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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魂刀,逍遥扇,绝代双骄江湖行/情殇录(古代架空)——云兮风流

时间:2024-01-14 09:35:18  作者:云兮风流
  阿云沉默了一下,低沉的声音便毫不犹豫的说了一个字:“杀。”
  风流叹气道:“这事倒是容易,虽说是军中大将,毕竟不是武林高手,以咱们两个的本事,去刺杀一个草包将军,自然是不在话下。可这两国在横山一带,长年对峙,咱们两个跑过去,不问来由,把自己这边的主帅给先弄死了,岂不是会军心大乱,敌人那一边得知了消息,趁势攻了过来,谁来抵挡?必然会趁虚而入,反扑数百里吧。”
  风流分析的不无道理,军中折了主帅,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只怕战争的天平瞬间便倾斜了过去。一个心怀反意,毫无作为的将军,好歹也可以撑着门面,聊胜于无,一旦被杀,群龙无首,军中必然大乱。如果敌人趁势反扑,则边关一场浩劫在所难免,甚至过了无定河,敌人铁骑更是长驱直入,更可动摇国本,危及中原。
  这道理阿云也知道,可眼下似乎也没别的好办法,便道:“军中主帅若是有反叛之心,便会怯战,养寇自重。常常以捷报于朝廷,说是与敌人对峙,却故意留着敌人不打,常年的消耗,更是成为朝野的蛀虫。长此以往,咱们这边骁勇善战的西军,多年积累的优势,也必然会一点点消耗殆尽,就像腿上涨了脓疮,一定要赶快剜掉,有所顾忌一直拖延下去,整条腿都会废掉的。”
  风流也知道阿云之意,这是温水煮青蛙的道理,现在虽然没问题,但一点点耗下去,迟早要留下大患。思索了良久,也是没有下定决心,道:“我知道,咱们也没时间跟着耗下去,长痛不如短痛,到时候见机行事吧。”
  说到这里,风流又沉默了下去,一时无话,直过了片刻,这才又开了口,又道:“十里无人烟,白骨暴于野。一家生三子,二子已战死。这边关的百姓生活如此艰苦,若是能帮他们一些,该有多好。若有机会换来两国和平,使得老百姓生活安宁,免遭战火,便是付出再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
  阿云没有说话,他心中所想,又何尝不是如此。历来边塞两国混战之地,便是这般血腥残酷,没什么仁慈和人情可言。却是苦了边关的千千万万的百姓,多数老弱,又没办法回迁。
  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夜渐深,月影也已偏斜,算来已是子夜时分了,风流迷迷糊糊将要睡着的时候,却听得耳边有轻微的啜泣声,隐隐传来,似是女子。
  是那种努力地想要忍着,却还是禁受不住内心的苦楚。
  是那种捂着了嘴巴,还掩盖不住的悲戚。
  深闺中的幽泣,虽然竭力地忍着,声音极其轻微,但风流是练家子,自然耳朵灵敏,仍是轻微可闻。
  无边的黑暗里,深闺的幽泣,掺杂在凄冷的夜里,扰动在耳边,也揪动着风流的内心。
  这自然是那少妇了,想来是晚饭时候的谈话,提及了老妪战死的儿子时,又惹起了心中那份敏感的思绪。
  便是有人提起,人前也假装得毫不在意,夜深人静的时候,却再也忍受不住内心的痛楚之意。
  而尽量的掩盖的泣声,是怕惊醒了熟睡的孩子,还有不愿意婆婆和客人知晓吧。
  然而,这啮心蚀骨的伤痛,又岂是能够忘却和掩盖的。
  风流翻了个身,叹了口气,道:“老大,那大妹子在偷偷哭啊,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真是可怜。这里离无定河倒是不远,这句诗倒也贴切。”
  阿云嗯了声,道:“是啊,我也听到了,确实挺惹人悲伤。他日军中闯一闯,问一问有没有一个叫陈阿吉的,让将军放他回来,一家人也好团聚吧。”
  只有经历过战乱的艰苦,才会懂得和平和安定的珍贵吧。
  有时候,便是一家人的平平安安的在一起,这般简单的事情,却是多少人家,做了无数个梦,哭泣了无数个深夜,也换不来的场景。
  有时候,粗粝的饭食,朴素的衣着,简陋的住所,已经是多少人甘之如饴,梦寐以求的场景了。
  有时候,当生离死别到来的一刻,才会懂得,相伴相依,便是最大的心愿了。便是枕边的争吵,便是柴米油盐烦事,也会是多么幸福的场景了。
  这个世界,便总会有无数个家,无数个人,过着艰辛的日子,一家人奔波离散,连最简单的一点点心愿,都遥不可及。
  人间之事,多有如此,如之奈何,无可奈何。
  二人也没有再说话,耳听着少妇呜呜咽咽的抽泣,心中已是各自打起了主意:既然已经来到了这里,便努力为天下苍生做些什么吧。
  否则,又何必千里迢迢,赶来这边塞凄苦之地。
  次日,清晨,阿云和风流早早的起来,却见那老妪也早已起了床,在厨房烧着热水。二人打了招呼,老妪告知儿媳妇去后面的山里捡一些干柴,再看看有没有一些菌子,让风流和阿云再等一会,吃过早饭再说。
 
 
第386章 烈风黄沙
  风流却推辞说要急着赶路,便不打扰了。当下二人略微洗罢了脸,将随身带的水袋都装满了清水,又饮过了马匹,喂了点干料。
  风流见这老妪家中厨房中水缸里的清水,已然不多,问了问,得知水井是在村子后面,离老妪家里尚有半里路。想那老妪力气不济,无法挑水,平日里只有靠那少妇一次半桶半桶的打水了。
  风流便招呼阿云,二人一人一只水桶,去村子后面的水井里打了水,他二人气力自然大于常人,脚下又快,不多时便把水缸灌满。
  去打水的一路之上,倒是也遇到了两个村民,都是五十岁余的年长之人,目光呆滞,看起来无精打采的样子。眼神中,也都是失去了光,是那种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一切都毫不在意的样子。
  这时,老妪已差不多煮好了早饭,要风流再等一会吃过了早饭再赶路,但风流和阿云,却告了辞,道不再打扰了。老妪本又让二人带些窝窝,在路上当做干粮,风流却道随身带的有干粮,便也没有再多带。
  问清了方向,二人便翻身上了马,一路向北赶去。
  刚出了村子,不远处便遇到了那捡拾干柴的少妇,此刻她仍是背着个竹篓,想必竹篓之中,是那熟睡的婴孩,手中一手拎了捆干树枝,另一手挎着的竹篮里,是些许野菜。她要早起去捡一些干柴,而这小孩无人照顾,也得带着照料。
  风流在马上冲着她打了个招呼,道:“大妹子,回来啦……”
  那少妇向二人点了点头,道:“两位官人,不吃过早饭再走吗?”
  阿云沉声道:“不了,急着赶路,就不耽搁了。”
  三人也没再多话,便此分别。
  甚至,阿云和风流不知道这少妇和老妪的名字,对方也未询问及二人姓名。此番相遇,只是这边塞之地,错过宿头的一面之缘,再也不会见面了吧。
  二人就此上了路,连续走了好几个时辰,直到了将午时分,都不曾再遇到一个市镇,期间更翻过了一个光秃秃的土山头,早已是人困马乏。二人便放缓了马匹,慢慢向前走着,待要找个避风的地方,歇上一歇。
  可身边除了黄土和风沙,便是枯黄的干草,又哪里可以遇到一个人影,甚至连野兽飞鸟,都少之又少。
  白日里塞外的烈风,吹拂着衣角,偶尔风沙大的地方,带着的沙石,擦得脸颊生疼。
  这原本在二人意料之内,因为走的时候,问明了方向,知道这最近的市镇,便是前面近百里的延州了。只是二人临行时,虽然水袋装满了清水,却并没带什么干粮——昨晚风流将随身带的干饼,连带银子,都放到了老妪家的米缸里了。
  眼下没有避风之处,与其在风吹沙侵,不如硬起头皮向前走去吧,便这般又走了十里路,仍是不见有人,甚至路上的脚印也不曾见到。
  道旁没有树木,只有些干黄的草,和极目望去四下里连绵起伏的土山丘。
  这种极度空旷,极度安静,又极度苍凉的感觉,让风流心中也是一片苍白,脑子也没了思绪。
  便这般,顺着窄窄的勉强可以辨别出来的小道,一路向前缓行。
  天地之间,苍茫一片。
  前面不远处,倒是有个亭子,走到了近前,这才看得清楚,是个用了四根木桩撑起来,上面盖着些干草的简陋亭子,亭子的边缘,还用木板干草给围了起来,虽然有些破败透风,却终于有了个避风的地方。
  亭子里,有土块垒起来的桌子和土墩子,算是供赶路之人临时歇脚,遮蔽太阳或者避雨的地方吧。遮阳避风还好,而这里长年干旱,雨水倒也不勤。
  二人入了亭子,也不必去将马匹拴在亭子边的柱子或是道旁的荆棘林上,便任由马匹找一些荒草吃着。二人到了亭子里,喝了些清水,都是闭目歇息,也是各自无话。
  长亭之内,阿云和风流直歇了小半个时辰,正午的阳光,已经偏了西,二人恢复了些许精神,这才又向前走去。
  如此,二人二骑,又行走了将近两个时辰,直到未时时分,二人又走入了个峡谷。
  峡谷不算大,但两侧的山头,倒是可以遮蔽了不少风沙,这峡谷里的山风,倒是温和了几分。
  山谷之中,倒也有些大片的荆棘衰草,那草色,比外面又青绿了几分。偶尔藏匿的倒也有几只麻雀,甚至还有野兔的痕迹,只是蹿得极快,一闪而逝。
  二人下了马,找了个干净的石块坐了下来,便歇息一下,又让马匹吃了些柔软一些的干草。
  歇了一会,风流喝了些清水,虽然不渴,却是感觉饥肠辘辘,看了看峡谷的景色,便道:“我刚才见这山谷里有兔子,我去看看能不能抓到只野兔山鸡之类的。”说着时,又站起了身,随手捏起了两只小石子。
  阿云点点头,他知道这峡谷里要么没有野兔,若是有,一定会给他逮了去。毕竟他独步天下的轻功,再加上逍遥指的威力,兔子便是蹿得再快,又岂会快过了他手中的石子。
  山谷里自然是有兔子的,因为刚入谷不久,风流嗒嗒的马蹄,便惊扰起了一只野兔——只是这会要去抓来的时候,倒不多见了。但最终还真个是给风流逮到了一只肥大的兔子,那是风流溜达了小半个山谷,这才在一丛干草边看到了兔子打的洞,然后在青黄的草地里藏匿着一只肥大野兔。
  这里人迹罕至,所以兔子侥幸倒也肥硕,风流追了几步,靠近了几分,手中石子弹出,正中了兔子头部,脚下蹬了两下,便不再动。
  风流拎着兔子耳朵,走了回来时,阿云已生好了一堆火,他算准了风流必然不虚此行,便已提前生好了火。
  风流取过了随身的一把小刀,将兔子皮都剥了去,扔在了一边,又开膛破肚,将内脏都扔了去。这里没有多余的清水,只有兔腿和躯干可食用,兔头也不好清洗去毛,只得扔了去,倒可惜了。
 
 
第387章 两军对垒
  也没有盐巴作料,风流便将剥好了的兔子,用一根木棍串了起来,放在火上炙烤,一边烤着,一边翻动,不多时,便已肉香四溢。
  风流一边翻动烤兔,一边道:“其实兔子肉是好东西,只是腥味还是挺大,不放些作料,吃起来倒是差了几分。”
  阿云微微摇头,道:“相比于边塞饥民,只能勉强果腹,此时有的吃已是幸事,又何必挑剔。”
  风流哈哈一笑,待野兔烤熟了,撕下来一只兔腿递给阿云,也撕了一条给自己,道:“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和追求啊,此时若是有一坛美酒,那才是尽兴。”
  能有吃食已是万幸,奢望美酒,可是过了分。
  片刻之后,二人将烤兔肉啖尽,此刻也没有多余的清水洗手,便找了干草干树叶擦了擦手上的油渍,接着又休息了一阵,便起身上马,继续赶路。算起来,傍晚时分,可以赶到前面的城镇。
  出了山谷,又是起伏的黄土地,粗犷的山风,带着些星星点点的沙尘。
  又走了里许,前面是一个略高于地面的沙丘,遮挡了视线。山风之中,隐隐的有擂鼓和呐喊之声。
  风中,也隐隐有血腥气息传来。
  阿云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他就像一头久经杀戮的孤狼,对于血腥味,是再敏感不过的。风流也不傻,加上耳边轻微可闻的擂鼓和呐喊声,也是觉察有异,和阿云对视一眼,道:“去看看?”
  阿云点头,道:“走。”
  二人提高了警惕,拍马向着前面的沙丘处赶去。沙丘看着不远,实则有二里多路,到了近前,二人下了马,慢慢地走向了沙丘顶部。
  沙丘对面的场景,二人不由得皱紧了眉头。
  因为前面的大片空地里,竟然是两军交战的场景。
  两支军队,一方的士卒铠甲服装为绯红色,另一方则为黑褐色。远远看去,便如同一大片的密密麻麻的蚂蚁一般,更像极了红蚂蚁和黑蚂蚁在打仗。
  而适才的擂鼓呐喊声,还有风中的血腥味,自是来自此战场了。
  绯红色服饰的士卒肤色较白,而黑褐色士卒则须发较浓,衣着也偏外夷之风,二人一眼便看得出来,绯红色服饰的乃是本朝士兵,而黑褐色服饰的则为敌方士卒了。
  士卒密密麻麻的排了开去,几乎铺满了前面极目所至的一大片空地。二人粗略估算了下,本朝士卒大概有两三万,而敌军怕是有六七万以上了。看得出来敌方士卒的数量占了优势,此刻平地开阔,本朝士卒无险可守,面对三倍于己的敌人,战况是极为不利。
  风流叹气道:“红衣服的是咱们这边的士兵,黑衣服的是敌方士兵,想不到咱们刚来这边,就看到咱们这边要吃了败仗了。”
  刀枪剑戟如林,飞矢如蝗,盾牌铠甲阳光下闪耀。砍杀声不绝于耳,残肢断臂乱飞,鲜血染红了脚下的黄沙,看得人心惊肉跳。战场的士兵早已杀红了眼,一不留神便没了命,也便无暇多想,此刻风流和阿云则高地旁观,自然是清晰的被这残酷的修罗战场所震撼。
  热血混合成泥浆,人肉化作了尘土,骨头化作朽木。
  大地为之颤动,天空为之变色。
  或许在家中,为人子,为人夫,是一家的栋梁和希望,可在这战场里,不过是一粒泥沙罢了。
  阿云却道:“也未必会败,你看红色这一方阵型严整,指挥有度,面对敌人铁骑的冲击,以盾阵加上长枪组成了防御阵型,一次次冲锋都抵御了下来。红方士卒也毫无惧色,行进有度,黑方数量虽然占了优势,但想要取胜,也并非易事。”
  风流远远地望去,只见红色这一方,阵型齐整,虽然骑兵数量不足,但步兵的盾阵加长枪配合娴熟,后方更是强弓硬弩,趁着盾阵拒敌的间隙,羽箭一波波的射向了敌阵,便有大片的敌人倒下。
  而红方阵型的最后方,还有被守卫起来的大型床弩,风流此前倒也听说本朝的强弓硬弩极为精良,更有体型巨大的床子弩,平面远距离杀伤力极大,此番倒是第一次见到这般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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