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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郎是个娇气包(古代架空)——岛里天下

时间:2023-12-22 09:01:26  作者:岛里天下
  桃榆连忙道:“我只是从不知你身上竟有这么多伤,乍然间瞧见惊着了。”
  他上扬眸子看着霍戍,温声央道:“让我瞧瞧吧。”
  霍戍见哥儿眉色间的关切,连自己也没有发觉自松了一口气,他伸手兀自解开了衣带。
  方才洗过澡的霍戍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皂角味,倒是很清香好闻,上身受热水冲洗过,还有些泛着热气的红。
  只是桃榆看着前胸后背上斑驳的伤口,眼里再也注意不到旁的,更是没有了什么旁的旖旎想法,只觉着一瞬间心口便堵了起来。
  霍戍后背上自脖颈往下,横陈交杂的伤疤,或长或短,或深或浅,其间不乏刀伤枪伤箭伤。
  桃榆只从旁人口中或是纸页上轻描淡写的了解到过战争,而霍叔身上留余到伤,让他窥见了战争真正的残酷。
  “你还记得这些伤是什么时候受的么?”
  桃榆轻轻的抚摸着比自己指腹还要宽,皮肉已经变形或凸起或凹陷了的伤口,心里疼的几欲不能呼吸。
  若是换做寻常人,只怕是其间一个伤口便舍了半条命去。
  他都不敢想霍戍在沙场上受这么重的伤是如何一次次熬过来的,有些伤口实在是触目惊心,身上留下能预测出几乎能要了人性命的伤痕就有七八处。
  遍布的伤疤,几乎让整个上半身没了多少完好的地儿。
  “都过去了。”
  要说记不记得,刚开始其实也是记得的,血肉之躯,伤在己身如何会不关切,只是随着上场厮杀的次数增多,同一个地方再次受伤,他便不如何记得了。
  一线战事残酷,哪回上战场不是拿命厮杀,血肉横飞间,几乎分不清那是敌人的血肉还是自己的。
  每回活着回去,几乎都是满身的血窟窿,只要能活着回来,区区伤痕又算得了什么。
  桃榆知道他是不肯与他说起那十年的苦楚不易,便也没再追问让他忆起那些往事来。
  他检查了一番,发现有些伤相对来说比较浅,却还是留疤至今,想必也是因为前线医药短缺救治不佳方才至此。
  “我给你擦些淡伤疤的药助恢复,虽说已经结痂伤口好了,可疤痕遍布,长此以往也容易病变。”
  霍戍倒是不怎么在意这些伤痕,只是桃榆的声音都已经带上了哭腔,回头见他双眼不出意外的红了。
  他指腹抚过桃榆的眼睑:“别哭,听你的。”
  桃榆连忙取了自己珍藏的药膏,耐着性子一一细细在霍戍的伤口上涂抹开,待着把他全身都上了药,药膏都用了半瓶去。
  待着药膏风干以后,霍戍穿上衣物,整个人都散发出了股淡淡的草药味道。
  夜里桃榆还挂记着霍戍的伤,平素里最喜欢钻进他怀里枕着人睡也作罢。
  倒是霍戍一把将人捞进了怀里:“别多想,没事。”
  桃榆贴着霍戍:“我也一点没怕。以后就给你做私人大夫。”
  霍戍闻言眸子微软,将人抱得更紧了些。
  既见了霍戍身上的伤,桃榆又把搁置了些日子的药炉子给推了出来,终日屋里都药烟缭缭的,俨然是践行上了给霍戍做私人大夫的话来。
  过了些日子,二十三入了小年,这日有庙会。
  小年的庙会总是格外热闹,年底有了空闲,秋收后手头总是要宽松些,年节里人都比寻常要更舍得花钱些,香火便比平素的庙会都要旺不少。
  桃榆早就想去小年这一茬的庙会了,只可惜隆冬腊月里爹娘都不放心他出门去。
  纪扬宗作为里正,人情应酬格外多些,年关上谁家办事儿他都得去,经常一连得吃好几天的酒,几乎没有空闲能带桃榆去赶庙会。
  今年有霍戍在,桃榆要去哪儿,纪扬宗和黄蔓菁都放心,自没过问两人的。
  天微微亮,霍戍起身的时候,桃榆难得没有赖床,跟着霍戍一同爬了起来。
  两人收拾好出门的时候,天方才大亮,骑着大黑出去的时候,方才发现昨儿夜里下过了一点小雪,坳子里的青菜上已经被一层白雪给覆盖了。
  霍戍看灰沉沉的天色,过些时候不下雨要是起风还得飘雪。
  他提前预备了把油纸伞给捆在了身上。
  原本以为这样的天气去庙会的人不多,然则上了去寺庙的独道上,发现一路上都是车马和香客,愈是离寺近,愈发的热闹。
  上了青石所铺的敞路时,夹道竟摆满了许多摊子,拜佛所需的香烛纸钱是基础的,还有糖人儿烤串儿烧饼摊子,一应的吃喝玩乐样数不比城里少,又有灵芝枸杞干菊等草药摊,外还有会聒噪说话的鹦鹉猫兔,珍禽异兽亦是应有尽有。
  不怪桃榆一直心心念念来看热闹,属实也让霍戍开了眼界。
  金龙寺是同州城外最大的一处寺庙,据闻昔年祖皇帝南巡之时曾来庙里烧香,还住了些日子。
  为此金龙寺几经修缮扩建,到今时道路修的宽敞平坦,香客众多,也吸引了商贩前来生意。
  桃榆见着这些热闹的摊贩便走不动道了,径直从马上滑了下去,先两文钱喝了一碗热汤。
  接着从这个摊子蹿到了那个摊子。
  霍戍一手牵着马,一手好的攥着人。
  他见着如织行人,不单车马饺子里下来的人衣着华贵,便是来往间挽着篮子的村头妇人亦是衣着鲜亮。
  其实自霍戍来南边时便发觉了,同州这带但凡是什么席面儿大型集会上,都拾掇的体面整齐,同州这片人都喜好漂亮。
  也怨不得桃榆对他的披帔嫌弃。
  他捏了一下桃榆的手:“前头的女子穿的是什么?”
  桃榆听到霍戍嘴里吐出女子两个字,连忙凑了过去,见着他瞧着的不过是个年逾三十的妇人,且衣着寻常毫无引人注目之处,不免疑惑:“就是再寻常不过的缎子做的,几十年的花色了。”
  “什么价格?”
  桃榆诧异霍戍怎么问起这些来了,不过他既问,还是耐着性子同他道:“像那位娘子身上的缎子在布行里也就是中下等货,自买布匹的话一匹应当不到一两银子左右就能买下,若会绕价七八百文吧。”
  “若是在布行直接买成衣的话,一套当要个五六百文,不大划算,自买一匹布可以做出两套来。”
  说来,先前霍戍在十里布行买的缎子添在聘礼箱子里一并送了过来,他都还没来得及裁制成衣服。
  “怎么了,突然问这些?”
  霍戍闻言眉心微蹙。
  遥记年少时他一房堂兄说了门亲,什么都商谈好了,城里的布行上了一种时新缎子,那哥儿便想要一匹,说来与他堂兄听。
  那日堂兄同他一道去布行里问了一嘴布价,出来婚事便黄了。
  “那缎子就和这一模一样。”
  桃榆瞪圆了眼睛:“以前家里很拮据么,买一匹添在聘礼里也才几百文。”
  霍戍道:“掌柜要八两银子一匹,堂兄试图绕价,一个羊商一口价便给买走了。”
  “八、八两?!”
  桃榆不可置信的复问了一遍:“便是那时候这花色缎子要时新些,价格高点,但也决计不会过一两银子。可八两这未免也太高了些,莫不是记错了。”
  霍戍摇了摇头,他虽不太懂这些布料,但彼时因此谈崩了一桩亲,事情深刻,他如何会记错。
  而今再见此,早已物是人非,他侃道:“不过掌柜倒是未曾忽悠人,布匹真当是南边货。”
  “北域物资匮乏,衣料缎子都是些皮毛货,就那么几样,不如南边布行琳琅满目。这么一匹缎子,在北域不单能卖上这个价,且还有的是人抢着要。”
  桃榆瞪眼了眼睛:“北域的人都这么有钱么?”
  话音刚落,有道声音却先插了进来:“这匹马可是壮士的,不知可否出手?”
  霍戍和桃榆闻声,见着有个大腹便便的男子正在看大黑,两眼放光,喜好之色溢于言表。
  许是庙会上都是买卖之人,又或是桃榆站在身边,显得霍戍都和善了不少,这才引得人上前攀问。
  “马不卖的。”
  桃榆开口道:“我们只是来赶庙会。”
  男子却直言:“我可以出一百两,考虑一下吧。”
  桃榆摇了摇头。
  瞧着两人欲要走,男子连忙又道:“这样,价格你们提,都好商量嘛。”
  霍戍见人痴缠,沉眸过去:“不卖便是不卖。”
  男子瞧见面色不善的霍戍,不是个好惹的主儿,连忙赔笑道:“叨扰了,只是这马实在是好,若壮士再有这么好的马源,烦请相告。”
  “在下城中嘉堂瓷坊陈普。”
  霍戍微微颔首,以示答应。
  两人走到安静些的地段,霍戍却忽而陷入了思索之中。
  北域绢绸走得通,南边马匹有价无市,两方却正好产出所缺之物,若是南北倒卖,当是一桩可高利的生意。
  今他在同州,凭借本地熟识之人可以选合适的货,北域那头又是他土生土长的地方,地皮也熟。
  简单一盘算,做点生意未尝不可。
 
 
第42章 
  霍戍起了主意,回去便将这个打算说给了桃榆听,若有可行性,方才可去预备,若是桃榆不应,一开始便可掐灭了苗头。
  “你的意思是要做走商生意么?”
  桃榆听了霍戍的话,有些意外。
  毕竟在他的认知里,霍戍简言少语,又不世故圆滑,很难会想到他会提起做生意的打算。
  “嗯。”
  同州繁荣,行商坐贾云集,上有大商经营商队,下有货郎担货下县。
  十里八乡间,倒卖货物谋生的人一个村就能找到好几个干过这行当的,说来也不是什么生僻冷门的行当。
  只是说,干得人多,角逐也大,多的是人慕名去干,但是都没摸出门道,亏钱的人也不少。
  姑且不论挣钱赔钱的事情,既霍戍提了出来,他还是以自己有的认知认真的同霍戍谈道:
  “依你所说南北的差异,倒确实是有利可争的。但若目的地是北域,地跨辽阔,定是不能如货郎一般,独一人出行。不说得组建大的商队,但怎么也得上十号人押货互相照应才行。”
  “人手是一则,二来你想倒卖布匹,即便同州布匹价格低于他地,且样式花样多,但好料子好样式,价格再少成本也高。既出的远门,货不可太少,货多本钱即高,手头上得有可周转的资金。”
  桃榆道:“这两项乃大头,若都没有,那旁的也都不必多忧虑了。”
  霍戍看着桃榆,随后折身前去打开了放在角落里的箱子。
  他当时过来纪家就带了个包袱过来,桃榆瞧着堆在柜子上风尘仆仆的包袱怪可怜的,于是腾出了一个自己的箱子给霍戍装他的东西。
  且还保证不会未经同意翻看他的箱子,往后便尽管放心的将东西放进去便是。
  霍戍打开箱子,从两件破旧的衣裤底下翻出了把匕首,在最低下抄出了一包用麻布包裹的东西出来。
  他提到桌子前,推给桃榆:“这些不知可能周转些日子?”
  桃榆见着那一包沉甸甸的东西,微眯起眼睛看了霍戍一眼,旋即连忙把袋子给拆了开。
  这回桃榆的神色比上次打开霍戍的荷包还要震惊的多。
  他一手一块儿方长磨刀石一样的金条,直接看傻了眼。
  纪家家境不差,阿祖的医馆生意也好不错,但他却也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
  说来不怕笑话,家里使的都是银子,上回去城里收归了霍戍的荷包,他才第一次用上金子。
  他说霍戍先前那么大方,荷包说给就给了,原来是还有大头。
  “这一块儿怎么也得有二十两,且还是金条,一两抵银子十两了!”
  桃榆啧啧,登时又似想起了什么一般,扭头便冲向了那个连锁都没上的旧箱子,试图翻找一下,看看霍戍还有没有私货。
  “没了,全部家当都在这儿了。”
  霍戍见抱着两根金条蹲在箱子边的桃榆,有些好笑。
  “这里五百来两银子了,起始周转的银子也差不多了。”
  想着先前看有些人丢了营生自己还说拿私房钱养他简直是个笑话,桃榆忍住要盘问霍戍怎么有那么多钱的,道:“那人手呢?”
  “人手我有打算,看你的意思。”
  “嗯?什么看我的意思?”
  霍戍道:“若你答应我做此番营生,我再往下谋计,若你不合适,那便作罢。”
  桃榆闻言默了默,没有一口回答。
  若这桩生意真的做了起来,意味着什么他心里明白。
  此后山高水远奔波是寻常,聚少离多也是家常便饭,便是光想上一想,桃榆心里便揪了起来。
  可但凡有所经营和成就,哪里有不奔波的,便是阿祖的医馆,一年里也要出去几回。
  若一事无成,终日守在土地上,那倒是片刻不离时时相守。
  只是男儿志在四方,况且霍戍还是个有本事的人,若真叫他一辈子杀猪种菜,未免也太过屈才了些。
  他本是卸甲完成了故友之愿后可以洒脱走四方的,会留在这里甘愿束缚,说白了也是因为他。
  倘使他再不许他做这做那的,也忒憋屈了些。
  桃榆在大事儿上心里也有一杆秤。
  “这是好事啊,我怎会觉得不合适,事情能谋计下去,也省得爹忧心了。”
  桃榆鼓舞道:“你通晓北地状况,没准儿真就闯出了名堂来呢,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是没有,那也得了教训。我们都还年轻,总要去试错营生,总也不能全然依靠着祖辈的那点子单薄基业过日子不是。”
  眼下田产赋税肉眼可见的增重,明眼人都晓得再这么下去耕田种地没有出路,但凡有条件的都在思索着另谋些出路了。
  霍戍见桃榆如此回答,心中有了些数。
  “你放心,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你饿着。”
  两人草做了商定,没先急着将事情告知纪扬宗。
  翌日霍戍清早上去了一趟红梨村。
  虽两个村子相邻,霍戍除了先前来宰猪的时候来过几趟,此外都未曾怎么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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