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姚承还是没敢主动去问,辛凝为什么进来。
还是后来一次干活途中短暂休息的时候,姚承听见罗骏问起了。
说来也奇怪,辛凝那么不爱说话的人,只有罗骏能撬开他的嘴。
“杀人未遂。”辛凝的回答很简短,“我养父强暴我妹妹。”
罗骏闻言不再深问了:“你出去之后想做什么?”
“我想继续念书,还想考大学,”辛凝仰起头望了望天空,深呼吸一口气,随即又低下头去,“不知道能不能实现。”
罗骏神情有些紧张,赶紧说:“你别瞎想,一定能的。”
“嗯,一定能。”辛凝点点头,忽然想到了什么,又说:“罗骏,你出去以后也别做那种事了……”
“不做了不做了,你干什么我就跟着干什么,好不好?”
在一旁听半天墙角的姚承终于没忍住:“那也加我一个吧!我也挺想堂堂正正做人的……”
辛凝噗嗤一声乐了:“行啊,咱们一起。”
结果到最后也没实现。
那一年辛凝死在了少管所里。
与其他人相反,辛凝在里面不常挨揍,因为狱警说,操他的时候看见一身青紫容易倒胃口。
当年辛凝不过也才十五岁,常常被数十位狱警一同轮奸。
辛凝一直瞒着罗骏和姚承,可还是有纸包不住火的一天。在此之前,罗骏一向安安分分,只有那一天,所有人都在吃午饭的时候,罗骏突然起身,抄起身边的长条木凳,双目血红地向其中一位狱警走去,趁对方还没回过神,长条凳已经狠狠地向那人脑袋抡了过去,温热鲜红的血液汩汩涌出。
姚承的心登时漏跳一拍,闭上眼睛,心想,完了,罗骏这回怕是要被用私刑。
一反常态地,罗骏只是被关了禁闭。狱警们仿佛找到真正惩治罗骏的好办法,竟对辛凝动用了私刑。
那帮人折磨人的办法自然层出不穷,其中有一项叫“司法奶茶”,是指将人头发剪碎,放入奶茶中给人灌下,再用硬物狠撞人的胃部。
头发茬扎进肠胃里,既无法消化,也无法排出,异常痛苦。
辛凝没挺过来。
就在罗骏关完禁闭刚被放出来的时候,眼睁睁地看着辛凝的尸体被人拖走。
只剩血液干涸在地面上。
姚承见罗骏刹那间目眦欲裂,指甲狠狠嵌进掌心皮肉里,直到渗出鲜血,那也是姚承第一次知道,原来人也能生生发出像野兽一样凄厉的嚎哭声。
*
如果没见过沈卿安,姚承不会主动回想起这些事。
罗骏问过姚承:“你觉得像吗?”
“像啊。”姚承说。
何止是像。
不仅性格像,就连身世都……
沈卿安气质干净,不太爱说话。
沈卿安也那么聪明,擅长理科。
沈卿安也有个垃圾养父和亲妹妹。
怎么就能这么巧。
姚承想,如果他是罗骏,只怕也会以为是辛凝又回来了吧。
不过姚承心里同样清楚,就算罗骏觉得这二人有不少相似之处,但罗骏绝不会对沈卿安产生当年对辛凝有过的感情。
罗骏把这小孩接回来,摆明了是想养个祖宗。
曾经罗骏没有能力保护任何人,但现在想让沈卿安不再受苦却轻而易举。他想把这一切当作一份……迟来的补偿。
姚承知道现下自己的任务就是哄这位小祖宗高兴。
姚承有天突发奇想,带沈卿安上了牌桌,问他:“玩一局试试?赔钱了就算……啧,不能算我的,算罗骏的吧。”
沈卿安:“我不会。”
姚承:“不会可以现学嘛,我先给你示范一次啊。”
沈卿安:“没兴趣。”
姚承听了这话没生气,仍旧乐呵呵的,也没强迫他:“没兴趣就算了,反正在这儿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牌桌上,坐在沈卿安对面的人是这间赌场常客,初次遇见沈卿安时,眼睛就好像长在了他身上一样。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同性的外貌也能对他产生如此巨大的吸引力。他不住地向那位男孩瞄,从一对瞳色比常人浅淡的、琉璃似的眼珠,到淡粉色的柔软嘴唇,再到如玉雕成般的指尖。他终于按捺不住,压低声音问姚承:“嗳,多少钱能把他带走?”
姚承只是笑,神色自如地朝烟灰缸里弹弹烟灰,没说话。
他再次对姚承说:“那这样,我们玩一局,如果我赢了可以领他走么?”
姚承作为这间赌场的真正老板,已经很多年没有亲自上牌桌了。
“哥们儿,今天你把他带走,明天罗骏就能要了咱俩的命,这回懂了没?”姚承笑笑,拍了拍那人的肩膀。
*
不过后来沈卿安还是稍作尝试,玩了几次。
脱毒熬过去之后,身体机能的修复则相对漫长,沈卿安尝试过很多能转移注意力的事情,例如晨跑、健身、备考,除此之外,干脆也顺带考虑了一下姚承的小小提议。
任何赌博游戏都类似于基于概率预测的数学问题,率先想到这一点后,这项活动在沈卿安心里已经减去了一半难度,几场下来有输有赢。况且他上赌桌的目的真的只是随便玩玩,心态放得相当平和,也根本没去在乎输赢。
他现在最在乎该给季容送什么生日礼物。
季容看起来什么也不缺,而他好像没有什么能给得起的。
绞尽脑汁好几天,废了不知道多少张设计图纸,沈卿安也没琢磨出什么头绪。既然没什么思路,索性就先不去想,沈卿安便把重心重新放回到调理身体上。
在身体状况逐渐开始好转时,沈卿安才开始敢与季容视频通话。
季容此人脑回路清奇,在电话那头对着自己十多天没见的小男朋友报忧不报喜:“宝,你知道不,我最近在学做饭。”
“哦,”一听季容这么讲,沈卿安心里莫名有些担忧,但嘴上还是顺着季容说,“那不是很好吗?”
“怎么说呢,中道崩殂,”季容竖起一根缠着创可贴的手指,神情凝重,“切菜切到手了。”
“……”
沈卿安诚恳道:“你好笨。”
“嘿嘿,我也觉得,这不是以前都有你在嘛,”季容看着镜头里对方熟悉的锋利眉眼,心跳加速些许,简直想隔着屏幕亲亲他,“宝宝,什么时候回来?”
“再等我两天。”沈卿安心中一酸,轻声说。
沈卿安回到季容家的那天刚好是圣诞节。
在这之前,沈卿安对着镜子反复确认自己看起来是不是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身上之前用刀留下的那些伤口,只有最深的两道留下了疤,如果不去细看就没那么明显。以沈卿安对季容的了解,他猜测季容根本不会发现。
沈卿安不仅独自观察好半天,甚至还叫来阮斋,问:“我现在看起来正常么?”
“正常啊,盘靓条顺。”阮斋回道。
“你别敷衍我,”沈卿安还是不放心,“那和你最开始见到我的时候相比,有没有什么变化?”
阮斋这才仔细想想:“瘦了挺多的。”
他正了正神色,认真将沈卿安打量几番。沈卿安重新打理了头发,破天荒地用吹风机吹出一个随意慵懒的造型,身上衣物干净整洁一丝不苟。至于那张脸,还是一如既往的昳丽标致,想让人神魂颠倒只需轻轻笑一笑。阮斋时常认为,如果美是一种原罪,那么沈卿安恐怕生下来就是要历劫渡厄的。
沈卿安喃喃:“……没什么变化就好。”
阮斋对此相当不解:“不对劲儿啊,你怎么突然开始这么执着外表了?”
“因为我必须好好地见他。”
第42章 瞒
趁着日头西移,沈卿安想,干脆先去接季容下班好了。
从这里到季容单位所在的那条街,是段不远不近的距离,反正不赶时间,沈卿安就没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决定花将近一小时步行过去。
B市在平安夜那天傍晚落了场雪,漫天飞絮,而后竟一夜未停,直到第二日清晨才显露霁色,天地仿佛浑然一体,都如一团团雪白的浓云。这时候路面还没来得及结冰,不用走得那么小心翼翼,积雪厚实松软,被行人踩出嘎吱嘎吱的声响。沈卿安将围巾扯下来一点,深深地吸进一口清凉的空气,又看着呼出来的气遇冷液化成小水珠。
其实这样的雪在他老家那座城市,充其量算是稀松平常,在他上大学前的记忆里,一进入寒冬学校就常常因雪下得太大而停课,但不会那么好心地放学生们就此回家,而是组织众人去铲大街小巷里的积雪,只有高三生才能幸免于这项传统活动。
所以沈卿安一直不太喜欢下雪。
说白了其实是不太热爱劳动。
但今天不一样,这会儿他觉得心里很畅快,身体由内而外地充斥着一股轻盈感,忍不住加快了脚步。
不知是不是心情颇佳的缘故,沈卿安见前面路口有人推着小车在卖糖葫芦,忽然心血来潮,买了三串,还被老板贴心地用糯米纸裹好,装进一个小塑料袋中。
*
沈卿安就这么拎着三串糖葫芦走到季容单位的楼下,见刚过下班时间没多久,怕这时给季容发微信对方看不到消息,便直接拨了电话。
那头很快接通:“怎么了?”
沈卿安先谨慎地打探:“绒绒,你下班之后有什么别的事没?”
或许沈卿安自己还意识不到,他藏在这话背后的小心思一下子就被季容戳破了。季容在心里替沈卿安翻译一下,对方估计是想说,我有事找你。
于是季容临时改口:“暂时没有。”
有倒是还真有,而且这事比较特殊。他今晚还要和季铭义邹振庭一起去给邹韵接机。
“我在你们单位楼下,”沈卿安扬起嘴角,“一会儿一起回去吧。”
“啊?”这下季容傻了眼,没料到这么突然,情急之下他不得不转换策略,改口道:“宝,你先上楼。”
沈卿安迟疑片刻,总觉得自己随身携带的三串糖葫芦与眼前这栋冷冰冰的写字楼不太搭调。
一楼大厅前台的员工似乎刚刚被季容交代过,没有拦下他,又主动帮他按了电梯,第四十七层。
这是沈卿安第一次来季容工作的地方,只是与之前被季容邀请去家里坐坐时的心情截然不同,这一次并没有什么紧张感。一来是二人关系变得不一样,二来则是办公室都大同小异,算得上半个公共场所,不易产生期待。季容的办公室跟沈卿安在脑海中的预设差不多——比他想象的面积还要大——室内同季容本人极为相似,维持着表面上的人模人样和井井有条,简而言之,金玉其外。如果不是亲眼见过季容在家到底什么鬼样,搞不好他还会真信了表象的邪。
以前沈卿安提醒过季容好几次:“你都多大人了啊,怎么还是一点儿不会照顾自己。”
“没有吧,这不是还有你么……”
“你没说过不会和我一直在一起?”
“对哦,”季容改口改得泰然自若,“这不是现在还有你么。”
自那之后沈卿安再也不提这茬事了,不想自讨没趣。
*
季容眼尖地注意到沈卿安手里拎着的塑料袋,问:“那是什么?”
“一点小零食,”沈卿安打开袋子,“来的路上看到有人卖,刚好很久没吃过了,就突然想尝尝。”
沈卿安:“你要吃哪种?”
季容凑上前瞧了瞧,分别是冰糖草莓、冰糖提子、山楂糯米。个个圆滚莹润,裹着薄薄一层晶亮的冰糖。他好奇道:“怎么买了三串?”
“一串给你,剩下的我吃。”
季容点点头,恍然大悟——这么嗜甜,不愧是深更半夜都敢吃奶油小蛋糕的恐怖男人。
看季容好半天无从下手,沈卿安不禁问:“你该不会没吃过吧?”
“对啊。”季容说。
他这人常年挑三拣四,不爱吃甜,不爱吃酸,糖葫芦这种酸甜全沾边儿看起来还相当粘牙的食物简直是重灾区。他自己不会主动碰,除非……
除非有人投喂呗。
最后季容挑了那串看起来最不容易出错的山楂糯米,试探性地递送到嘴边一咬。
虽然不爱吃,先勉强尝尝鲜吧。
去了核的山楂偏酸,糯米却又甜又软,和外面包裹着的糖浆一起含在嘴里,口感丰富多样,全然没有想象中的厌恶感觉。
竟然还挺好吃……?
季容承认自己倒戈一向相当迅速,疾雷不暇地夺过沈卿安特意为他剩的半串冰糖草莓。
沈卿安笑了,和季容一起靠在办公室的会客沙发上,他伸出手轻轻地碰了一下季容被塞得鼓鼓的脸颊,没忍住轻声开口:“想不想我?”
季容将最后一颗草莓拆吞入腹,然后才转过头看向沈卿安的眼睛,柔软又不言语地盯着。
不过是短短两星期的功夫,季容却总觉得沈卿安和之前相比不大一样,最直观的感受是沈卿安又瘦了很多,变得愈发单薄。而至于其他的变化,明明可以感觉到,季容却一时说不上来。
“怎么不想,”季容握住沈卿安的手,牵着它缓缓移动,逐一停留。
先是嘴唇。
“这里想。”
然后是心脏
“这里也想。”
沈卿安倏地睁大眼睛,神色错愕,浓长睫毛微微颤抖,被季容攥在手心的指尖也在抖。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密密实实地塞满了,又暖又软。
他知道季容是个混蛋,一个爱说漂亮话、随时会抛弃他的混蛋。
他知道自己是个笨蛋,一个常常会伤心、又忍不住动心的笨蛋。
……这种感觉实在糟糕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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