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雪云走进来时与众不同。
在一众披肩、坎肩和绒领长裙中,她穿着羽绒服。简单的马尾,苍白的肤色,薄有病态,显得风尘仆仆。李无波差点笑出声来,程雪云就是这样,八分容貌只示人五分,余下三分草草带过,也不觉浪费。虽说性情是淡泊雅致,但相处久了,总觉得像座攻不破的城池,刀枪不入的劲头比沈宁还足。沈家老爷子还在的时候,曾经点评过他们这些小辈,说他们看起来感情不错,实际上一个比一个倔,将来放在一起,怕是谁也不服谁。老爷子没说错,也说错了。因为这么倔的几个人,根本都凑不到一块。
程雪云脱掉外套,里头还穿着件夹克,表面看不出来,可见瘦得多厉害。她看见李无波,冲他招招手,自己去找了个靠空调的位子坐。李无波观望一圈,没看见他妈,便放下酒杯端了杯开水走过去。
“喏。”
程雪云抬头对他一笑,真是如坐春风。好几年没见了,坐下来却一点不疏远,程雪云就是有这种能力,把过去凝固在分离之间。
“好久不见。”李无波说道。
程雪云瞥他一眼:“回来之后,这句话说了多少遍,轮到我还是这一句。没点新鲜话说。”
李无波朝后一倒,在扶手椅里放松:“就这个意思。客套话还要怎么说。”
觥筹交错的交谈声嘈杂,华丽的水晶吊顶灯散下粼粼颤动的光影,打下的瞬间笼住一束光,如倒悬的高脚杯罩起舞台中心,程雪云用眼睛上演一幕默剧。
她瞥见李无波唇上的伤口,已经淡到褪色,不注意几乎看不出。但她依然发现了,黑白分明的眼追紧他、看破他,却一言不发。她一直保持沉默,似乎已知道全部。
其实在以前,李无波并不排斥联姻的事。一是他不讨厌程雪云,二是他们性格还算合得来,总比跟陌生人结婚好得多,三是他们是一起长大的,彼此知根知底,除了一纸必要的婚约,李无波可以给她绝对的自由。他当时觉得这就是一种形式,结了婚也是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也谈不上多抵触。
拒绝的人是程雪云。
他当然也跟她说过他的理论,说这只是糊弄长辈等高中毕业他就出国。但程雪云还是拒绝,她一直拒绝到底。
为什么呀?李无波问道。
因为我不喜欢你。她这样说。
李无波几乎被气笑了。
他从未被拒绝的如此彻底。
你喜欢谁,重要吗?
他会这样提问,因为他就是这样被教养长大的。他母亲不是正身体力行地证明吗?
不重要。程雪云说。
我只是讨厌跟另一个人绑在一起。
她看向李无波诧异的眼睛。
很难理解吗?
我只想一个人生活。
李无波少年时很爱热闹,当然理解不了。不过现在,他倒是有点明白她的心境。两片齿轮要卡在一起,需要精密地嵌合,两个人要一起生活,也得不断地妥协和自我塑造。幸运点的,把自己塑成和另一人细致吻合的形状,每一条纹路的凹凸都是源于对方,这样虽然花了大力气,但结果总归不赖。更不幸的,你把自己磨得七七八八,跟每个人都能够吻合一点,看上去很抢手,但嵌上去却磕碰得疼痛不已,换一个人再来,还是重蹈覆辙,反没有先前光光亮亮的时候好。
程雪云就是不肯磨损自己的那种类型。说她自私也罢,说她冷漠也罢,她自己觉得舒服,旁人指指点点,也戳不到远在溪云的她身上。
“怎么大学还没毕业?”李无波另起话题。
程雪云面上无波,整张脸唯有眉眼染一分墨色,疏淡有致。她说话时飘飘的,中气不足,很容易就让人发觉她有呼吸道疾病。
“我也想啊。”她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但这里不中用。”
“想记想背,挂一回水就忘了。”
李无波看她一眼,说:“难怪,感觉你一点没变。”
“是说我的打扮还像个高中生吗?”
她这样说,李无波才意识到她穿的夹克还是高中时常穿的那件,灰色的翻毛领,料子非常好,越洗越柔软。
“是啊,你小时候还蛮喜欢玩娃娃的,现在对打扮却一点兴趣都没。”
“你小时候很喜欢买卖算数,结果到高中还不是找人补课数学。”
程雪云反唇相讥。
补课。
他只找过一个人补课。
李无波微微有些恍惚。你看,明明程雪云差他们一级,却什么都清楚。有时想说那几年不过是一场梦,醒了就可以忘记,但现实总被经过的人反复提醒,影子似的跟着你,告诉你永远也甩不脱。
“到外面走走吧。”他说道,率先站起身,程雪云从善如流地跟随。推开露台的门,寒气凛冽,呼吸间尽是白气。冷空气来势猛烈,鹰一般自云霄之上俯冲,他们不由打了个寒颤,稍稍往门里推了推。
程雪云拉上窗帘,但见绸缎上映两个模糊的影,巨大而变形,从房间里认不出是谁,这才放心下来。李无波关上四面窗户,风扑打在玻璃上,像一双手急促地敲击,他的心也被震得轰轰响。过去从四面八方涌上来,他站在自己家里,只觉得陌生。好奇怪,他跟四年前完全不是同一个人,他却还是他。
“想跟我说什么?”程雪云已经坐下来,有一搭没一搭地玩着马尾,食指上卷缠一截黑发。李无波也给自己找了个位子,想着如何开口,太闷了,闷了四年的事情腐败出怪味,他犹豫要不要跟程雪云分享。
程雪云看他久不说话,手上的动作停下了,她飞快地瞥了他一眼,开口说:“我看见你高中时的女朋友了。”
“前。”李无波不假思索地反驳。
“前女友。叫什么名字来着?”
“不知道。”李无波很诚实,“我忘了。”
五年前的事谁还记得。
“她整容了。”
“是吗?”
“她见到我的时候哭了,很伤心,脸却做不出动作,更像橱窗里的假人了。”
程雪云说完这话,两人不约而同静了一霎。李无波试图在脑海里捞取她的名字,似乎是什么晨,他喊她小晨子,姓什么反倒忘了。
“她一直以为你跟她分手是因为我,然而竟不是。她有点落差。”
“你说,”程雪云顿了顿,语气平静,毫无波澜。
“我要不要告诉她那个人是谁呢?”
李无波笑了。
“平时见你不言不语的,原来你什么都知道。”
程雪云神情未变,淡淡道:“我很善于观察。你应该知道的。”
有人经过,在窗帘外留下一串笑语,影子也摇曳,似乎被这笑语波动。
“所以,是你告诉我妈的吗,那件事。”
她是有动机的,捅破了这件事,婚事便告吹了。她家里会给物色新的人选,包括宋家兄弟,包括沈宁。高中时的沈宁从任何方面来说都无可挑剔。
“不。”
她否认得很随意,轻飘飘的一声“不”,李无波心里的石头重重落地。
她说了,他就信。
☆、症结
程雪云看着他,目光如水色漫溢。在被她看透的空间里,李无波没有躲避的余地,所以他开诚布公,说:“我遇见了郑鸿。”
说出他名字的瞬间,那块石头消失了,简直像从来没有过重量。
本来就应该是这样。李无波更深地陷入椅子里,长久压抑的疲惫感潮水般漫过他的身体。他一直对郑鸿有愧疚心理,尽管那个人根本没想过这一可能。刻薄、聒噪、喜新厌旧的花花公子,这就是他给郑鸿留下的唯一印象。而郑鸿是有分寸也不会给人压力的存在,很有自知之明。不是这样,李无波不会跟他玩玩的。结束时虽然有些小意外,但那也是他妈横插一脚,把事情弄得有点复杂。两个当事人是再明白不过的,这就是很简单的一件事。
这件事不声不响,仅有微薄的重量,堆在心上并无实感。久到重量成为一种习惯,习惯被骤然戳穿,李无波竟在此刻感到怅然若失。
“是遇见了,还是遇见后又去找他。”程雪云一针见血地发问。
“你又知道了。”李无波想笑,但很快便放弃。他用食指抚过唇上褪色的伤口,“被狗咬了。”
程雪云说:“我早提醒过你,把别人当狗,别人当然会咬你。”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想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她问到了症结。
李无波的疲惫正是源于他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早就结束了,早在他妈旁敲侧击要他出国时就已经结束了。在国外的时候他也不是没交过女友,不然他妈也不会热衷于给他办这个酒会。出国、联姻、家族企业,很多事情是顺理成章的。但郑鸿,郑鸿是有自己意志的,不会任人摆布。很早以前李无波就想过这件事,后来他想清楚了一点,郑鸿或许会喜欢他——事实上他连这点都拿不准,但他不会喜欢和李无波的生活。
他特意给了体面的结束,不在明面上谈及,只给大学捐了点钱发助学金。郑鸿离开南都的那天,他都没去送,坐在家里休息直到管家送来挂号信,写着“徐薇收”,是给他母亲的。但字迹眼熟得让李无波不得不拆开。“呲啦——”,纸页破损,除了一张支票外,郑鸿什么都没有说。
李无波这才发现他跟徐薇是有交流的。
有分寸的、有自知之明的郑鸿,从来没把这件事告诉过他,甚至收了支票,尽管他妈只给了吝啬的五万块。他不会给人压力,不会让徐薇觉得这个男孩不识好歹,也不会让李无波跟他母亲有更多矛盾。他只是收下、答应然后寄回,像个送信的邮差,李无波与徐薇的不和在他那里寄存,然后在离开时送达目的地。
李无波拿着那信,不知说什么好。晚上徐薇回来,脸上还带着轻松的快意。她引之为自己的胜利。李无波跟她吵了那么多架,大的小的,但这一次是没必要的。火苗自己都不燃烧,他用什么来发怒。他开车出门,自己兑了那张支票,呼朋引伴去组局,把钱花个精光。
他坐在人群中,心情却晦暗,如同欲雨的天空。郑鸿究竟是什么样人,他李无波又是什么样人,直到今天他心里才明白过来。谁玩了谁,谁羞辱了谁,他没有想到郑鸿竟沉住气到这种地步。
李无波说不出话。
程雪云看出他的迟疑,故作镇静下千头万绪无从说起。她站起身,拉开窗帘,明亮辉煌的灯火迎面而来,将所有沉闷滞涩照耀得无所遁形。李无波坐在原地,像被美杜莎目光石化的雕像,帷幕降下,他必须去迎接属于他的场合。
“别说了。”程雪云说,“反正也说不出什么。”
“你自己没有想清楚,我听了又怎么样?”
想从她这里得到他想听到的劝阻的话。程雪云偏偏不让他如意。不给他有机会把将来可能发生的懊悔推到她身上去,做选择的一直是他自己。
“你还真是……”
剩下的话李无波没有说完,程雪云已经走入灯影之下。熠熠明光中,唯见她薄薄的颊,皮肤像层没有血色的纸,匆匆盖住底下的血管,李无波光是看着都感同身受她的疲惫。他闭上嘴,心跳撞着胸膛,怦怦。未竟的话题更引发他倾诉的念头,但他没人可以说。同在异国他乡的四年里一样,他没人可以说。
一是没几个人知道,满打满算不过他、郑鸿、他母亲和程雪云四个人,赵邯郸可能知道一点,但他跟郑鸿有种同类般的友好,不会介入别人的生活,仅仅对沈宁这个兄弟有点关注的责任心,二是没必要说,一说就显得他很在乎,他当然不可能跟他妈说这件事,免得她不近人情跑去给郑鸿添堵,而对于郑鸿,每到想说就不免想到当时体面的结束,何必画蛇添足。程雪云今天他是遇见了,但她就跟陌生人似的对李无波枯燥的感情生活兴趣缺缺。要是她能有点热情就好了,李无波想在她鼓励的眼神里把过去和盘托出。但很显然她对此倦怠,并不想知道花花公子某一段情史的详细。
李无波解开领带,找侍者要了杯香槟。冰冷酒液触在唇上有短暂的刺痛,胃里一阵发冷。然而伤口是早好了的。李无波摸了摸伤处,他想痛觉有时也会残留。
那天,在董事会上遇见郑鸿,李无波要他等着,散会后见。在拎着文件走出会议室的路程中,李无波不止一次想到郑鸿可能已经走了。但郑鸿没有,仍旧以过去的守时默默等候,他站在大厅里,跟他的同事小声闲聊,然后一步步退出中心、退出包围,在旁人无所知觉时退场。走开后他站到更偏僻的角落,跟一棵一米多高的、用陶瓷花盆装着的巨大绿植站在一起,他端详着巴掌大的叶子,随手把展到他面前的浮灰扫去。
李无波想笑,他也确实笑了。
郑鸿以前可没有这么爱干净。校服外套一罩,面前的T恤只有两件,穿一件洗一件,宿舍里用衣架晾着阴干。李无波名义上也住宿舍,只是很少去,某天心血来潮拿出钥匙开门,就看到郑鸿蹲在地上拿盆搓衣服,一种清新但又有点恶心的肥皂味飘散在空气里。
不是有水池吗?李无波说。
郑鸿抬手看他一眼,沾着白沫的双手无措戳在盆里,似乎在想他是谁。但嘴上还是回答说:省水。
这是他们对彼此说的第一句话。
李无波当时大笑,差点笑破肚皮。他一边笑到抽气一边说:受不了,不是资助你了吗。跟我住怎么可能还要你付钱啊。
这显然不是一个好的开始。对任何一个没什么钱所以只能靠自己的穷小子来说。
但郑鸿之所以是郑鸿,就在于他知道鸿雁高飞只能靠自己的双翼,故而他能够对李无波平心静气地点头、微笑以及道谢。
谢谢。
不卑不亢的,郑鸿说道,穿着领口洗松了的套头衫,袖子卷到手肘。没开空调没开风扇,天气沉闷要下雨,肥皂味潮潮的,桌上还放着半个没吃完的苹果,学校食堂发的,李无波从来不吃的。
如果换做之前,李无波肯定要发一通少爷脾气,大声嘲笑他糟糕的品味、过时的衣着。洗衣服的水溅到地上,球鞋上沾满灰土,在这种糟糕透顶的环境里,你晚上也能睡得着么。
但那天,要下非常大的雨,穿堂风刮进来,把门和窗都打得咔咔响。重重乌云笼罩天空,时不时划过一条闪电,在未雨前预告了暴雨降临。李无波那点幼稚的火气被浇熄了,他甚至觉得发脾气是件很无聊的事情。要是真的下了暴雨,南都是很容易淹水的城市,他就得困在学校里等明天才能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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