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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近代现代)——八口小锅

时间:2021-04-23 19:48:02  作者:八口小锅
  他只好再问:“那后来怎么又去了党报?因为危险吗?怕家里人担心?”
  司喆反问他道:“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窦忆慈想不到二者之间的差别,只好按着心意选了一个:“真话。”
  司喆稍作停顿,开了个半真半假的玩笑:“真话就是,因为我的形象不太适合做深入走访和调查。”
  “?”窦忆慈扭头看他,似乎是想证实他的说法。“那什么样儿的适合?”
  “从你身边走过去,你完全不会注意到的任何一个人,都比我适合。”司喆说完就停下了脚步,站在胡同口的路灯底下,影子扑向面前的人,与他拥抱重叠。
  你看,连影子都迫不及待。在你面前,我太不懂得控制自己,太不擅长伪装。
  可那人的注意力却被一只突然从墙角蹿出来的野猫吸引走了。
  过了马路再走一段就到家了,小区门口欢度国庆的横幅还没撤掉,在黑夜里被风吹得鼓胀。到了楼下,司喆再一次站定,凝视着窦忆慈被未眠的晚灯柔了焦的背影。
  窦忆慈开门之后才发现人没跟上,回头见司喆似乎有话要说,便疑惑地问道:“怎么了?”
  司喆的眼睛仍是亮晶晶的,不见疲态,温柔也饱含着令人心安的力量。
  他笑着说:“我在想上学的时候,很多男生跟女生约会,也没什么别的事可做,就走很长很长的路送女生回家,到门口再趁机拉拉手,亲亲额头,也挺好的。”
  窦忆慈听得不太明白:“现在不好吗?”
  司喆说:“现在也好,只是成年人的世界太复杂了,欲望太多。”
  窦忆慈以为他走累了,或是心情不好,很想哄哄他,逗他开心,便走近些去接他手里的袋子,要帮他分担:“我觉得长大了好,长大就可以邀请对方上楼坐坐了。”
  “走吧,回家看电视啦。”
 
 
第28章 
  司喆的微信跟QQ一样,为工作需要,用的一直是本名,所以基本没有人会给他备注。
  尹彬是第一个发现他改了昵称的,翻朋友圈确认是他之后,当即发信息问他:您是哪位太君?随后又发了个银角大王的表情过来,上有一行大字:我叫你的名字你敢答应吗?
  司喆正在房屋管理公司办解约手续,随手回他:你爷爷。
  尹彬:我爷爷专杀日本鬼子。
  拿了钥匙,走出写字楼,司喆被迎面的阳光刺得有些睁不开眼,看不清手机屏幕,等上了车,他才回复尹彬:饶命,我只是个另辟蹊径、吃尽苦头,不停寻觅打开爱人心扉那把钥匙的可怜男人[可怜]
  这下尹彬连“滚”字都懒得打,直接不理他了。
  群里还有好几条@他的消息,他没急着回,先点开窦忆慈的头像,点进他的朋友圈看了一眼,立刻眉头舒展,眼尾和嘴角也弯了起来,拇指在屏幕上轻轻一点,果断给一小时前新发的那条按了个赞。
  好乖。
  另一边,图书馆二楼的采编室里,窦忆慈和迟心心面对面坐在各自的办公桌前,保持脸对着电脑,眼珠子盯着别处的姿势好半天了,脖子都有点僵硬。
  这一上午,每当听见微信提示音响,两人就像比赛从油锅里捞手机似的,生怕慢一步就输给对方,把气氛弄得犹如彩票即将开奖的一刻,相当紧张。
  但很可惜,多数时候真正收到信息的都是窦忆慈,最后一次才终于轮到迟心心。她摆好了扬眉吐气的表情,结果点亮屏幕一看,居然是某化妆品专柜发来的推销短信,气得她把手机一摔,忍无可忍地咬着牙,小声骂道:“大猪蹄子!”
  窦忆慈都有点同情她了,只能抿着嘴巴低着头,尽量不让自己脸上的甜蜜太过明显。
  早晨在上班的路上,窦忆慈特意替迟心心向司喆请教了关于怎么跟林宇聊天,怎么引起他注意,让他对她产生好感的问题。
  司喆说,女孩子要主动,但不能太过,该矜持还得矜持,该有姿态就要摆好姿态,可以先试试发些照片在朋友圈里,内容以日常生活为主,偶尔自拍,不想让别人看到的话,对其可见也行,男人如果感兴趣,就一定会留下痕迹,无论是出于礼貌还是别的什么目的。
  迟心心听了,立刻溜去附近商场买了口红,还是限量的色号,回来后对着镜子捯饬了好久,化了擦擦了化,化完拉着窦忆慈找光线好的地方拍照,各个角度都拍一张,挑半个小时,再P半个小时,好歹弄出一张满意的,发到了朋友圈里,可如此费尽心思,林宇却一直没有动静,连消息也没回一个。
  窦忆慈也拍了一张,在迟心心捧着手机专心对比,筛选照片的时候,对着三楼落地窗上映出的自己的影子,没加任何滤镜,编辑文字的时候写写删删,最终还是多打了几个字,把“想你”改成了:快点下班吧,想回家。
  大概是太久没出现了,这条发出去之后居然很快收获了几十个赞,有同学,有同事,还有一些窦忆慈也想不起来是谁的人,但不重要,他也不觉得惊喜,直到刚刚看到司喆的头像出现在点赞的行列中,心里的忐忑才彻底消失,又立马雀跃起来。
  紧接着,司喆的信息也来了:在干嘛呢?今天怎么过得这么慢?我好无聊。
  迟心心不知道在干什么,把电脑键盘当仇人似的敲得劈里啪啦。窦忆慈带着椅子往旁边挪了挪,躲到显示屏后面回司喆的信息。
  哦哦:在工作,工作才能使人充实。
  司喆秒回:谁说我没工作,我在等着接我的房东下班。今晚吃什么?
  上次没吃好,窦忆慈原本打算自己动手给司喆做一次炸酱面的,却临时改变了主意:小食街的麻辣烫?
  司喆还是秒回:正有此意,好好工作吧,一会儿见。
  嗯,一会儿见,窦忆慈回完信息看了眼时间,此刻距离下班还有三个小时。
  三个小时。
  居然还有三个小时。
  真是工作使人单身!
  天黑得一天比一天早了,图书馆不到六点就开了所有的灯,人才不至于看书看到昏昏欲睡。一向下班比吃饭还积极的迟心心今天一反常态,窦忆慈都关掉电脑收拾好书包了,她还窝在椅子上不动,只把新买的口红抛向对面,有气无力地对窦忆慈说:“帮我带出去扔了......”
  窦忆慈接住,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好问她:“自己怎么不扔?”
  迟心心郁闷地趴在桌上:“看着心烦,就当不小心丢了吧!”
  窦忆慈还想劝,浪费钱,不可回收、污染环境什么的,迟心心又朝他挥手:“快走吧快走吧,让我一个人思考一会儿。”
  恋爱使人烦恼,使人神经质,反反反复复喜怒无常。恋爱的本质到底是什么?窦忆慈也学着像迟心心那样思考发问,他把口红装进书包里,没有扔掉,想着也许哪天迟心心就会想通,无论恋爱成功与否,都跟这支口红无关,她本身已经足够好了。
  司喆总是很准时,还跟平常一样下车站在路边等。一见到他,窦忆慈的心情立刻就好起来了,却没能保持超过五分钟,又再次变得沮丧,程度跟下午发信息聊天时的甜蜜成正比,甚至更高。
  最近几天都是如此。司喆后天就要走了,只要稍微想一想,任何心情都会随时随地被摧毁,一个人的时候是,两个人待在一起的时候更是。
  窦忆慈一路都没怎么说话,司喆逗了他几回,他笑得也有些勉强。到了小食街,天刚好黑透,放眼望去,长长一条街道,两旁却不见半点往日的红火,只有忙乱的身影和焦急的人声,仔细听才知道是停电了。
  但谁也没说要回家,或者换个地方。走到麻辣烫店门口时,老板刚拆了包蜡烛给零星几桌还没吃完的客人点上,见到窦忆慈,便跟他打起了招呼:“来啦?有日子没见到你了,真不巧。”他指的是停电这件事。“也不知道多久才能恢复,这一晚上,要亏大咯。”
  窦忆慈看了眼锅里还没冷却的汤,问老板:“还能做吗?”
  “能啊,又不是电炉子。”老板抄起长勺在锅里搅了几下,借手里的烛光看清窦忆慈身边还有司喆。“还是老样子?坐嘛,现在没人,快得很。”
  每支蜡烛都刚好照亮一隅,烛影和人影各自摇曳。司喆护着火,在桌上滴几滴蜡油,让蜡烛立稳,扭头去看无精打采的窦忆慈,小声哄他:“吃饭的时候心情不好会影响消化。”
  桌子很小,窦忆慈一侧手臂贴着墙,一侧挨着司喆跟他并排而坐。他心里堵得慌,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怎么排遣,只好撒谎:“我没事儿,就是太饿了......”
  正说着,老板把煮好的麻辣烫端过来了,还跟上回一样,食材添得比常规分量多,一碗辣一碗不辣,配了两瓶酸奶。
  “对嘛,老是一个人吃饭多没意思,以后多带朋友来,照顾照顾我生意。”老板开了个玩笑。
  闻着阵阵熟悉的香味儿,窦忆慈的鼻子忽然一阵酸楚,满腹都是委屈,直往上涌,又统统化作湿润的液体,渐渐模糊了那一小簇跳动的火苗。
  眼泪即将夺眶而出的一刻,趁司喆还在拆筷子,他身体比大脑快了一步,稍一前倾,“呼”地一下把面前的蜡烛给吹灭了。
  好像无数的星星,只暗下去一颗也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因为人造的灯光早已取代了它,能够彻夜不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更重要的事,都不再抬头看天空了。
  司喆少有地迟钝,未等做出反应,就感觉到自己的胳膊被一只手轻轻握住。窦忆慈想抓又不敢用力,最终只是小心翼翼地靠近了些,把额头抵在了他的肩上。
  我能不能许个愿,窦忆慈想,你别走了,多留一天也行。
  “豆豆?”过了不知多久,司喆用另一只手摸了摸窦忆慈的头,任由他莫名其妙地伤心,莫名其妙地沉默,不问缘由,只轻声问他:“这周五是我的生日,朋友想约出来替我庆祝一下,就是上次你见过的那几个,可以吗?”
  比起邀请,他更像是在征求另一半的同意,呆小孩儿没听出来。
  窦忆慈鼻音有点重,不愿意多说,只“嗯”了一声,缓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问:“周五?你不是周五就走了吗?”
  仅有的两三桌人都已陆续离开,老板在外头收拾东西,司喆就这么让窦忆慈依靠着,在一片黑暗里跟他对话。
  他说:“你记错了,我周六才走。”
  只是多了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却让窦忆慈的世界又亮堂起来了。他打起精神坐直身体,找到老板留下的火机,摸索着重新点燃了蜡烛。
  司喆在看他,专注的眼神跟橘色的火光一样柔和。
  窦忆慈脑子清醒了,羞耻心也跟着复苏,幸好这时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他赶紧掏出来接,是迟心心,那嗓门大得,不用开免提,一旁的司喆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她上来就问:“豆儿!我的口红你扔了没?没扔别扔了啊!他们公司今天封闭培训,才结束,刚才已经回复我了,还给我的朋友圈点了个赞呢!”
  话音刚落,周围灯光骤亮,差点晃瞎人眼——来电了。
  窦忆慈的隐形眼镜被泪水冲掉了一只。
 
 
第29章 
  窦忆慈没谈过恋爱,自然也没送过别人什么礼物,他向迟心心求助,迟心心就上网去查,趁着不忙,把网友推荐的东西一样一样念给他听。
  “天蝎座,精力旺盛,占有欲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表面温和,其实是一杯看起来像白开水的烈酒,能牢牢掌握你的弱点,在你毫无防备地一饮而尽之后,让你马上就醉得不省人事......”
  窦忆慈“喀嚓”一声把一根微辣虾味的百力滋咬断:“说重点行吗?”
  “哦。”迟心心按着鼠标又划拉了两下。“香水,巧克力,暖手宝,迷你豆浆机,白葡萄酒,会说话的冰箱小动物......”
  “嗯?这个小巨蛋麦克风是什么玩意儿?好像挺有意思的......三月兔甜蜜出桃美妆蛋套装......哇噻,太可爱了吧!还有折扣!让我看看......”
  窦忆慈:“......”
  博士也指望不上,窦忆慈只能靠自己了。时间有点紧,他跑去图书馆一楼的纪念品区看了一圈儿,能送的其实挺多,就是都不合他心意。
  去商场逛逛?可是司喆早送晚接,中午也会来图书馆陪窦忆慈吃饭,他没机会去,也舍不得浪费仅剩的能跟司喆待在一起的时间。
  网购?窦忆慈的网购经历没有一次是成功的,买到的东西不是货不对板就是各种不合适,他最讨厌网购。
  无奈又想,要不送本书吧,就送纪伯伦那本《沙与沫》怎么样?可是会不会太明显了?如果司喆问起来,该怎么解释呢?太难为情了。
  再看看,再看看吧。
  太便宜不行,太贵也不行,看什么都好,看什么都不够好,就这样看来看去,拖拖拉拉犹豫不决,一直看到了周五,依然两手空空,想不出今晚该怎么办。
  寿星今天穿得很随意,黑色的高领T恤加黑色的轻薄款棉服,一条牛仔裤一双马丁靴,没有任何花哨的logo或图案,简单又舒服,让他的气质恰好介于男孩与男人之间,有种轻熟的魅力。
  这样一比,窦忆慈就显得有点用力过度,喧宾夺主了,他不懂穿搭,又怕冷,就从上回新买的衣服里挑了一件咖啡色的灯芯绒马甲,一件奶白色的摇粒绒外套,胡乱叠穿在条纹衬衣外面,休闲裤和帆布鞋都是旧的,但很整洁,还戴了一副蓝棕色的美瞳,没有度数,是迟心心买隐形眼镜的赠品。
  窦忆慈本来没想戴的,都怪迟心心一直怂恿,又想起自己替司喆转达给她的建议——打扮不光是为了给喜欢的人看,更是为了让自己心情好,有自信,克服懒惰什么的,于是鬼使神差的,临下班前,他还是伸手问迟心心要走了那个写着“少女专属,诱惑浪漫法宝”的花里胡哨的小盒子。
  看不清,但司喆站在路边等他的样子,光靠想象也能分毫不差。
  美瞳不比舒适的日抛,戴一会儿眼睛就很干涩,加上害羞,窦忆慈一直躲躲闪闪地不敢直视,倒是司喆,眼睛像粘在了他身上,目不斜视地盯着他由远及近,原本靠着车门的身体也不自觉地挺直起来,胸膛微微起伏,轻轻嘶了一声,又重重地呼了出去。
  怎么这么乖,这么可爱,一点儿都不笨,说什么都听。
  这哪是在教他追求自己,简直是在教他要自己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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