
沈宁看向他,眼中亮晶晶。但他很快便掩饰下去,淡淡地说,无所谓。
赵邯郸早看穿他,他撇撇嘴,却还是接着把戏演下去。
你也一起来嘛。说是要一家人的啊。他指了指通知上的字样,见沈宁神色松动,又说,算我求你。
沈宁犹豫着,点了头。
叔叔?
赵邯郸眉飞色舞。
沈常点点头。
于是四人一起去海洋馆。没什么稀奇。只是四个人并肩一起走进的感觉很新奇。赵邯郸和沈宁跟着他们,像两条小尾巴,一动一静,游进悠长隧深的海色世界。
沈常放慢脚步,走到赵邯郸身边,问他说,你为什么想来这里?
赵邯郸的面孔笼罩着水波反射的一层幽蓝,水荇般茂盛的生命力在他肌肤之下生长。在最初的岁月里,他在沈家犹如一件新奇的工艺品,凡有人走过都要停下来看看,观赏他与这个家族格格不入的青春气息。但时间久了,又觉得他像一条鱼,有红色的鱼鳞和身体,在绿藻间标新立异地游来游去。
我是无所谓啦。赵邯郸说。但沈宁喜欢啊。
沈常摇摇头,有些惭愧。
他竟不知道自己儿子喜欢什么。
赵邯郸仅是微笑。
没关系。
他朝沈宁的方向努努嘴。
他喜欢鱼啊。
沈宁贴在玻璃上看红龙鱼。他靠得那么近,睫毛几乎触到玻璃。硕大的红鱼从他眼前游过,金色的鳞闪闪发光,鱼鳞边缘是浓烈的鲜血样的赤红色,连鱼鳍也艳丽欲滴。
波动的水纹留在他眼睛里,视线追随摇漾的涟漪。沈宁专心致志地凝视水箱,连父亲的目光也未注意。
原来他真的喜欢鱼。
沈常没有打断他,任他继续自己的观赏。赵邯郸对他眨了眨眼,示意自己所言非虚。
是的,他是对的。沈常轻轻点头,赞同自己的决定。
去吧。他对赵邯郸说。陪阿宁说说话,问问他为什么喜欢鱼。
赵邯郸看他一眼,心领神会地不多说。沈常喜欢他适时的缄默。他神出鬼没地出现在沈宁背后,吓了他一小跳。沈常注视着他们,看沈宁故作烦恼的脸。他没有真的生气,因为在赵邯郸提问后他一脸认真地介绍起龙鱼的品种。他领着赵邯郸去看青龙、白金龙、血红龙和橘红龙。它们都是笨拙且艳丽的鱼种,作为观赏种大受企业家的欢迎。
一生游不出这缸。
☆、解脱
沈宁重去配了一副眼镜。赵邯郸问他视力恢复多少,他敷衍应应,只说好些了。具体什么情况他不肯说。
“你是怕我离开吗?”赵邯郸问道。
沈宁挑高一边镜腿,露出清晰下的混沌世界。他瞥一眼赵邯郸,本想说什么。但他不善说谎,关键时候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自大狂。”沈宁说。他转头向另一边,赵邯郸仅仅存在就让他心烦意乱。
赵邯郸笑笑,拾起个杯子倒水。水流细细的,在杯子里盈八分满。他把水推到沈宁面前,保持笑容说:“喝点水。”
沈宁没有拒绝他的好意。他小口喝着,尽管一点不渴。
“过两天我要出去一趟。”赵邯郸说。
“去哪儿?”
“我大学同学要来南都旅游,我陪他逛两天。”
沈宁点点头,问:“是你说的那个岳霄吗?”
赵邯郸有点惊奇,他只寥寥提过岳霄几句,沈宁记得他姓氏名谁倒出乎他意料。
“你打算带他去哪儿?”
“嗯……”赵邯郸想了想,说:“就那些景点吧,爬爬山吃点东西,去趟寺庙拜拜佛这样。到处景点不都差不多。”
“倒是你,我不在你怎么办。”
“我没关系。”沈宁调整了下眼镜,“让张妈白天来做饭就行了。对了,你晚上还回来吧。”
赵邯郸本来打算跟岳霄住外面,两人还可以一起打会儿游戏。但沈宁都这么说了,他只好说当然当然。
“配辆车给你?”
“别。”赵邯郸连忙摆手。“我跟他都没驾照。再说了,南都就这么几个好去处,我带他骑自行车就够了。”
沈宁心道他的待客之道未免过于简陋。
赵邯郸看出他表情下的深意,说:“我跟岳霄都是普通人,消费水平也就这样。他来南都也就是看看我咋样,顺便蹭几顿饭,还打不到配车的会议规格。或者有天他成为有钱人了,你再派奔驰车去接不迟……诶?这是什么?”
沈宁扔给他一张信用卡副卡,说:“省着点花。”
赵邯郸笑眯眯地接了,转头放回沈宁抽屉里。他一大早就去机场接岳霄,出门时沈宁还睡着。赵邯郸轻手轻脚没有弄醒他,沈宁熟睡得像个婴儿,长发散落在枕巾上。赵邯郸伸手撩起一缕,黑发流水般滑过指间,留下柔顺冰凉的触感。
拜拜。他轻声说。沈宁在睡梦中皱了皱眉。赵邯郸半掩上门,蹑足走出。
天气已是入冬,风吹在脖子上有些冷,赵邯郸一边围围巾一边用手机打车。他们住的地方偏僻,赵邯郸在门口等了好一会儿车才来。他赶紧打开车门,在开空调的室内呼出一口冷气。
司机师傅不多话,一踩油门直奔机场。赵邯郸出门早,早高峰还没到,空荡荡的马路就看见一辆车往前疾行。不过机场里已经有不少人了,赵邯郸在大厅里买了早餐和咖啡,边吃边等。
岳霄的班机是八点到,他买最早的机票因为这样便宜。洛川比南都冷得更早,他已经穿上羽绒服,全副武装下机走入南都地界时他甚至觉得有点热。不过这点抱怨很快在见到赵邯郸时消弭,他们两个几月不见,赵邯郸头发长了点,吊兰似的垂下,有点日系帅哥的感觉。岳霄看久了他清爽的短发,差点没认出来,所幸赵邯郸仍穿去年的咖啡色夹克。这件衣服他穿了整整四个秋天,岳霄对这件夹克的熟悉度比赵邯郸长什么样还高。
“喂喂!赵邯郸!”岳霄对他招手。
岳霄没带行李箱,只背着一个登山包。赵邯郸淘汰给他的,还是名牌。装的东西太多,一跑起来左摇右晃,脚步都受到阻力似的。
他一个飞扑,给赵邯郸带着热度的巨大拥抱。他们两个都是长手长脚的高个子,抱成一团时几乎分不清谁是谁的手脚,四肢绞合在一起都不知道该先松那只手。赵邯郸先反应过来,他抓着岳霄的肩膀用力摇了摇,注意到他把头发剪短了,根部的黑发长出来,只有头顶上漂着灿金色,看起来有点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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