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温乐点点头,想了想,又说,“哥,我问你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有喜欢的人吗?不是弟弟对哥哥的喜欢,或者哥哥对弟弟的喜欢。反正就是……,你懂的,那种喜欢。”
温乐紧张得一颗心扑通乱跳,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问了,甚至兴起了想扇自己巴掌,怒骂自己的冲动。
他想知道他哥哥有没有喜欢的人,哪怕这人不可能是自己,他还是想知道。说不定,这个答案能让自己对哥哥病态的心动,彻底地消停下来。
“当然有啊。”
温乐的心一沉,感觉自己下一秒一定会难过地哭出来。
“那个人是谁?即使我不认识,我也想知道那个人的名字。”
“能啊,而且这个人你也认识。”
温乐皱眉:这人我认识,会是谁?方才的那个方静吗?可是哥哥说了他不喜欢她。难道说是福利院里的人?
“所以这个人是谁?”温乐问。
郝向明笑了一声,看着温乐,眼睛亮晶晶的:“你。”
第21章 【已修改】
你。
这是一个发音那么短,分量却那么重的一个字,像一口大钟,在温乐心头“咚”地撞了一下,每一个细胞里都是诧异的回响。
温乐难以置信,瞪大双眼看着郝向明,神经质地笑了一声:“我操,哥,你他妈的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郝向明放下手中的饭盒,挪动坐姿靠近了温乐,手搭在膝盖上,和温乐紧张地攥着裤子的手挨得很近,却始终没有碰上。
“我当然知道我在说什么。”
“你最近很幽默啊。”
“我没在开玩笑,我认真的。乐乐,我是真的喜欢你,不仅仅是哥哥对弟弟的喜欢,还有你所说的,你也懂的那种喜欢。”
温乐晕乎乎的,仿佛终于喝到了眼巴巴期望许久的一瓶美酒,尝到了那一口香醇之后,就彻底醉了,醉得无法分清方才所听是梦还是真。
他看着郝向明,那是一张和自己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脸,此刻浮着一层红,不知是天边的晚霞照的,还是心底的激动烧的。那双眸子热切地看着自己,似是一汪春水,能引诱他沉浸其中,让一向天不怕地不怕,脸皮比谁都厚的温乐竟然羞赧到心悸。
我哥喜欢我。温乐想,内心扑通扑通乱跳,像拴了头小鹿在里头。
我哥说他喜欢我,是那种喜欢。
空气里似乎盈满了粉色的暧昧,吸一口就足以让人甜到上脑,温乐脸上的喜色则一路烧至脖子那里。
过了很久,他才鼓起勇气说:“哥,其实我也喜欢你,是那种喜欢。”
郝向明笑,显然早就预料到了这样的回答似的。
他搭在膝盖上的手终于碰上温乐的手,从小拇指、无名指、中指到食指,一根一根的,最后两人的手指终于交缠在一起,指尖点着指尖,骨节擦着骨节,轻轻的,连着彼此的心。
郝向明过的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子弟生活,双手白皙修长,犹如钢琴家;可温乐从小受苦受难,既捡破烂又打工,一双手早就被社会的垃圾和尘土磨出了一层层茧子。若不是他在出门前,特地抹了一层地摊买的廉价护手霜,手上的口子定会刮疼郝向明的手。
“我就知道。”郝向明得意得眉毛都要飞上天了。
“你怎么知道?”温乐很惊讶。
“你是我弟弟,你的心思我怎么会不懂?”
“可我不懂你的心思,不然我也不会……”
温乐住了口,他不想告诉郝向明自己已经肖想他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反正你的心思我不懂,嗐,谁让我读书少呢,比不得郝大少爷聪明啊。”虽然温乐心里是惊涛骇浪,可脸上还是一副平日里和工友们吹牛时的社会二流子模样。
郝向明伸出另一只手,轻轻拧了一把温乐的嘴,不像是惩罚,倒像是情侣间宠溺的小动作。
“你要是再乱说话,我就揍你啊,什么少爷不少爷的,大清早亡了,叫哥。”
温乐不服气地哼了一声:“你可不就是个少爷么,吃穿住都贼好,还能上那么好的学校。跟你一比,我就是个旧社会的下人。”
郝向明脸上的笑容一僵,沉默片刻,自责道:“乐乐,你知道,我一点都不想这样的。如果可以,我一定死也不会离开福利院,离开你......乐乐,一直以来,我很抱歉......”
温乐听得心酸,赶紧捂住了郝向明的嘴。
他其实从来没有怨过郝向明能过那么好的生活,而自己只能在福利院里,在工地里辛苦挣扎求生。
郝向明被收养时,年纪还太小,他根本没有办法作出任何选择。更何况,郝向明一直都在为两人的联系努力着,也隐忍着。两个人都在努力拉近彼此的距离,可是他们却那么渺小。
尽管这么多年,依旧无法改变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事实。
该怪的,只有不公平的命。
“乐乐,对不起。”郝向明的嘴被温乐捂着,说话的声音也是闷闷的,可是温乐听得出,郝向明是真的难过。
“哥,不怪你,真的。”温乐感觉心头涨涨的,“你过得好,我就开心了。你要过两人份的好。”
郝向明笑了,可是眼中的泪却酝酿着。
打从他被收养的那一天起,他经常感到内疚,质问自己为什么不能好好守护弟弟,为什么眼睁睁看着弟弟挨打挨骂,小小年纪就出社会打工,住在鱼龙混杂的地方,而自己却舒舒服服地住着大房子,去上学,不帮弟弟改变半分境遇。
在化学课学了能量守恒定律后,他便生出了一种想法:他和弟弟一起形成受精卵,一起以成熟胚胎的模样降临人世,他的脐带还曾恋恋不舍地缠在了弟弟脖子上。他们是不可分割的,所有的幸福和苦难都是共用的。
可是,这总量的幸福和苦难,在分配上却是不均衡的:幸福给了他,而苦难,却给了弟弟。
他一直觉得很痛苦,却仍要在养父母面前装出阳光积极的模样,因为他不能亏欠他们将自己从福利院中带了出来,视若亲生,精心培养的恩情。
“乐乐,今后,我们两个人都会过得好好的,一人一份的好。”
“嗯。”
“乐乐,你知道受精卵吗?我们还是受精卵的时候就在一起了,虽然我们现在暂时不能在一起,但是以后肯定会在一起,永远都不分离的。哥会努力的,哥跟你发誓。”
温乐听得想哭,得到所爱之人的承诺所感到的喜悦,以及这么多年来和所爱之人易地而处的酸楚交织在一起,幻化成了急风骤雨,将他裹挟在其中,吹上吹下,拍来拍去,让他全身发抖。
他含泪而笑,说:“妈的,什么狗屁受精卵,老子不懂你们学的东西,老子是个粗人!”
郝向明搂住他,轻拍他的背,如同小时候那样,只是于亲情之间,又多了份爱恋。
郝向明说:“说白了,你是哥最宝贝的人。哥喜欢你,哥向你承诺,以后一定一定会将你带回身边。”
第22章 【已修改】
被郝向明抱住的那一瞬间,温乐的心跳仿佛停了一拍,呼吸先是一滞,接而变得急促,热热地喷到郝向明脖子上,弄得郝向明不禁发笑:“乐乐,你是害怕,还是高兴?我的脖子都要被你烤熟了,想咬一口么?”
天很冷,两个少年都穿着一身厚厚的衣服,依然能清晰地感知彼此热烈的心跳。
温乐听了郝向明的玩笑话,没有动,只是僵着身子,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今天的郝向明太反常了,说出的话,做出的事,让温乐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郝向明见温乐不说话,就张嘴在温乐脖子上恶作剧地咬了一口,还加上深吮,低声笑着说:“算了,你不咬我,那我咬你吧。”
温乐被又咬又吮,当即一个激灵,推开郝向明,羞赧无比地骂:“你有病吧。”
郝向明呵呵地笑:“可不是,病入膏肓了,因为太喜欢你了。”
“别扯那文诌诌的,我读书少,听不懂。你就不怕被人说什么啊?”温乐注意到了方才经过一名路人所投来的诧异目光,郝向明咬自己脖子那一幕肯定给那个路人留下了印象。
郝向明一脸无所谓:“说就说呗,我亲亲抱抱我弟弟怎么了,又不违法犯罪的,管那么多。”
看着郝向明一脸嘻笑的模样,温乐感到很迷惑。
郝向明一直以来都是彬彬有礼,温柔善良,善解人意的三好学生形象,从来是他自己吊儿郎当,朝郝向明嘻笑扮鬼脸的份。可是今天的郝向明,跟被附魂似的,完全没个正形。
“哥,你说实话,你今天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说了那么多狗屁不通的话,你是不是失恋,拿我来发泄情感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温乐就会笑嘻嘻地捶他哥几拳,将今天发生的一切当作今后两人的谈资,两人依旧是相亲相爱的好兄弟,而郝向明,也还是一个好哥哥。
只是,温乐会很难过而已。
可出乎意料的是,郝向明却敛起了嬉皮笑脸,看着温乐的眼,认真地说:“乐乐,哥今天所说的一切,所做的一切,都是认真的。”
“那你为什么喜欢我?”
“你为什么喜欢我?”郝向明反问。
温乐愣了,因为他不知道怎么解释。
他对郝向明的这份不同于兄弟亲情的喜欢,似乎在很多很多年前,就已经投入一粒种子,种进了他心里,用日复一日的思念灌溉,随着年月的流逝,渐渐长成了一棵畸形却十分顽强的大树。这颗病态的树有着粗长的根系,深深扎进了他身体的每一寸地方,让他有了一种,他这辈子就是为了守护郝向明而活着的使命感,光荣又神圣。
“不知道怎么说,是不是?”郝向明心有灵犀般一笑,“我也不知道,但我就是喜欢你。或者,更准确地说,我爱你。”
郝向明不吝将自己的感情全数告诉温乐,他已经将这份心思藏了很久很久了。
寄人篱下这么多年,他想的、念的、爱的从来只有温乐,哪怕学校有再多的女孩子,甚至男孩子向他表白,他也丝毫不心动。
当他意识到自己对温乐的感情已经从单纯的亲情发酵成了爱情时,他是恐慌的。因为书里写着,这是有悖论理的,是不被法律承认的,是畸形的、变态的、噁心、耻辱的,是要被世人唾弃且虐杀的。
他在深夜一次又一次地想着温乐自慰,达到高潮,瘫在床上看着手里一滩乳白色的黏液,闻着那暧昧的味道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是不可能从肖想温乐的心思里逃脱了。
他一直是个阳光上进,乐观开朗的小天使,此生唯一一次堕落成魔鬼──便是爱上了自己的弟弟,而他所有的反常,所有埋在暗处的痴狂,也都是留给他弟弟一个人看的。
“爱”字的力量是那么地强大,将温乐所有的惶恐不安、焦虑与怀疑彻底粉碎,最后化成了一双温柔的手,将他拖入了郝向明这汪深潭里,沉沦其中,这一辈子都逃不出来了。
温乐情不自禁地摸上了郝向明的脸,轻声却坚定地说:“哥,我也爱你。”
他们从一同形成受精卵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他们永远爱着对方,也永远只爱对方。
时间匆匆,当这两人不得不分开的时候,犹如两块贴在了一起的磁铁般难分难舍,连气氛都变得和以前很不一样了,又甜又涩。
温乐有些不甘心地笑着:“妈的,怎么感觉跟当初和你在福利院分别一样,心里贼难受。”他恢复了以往那副吊儿郎当的少年模样,阳光、有趣、口吐“芬芳”。
而郝向明的脸上也重现平日那抹柔和如春日暖阳的笑:“我也挺难受的。”
“但还是要走啦,不然你回去太晚,你爸妈就要问了。他们问过么?”
“没有,他们还不知道,我只告诉他们每周五下午,我会在学校多自习一会儿,而他们周五下午都要开会到很晚,都让我自己解决晚饭的。”
温乐啧了一声:“没想到你这样的好学生也会撒谎,我都不说谎的,贼诚实。”
郝向明笑,眼里跳动着热烈的光:“为了见你、陪你,撒谎就撒谎吧。”
温乐根本没法维持平常心了,他所有的桀骜不驯在郝向明的温柔面前是那么地不堪一击,在郝向明面前,他就是一个听话乖巧的弟弟。
“好啦好啦,哥你赶紧回去吧,冷死了,我还想回去洗个热水澡呢。”
“嗯,那你洗完澡了,就发讯息告诉我。”
“洗完澡有什么好说的,你好好做作业吧。”
郝向明像是没听到这句话,道:“行,就这么说定了,我等你讯息。走了。”
“嗯,走吧走吧,贼磨叽。”
温乐说得不耐烦,可是心里却是极为不舍。
其实这样的分别在过去几年的每个星期都在上演,一个人唠唠叨叨,一个人嫌东嫌西,笑笑吵吵的,一次见面也就结束了。
可是这一次,却是不一样了。
他们已经知道了彼此的心意,而互相爱着的两个人,又怎么舍得分开一刻。
温乐一路晕乎乎地回工地,将郝向明对他说的话一次又一次地回味。
那带着淡淡香味的拥抱,与那猝不及防落到他脖子上的一咬,虽然难以置信,的确真实发生了。
他恍惚到接连换错了两趟车,花了比以往多一个小时的时间才回到工地。
天已经黑了,风冷冷地跟刀一样刮在脸上,工地里却弥漫着工友们开小灶炒菜的热气和香味。
“哟,阿乐回来啦!这么晚,上哪儿去了?”
“去见我哥了。”
工友眼尖,瞧见了温乐脖子上的红印,坏笑道:“见你哥?不是吧,你哥给你脖子种草莓?阿乐你说实话,是不是和哪个小妹快活去了?欸哟哟,爽不爽?”
温乐的脸刷地一下就红了,赶紧捂住脖子。这脖子上的草莓的确是被他哥种的,可是这种事怎么能跟别人说啊,工友们对他再好也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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