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的人从来不乏浪漫天赋,花不衬酒,衬人,常湛想。
而林书雁在想,好不巧,这两样东西他正好有。
第27章 太想见你了
客厅灯光暖黄,胡桃色橡木餐桌将房间衬得更加柔和温馨。林书雁从书房里取出那瓶白葡萄酒,是去年毕业的本科学妹送的,林书雁指导过她毕业论文。
餐桌上的玻璃瓶里插着花,几朵香槟玫瑰,仍旧是毕业那天常湛送的,向日葵和桔梗都蔫掉扔了,偏偏玫瑰开得好,枯萎也仍有韵味,林书雁本打算做成干花。
葡萄酒度数不高,偏甜口,不知常湛能不能喝惯。家里没有高脚杯,他拿过来两个普通玻璃杯:“将就下吧。”
常湛四处打量,房间里的摆设跟他上次来没有不同,今天却总觉得徒增了几分暖意,也许是因为林书雁对他的态度没那么冷了。
他主动开瓶塞倒酒,淡黄色液体盛满酒杯:“林医生,你刚才喝了几杯?”
“两杯。”林书雁点的本来就是低度数的酒,因为还要送曹逸回家,没敢多喝,后来再续他干脆要了杯柠檬水。
常湛说:“那你也要陪我喝两杯。”
没见过他这么幼稚的人,林书雁怀疑他刚幼儿园毕业,可偏偏他这个不但没跳级还比大部分人多读了三年书的人,被他拿捏得稳稳的。
酒的味道比想象中还要甜,常湛抿了一小口,不禁拧眉:“好甜。”
林书雁看出来他在嫌弃,也是,任谁喝惯了好酒烈酒,再喝葡萄酒便觉得没滋没味,如品糖水。
他不爱喝也不懂酒,因此一瓶葡萄酒才能放了一年。估计送他酒的师妹也不懂,光挑着样式好看的选了,没顾到口味。
酒瓶确实漂亮,一看便是女生的眼光,常湛估摸着刚想问,就听见林书雁道:“这是别人送的。”
只有一瓶,还是别人送的,看来他平时不喝酒。常湛摇着酒杯若有所思,头顶的吊灯在液体和玻璃上折射出漂亮破碎的光。
他喝了两口,便站起来走到窗边,夜晚的一切都很宁静,老式小区里树木苍翠,望下去黑漆漆的。楼层太低,也看不见城市的车水马龙,只有月亮还在跟云层你躲我藏。
林书雁也抿了小口,确实甜,但也有葡萄酒的涩涩回甘。他想起什么,问:“你怎么想起来约我喝酒?”
常湛回头,走近说:“约喜欢的人,需要那么多理由吗?”
林书雁被他说得一噎,这些天跟常湛相处得还算愉快,以至于他时常忽略这件事。每当他要相信眼前这个人是个无害的大狗,常湛就会提醒他,再小的狗也有犬牙。
常湛越靠越近,酒杯随手放在桌上。他一手撑着桌边一手撑着椅背,居高临下看林书雁,“非要个理由的话,那就是太想见你了。”
林书雁被迫移开目光,紧盯着餐桌上不知道何时留下的小圆点,呼吸局促。
他强装镇定:“你怎么知道我能不能喝酒?”
“不知道。”常湛泰然自若,“只是太想见你,再荒唐的理由都想得出来。”
这下说得林书雁更臊了,手指紧扣桌边,耳尖发热。此时他仿佛束手束脚的傀儡,没有思想,任由人演绎。
常湛的表白是唐突又赤裸裸的,拆穿也大方又赤条条:“林医生,你紧张什么啊?”
“没有。”林书雁小声否认,却不知连声音都比以往心虚几分。
常湛凑得更近,一根根掰开他紧攥桌沿的手指,语气无辜:“可是你耳朵都红了。”
林书雁逃无可逃,想站起身,却被圈住动弹不了。
“常湛,你别……”
他想说,你别靠这么近,别无理取闹,别让我再有理由赶走你。可是他一个字都没能说出口,因为下一秒常湛强势地封住了他的唇。
“唔。”
他的吻开始是温柔试探,紧接着汹涌又肆意,带着甘甜的葡萄酒,和不知名的烈酒,一起侵入攻池掠地。
林书雁一晚上都没醉,此刻却有点醉了,因为他双手双脚开始变得没有力气,推开常湛的力道像是拳头砸在棉花上,软绵无力。
呼吸好像也不怎么顺畅,他只能笨拙地憋气,结果却与预想背道而驰,缺氧让思维变得更加迟缓,以至于到这个吻结束,他都没能推开常湛。
其实时间并不长,只有几秒钟常湛便放开了他:“林医生,你真的不会接吻啊。”
林书雁满身通红,如同被剥光扔进锅里的青虾,只煮了几秒便全红了。他猛地站起身,想要理直气壮将眼前这个人赶走。
“接吻不要憋气。”常湛笑着教他,“还有,要闭眼。”
林书雁迟缓地恢复了一点理智:“你该走了。”
“酒还没喝完。”常湛半靠在桌边,拿起酒瓶把杯子加满,“说好要陪我喝到尽兴。”
一瓶葡萄酒,喝多少才能尽兴?林书雁认识到把他带回家是个极大的错误,他以为只要自己保持清醒,就不会有被钻空子的可能。但显然他判断失误了,前一秒自己是清醒的,现在也是清醒的,偏偏常湛吻他的时候,他醉得一塌糊涂。
仿佛电板暂时短路,那一刻全身的细胞都不运作了,只有心脏砰砰地跳。
“不喝了,你回去吧。”他板起一张脸,从常湛手中夺过酒瓶。
常湛没松:“生气了?”
这次林书雁没否认,也没说话,灯影穿过他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片阴影。
常湛觉得生气的他也是好看的,刚才的无措和慌张也好看。他怕林书雁赶他走:“好了,我就喝酒,不做别的事。”
在林书雁这里他的可信度岌岌可危,朝不保夕。可常湛刚才那个吻真的不是预谋,虽然他一直都想吻林书雁,但不敢太过。
都怪刚才气氛太好。酒甜得让人心生荡漾,光影温柔,气氛融洽,连玻璃瓶里卷着边的花瓣都恰到好处,他情不自禁。
原来杯里葡萄酒还不够甜,林医生嘴里的酒才叫甜。
常湛没再做任何越界的事,自己喝完了那瓶酒,虽说度数不高,但酒气醉人。林书雁不知今天是什么日子,先是在酒吧看着曹逸喝闷酒,回来又看着常湛喝闷酒。
常湛没醉,但脸有点红,赖在他家里不肯走。
“太晚了,林医生能不能收留我一晚?”
林书雁觉得他多少有点醉,一瓶葡萄酒自己只喝了小半杯,剩下全被他灌进胃里。不过人醉得不厉害,至少望着自己的那双眼睛还是清明的。
林书雁也喝了酒,此时泛上困意,忍着哈欠拒绝:“不行,只有一张床。”
“我睡沙发。”常湛说。
沙发并不大,装不下他这么长的身子,林书雁想到书房还有一张沙发,展开是床,随后又开始计算常湛能睡上去的可能性。
等他计算完,才他觉得自己疯了,居然有想要同意留常湛过夜的念头。
理智与直觉打架,最终理智完败。林书雁妥协:“沙发睡不下,你睡卧室吧。”
常湛还想找找理由,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同意了:“那你呢?”
“我睡书房。”
收拾好沙发,躺下辗转反侧,来来回回半小时过去了,林书雁悲惨地发现自己失眠了。
从工作以后他就很少失眠,因为睡觉是件奢侈的事,白天在手术室常常一站就是一整天,忙的时候别说午休,连午饭都没时间吃。尤其那段时间他还要忙实验和论文,晚上常常一沾枕头就睡。
失眠也就算了,偏偏闭上眼总想起刚才那个吻。
嘴唇上温热的触感,微苦的烈酒和甜丝丝的干白,还有常湛的调笑和表白,都搅和在一起使劲往他脑袋里钻。
回忆左右绕不开常湛,他又想起晚上常湛给他打的那通电话。所以今天他约自己去喝酒,是想调酒给他喝吗?
又过了快半小时,入睡失败,林书雁起来去厕所。
客厅没开灯,但有月光,他看见有个人影在客厅窗边站着。林书雁开了灯,走过去问:“你怎么不睡?”
“睡不着。”常湛回头,手指间夹着一根烟,烟丝细细往上飘荡,“林医生怎么也没睡?”
林书雁不好说自己也失眠:“起夜。”
常湛盯着他微微湿润的嘴唇,半晌才极其克制地收回目光,掐了烟跟他道了声晚安。
第28章 男朋友要不处个试试?
林书雁觉少不贪睡,七点钟便醒。书房只装了风扇没有空调,他有大半原因是被热醒的,还有一小部分是神经紧张。
往常周末他虽不多睡,但也能求个自然醒,昨晚却辗转了大半夜,一早起来眼圈比以往重许多。
他洗漱完走进厨房,按照惯例给自己热早餐,热到一半才想起来还有个常湛,又加了两片面包和火腿,把热好的牛奶分了一半给对方。
将早餐摆好,坐到了老地方,林书雁才回味过来昨晚也是同样的位置,连左手边那几朵花瓣蜷曲的卷度都不曾差几分,立刻往旁边错开了一个位置。
等了半刻钟,主卧还没有动静,林书雁站起来去叫常湛起床。
敲了两下门,没听见里面有回应,林书雁有点不确定他是睡得太死还是一早起来走了。他拧了下把手,门竟然没锁。
两扇窗帘紧拉着,但房间并不暗,床头的落地灯被调到最大亮度,此时成了全部光源。夏凉被里有个凹凸人形,常湛蒙头睡得正香。
林书雁悄声走到床头关掉了夜灯,本不打算叫他,不料常湛还是被他吵醒了,有点懵地看着他。
既然人都醒了,林书雁干脆连窗帘也一起拉开:“你睡觉怎么不关灯?”
可能是刚睡醒,常湛整个人都是懒散的,说话带着黏人的鼻音:“忘了。”
林书雁想起初衷:“起来吃早饭了。”
常湛从鼻腔里应了一声,笑着问他:“林医生,你怎么在这个房间,不会是想报复昨天我亲你,想偷亲回来吧。”
好心当成驴肝肺,林书雁冤枉死了:“我以为你走了,进来收拾床铺。谁知道有人不关灯就算了,连门都不知道锁。”
“这不是为了方便林医生随时进来报复吗?”常湛坐起来,开玩笑道,“特意留了门,谁知等了一晚上也没人来。”
他上身没穿衣服,身材结实颀长,好得惹眼。明明住院时林书雁已经看过不少次,此时却觉得不一样,匆忙移开了眼。
“快起来吃饭了。”
他不敢再跟常湛斗嘴,一是说不过,二是以这人的自恋程度可能会当成打情骂俏,误会更深。
常湛昨晚洗过澡,瞥了眼扔在一边的衣服,为难地开口:“能不能再借件上衣?”
上次他来林书雁家里借走的运动裤还没还,倒不是忘了,而是故意不想还,还想睡觉多抱几次。不过后来林书雁也没提过这事,估计是忘了。
经他这么一提醒,林书雁算是想起来了,不过那条裤子太过休闲,他本来就不常穿,又没舍得扔才一直在衣柜落灰。
话说到这份上,常湛干脆厚脸皮地接着说:“可以的话内裤也……”
林书雁脸皮薄,实在听不下去,从衣柜里找出来条新的扔给他。
“谢了。”常湛接过,“改天一起还给林医生。”
林书雁说:“不用,我就当捐给贫困山区了。”
常湛抿着嘴笑。
等他穿好衣服刷牙洗脸一条龙出来,早饭也凉得差不多了。林书雁又放进微波炉热了遍,见常湛穿着他的衬衣,袖口叠了三叠挽至手肘处,眼巴巴靠在厨房门边等着。
上衣是常湛自己找的,不得不说他眼光尖锐,专挑自己衣柜里最贵的穿。这件丝质衬衣是林书雁研二为了参加某个国际会议买的,花了半个月工资。
常湛丝毫不觉他此刻的肉疼,啃着半块苹果道:“昨天睡得好吗?”
“挺好。”自从跟他打了交道,林书雁已经练成了说谎不磕巴的本事,客气地回问,“你呢?”
常湛美滋滋的,看他表情就知道答案:“特别好,开始还有点睡不着,跟林医生说过晚安之后一觉到天亮。”
从来有人欢喜有人愁,常湛欢喜林书雁就愁,本来只是失眠半夜,因为那句晚安,他后半夜也没睡安稳。
吃过早餐,林书雁要去医院一趟,临出门叮嘱常湛走时记得把门关好。
常湛本想送他,可想起来自己的车还在酒吧门口扔着,便乖乖应下,问他多久回来。
不是多重要的事,林书雁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中午之前。”
临近中午他办完事回来,不知道常湛走没走,就在楼下打包了两份炒饭。上帝造物总是公平的,给了林书雁在手术台上过多的禀赋,理所当然剥夺了他下厨房的天分。
也怪他平时太忙,没有时间再琢磨吃的,好在除了早餐其他都能在单位解决,只要把周末应付过去就行。
提着两份午饭上楼,开门时林书雁有种不大好的预感,怎么屋里好像比他走之前还热闹?
带着疑惑开门,还没进屋他就愣住了。常湛没走就罢了,客厅里还多出来个人。
“林医生,你回来了。”见他回来,常湛起身。
林书雁直接忽略他,转而对他身边的人道:“妈,你怎么来了?”
“这段时间你没回家,我和小宇来看看你。”耿芮芝也站起来,“我想着你今天休息,谁知道你没在家,还好你朋友在。”
林书雁看了眼常湛,把手里打包的两盒饭放下:“哦,医院有点事,我临时过去了趟。”
“小常跟我说了。”耿芮芝看见他打包的饭,下意识责备道,“怎么休息还不自己做饭啊,何况家里有客人呢,我听小常说要住几天,你怎么能让人家老吃这些东西?”
说着,耿芮芝进了厨房,开始着手准备午饭,嘴里念叨:“这儿房租本来就够高了,加上吃饭,消费得多高啊……”
见她进了厨房,林书雁不禁蹙眉,小声问常湛:“你怎么没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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