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发烧会说胡话,其实狼也一样。
逄风从前也时常注视着这样的幼狼,他知道狼长期被梦魇折磨,只是那时他并不能抱住南离安抚,但如今不同了。
他为南离灌了自己的血,又将幼狼抱在怀中,一下下抚摸着它的背脊。狼最后抽噎了几声,才在逄风的怀中睡去。
逄风从此只给它吃些流食,以粥为主,里面有南离喜爱的内脏和肉。至于腰腹的伤,他敷了镇痛的药草,已经开始愈合了。
狼精力依然充沛,白天在殿中跑来跑去。逄风一面帮他处理公务,一面照顾它,吃过饭后喂它浆果,晚上搂着睡觉。
与此同时,狼也在偷偷打量着他。
这个人类真好,想要。
逄风每次离开殿中,都能带回满满的一碗肉回来。狼总觉得他不在的时候是去打猎了,它对此崇拜极了。
它用爪子托着脑袋,想入非非:要是他能做自己的妻子就好了。
好看又温柔,而且很强大,正符合这个年龄小狼崽子对理想伴侣的一切想象。唯一美中不足之处就是他一身病骨。
不过狼有信心将他身体养好。到时候它要找一个又大又舒服的干燥的洞,供他们睡,每天去雪山捕最肥美的驼鹿。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狼想着想着,顿时支棱起来。
于是逄风提着药回来,便看见了这一幕。
他趁中午的功夫,将狼放在庭院晒晒太阳。逄风临走时布设了结界,结界里温暖如春,没有什么伤到南离的杂物,也限制了南离的活动范围。他自觉万事无忧,就去取药了。
结果南离依然起了幺蛾子。
逄风提着药包,却不见南离。他蹙着眉寻了半天,才注意到两条和泥土颜色相同的灰扑扑大尾巴,它们正惬意地摇啊摇,好像两根随风摇晃的狗尾巴草。
狼不知何时打了一个大洞,旁边堆了高高的泥土。已经变成小灰狼的它正惬意地眯着眼睛在洞中趴着,甚至没忘了带上它的小垫子。
见逄风来了,狼忙挥舞起脏兮兮的小爪子,从洞里刨出了一块骨头叼在口中,递到他手里,又有点舍不得,眼巴巴望着他。
见逄风不动,小狼连忙挥舞着爪子比划了几下,不料扯到腹部的伤,随着一个骨碌像球一样栽回了洞中。
逄风垂下了眼。
他自然能听懂小狼的话。
它在说:“这是我们的洞,虽然现在有些挤,以后会更大的!”
洞,就是狼的婚房。博得雌狼的欢心,一个温暖而舒适的能够挡风的洞是必不可少的。
当然现在的狼和幼年无异,说出的话便和小孩间承诺长大娶你差不多。可无论哪个南离,其实都是一样的。
如果他有十分,绝不会拿出九分予他。
他笨拙地将自己认为最好的最珍贵的东西,那颗滚烫的心掏出来给他。
逄风将它从洞里掏了出来,顺着它的意道:“夫君,你这样会伤到自己的。”
这声夫君无奈又宠溺,小狼几乎幸福得要冒泡泡了。他终于同意做自己的妻子了!
狼身上有伤,逄风不敢为它直接洗,只得用湿毛巾一点一点擦拭身上的污垢。小灰狼又变回小白狼,逄风为它上了一次药,便吹熄了灯:“该睡了。”
它今天闹了一天,应该多休息。
逄风抱着狼,拉下了玉色的帷帐。他不敢深睡,时刻留意着狼的状况。而夜上三更,幼狼却忽然变了模样。
男人闭着眼,银发凌乱,狼耳和狼尾耷拉着。逄风伸手去触他的额头,手腕却忽然被捉住了。碧眸直勾勾地望着他,南离呢喃着:“好难受……”
逄风一惊:“你哪里不舒服?”
可南离却不说话了,只是碧绿的眼中明晃晃写满了“我想要你”,甚至被褥下的某个地方已经起了反应。
他带着委屈的鼻音:“热……”
逄风试图躲开他的亲吻:“你腰腹还有伤,不行……”
可南离明显很难受,并不是装的。
骸雾进了他的体内,催化了他的七情六欲。而狼的本能除了进食,便是……
不能放着不管。
逄风不着痕迹地扫了一眼,抬手取来了枕下的发带,为自己束好发。
他的脸轮廓隐藏在阴影中,逄风深吸了一口气,下定了决心,双手撑在南离身侧。
……应该和吹箫差不多。
第176章 春回
事实证明,这事比吹箫难得多。
温热与迷蒙中,南离不由自主睁开眼,望见这刺激到头皮发麻的一幕。
幽荧的神魂与他紧紧相贴,缓解着骸雾带来的炽热与痛楚。他注意到逄风的神情,依然是专神而安恬的,却与所做之事形成令人血液汹涌的反差。
月亮被弄脏了。
他终于沉沦在其中,魂魄嵌入逄风的魂魄,猝不及防卷上浪尖。南离的声音几乎都变了调:“宝贝,你不用……”
逄风哑着嗓子:“我去沐浴。”
他起身下榻,南离耳朵抖动,听见了哗啦哗啦的水声。不出一会,逄风便回来了,他的墨发湿漉漉的,带着好闻的香气。
他的袖子挽了起来,露出一截极具线条感的小臂。逄风先是拧过那块浸在温水中的毛巾,再避开伤口,细致为他擦身子。
在这之后,逄风又端过来一碗药,玉药碗的药汤泛着清苦的香气。南离吸了吸,准确地从中捉到了一丝甜香。
他捉住逄风的手腕,果然寻到了一条绢布。南离声音平静,却有些隐隐的痛意:“里面有你的血,对不对?”
逄风垂下眼睫,没有反驳。
南离端起药碗,一饮而尽:“宝贝,以后不要再为我放血了。”
他声音有些抖:“本来就血气不足……你有多少血能这么浪费?”
逄风将毛巾浸回水中拧过,又敷在他额头上:“不是浪费。”
“不会有事的,”他轻声安抚着,“我如今底子比之前好多了。”
先前吃下去的阳气也在反哺己身。新的心法每运转一次,他的修为便巩固几分。
“苦不苦?”逄风又拾起一颗饱满的树莓递过去,汁水沾在南离的唇畔。
酸甜的。
南离却执拗道:“你答应我,以后不要再放血了。”
这狼固执得很,逄风也只得答应他。
熄了灯,他枕着南离的胳膊。南离很喜欢将他当成软枕。狼热得难受,而逄风抱起来舒服又凉爽。
逄风没有睡,时刻留意着他的状况。
他刚从狼变回人,这时期反而是最危险的。骸雾会影响人的神智,激发痛苦的回忆。虽然南离刚才很清醒,之后就不一定了。
安稳只持续了一个时辰,果不其然,南离的身躯就变得滚烫如烙铁。烛照的力量在与骸雾抗衡,狼的身躯便成了战场。
南离紧紧攥着逄风的手,无助唤了几声:“宝贝,逄风……”
逄风回握:“我在。”
他帮不了南离,只能陪着他,用言语为他减轻些痛楚。
南离却哽咽了:“你骗我。”
他的泪水大滴大滴落下来:“你别走……别不要我……我会做一只好灵宠的……你别离开我……”
他又陷入了梦魇里。
逄风为他拭去眼泪:“不离开你,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小狗。”
南离呜咽着,像只受伤的小兽。
逄风抚摸着他的耳朵。
过了一会,南离又死死揪住心口的衣物,神情恍惚:“宝贝……我的宝贝不见了,我把他弄丢了。”
他在找那块灵位,二十年里给了他无数慰藉的灵位,却始终找不到。
“没了,没了,”他抽噎着,“我明明一直放在这里。”
逄风投进他的怀里,揽着他的脖颈,与他心口相贴:“你看,没有丢。”
南离嗅了嗅他的墨发。
他平定了些许,肩膀不再抽动。南离带着泣音:“我以前是什么样的?”
他自己也记不清自己以前是怎么过的了,只记得那刻骨铭心的仇恨。病痛加身,狼像个稚童,不住地问他些奇怪的问题。
月光照过窗棂,逄风转眸:“你还记得么,你撕碎了我那件狐裘?”
逄风曾经有一件狐裘大氅,顶好的妖狐皮子,领口处一圈毛茸茸的白领子,冷风不会灌入脖颈,暖和得很。
这件狐裘是冰原铁骑的世子送的,他很喜爱。只不过对他而言,说是喜爱,也绝不是发自内心的喜爱,逄风只是习惯了。
这点暖和对逄风的暴涨阴气聊胜于无,他身子里本来就没活气,穿狐裘也不可能暖起来。他常披那件狐裘的原因只有一个,他需要利用那人蠢自大的世子。
然而狼不乐意了。
一岁的狼正是不服管的时候,折换成人,大抵是未及冠的少年。它皮毛渐厚,牙齿渐锐,野心也随之膨胀。它在逄风身上嗅到了可恶的狐狸味,将逄风视作猎物的狼火冒三丈,趁逄风用膳的功夫,便撕碎了它。
逄风语带嗔怪:“很暖和的。”
南离一板一眼:“狐狸不好。”
他将逄风拉过来,又仔仔细细嗅了一遍:“你是狼,只能有狼的味道。”
他烧糊涂了,把逄风也当成了狼。
逄风便笑了:“是,我是狼。”
南离:“我挖了一个很大的洞。”
逄风:“嗯。”
南离:“这个洞不好,会弄脏你的皮毛。我们去抢狐狸的洞。”
逄风哭笑不得。
发烧的狼思维跳跃很快。
南离认真道:“入冬的驼鹿很肥美,你想不想吃?心和肝都留给你。”
他突然兴奋起来,就要一骨碌爬起来:“我这就给你捉。”
逄风忙把他按了回去:“你忘了么?驼鹿群昨天迁徙走了。”
他深知不能直接阻止如今的南离,应当将自己当作狼,耐心去哄。
南离委屈:“对哦。”
他有点失落:“冬天很难熬的……你这么瘦,不多吃些该怎么过冬?”
即便狼是猛兽,冬季也免不了饿肚子。肃寒的凛冬,绝大多数的猎物都会迁徙,或是躲进洞中冬眠。
倘若实在寻不到猎物,狼也会刨些昆虫、草根果腹。但南离是一头有责任心的雄狼,他自己可以挨饿,却绝对不会让妻子受饿受苦。
南离语出惊人:“实在不行,我去偷人类养的羊,听说那些羊又肥又嫩,比野羊好吃多了。你不要去,你在洞里待着就好了。”
他蹭了蹭逄风的鼻尖:“宝贝,你放心,我不会让你饿着的。”
逄风却一时没有言语。
他知道,南离的父亲就是这样的。
那一年的冬季格外漫长与寒冷,飞禽走兽几乎绝迹。看着雌狼和嗷嗷待哺的狼崽,那头矫健的雄雪狼与妻子碰过鼻子,舔舐过饿得直叫的狼崽后,义无反顾地离了洞。
可它偷的偏偏是左相制傀的灵兽。
将灵兽拖回洞中时,那头狼一定很欣喜。它的妻子有了乳汁,吃饱的狼崽在母亲肚皮底下酣睡。雄雪狼则缩到了角落里,舔舐着被箭伤到的腿。那时它一定想着,冬天迟早会过去的。它们的孩子也能安然无恙长大。
左相为他讲这件事时,刻意观察着逄风的神情,逄风那时冷冷说:“畜生果然蠢笨。”
左相满意地笑了。
狼其实是怕人的。如果偷人的牲畜,必是走投无路的铤而走险之举。
对伴侣的忠诚和爱深深写在狼的血液里。南离的父亲是这样,南离也是这样。
逄风亲了亲他:“没事,春天快到了。”
第177章 上神
南离睁开眼,嗅到了扑鼻的肉香。
炖得烂熟的肉与沙葱混合的香气在锅中翻滚,热气顶得砂锅盖嗡嗡直响。他的肚子几乎瞬间咕咕叫了起来。
月光透入窗,逄风散着发,伸手一把拉开帷帐:“醒了?”
南离吸了吸鼻子:“宝贝,你煮了什么?好香。”
逄风莞尔一笑:“人类养的肥羊。”
南离愣了一下,回忆起昨夜混乱的记忆,瞬间窘迫起来,脸红得厉害。他还记得自己攥着逄风的手缠着他要交尾,絮絮叨叨人类好可怕,最后甚至变成大白狼,在屋里嚎了起来。
他甚至还要逄风和他一起嚎。
逄风揽着狼皮毛厚实的脖子,狼在他怀里疯狂扭动。他好不容易才哄住狼,没让它跑出去造成骚乱。
狼心虚地缩了缩脖子。
逄风却没有训斥他,而是径直离去。不出一会他便端着一只砂锅回来了。
他掀开砂锅,里面是炖到脱骨的大块羊排肉,萝卜和土豆几乎要化掉了,沙葱、枸杞和红枣浮在奶白的汤汁,异香扑鼻。
羊是新宰的羔羊,盐碱地里吃草药的滩羊,肉没有一丝膻味。逄风用文火炖了许久,羊肉肥而不腻,嫩而不柴。
逄风又端过来一只瓷盘,松软的发面饼子堆得高高的:“饼没放油,不必担心腻。”
南离将饼掰成小块,让它们吸饱了汤汁,再送入口中。鲜美的滋味一下子迸发出来。
他不得不承认,人养的牲畜的确比野味肉更嫩。野味往往没什么油水,肉质也糙。
南离先前化身野狼的时候,那群狼就经常对人的肥美牲畜流口水。哪有不喜欢吃羊的狼?只不过都不敢。
当然逄风的烹调手段也很高明,不放重油盐的佐料,却保留了原汁原味的鲜美。
带着肥膘的羊排肉入口即化,喝一大口热乎乎的汤,再配一口松软的饼子,南离顿时觉得身体暖烘烘的。
取别于南离直接端碗咕咚咕咚喝汤,逄风也端着一碗汤,斯斯文文用勺子在喝。饼子也是一小口一小口咬。发面饼里放了些玉米面,金黄金黄,有玉米的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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