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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菩萨(近代现代)——月光下的恩底弥翁

时间:2021-12-05 21:47:16  作者:月光下的恩底弥翁

   《泥菩萨》作者:月光下的恩底弥翁

  文案:
  纯情病美人x风流商人
  病弱美攻 最漂亮的那个就是攻
  “千万不要碰泥菩萨的金身,只要一碰,金粉就会沾在手上。”——《包法利夫人》
  尼贝尔作为当地小有名气的贵族,沾花惹草,一身风流债,片叶不沾身。
  伯努瓦生来体弱多病,从小泡在书堆里长大,天真温柔,不谙世事。
  一个孤独的溺水者抱住浮木,最后一起得救的故事
 
 
第1章 
  “老爷,该起床了。”女仆穿着厚厚的长裙拉开窗帘,对着床帘里说。
  阳光打在淡黄色的床帘上,这个床帘像个小帐篷,滚着金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床下摆着一双紫色法兰绒鞋面的拖鞋,鞋跟大概四五厘米高,鞋里垫着丝绒。床头摆着一台橡木做的床头柜,带着两个抽屉,每一个角落都被擦拭得发亮。女仆走过去把柜子上的烛台拿起来擦拭,顺手把蜡烛揣进兜里。
  一只手拨开了床帘,揽住女仆的腰往里带。这只手没有什么特别的,既不粗也不细,既不长也不短,旁人见了常称赞这手白皙如雪,而为了这句恭维都得抓耳挠腮半天。不过这双手的主人显然不在乎这点,因为他知道就算他没有手,身边的人也会想办法给他列出断臂的几个美学特点。这只手没怎么用力,但是女仆显然也不太抗拒,顺势倒进了床里,还没忘把床前的小碗带进去。
  “狡猾的小松鼠,又往口袋里塞了什么?”尼贝尔漱了漱口后把碗递还给女仆。
  “一小截蜡烛头而已。您向来只用完好的蜡烛,我就顺便带下去给厨房里用用。”女仆接过碗,手撑着尼贝尔的肩膀站了起来:“今天您要穿哪套衣服?棕色的风衣还是这件深蓝色的?”
  “前几天我从巴黎订的外套呢?翻领的那件。”
  “我带下去给您熨一熨——那些粗野的乡下佬向来不知道怜香惜玉,竟然把那外套揉成一团收起来。”
  “乡下人?”尼贝尔愣了一下,穿好拖鞋坐在床边:“你是说前几天管家新招的那个——”
  “巴西勒。”女仆已经带着外套准备下楼了:“哼,明明是在乡下长大的,还附庸风雅地起了个法国名,真是虚伪。”
  “听安妮说他是个孤儿,说不定真是从法国来的呢。”
  “老爷,您是没接触过这些乡巴佬,他们可能一辈子都没学过一个字儿,就指望着一个好名字装腔作势呢。”
  “好了,温妮,你这张嘴简直没个把门。”一个女人端着盘子出现门外,她看起来约莫四五十岁,金发在脑后简单地盘起,发根已经发白,显得她的发缝有点宽。她穿着轻便的裙子,袖口扎得严严实实,走起路来一点声音都没有。
  “你说得对,安妮。快拿个锁来,把温妮的嘴好好锁上。”尼贝尔笑眯眯的。他看起来也就三十岁,柔顺的黑发像是浓密的海藻。他的脑门饱满,连接着高耸的眉弓,使他看着很精神。眉毛下面是一双又圆又亮的眼睛,裹着一圈浓密卷曲的睫毛。他有着英国人常有的蓝眼睛,总是含着水似的,眨一次眼就是一阵秋波。温妮哼了一声,带着他的外套下楼了
  “今天的早餐是蓝莓派和羊奶,请慢用。”安妮没接茬,把早餐放下就下楼了。她眉间的竖纹暗示了她在幽默这方面的无能。尼贝尔喜欢在卧室吃早餐,并且吃完再去洗漱,为了防止嘴里有什么怪味儿。
  楼梯间传来了一串沉重的脚步声。家里大部分人走路都很轻巧,偶尔发出脚步声只是为了提醒他人有人来了,而这个上楼的人,简直像是背着什么很重的东西似的。
  “不会走路就不要走了。”尼贝尔听着这声音有点烦躁。他觉得今天的羊奶很膻,准确来说每次的羊奶都很膻,正打算拿它去浇花。
  那人总算走到了尼贝尔房门口:“老爷……”这人顶着一头红色的头发,虽然被梳得还算整齐,但是发质看起来挺差劲。这声音惴惴不安的,不知道是不是尼贝尔刚刚那句话造成的效果。尼贝尔转头看着这人,他低着头看脚,手指绞着,嘴巴闭得很紧。
  “你绣花呢?”尼贝尔不耐烦了。虽然对面这人手指还挺好看,但是他着实没兴趣看着一个大男人在面前扭扭捏捏的展示自己的发旋。那人被这句话吓得头更低了,佝偻着腰,又不敢继续玩手指,只好把手放下,悄悄捏着裤缝。
  “老爷,我……”这个可怜的男人脸变得通红,快要赶上自己的头发了。
  这几个字好像要了他的命似的,尼贝尔漫不经心地想。面前的可怜虫没得到回答,几乎要跪在门槛上。
  “抬头,巴西勒。你总得允许你的老爷知道你长什么样吧。”
  巴西勒这才抬头,只不过眼睛还盯着地面。他长着一对秀气的眉毛,鼻尖微翘,嘴唇饱满,虽然算不上美貌,但也清秀可人。
  他打量了一下手里的羊奶,招呼巴西勒把它喝了。巴西勒也许没想到老爷会大发慈悲,赶紧接过羊奶,一口就给它闷了,然后握着杯子不知所措。尼贝尔看着眼前红发男孩紧张的样子发笑,叫他蹲下,揉了揉那红色的脑袋。巴西勒抬起头看他,尼贝尔注意到他那双浅黄色的眼睛,眼角微微下垂,像小狗一样可怜。
  尼贝尔伸手抵着巴西勒的下巴,用拇指带过他嘴边的奶渍。这只手顺势往上捏住了他的鼻子。巴西勒不敢反抗,张着嘴喘气,尼贝尔觉得他更像小狗了,决定给他打个项圈什么的戴戴。
  不过他今天有更重要的事,便打发了巴西勒,顺便叫他把温妮拿去熨烫的外套带上来。
  这件来自巴黎的外套果然很衬他,显得他腰细腿直,花花公子的气派足足拿捏了十分。尼贝尔很满意。今天他要去见米尔太太,那是一位温柔的太太,当然了,也十足美丽。他们已经好些日子没见了。米尔先生病了,米尔太太陪着丈夫在郊区修养。
  米尔先生是镇上还算有名的医生,长得很寡淡,看着他和看一瓶白开水一样,令人兴趣缺缺。不知道他走的哪门子运,娶了一个美娇娘,还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
  刚搬来那天他们来拜访尼贝尔,尼贝尔坐在沙发上听见两人的谈话声在门口停住。他根本没注意米尔先生长什么样,就记得米尔太太抿着嘴,有点紧张得打量着他的家具。
  那天晚上他和米尔太太聊文学,聊马赛,聊巴黎流行的时尚,米尔先生只是在一旁安静地听,偶尔插两句没什么意义但无伤大雅的闲话。
  米尔太太的手一开始使劲揪着裙子,过了一会儿,它们慢慢地放松下来,细长的手指搭在大腿上,后来兴高采烈时还在空中比划。临走时尼贝尔站在门口送米尔夫妇出门,米尔太太脸颊发红,鼻尖微微冒汗,好像刚刚参加的其实是舞会似的。尼贝尔拿出手帕,叫米尔太太擦一擦汗,她躲闪着眼神,和米尔先生一起离开了,手挽着手像是刚来时一样,只不过米尔太太手里多了一张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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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校对
 
 
第2章 
  “罗斯威尔先生,我的尼贝尔,我们实在太久没见了。你没有收到我的信吗?”米尔太太一把门打开就迎上来,抱住尼贝尔的手臂。
  米尔家分为两部分,一半用来接诊,一半负责生活起居。一进门就是诊室,窗户上板板正正写着“米尔诊所”,大概是米尔先生亲自写的,字体和他的人一样规规矩矩,有气无力。诊室正中间摆着一张方正的桌子,大概有两米多长,上面摆着助听器以及一些药盒,右手边堆积着一些文件,尼贝尔觉得那应该是病例或者什么的。桌子后面是一个大书柜,放着一整套全新的《人体解剖学》,整整四十多本,也许它的装饰作用要远大于实际作用。
  “看来米尔先生已经出门了?”尼贝尔收到了那些信,里面无非是些倾诉衷肠的甜言蜜语,他早就看腻了,自然懒得回复,又不想当着米尔太太的面伤她的心,索性转移了话题。
  “对——城里前两天来了个新客人,染了风寒还是什么的,不是什么大病。瑞姆现在大概快到了吧。倒是你,若不是我托人传消息给你,你怕是都不打算来见我了吧。”
  “我怎么会不来见你呢?”尼贝尔回想起刚和米尔太太在一起时,米尔太太每次见面都很紧张,好像良心受到了什么折磨似的,总是无意识提到丈夫。但是自从米尔太太愈发依赖她,她变得与尼贝尔曾经的情人并无不同,每天就缠着他互诉衷肠,把那些老套的情话一遍又一遍背诵。
  偶尔米尔太太还要给他念诗,可怜这些诗没来得及进入读者的脑子就辗转从嘴里吐了出来。每次念完诗她都要评论两句,抒发一下见解,尼贝尔无论她说什么都附和。每次他点头,简都觉得他敷衍,说他是榆木脑袋,然后环住他的脖子吻他。
  “我最近晚上照镜子,常常觉得自己憔悴了,每一道皱纹都让我心惊胆战……”
  尼贝尔轻轻捏住米尔太太的下巴,把她的脸庞抬起:“让我瞧瞧,宝贝。这脸庞与以前有何不同?一样的紧致,一样的迷人。”
  “哼,甜言蜜语你嘴上倒是会说,我给你的信却都石沉大海。你可真是铁石心肠。”米尔太太嘴上这样说,手却握得更紧,把他往起居室里带。
  “不好意思,是米尔先生吗?”门口传来一道声音,米尔太太脸色一白,把手一松。
  “我看你们的门没有关——”一个青年探头往里看。尼贝尔和他目光相遇,青年蹙眉,重新问了一遍。
  “哦,是的——不是,这里是米尔先生的诊所,但是他出去了。”米尔太太把耳边的碎发挽到耳后,足足挽了三四次才成功:“我是他的太太。”
  “那这位——”
  “他也是来找米尔先生的。可惜今天他不在,不好意思。”
  “那我改日再来拜访。”青年把手里的帽子戴上,转身走了。
  尼贝尔回想起刚刚那一眼,青年虽然眉眼锋利,但是病容难掩。他的嘴唇和脸一样苍白,头发却红得惹眼,像是西班牙斗牛士手中的红布。
  青年的五官并不女气,但是毫无血色的脸庞与过于鲜艳的长发使他看起来娇弱又易碎,反倒显得有些雌雄莫辨了。那双眼睛没有什么神采,显得恹恹的,睫毛懒懒的搭着,在眼睛上投下一片阴影。无论怎么说,这都是个当之无愧的美人,而那份病态更是锦上添花,令人想把他捧起来好好呵护。
  他理了理外套跟简告别,在她脸颊上落下轻轻一吻。简似乎也有些心烦意乱,没有多挽留。
  尼贝尔大步出门,试图追上刚刚那个青年。米尔诊所位于路口,门外车水马龙,根本找不到青年的身影。他掏出一叠钞票,向路口等待着的车夫询问青年的踪迹,车夫告诉他往市场的书店街去了。尼贝尔道了谢,把那笔钱往车夫身后的座位上一塞,转身朝市场走去。
  书店街是市里读书人最多的地方,也是尼贝尔不太愿意去的地方之一。那里虽然叫做书店街,却没有店,只不过是一条小巷,书贩子们每天起早占好位置,铺上毯子,把书往上面一扔就开始叫卖。
  这些书贩子虽然也是商人,却总觉得自己卖书就比卖鱼的卖菜的商贩高人一等,脾气古怪得很。这年头卖书的人把自己看得跟读书的人一样高贵,尼贝尔想不明白。他跟其中一些书商有些龃龉,不过不提也罢,大多都关于女人。
  青年果然在书店街。他穿着一套灰色的套装,布料是没钱的读书人的最爱,样式好看又耐脏耐磨,不容易洗坏,关键是价格很亲切。这种套装尼贝尔见得多了,在青年身上倒穿出一种高级定制的感觉。那个青年个头挺高,人很苗条,背挺得很直,头发在脑后扎了个随意的低马尾,像是红色的藤蔓。
  尼贝尔看见他的时候他站在一个书摊前,手里拿着一本书。尼贝尔悄悄凑过去,发现他手里的书是法文的,他一个字都看不懂。
  “您是行家啊。这本书最近在巴黎可紧俏着呢,我也是好不容易抢购到这几本,现在卖得就剩这一本了。”书贩子看见了尼贝尔,撇了撇嘴无视了他,转头对着青年说。
  “确实不错。帮我包起来吧。”青年点了点头,把书递过去。小贩掏出牛皮纸,报了个数字。
  尼贝尔正偷摸看着青年的侧脸,发现青年人眉头微蹙。做生意是尼贝尔的老本行,他们家就是靠经商富起来的,因此尼贝尔很快猜出他是囊中羞涩。他向来是慷慨大方的,此时看着青年人又喜欢得很,便掏出一沓钱往青年手里一塞。
  青年低头瞟了一眼,把手往回推,不愿意要,嘴上跟小贩说算了,下次再来买。
  “今天没带够钱,不好意思。”青年抿了抿唇,感受到旁边的人还在一直给自己塞钱,直接把手握成了拳。尼贝尔正低着头和那只手较劲呢,那只手手指葱白,指甲修得圆润,透着淡淡的粉色,握起拳来手掌也没有一丝多余的凸起,骨节分明起伏有致。
  尼贝尔把钱塞给小贩,把包到一半的书抢过来,拉着青年就跑。青年没什么力气,挣扎了一下无果,只能被带着跑了出去。还没跑出巷子青年就气喘吁吁的,脚步虚浮,尼贝尔只好停下。
  “给你。”尼贝尔把书塞进青年人手里。
  “你这是——我不需要。我之后会来买的。”青年扶着他的手臂直喘气。
  “买都买了,你给我的话我可不要。我知道你们读书人把书看得比什么都重,我也乐意看你们看书。我是指学习什么的……你懂吧,虽然我不擅长,但是你们学起习来看起来就很幸福。你们那句话怎么说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你——”青年意识到眼前人认为自己是个没钱又渴望知识的读书人,并且已然沉浸在了做慈善的成就感中,也懒得去争论了:“我把钱还给你吧。”
  “用不着,我最不缺的就是钱。如果能用钱买来你的快乐那说明它值了。”
  青年叹了口气:“我是伯努瓦·居伊。请问阁下尊姓大名?”
  “尼贝尔·罗斯威尔。你是法国人?”对方的名字显然不是英文。
  “嗯,算是吧。”伯努瓦站直了,脸上因为刚刚的“剧烈运动”变得青白交加,感觉马上要咳血了。他眼角有点微红:“那么罗斯威尔先生,择日我会上门拜访道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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