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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人们的陈词滥调(玄幻灵异)——暮苍梧kuisogo

时间:2023-12-25 14:36:49  作者:暮苍梧kuisogo
 
 
 
但当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不是躺在硬邦邦的地板上,而是置身于预订的酒店房间。也不是自然清醒,而是被骤升的室温热醒的。
 
 
 
我以为我碰上了七十年难遇的高温。
 
 
 
我的旅行箱还原封不动地站在墙角。如果不是唯一多出来的那个陌生人,我还以为宿醉也只是我在心情郁闷时做的一个一厢情愿的噩梦。
 
 
 
那是一个年轻男性,他单手正支撑着脑袋,坐在办公桌前的台灯下昏昏欲睡。见我醒了,他才睁开浅绿色的圆眼,直勾勾地看着我。
 
 
 
过了好一会,他才用动听但阴郁的英音压低声音不知道嘀咕了些什么。
 
 
 
哦——这是怎么样的孽缘啊。
 
 
 
我躺在沙发上愣了一会,才扶着脑袋慢慢坐起来。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把我精准送回了房间。这太不可思议了,因为我去喝酒时根本没有带上一本证件。不过,现在我只能祈祷他足够规矩,没有“不小心”看到我旅行箱里的笔记了。
 
 
 
被糟糕睡姿折磨到疲软的双腿无法支撑我身体的重量,我跌跌撞撞向他走去……他顿时直起身子,警惕地往后退了几步。这时我看到地毯上窝成一团的风衣和围巾,上面还沾满了气味刺鼻的呕吐物。那家伙身上也有些酒气,但比我的可淡薄多了……一时间我都不清楚那是他自己搞脏的还是我吐脏的。
 
 
 
他好像察觉了我的想法一般,浅绿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快。
 
 
 
我一眼就认出了那件灰色外套,轻奢品牌博柏利,很新,市场价大概几百欧元。那件昂贵的风衣如今正仿佛垃圾一般,瘫在地上散发着难闻的臭气。他那外套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弄脏的,味道好像变得比新鲜出炉的呕吐物更恶心了。
 
 
 
我忍着强烈的恶心,摸了摸额头(其实我并不担心他找我要钱。只是要干洗费用,我完全付的起。甚至让我赔他一件新的,也完全没问题。只是如果养父知道我在英国喝酒惹事,会责备我的)。现在,我不关心他为什么、又是怎么把我送回来的了。我只想让他赶紧把那件衣服丢出去。
 
 
 
“抱歉,可能要麻烦您了……我的英语水平并不是很好……但是您放心,干洗费用我不会欠您的。其他的损失我也会想方设法偿还……”我是法国人,但一直在佛罗伦萨生活,接触的当然都是眉飞色舞的意大利语,现在又头痛欲裂。我一时间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英语句式,只能用夹带法语的英语结结巴巴地和他道歉。半路出家的礼仪课也只能支持我吃力维持着基本的礼貌和风度。
 
 
 
现在我信了。在极端情况下,人类总是只能记得自己的母语。
 
 
 
“看来,您是法国人,对吗?”他还是面无表情,用流利的法语对答如流。“没关系。我的法语水平应该勉强可以和您交流。”
 
 
 
大概是觉得我和他开了个蹩脚的笑话。
 
 
 
如果真的只是个蹩脚的笑话就好喽。我苦笑着,头也好像更痛了。
 
 
 
他沉默了几秒,用法语缓缓地询问:“打扰了,需要我给您拿一杯蜂蜜水吗?”
 
 
 
“……但是我更希望您帮我拿一杯加糖加奶的黑咖啡。”
 
 
 
“好想法。可惜我不建议任何一个宿醉的酒鬼立刻喝上咖啡。”他很干脆地拒绝了我,还一本正经地告诉我:“那样对身体害处很大。”
 
 
 
“那就麻烦了……按您所说的办吧。请给我蜂蜜水,谢谢。”我又一次苦笑起来。忍不住思念起了佛罗伦萨的养父——至少他从来不会限制我这一点点糟蹋身体健康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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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Charlotte on a rainy day
 
 
“很高兴认识您,我是克里斯蒂安·萨列里。”我讪笑着向他伸出手,示意要跟他握手。
 
 
 
浅绿色的眼睛一动不动地打量着我(以一个故作高深的英国佬姿态),颜色好像透了光的捷克绿玻璃陨石。几秒钟后,他绅士地回握了我的手掌,脸上却依旧似笑非笑。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他说着一口标准牛津腔英语。凭良心说,他的声线很漂亮,是典雅而柔和的男中音。因为担心我听不懂,他会特地放慢语速,这时就仿佛念诗一般。其实他年纪不大,19岁(看外貌我以为他至少应该是二十多岁),应该才刚迈进大学校门不久,但成熟老练的模样已经像一个真正的成年人了。绝大多数时候他矫健机敏,时而才露出与之完全相反的慵懒。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很普通,只是个热心而礼貌的年轻人——然而后续的一切都证明了这两个词都不是最适合他的形容词。
 
 
 
得益于他那双澄澈的圆眼,他的长相其实比同龄人更显年轻。然而他无论何种季节、何种天气都身着老成持重的绅装,领带打成严苛的结——虽说这十分符合我对英国佬的刻板印象,却夸大了他的年龄。
 
 
 
他或许不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但那双灵动的绿眼睛却在我的记忆中日久弥新,以至于我只要看到跟它们颜色接近的浅绿色,都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他的名字。
 
 
 
可惜这家伙的名字实在烂大街。要是我心血来潮,在伦敦最繁华的大街大喊一声“查尔斯”,绝对会有成百上千人回头。他的姓氏“蒙哥马利(Montgomerie)”也算不上少见。
 
 
 
如果我想指名道姓地找他,恐怕必须喊完他的全名——斯科特·查尔斯·奥斯卡·阿利斯泰尔·蒙哥马利……四个名字,一个姓氏,这是个多么矫揉造作的英国佬全名。
 
 
 
不幸的是,我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只是个在酒吧喝到失去行动能力的废物。他有出色的幽默感,所以我很感激他没有把我的丑态添油加醋变成辱法笑话,然后再讲给别人听。
 
 
 
我心疼地梳理着自己揉乱的长发。头发对于我来说意义非凡,可不能轻易打结了。
 
 
 
当我慢吞吞地收拾时,他就双手抱胸,不怀好意(这多少出于个人恩怨)地瞪着我。
 
 
 
见状,我便故意地向他露出讨好性质的媚笑,直到他不屑又恼火地将视线移向别处。
 
 
 
我原本以为他一定是想找我要赔偿,才待在房间里待到我醒。最后他却没有收下我赔给他的干洗费,漫不经心地说是在餐厅里喝了两杯茶水。
 
 
 
“劳驾,萨列里先生。就记在你的账上了。”
 
 
 
我答应了,接着就头痛欲裂地看着英国佬向我优雅地道了别,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房间。即使他身上沾着酒气,步伐却依旧稳健,我总觉得他此时好像一只动作敏捷的家猫。
 
 
 
这个家伙的行为几乎可以用莫名其妙来形容。我不明白他是出于什么心理出手把我从那个嘈杂的酒吧解救出来,也不明白他是怎么准确找到我订下的酒店房间。但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为什么被我吐脏一件昂贵的衣服和纯羊毛围巾,却只要了我两杯茶?
 
 
 
难道英国人和传闻里的确实不一样,他们其实很热心也很慷慨……?
 
 
 
几天后,在酒店前台结账时我才发现了那笔莫名其妙的开支。面对年轻美丽的接待员小姐,我脸上不动声色,仔细研究了茶叶的牌子后,心里暗暗叫苦——糊涂呀,高级酒店提供的都是什么茶中爱马仕,那还不如赔干洗费呢!我一边痛骂着诡计多端的英国佬,一边飞也似的跑进了电话亭。但当我接通电话试图和他理论的时候,却被他冷静但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
 
 
 
“我亲爱的朋友,克里斯蒂安·萨列里这样无耻而散漫的家伙,活该承担这笔损失。”他耻笑我,以这句话做结,啪地一下把电话挂了。
 
 
 
我站在公共电话亭里,看着伦敦街道上开始滴滴答答的雨水,一时傻了眼,愣在了原地。但我猜测在电话那头,查尔斯·蒙哥马利一定刚刚放下了电话听筒,得意洋洋、风度翩翩地笑了。
 
 
 
“我的朋友,我想你或许需要帮助?”我沮丧地抬头,就看见英国佬却站在电话亭外,撑着把伞,若无其事地把手机塞进大衣口袋里。
 
 
 
看样子他已经看够了我的洋相,现在终于想起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了。
 
 
 
我欣喜若狂,刚准备热情洋溢地赞美体贴的英国佬,他就把伞猛塞进我的手里。握到伞柄的那一刻,毫无准备的我险些骂他畜生——这把做工考究的男士长柄雨伞至少有两公斤重。
 
 
 
我挤出一丝愠怒的微笑。
 
 
 
起初我以为他是来帮我的,结果他却是故意来看我笑话的,我立刻生起气来。
 
 
 
“您在那看了多久了?”
 
 
 
“刚到。不过,你们法国人出门都不看天气预报的?”他若无其事地叼着香烟,微眯的浅绿眼睛仿佛会笑,“至于我嘛……lady(美国大兵笑话,熟络的长官会调侃关系亲密的士兵为girls或ladies,但称呼陌生人则挑衅意味很强),你之后记得把伞还我就行……请离我稍微近一点,我的烟会被雨水浇灭的。”
 
 
 
这种话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侮辱,做女孩或许确实挺不错的……女孩子的衣服款式可不是乏味无聊的男装可比的。有时候我实在感觉单调,还会去女装店挑些花哨些的中性服饰呢。
 
 
 
我在心里冷笑,特意把自己的嗓子捏得尖细,念着法语讥笑着回答他:“哦,谢谢您,夏洛特(查尔斯的女版名)……您可真是位彬彬有礼的好人啊。”
 
 
 
事实上他说的并不是lady(女士),而是苏格兰语中的laddie(老兄、小伙子)——好吧,因为我的无知,他蒙受了不白之冤。
 
 
 
但他只是向我眨眨眼:“好吧,尊敬的萨列里。害你淋雨,也有我的一部分责任嘛……走,现在我请你喝杯热咖啡,账记在我头上(It's on me)。”
 
 
 
那把伞的重量让我气得想骂人。我更加坚信他是故意捉弄我的,但看到他单手挥洒自如的模样,我实在又骂不出来……骂他,似乎显得我太小气了。
 
 
 
在咖啡馆里,他说明这把伞的重量是标准的2.4公斤,吸水后会更重……好吧,这英国佬真是十足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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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y和laddie:这里显然是身为苏格兰人的查尔斯在向法国人表示亲近,但被对方误以为成了一种极不礼貌的羞辱
 
 
第4章 高雅艺术
 
 
鬼才晓得,查尔斯怎么会去约我看音乐剧。这倒不是不高兴,只是我很惊讶于他竟然能这样精准地猜中我的爱好,毕竟这个爱好可算不上特别大众。
 
 
 
他的电话是见面当天深夜突然打过来的。托了不列颠的福,仅仅跨越一小片海水并不需要我专门去倒时差。但我因为某些奇妙的原因一夜未眠。
 
 
 
养父养母喜欢音乐剧,各种语言的都喜欢,连马尔切罗那小屁孩都迷恋得不行。我的确从小痴迷小提琴,但即使这样,没有受全高等教育的我一开始也很难说对这种陌生艺术形式有什么特殊的兴趣。但养父坚持说音乐剧雅俗共赏,一定能赢得我的欢心,就把我拖去了现场……好吧,后来我在米兰的艺术大学经常从建筑设计的课堂逃走然后跑去上表演课,多少也出于这种喜欢。而且时至今日,我依旧喜欢收集票根和导读手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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