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我喜欢狗,我面前有一只狗,我觉得它弱小可怜,我把所有的肉和骨头都给它吃。可是一只小到可以握在手里,更加可爱的狗崽出现,我全部的怜惜和照顾,又会悉数滑落到天平的这一边。我没有那么多无私的大爱,我的善良也并不纯洁。”
喜剧片在上演博人同情的反差悲情片段。
唐知更边盯着边说,“我不会被善举义行轻易感动,我心很硬。”
十五六岁,爸妈没有离婚。和爷爷奶奶一起住在一栋老房子里。爸妈的房间和卫生间连在一块,由一道移门隔断,在夜晚这道移门通常会被关上,以划分不同家庭成员的活动空间。
有一天唐知更走上楼梯,看见爷爷将近趴在门上,眼睛贴着因为老旧而无法完全合上的移门缝隙。
他听到淋浴的水声,这个点,是他妈妈固定的洗澡时间。一墙之隔甚至传来她欢快的歌唱。
随之而来是一声惊惧的尖叫,还有妈妈愤怒的质问。他想任谁享受美好的沐浴时光忽然瞥到门缝里一只贪婪的眼,都无法淡定处之的。
他冷静地走上前,他已经高出爷爷很多了,他只是不咸不淡地说:“爷爷,这么晚还不睡觉吗?”
爷爷喝了一小杯茅台,恋恋不舍地回了房间。在那之前给唐知更倒了一杯牛奶,要他睡前记得喝。爷爷对他一直这样贴心这样细致。
后来同样的事情还有没有再发生,唐知更不得而知。他上高中,寄宿在学校。高考完回到家,桌子上有两张鲜红的离婚证,以及一瓶破碎的茅台酒。
自那时起,他分不清性善性恶究竟有没有边界,一个人好坏交织制衡,到底怎么才琢磨得清楚。
银幕中,小狗蹦蹦跳跳地把一根磨损的骨头叼到奄奄一息的狗妈妈面前。妈妈一动不动,既不张嘴也不抬头,它急得嘤嘤乱叫,幼犬的悲鸣极富感染力。
李时探过身来,在唐知更还未反应过来之前,伸出手指在他眼下一抹。
他对着唐知更展示湿漉漉的手指,又担忧又如获至宝地说:“嘴硬。”
唐知更执拗地说下去,他搭住李时的肩,眼睛里有跳动的火炬:“我不是天才。我第一次玩滑板,摔得人仰马翻;我第一次在海边冲浪,被卷进海水里呛得半死不活;我第一次投稿报刊,修修改改收到一封婉拒邮件。我不完美,我一点也不。”
“你也不需要完美,一点也不需要。”
李时扣住他的手,抓住了一块浮木般,他犹豫着说:“他胃癌晚期,李晖明胃癌晚期。是他的命,还是我的命?”
李晖明。姓李,这个陌生名字的身份不言而喻。唐知更避重就轻地答:“命运这东西,不过是伤心人创造出来安慰自己的精神媒介。世事无常,才需要命运的说法来解释无法抗拒无可排遣的事情。”
李时松开手,他失神地喃喃:“今天是我生日,居然也是我知道他快死了的日子。”
“我不知道我该高兴,还是不高兴。”
唐知更把放在床头的椰子香薰抱过来。它烧得很快,凝固得也很快。唐知更拨弄着下垂的烛芯,让它烧得再旺一些。
“许个愿望。”他举着椰壳,火光照在李时脸上,他的脸上有黄昏的颜色。
李时望着他,闭上眼睛虔诚地祈祷,倾身吹灭了蜡烛。
“我想要你的戒指。”他举止大胆地摸上了唐知更的手指,想把那枚沾染唐知更温度的戒指退下来。
唐知更挣了挣,复而用中指抵住了李时的中指,将他在天涯海角的路边摊上一眼相中的红玛瑙戒指,一寸一寸地推了过去。
“别的都太虚幻了。那我祝你,保持期待吧。”
第12章
李时心中奇异的安定下来。原来今夜学会敞开心扉的,不止他一个。
最初他好比一个穷途末路的朝圣者,一心瞻仰唐知更的光辉而存活。渐渐地,他明白唐知更未必需要十分伟大,辍笔之余,他与自己生活在同一个世界,吃的是种在土里的稻谷,而非飘渺的风露。
唐知更当得一句:“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
正是多情锐化了唐知更的无情,他的无情之下,处处生长柔软湿润的草坪,终有一天会开出馥郁的花。
李时抚摸手指上的戒指,尺寸并不十分合适。
真的被自己讨过来了。
一个小时前唐知更问他要在哪里睡,客房还是在他床上将就。
其实今天晚上他没什么睡觉的欲望,只是机不可失,他又把香薰点起来,要唐知更伴着香味入睡。
不知那熏香是不是真有安神助眠的作用,唐知更很快阖上了眼睛。
李时第一次见到唐知更的睡姿。他睡得很踏实,却不大老实。平均约二十分钟就要翻一次身,被子搭在腹部,没一会就得李时去提一提、从他身下蹑手蹑脚地翻出来。
李时虽然乐在其中,但重复这些动作确实太傻,况且他腰酸腿软,不怎么舒服。他将冷气调高,偷了唐知更一盒烟推开了阳台门。
Kent的一款冰薄荷味香烟,唐知更的柜子里没有贵得唬人的烟。李时想到谈项目时有些合伙人喜欢抽雪茄,那种仪式感强烈又不务实的东西。不过唐知更抽的话,一定更能衬托他仿若一体的悠然气质。下次买给他试试。
李时仍旧没有学会享受尼古丁在肺里滚过一圈的快意。他吸了口烟,劲不大,薄荷味重,没丢人到咳上半天。
城市里夏夜的星星稀疏,全被对岸的霓虹灯火抢了风头。
就着那几颗半明半昧的星,李时在心里默诵几首现代诗。他揪住脑海里飞过的闪念,笨拙地堆砌一首不合格的诗。
凌晨三四点的样子,他慢慢地爬到唐知更的床上,占据一个小小的角落,平躺着不动了。
唐知更一觉睡到日上三竿,李时早离开了。他不急不缓洗漱完,打算去翻看冰箱里有什么能糊弄充饥的食物,餐桌上放着一碟对角切开的三明治,和一个剥了壳的水煮蛋。
李时留的。不仅如此,冰箱里填满了食材和饮料,是他平时惯吃惯喝的品种。
唐知更坐好,拿起三明治吃。他发现餐桌边上的水杯底下压着一张纸。
他经常用的A4稿纸,家里随处都会摆上一些,以便他记录突如其来的感想。
字迹工整,标准的楷书。应是从小练就的功夫。
苦恋是一枚
贴附于礁石的生蚝
要么干瘪
要么等人来撬走
平生最快乐
深更半夜
听大海的心脏
右下角附一句: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愿共勉之。
唐知更拿起手机,给李时发一条微信。
—TZG:好啊李时,你夹带私货。
不等回复,他熄了屏,心无旁骛地把那个夹了五层料的三明治吃掉了。
味道不错。
唐知更凭借新作《融化的苹果》斩获国外某知名金奖头筹,他本人若无其事泰然处之,却着实震撼了一干自诩业内人等。唐知更的年纪频频拿奖且屡创传奇,有人夸张评他堪称百年内文坛第一人,亦有人将他此次荣誉比作一次历史性的火山喷发。
总之这一年度唐知更身上又聚焦了许多新鲜的目光。艳羡的崇拜的,打探的不屑的,让他不胜其烦,拒了一切形式的访谈闭门不出。
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和李时厮混在一块。
不仅局限于做爱,唐知更意外发现李时的运动细胞并不衰弱,据他所说大学时期公选体育甚至选过健美。他带李时一起去健身房做一些基础训练,最不济蜗居在家里和李时玩一点可以有效锻炼的switch游戏。
李时肉眼可见地拥有了原本就该属于他的朝气。
唐知更进行创作时,通常是不在意周围环境安静与否的。当思想与灵感流窜过他的大脑,他不自觉进入忘我真空的境界,外界任何喧闹到他耳边即止,这个时候如果想要和他说句话,他绝不会搭理,吼叫也不起作用。倘若是火烧眉毛危急存亡关头,也许他仍会抱着纸笔,边写边逃难。
思绪断了就难以无痕衔接,唐知更素来追求水到渠成。
他不避讳在李时面前伏案写作,李时身上恰如其分的分寸感一定程度上让他感到放心。
脑海里编织的情节与描写在他掌握中时,他更习惯用纸笔去记录。偶然出现想法喷薄而出的状况,键盘往往被他敲成一串噼里啪啦的飞响。
书房里那张书桌可容两人入座,李时有时得以留下来和唐知更一起办公。
这样的工作方式对李时而言效率非常低下,他忍不住瞄上唐知更两眼,然后再解决手上的问题。
长此以往,他逐步在心里丰满了未知部分唐知更的形象。譬如写完一节文章后,唐知更也很难不流露出疲倦,他会放下钢笔,活动手指和肩颈关节,轻缓地舒一口气。
唐知更也会经历思路卡顿,遍寻无果的困境。有几次临近餐点李时点了餐或者做了菜,吃完收拾完回来,唐知更椅子底下堆满了揉烂的废纸团。他面容上瞧不出什么,但直觉告诉李时,他在焦虑。
他甚至不惜花上一两个小时,反复推敲一个句子哪怕一个词。
刚开始李时以为是唐知更标准太高,宁愿吹毛求疵,力求精进。
后来他仔细回忆,他想起唐知更说过自己并不完美。
以及对天才之名难以掩藏的抵触。
他讶异地发现,分明是令出版方束手无策,休想左右他作品一个字眼的唐知更,那么嚣张,乃至恃才傲物的唐知更,他居然,原来会害怕。
他怕什么呢。
辜负投掷在他身上过高的期待?或者,仇视者不分青红皂白的糟践?……抑或是无时无刻不在试图深刻挖掘他思想的每一个人?
李时难以抑制地感到心慌。
唐知更经常在秋日过早降临的傍晚播放一部文学纪录片。
李时陪他看完一部现当代著名作家回忆录,几位学富五车的名家,几乎都提到过关于“正面回馈、侧视质疑”的话题。
他们生活在风雨如晦的年代,尚且缺乏勇气面对现实世界的得与失。唐知更年少成名,纵使比旁人多出百倍剔透聪颖,再如何虚构一副金刚不坏的坚强身躯,都无处遁藏他潮湿的不安。
李时成为唐知更居室常客后,便会时常在冰箱显眼处见到一盒草莓和一罐喷射型奶油。
唐知更情感充沛、心细如发,是天生的写作者。他拥有洞察世事的能力,他尤其留心他想要给予关注的人事,将这种能力收放自如。换言之,唐知更刻意忽视的,照着放大镜他也看不到。李时享受到几分他的垂青,于是他见到的唐知更,是漠然中带着体贴入微,周到周全的唐知更。
他不是吃不了微酸的草莓,相反他神色自如地吃掉过唐知更一碟草莓。唐知更不但能看出他是个一点酸也不爱吃的人,而且他丝毫不认为这种偏好是无理取闹的。
草莓和奶油很搭,最搭。
李时洗了一半的草莓,甜到心头的滋味给他壮了胆,他啻啻磕磕地问唐知更:“唐老师,那你是怎么看待,嗯……作家与阅读者之间的关系呢?”
唐知更接过他挤了一层奶油的草莓,捏了一个慢慢地嚼,满口充盈的汁,甜得让人发昏。
他说:“鱼生店老板和顾客的关系。”
李时满脸困惑。
唐知更勾了勾唇角,笑意不达眼底:“做文章如经营一家鱼生店,选材必须优质新鲜,刀工更得一流。每片鱼生里保证不含一根骨刺。否则再不挑剔的客人,也要投诉你的。”
“有意思的是,绝大多数读者同样会如鱼生剔骨般解析你的文章。很多时候他们曲解你本来的意思而进行二度创造。”
唐知更停顿了一下,翻出他收藏的几篇文学评论和作品衍生物。
“这个环节理论上是必不可缺的,但很多作家因此蒙受不必要的麻烦和无处诉说的冤屈。最终他们变得举步维艰,不敢说话,起码不敢说真话,怕犯错。这样令人头疼的死循环基本无解。”
他大方地向李时展示他历年来收到的读者信件,都是各个出版社旁敲侧击转交给他的。
唐知更接受合理的疑问和批评,但有些人实在是出奇的离谱。恶搞他笔下人物者有之,道貌岸然阴阳怪气者有之,慷慨激昂痛骂流涕者有之。至今为止还没有人能真正拿出铁证检举他,将他名正言顺地踢出局。
“哎,”唐知更云淡风轻地笑笑,他故作顽劣调皮,忧心忡忡地说,“你不是做风险投资么,有没有评估出来,搞创作是件风险特别大的事?”
李时看起来难过地快哽咽了。
“我……”
“嘘,不用说。”唐知更又偷吃他一个草莓,还是嫌弃。
甜。
“我是你的天菜么,我知道。”
“达摩克利斯之剑,你听说过吧。我觉得这东西是真实存在的。”他眨眨眼,“这是我们的秘密。不许告诉别人。”
不许说,唐知更看似戴着无形的王冠招摇过市,其实是个胆小鬼。
七情六欲、俗世樊篱轻易能够困住他。他什么都不在乎,又什么都惦记。
喜欢狂醉揉乱云,喜欢人间琢玉郎,也喜欢金碧辉煌和一地鸡毛。
会累,会怕,会生活不易,小唐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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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照常趴在那张软软的床垫上,心想深秋时节万物凋零,果然是一片死寂。
唐知更再次顶进来时,他放任自己低声地哼叫出声。
有点怪,唐知更似乎更粗更硬了。
胀胀的。
唐知更热衷于光顾他的肩背,他不知道他的背部究竟有什么独到之处,能够得到唐知更这样青睐。
他的背不是商品,无法估价,否则一定早就被唐知更撬走了。
想要唐知更亲一亲他。要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吻。
得更努力,再叫大声一点。
唐知更弄得很深,射进去了。动一动手指都很疲倦,没力气回头了。
他今天好激动。喜欢他为自己激动。
下次要更卖力。
也要记得再多夸夸唐知更,做永远给予他公正反馈的忠实读者。
唐知更,你特别厉害,我特别喜欢你。
唐知更,你就是写得好,就是比谁都会写,你就是有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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