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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和大美人的故事(近代现代)——生为红蓝

时间:2021-02-10 09:43:49  作者:生为红蓝
  养虎为患,养犬被睡,唯有养鹿心旷神怡,幸福圆满。
  老鹿嚼着草叶,挨着小鹿圆润翘挺的软屁股,如是说道。
  这一次兴头上的情事让袁灼坐稳的正宫的位置,也让温瑾连着两天没能下床。
  他恹恹的窝在袁灼怀里烧了一天,睡了一天,活蹦乱跳的帝王蟹在厨房里寿终正寝,死蟹肉质大打折扣,袁灼没敢给他吃,只能自己胡乱扒拉两下就撇给了巷子里的野猫野狗。
  第三天上午,袁灼好不容易骑上摩托出门,去干正事,邵旸走马上任的派头不小,城东三教九流最多,三两天的功夫就闹得人心惶惶,若是没有袁灼这种硬茬出头,怕是都得夹起尾巴做人。
  袁灼的正事,也是温瑾的正事。
  心意相通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温瑾浑浑噩噩的病了两日,再清醒时好像重活了一遭,他和袁灼前后脚出门,摩托车的尾烟还没散干净,他就叼着袁灼买给他的素馅包子叫了辆计程车。
  半小时之后,温瑾踩着褪了色的帆布鞋,坐在长桌尽头的主位上。
  “除了我刚才说的地方,还有东边那一半码头。”
  简易的塑料杯里盛着稀粥,用塑料吸管一扎,吸起来咕噜咕噜的,在座的大部分人都不会对这种玩意产生食欲,温瑾自顾自的埋头喝着,腮帮子一鼓一鼓的,格外稚气。
  “老赵,你想个办法,找个理由,演得像一点,让他给接过来,那边杂七杂八的事多,你带着他练一练。”
  “三,三爷……”
  四十岁的老赵,当打之年的成功人士,一根甩棍茬架打遍A城街头,带着刑岩入行开蒙的师父,徐家劳苦功高的元老。
  他迎着温瑾问询似的目光挺直了脊背,先是使劲摇了摇头,示意自己绝对没有反对这个安排的胆子。
  “这事肯定没问题,我给您办,但是您得,您得让我知道那个袁什么的,是谁啊?”
  老赵有点苦恼的挠了挠头,十分无辜的对着自家老板一摊手,坐在他身边的几位也都是满头雾水。
  徐家已经很少把人叫得这么齐了,因为实在是用不着,他们来时还以为是因为那个新上任的条子比较难对付,等到这才发现老板之所以把他们一个不差的叫来,只是为了让他们去给一个姓袁的愣头小子保驾护航。
  “对啊三爷,您这还让我给他划场子呢,我连是谁都不知道,您好歹把他具体情况告诉我,长啥样,多大岁数,我这才好找他啊。”
  “.…..”
  一杯粥见底,温瑾眨了眨眼,这才意识到自己是忽略了这个最重要的环节。
  于是他舔了舔唇角的粥米,用手机连上身后的投影屏,从相册里调出了袁灼身份证上的大头照。
  ——刚进城的混小子,黑皮黑面,桀骜阴鹜,又短又平的寸头硬得扎手,两个眼睛狠戾如狼,仿佛要将与他对视的人狠狠撕碎。
  “我男朋友。年纪小,行里事情没什么经验,人又老实,总吃亏受欺负。你们认准了,都记清楚些,日后凡是徐家的地方,随他折腾练手。”
 
 
第13章 勺:有什么比老婆送得夜宵更重要吗?没有。
  ==============================
  有一种奶狗,是徐三爷眼里的奶狗。
  陷入爱情的男人,总是不讲道理的,陷入爱情的徐三爷,格外不讲道理。
  一场以如何扶持老板男朋友迅速上位为核心话题的紧急会议顺利闭幕,短短二十分钟之内,袁灼的个人资料在徐家高层之间迅速传开,在穷乡僻壤闭门思过的关越掀开了脸上的前男友面膜,对着快要震炸的手机翻了个白眼。
  刑岩是唯一一个没急着走的,已经迈出大门的老赵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特意换下了八卦到两眼放光的欠揍表情,专门神情肃穆走回来的拍了拍他的肩头,给他安排了一个天降胜竹马的苦情剧本。
  “那啥,小石头啊——你喜欢什么样的跟师父说,师父再给你找,三爷到今天也不容易,你可别钻牛角尖,改明儿师父给你物色个更好的。”
  “.…..”
  越是年轻时候叱咤风云的,就越容易在中老年阶段加入家长里短八卦天团。
  刑岩自知解释就是掩饰,只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送走了自己日益不着调的师父。
  老赵和徐老爷子从前总会把他和温瑾当成一对,俩老头年轻时候都是仗着信息素横行霸道的狠角,经常凑到一处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私底下还曾经认真研究过这么多年他不下手,到底是因为身体不行还是脑子不行。
  会议室的原木门关合,刑岩近前一步,极有分寸的停在离温瑾半米的地方,伸手捡起空空如也的一次性塑料杯,反手扔去了角落的垃圾桶里
  “三爷。”
  温瑾陷在宽背的扶手椅里,踩着帆布鞋的双脚在纯黑色的手织地毯上划来划去,袁灼买的狗狗袜子裹着他细瘦的足踝。
  “邵旸要动城西,机会合适,可以出手帮一把。”
  “好。”
  “我要这两瓶药,买完送来。”
  一件公事,一件私事,温瑾显然对第二件事比较上心,他轻车熟路的从刑岩裤兜里摸出手机,往备忘录里输了两个药名。
  他动过手术的事情只有刑岩知道,后续的烂摊子便只有刑岩能帮他跑腿处理。
  与腺体有关的手术是不可逆,现下的医学手段再怎么发达也只是人工干预,很多与之相关的药品根本没有在国内得到许可。
  刑岩瞥了一眼手机,温瑾要的是靠人工激素刺激神经的干预性药物,这种东西的稳定性还没有得到临床认可,而且温瑾后颈动过刀,一旦出问题,绝对不是再做一次手术就能解决的。
  他是见过袁灼的,所以他打心眼里觉得温瑾只是一时兴起,袁灼不值得温瑾去做这种改变,,至少现在的袁灼不值得。
  刑岩没有像以往那样痛快应下,他沉默少顷,常年紧绷的扑克脸上多了些欲言又止的表情。
  “放心,费用我报销。”
  从某种角度上讲,温瑾是个很好的老板,坚决不占员工便宜,他起身抻了抻发酸的腰,误解了刑岩的沉默。
  还是那句话,徐云升骨子里薄情。
  他信任刑岩,依仗刑岩,但他不会与刑岩交心,他不会同刑岩讲什么生死与共,赤胆忠心,他只会从最客观冷静的角度维护这个自幼陪同他长大的兄长。
  他们只会有福同享,不会有难同当。
  难是他徐云升一个人的,他从不认为自己有让人替他分担的资格。
  徐云升分化的很晚。
  二十二岁的时候,邵旸在午夜时分坐上飞往外省的航班,他在停机楼里眯了一觉,赶了第二天一早的飞机,去欧洲的一家私立医院切除了腺体。
  他没能分化成一个Omega, 也没有必要变成一个Omega。
  大局风雨飘摇,切除腺体帮助他节约了大量的时间,他不会有易感期和发情期,不会有情感的偏移,更不需要依附于别人的信息素,他成为了徐家的继任者,一个真正合格且出色的继任者。
  温瑾这个身份,是那场手术唯一的后遗症。
  切除腺体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他的身体状态,他开始有了失眠的毛病,经常整夜无法入睡,他试过很多种方式,甚至像老爷子当年那样,找个山头开荒种地,种树挖井,试图用原生态的生活节奏解决问题,但都没有多少成效。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成天泡吧撩闲的关越绕过刑岩,特意拖着他去玩了一遭,玩得昼夜颠倒昏天黑地。
  烈酒、雪茄、好看懂事的Beta、高大俊朗的Alpha,美人乡消磨心神,关越如鱼得水,他走马观花,一夜过去,他昏昏沉沉的回了家,终于困得倒头就睡。
  他现在的酒吧就是这么开起来的,他身份特殊,天天出去泡场子给人送钱不是个事,自己盘个店面还能顺手赚点钱。
  有关酒吧的事情,徐云升谁也没告诉,他悄悄给自己做了一个新的身份,用得是随机生成的名字。
  刚开业那会他只有闲暇时间才能过来,后来时局稳定,他便光明正大的退居二线让刑岩折腾,晚上卖酒,白天补觉,小日子过得不亦乐乎。
  直到有一天晚上刑岩连着掀了对家五六个场子,身上带了伤,得找个地方收拾利索,他才不情不愿的给刑岩报了地址,让人家过来换身衣服吃口饭。
  ——然后就用一碗海鲜面,把取枪子都不用麻药的刑岩活活送进了医院肠胃科。
  袁灼是勇士,单从他觉得温瑾做饭好吃这一点上,他就是值得徐家上下敬佩的勇士。
  他并不知道温瑾背地里在忙活什么,也没有察觉到城里好像变了风向,他忙着打点他那一亩三分地的小地盘,邵旸查得严管得宽,城西风声紧,难免有人来城东抢地盘,几家稍大一点的场子都应付不来,一连几日,总有人主动找上门来请他帮忙。
  事业起色,好运气拦都拦不住,袁灼春风得意,小狗尾巴翘得老高,整天蹲在温瑾面前扒拉着手指头算他又拿了多少保护费,离他心心念念的大床还有几块床板。
  短短一周的时日,城东有头有脸的店面都跟袁灼有了联系,袁灼走在街上,总会听见此起彼伏的“袁哥”。
  只是事业辉煌就意味着加班加点,袁灼手底下没那么多人手,场子一多看不过来,连他自己都得亲自上阵。
  他连着泡了三天夜场,被跳钢管舞的小Omega熏了一身甜呼呼的牛奶味,温瑾是闻不出来这种味道的,可架不住他自己心虚,愣是找个澡堂子冲了俩小时的澡,又顶着一脑袋水珠跑回了店里,成功在夏末秋初得了感冒。
  袁灼活那么大,只受过伤,没生过病,压根不知道该吃什么药,而且兴许是因为最近几天累大了,他这感冒没那么容易好。
  可病归病,事业归事业,眼见着差一点点就能买大床,袁灼很敬业的带病上岗,继续猫在乌烟瘴气的场子里,等着同行茬架找事。
  不过,这一晚,他没等到同行,反倒等到了便衣出行的邵旸。
  邵旸私底下的衣品很好,深灰色的短款风衣是才上过时装周的好牌子,他坐去袁灼对面,轻车熟路的到了两杯酒,一杯给自己,一杯给袁灼,态度友好,目光谦和,要不知情的旁人看去,只当他是在猎艳搭讪。
  夜场里或多或少会洒一些刺激神经的东西,邵旸的信息素很特殊,他的信息素不是一个确切的味道,更像是两种东西混合在一起。
  涩苦,醇香,浓烈,像烟草和烈酒相互杂糅,又像是泡过威士忌的雪茄,独一无二,直入魂魄,每一个细枝末节的气味分子都透着典雅的贵气。
  “别紧张,我今天休息,不是公务。咱们喝一杯?”
  情敌的信息素比自己好闻怎么办?
  一般人可能会吃醋,愤怒,嫉妒,但袁灼没有。
  ——因为他感冒了,他闻不到。
  袁灼无动于衷的搓了搓鼻涕,特意用搓鼻涕的那只手把酒杯退了回去,很是成功的让邵旸面上有了一丝裂痕,
  “不了,一会老婆送饭,喝了吃不下。”
 
 
第14章 邵Sir:咋,你害没掉马呢?
  ==============================
  袁灼话音落地,邵旸脸上的裂痕越来越大。
  袁灼对此嗤之以鼻,他才懒得跟邵旸这种老婆都没有的人计较,只能在深夜自己抱自己的单身汉哪能懂得老婆爱心夜宵的美味之处。
  他潇潇洒洒的握着手机起身离开,射灯的追光映亮了他的背影,他点开温瑾给他发的语音消息,换上一副憨态可掬的狗狗专业笑容,美滋滋的照着温瑾的指示奔向了门口。
  ——他完全没有看到邵旸下意识绷着颈子抖了三抖的动作,也没有看到邵旸看向他的目光里夹进去一丝悲天悯人的同情。
  风萧萧兮易水寒,出征沙场的壮士往往不会全部战死,但吃温瑾做得饭的壮士一定会一去不复还。
  [br]
  有关温瑾的厨艺,邵旸是领教过的。
  温瑾还念书的时候就是出了名的黑暗料理小王子。
  偌大的一个警校,水灵可爱的Omega都是技术系那边千娇百宠的系花,轮不到邵旸这帮搞刑侦愣头愣脑Alpha的惦记。
  不过他们一点也不眼红。
  警校历届校花评选,数十年来从没有离开过技术系,唯独到他们这一届,旁落别家。
  十七岁出头的徐云升,那会还叫徐晓云,他是刑侦里为数不多的Beta,清俊秀气,眉目盈盈,文化课名列前茅,专业课稳过及格线,训练服一套,细胳膊细腿白皙如玉,连面黑心狠的教官都会下意识对他放轻语气。
  后来学校联欢,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技术系出节目,不是在训练场举铁就是跑步前往训练场的刑侦系打杂,食堂大师傅看小徐同学身轻体弱怪可怜的,直接大手一挥,钦点了小徐同学来自己这择菜烧水,逃避劳动。
  少年时期的徐三爷已经很讲义气了,他借着帮厨之便,偷偷觅下了不少好东西,打算留着给寝室里的兄弟开小灶。
  于是在那个联欢结束后的月黑风高夜,以邵旸为首的五个人翻墙溜进了后厨房,系着白围裙的小徐大厨给他们弄了满满一桌子菜,吃得他们两眼含泪,泪如雨下,最后纷纷拿出四百米越障冲刺的尽头奔向厕所。
  经此一役,小徐同学一战成名,带着整个寝室背上了建校有史以来最丢人的记过处分。
  [br]
  温瑾对自己的厨艺产生过怀疑,他曾认为自己可能天生就不适合做饭,可直到他遇见袁灼,他才懵懵懂懂的意识到,以前那些人应该都是不懂得欣赏的垃圾。
  ——从头到脚都不普通的徐三爷唯独对自己普普通通的厨艺盲目自信。
  袁灼感冒生病,病号饭一定得仔细精致,温瑾忙活了一下午,蒸水蛋、排骨汤、清炒土豆丝、外加一个凉拌西红柿。
  他本来是想做米饭的,结果新米不吃水,他稀里糊涂的蒸了一锅稀饭出来,只能临时去街边主食店买两个花卷充数。
  三菜一汤,最出彩的是只加了白砂糖的凉拌西红柿,但这并不影响袁灼低头吃出他那辆破摩托车启动的动静。
  夜店侧面的小巷,垒积如山的杂物堆里特意腾出了一个地方,摆下两个小木凳,一抬头就能看见窄窄的一道夜空,还有不算明亮的星星,正一闪一闪的照在他们头顶。
  “慢点。”
  “呼——呼,那个姓邵的在,呼呼——我怕他找事——呼!嘿,温哥,你还给我放大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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