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把拉住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哀嚎起来:“叔叔你真的忍心把我扔在这里吗?咱们可是亲戚啊!”
“我跟这家店的老板认识,你不必担心,你在这里非常安全。实在抱歉,我还要回去陪我的家人,他们离不开我。”我叔叔面露为难之色,他为难地耸了一下肩,微微露出一点笑意。
他不严肃的时候,表情很生动,我居然能感觉到一点儿可爱:“你不是已经看到我买了很多东西吗?虽然你也是我的家人,可是你起码吃饱喝足了,他们还等着我呢。”
可恶!他是故意的!
他明明知道我最想知道什么,就是不告诉我,这会儿要走了,居然又要吊我的胃口。
“拜拜。”我叔叔毫不犹豫地把我扔在这里,扭头就走。
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在这里住下。
我躺在榻榻米上,看到墙上挂着大幅浮世绘。屋内点着青柠味的线香,桌上放着好几本江户川乱步的侦探小说,我的心中浮起一种难以描摹的感受。
战争已经结束,仇恨正在淡去,我们终将迎来一个和平的年代。
我知道我的许多行为已经越界了,但我也相当清楚,如果不是我有这样特殊的家庭背景,我不可能接触到比别人更多的信息,更不可能快一步看到世界。
既然已经比别人更快感知到时代的变化,那我必将顺势而上。
我问我自己,为何要执着寻找战争里隐藏的真相?我想不通答案,16岁的我对未来充满憧憬,也充满了困惑。
我在这个旅馆里住了一夜,睡得浑浑噩噩,半夜吓醒好几次。虽然我胆子大,但真要扔下我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过夜,我还是被吓得半死。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收拾行李打算离开,离开时我无意中望见屏风之后,坐着一个身材婀娜的女人。那是一个极其美丽的女人,她身着旗袍,瞄我一眼,笑得不动声色却勾人心魄,万千风情隐藏在那一扇半遮半掩的门窗之后,被风轻轻一吹,朝我飘来。
她对我微微一笑说:“欢迎下次再来。”
我被她的美貌震慑,木讷地点点头,赶紧溜走了。
之后我老老实实学习了两个月,学业很重,我不得不全力以赴,而且我在班上遇到了劲敌,一个长着雀斑,个子小小,声音还很嗲的女孩子。
这个女孩比我还小两岁,也是中国人。我本以为像我这个年纪来上学,已经是万里挑一了,没想到还有比我更小的女孩。
一开始,我对她颇有好感。她个子不高,声音也很嗲,是个甜美可爱的小女孩,一看就很受宠又很会撒娇,很容易让人放下戒心。但一轮到小组交作业,她就跟发疯一样玩命,回回都要争第一。
竞争就是竞争,果然不出两个月,我跟她非但没建立起什么友谊,还成为了见面都要绕道走的死对头。
两个月之后,我完成了学校的作业,随即前往北卡罗来纳州进行体育训练。
这里曾是前国际特工的培训基地,聘请来的教官,一个比一个心狠手辣。来之前辅导老师就告诫我们,要做好在这里被扒掉一层皮的准备。
校园是新建的,很大很新,我们开始接受最开始的训练,每天绕着校园跑10公里,一个礼拜的适应性训练后,我们的教官将对我们进行培训。
某一天早上,我跑完步去食堂吃午饭,意外地在这里看到了我叔叔。
他没看见我,因为他的目标不在我,他坐在校园里的长凳上,在看一本书,周围的人熙熙攘攘,他看一会儿就瞄一眼手表,好像在等什么人。
为了避免被他发现,我迅速揣着我的汉堡躲到了人群中,暗中观察着他。
他会等谁呢?总不至于是我吧?
我自作多情地想了一秒,迅速否决了这个念头,我叔叔在那张长凳上坐了一会儿,校园里忽然传来下课铃声,他应声而起,朝教学楼走去。
我正要追上去,忽然听见有人叫了我一声,我一回头,是那个小雀斑。
小雀斑面色不善,阴森森地看着我,我被她看得浑身发毛,她却忽而一笑说:“待会儿下午有理论课,别迟到。”
说罢,她从我旁侧走了过去。我诧异地看着她,再一转头,我叔叔连人影都不见了。
自那之后,我便多了一个心眼,每次都在跑完步后,寻找我叔叔的下落,可惜他就像是提前知道了我要蹲他似的,再也没有在我视线之内出现过。
一个礼拜之后,我们终于迎来了新的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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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保证能看到盛子。
第127章 127
此人在来之前,已经被我们讨论了整整一个礼拜。据上一届的学长和学姐说,这名教官凶残无比,上届有同学太累打了个瞌睡,被他直接踹进了河里,惨遭鳄鱼追杀,差点被鳄鱼咬断了一条腿。
真的假的啊?我有点害怕,我签了协议要回去的,万一死在这儿可就麻烦了。
我战战兢兢,心中忐忑不安,倒是那个小雀斑看起来丝毫不害怕的样子,还趁机挑衅我。
“你要是害怕的话,可以请假不参加。”
“谁要请假了?”我咬牙坚持,“倒是你,你别到时候先跑了。”
小雀斑冷冷朝我一笑,她那笑容好似紧咬着后槽牙,有种要跟我一决生死的杀气。
我想象中这位教官,是个膀大腰圆,脑袋大脖子粗,胸口还有三尺护心毛的黑脸大汉,因此一直提心吊胆,生怕他在野外训练的时候,把我丢进山中喂狼。
集结训练那天,我们列成一排,站在一块被修剪得十分平整的草地上,安静地等待教官的到来。远处是北卡罗来纳州的森林,群山缭绕,上空回响着苍鹰的呼啸声,我的心中回荡着风的呼号,想象自己穿越千山万水,站在世界之巅。
当他朝我们走过来的时候,我看到一个肤白貌美、浅笑盈盈的男人。他看起来很年轻,而且很漂亮,尤其有一双极其漂亮的眼睛:凛冽而清澈,熠熠生辉。
我从未见过他,但我的心在那一刻剧烈地跳动起来。世上若真有惊鸿一面,那我想此时此刻,他就是一只飞过晴空振翅的雄鹰,翩翩飞落在我们面前。
四周鸦雀无声,当我和诸位同学们沉浸在他的美貌之中时,他已经在谋划挨个把我们推下水里喂鳄鱼了。这位教官扫过众人,用眼神将我从人群里揪了出来。
难以置信,他竟然朝我瞪了一眼,随即挑衅地问我:“你就是谭宇涵?”
我感觉不妙,很想说不是,但如果否认,好像会死得更快,于是战战兢兢说了个是。
我被从人群中拖了出去,他美其名曰要试试我的本事。他要我示范做50个俯卧撑,再加50个深蹲,后又练了一整套军体拳,最后残忍地把我踹进了泥浆池里。
我在泥浆池里毫无形象地扑腾,边上一个男生见状,为了逃避训练,直接晕了过去。
我的教官在边上挨个拿眼神打量我们,皮笑肉不笑地朝前一比划:“20公里都坚持不下来的话,各位就收拾收拾行礼回家去吧。”
众人惊恐地看着他。
“你们是自己下去,还是我给你们踹下去。”
同学们偷偷瞄了眼满脸泥浆的我,四周鸦雀无声。
最后所有人都被下饺子似的,踹下了泥浆池。
我淌过泥水河,浑身湿透,又在太阳底下烤着翻过一个小山头,紧接着又腿上绑了沙袋负重跑了5公里,最后一个狗啃式伏地,爬到了终点。
我累得气喘吁吁,大脑一片空白,趴在地上起不来。那个小雀斑走到我身边,她虽满脸都是淤泥,却连大气都不喘一口,将一瓶水递给我。
她挑衅地问我:“还好吧?”
我不客气地喝了几口水,爬起来微微一笑:“你跟他什么关系?”
“啊?”她一愣,像是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你认识教官吧?只有你看到他一点都不惊讶。”
“我见到谁都不惊讶,我本来就不喜欢一惊一乍的。”
我点点头,不客气地质问:“那他为什么针对我?”
“我怎么知道?”
“你去告状了对吧?”
“告状?”她冷冰冰地回击我,“用不着,我要赢你不费吹灰之力。”
“你不承认也无所谓,我已经知道你的秘密了。”
她神定气闲地回答:“不要试图激将我。”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泥浆,告诉她:“我比你想象中知道的多得多。”
“我与你恰恰相反。”小雀斑凝视着我,“我不想知道任何事,我只想保护我要保护的人。”
这是一个与我截然不同的女孩,若我是是矛,她便是盾。
她沉稳、内敛、心机深沉,我们虽志不同道不合,但我却与她产生了一种心心相惜之感。
“你叫什么名字?”我友好地问她。
“Liza。”
“我问你中文名。”
“你知道这个干什么?”
“同胞嘛,以后也好有个照应。”
她脸上浮现出根本不信的神情。她知道我在试探什么,所以干脆先压我一头,她脸上的不信转为骄傲,干脆利落地回答我:“你只要知道,我姓盛就够了。”
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我利索地爬了起来,冲小雀斑潇洒地摆摆手:“回头见。”
我一直在接近真相,不断接近真相。
有许多繁杂的线索,在我脑海中渐渐收拢。
我出生那年,我叔叔找到那张重要的军事图纸,之后负伤,停止一切工作。在香港待了两年,此后前往新加坡。
Liza比我小两岁,姓盛,时间是如此巧合。
她跟教官认识。
于是所有的线索都汇拢到了一起,我得到了答案。
我今日所见的教官,是我叔叔当年的好友盛雪鸿。
那日我给我叔叔打电话时,就是Liza,在电话里喊了一声爸爸。她对我有敌意,生怕我抢走她的爸爸,也不愿让我接近他。
我唯一遗憾的,是我没来得及跟那位教官说上几句话,今天的训练就已结束。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去食堂吃饭,当我抱着一个冰淇淋从门里出来的时候,灿烂的夕阳在远处的群山间洒落,群飞的白鸽和苍鹰在马路尽头翩飞,而我意外在马路对面,看到了我叔叔。
繁华而热闹的街,巨大的广告牌之下,我叔叔和那位教官并排走着,他们挨得很近,这位教官戴了墨镜,遮住了那双多情似水的眼睛,十分体贴地走在我叔叔身侧,偶有人群挤过来,他总会下意识把我叔叔护着。
我凝视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分不清是黄昏还是他们的身影,使我悸动不安。日落前的阳光富有穿透力,直直照下,把街角拐弯处照应得一片金光灿烂,好似一片开阔的海滩,许多浩渺如星辰的情绪击中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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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真的偷偷幸福了盛。小Liza是个Mini版、青春叛逆期的盛子。
下一章周五。
第128章 128
那光却无法从他们的缝隙中穿过,我看到两个密不可分的身影,亲密地交谈,当走到拐角处的时候。我叔叔忽然亲昵地转过身,把头靠在身旁之人的身上。
我叔叔很依赖他,靠在他身上还不够,还靠在他耳边低声说着些什么。我看那教官说了几句什么,把我叔叔逗笑了,我叔叔顺势牵过他的手,继续朝街角走去。
我看他们从我眼前消失,感到许多谜团已经彻底揭开。我唯一剩下的疑问只有一个:盛雪鸿当初是怎么逃出来的?
谭骁总觉得身后总有人盯着自己,虽说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无缘由的,那天他又记起了许多以前的事。
谭骁第一次见盛雪鸿的父母,是在一个颇为尴尬和意外的场合。
他那时刚来香港,因为先前被赵天严刑拷打,浑身多处骨折受伤,再加上重度贫血,一度出现严重的休克症状。
在某个寂静的深夜,他在高烧中浑浑噩噩地醒来,浑身疼痛难忍。他想起盛雪鸿,先前他胸口中枪,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于是他不顾浑身是伤,用尽全身力气坐了起来,下了病床要去找盛雪鸿。
一只手将他拦住,另一只手搭上他的额头。那是一双温暖而有力的手,谭骁天旋地转中被那人按回去,那只手伸过来,手背轻轻贴了贴他的脸,发出一声担忧的叹息。
女人的叹息,谭骁内心焦灼不安,他的知觉很麻木,看不清也听不清,挥手乱动,迷迷糊糊地说话:“我要……去找……找盛雪鸿。”
“他不会有事的。”一个浑厚有力的男人声音从另一侧传来。
谭骁那一刻什么话都听不进去,他喃喃自语:“我要去找他……我要去找他。”
那女人拿了一块湿毛巾,替他擦了擦脸,谭骁感觉到一枚金戒指从脸颊拂过,沾了水,带来丝丝凉意。
耳边轻柔的女声安慰着他:“好孩子,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于是,谭骁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就这么跟盛雪鸿的父母见面了。
这件事,谭骁此后想起来一次就尴尬一次。当时他浑身是伤动弹不得,是盛雪鸿的妈妈照顾了他好几天,醒来之后,谭骁却稀里糊涂地把她当成了护士,不顾他母亲的阻拦,吵闹着一定要去见盛雪鸿。
最后还是这位女士说出了身份,这才拦住了谭骁。
谭骁听到“我是他妈妈”这五个字,被吓出一声冷汗,他吓得连烧都退了,之后身体技能迅速调整到了另一个模式,动都不敢动。
当时盛雪鸿并未脱离生命危险,他胸口中枪,他的父母忍受着痛苦的煎熬,却在这里照顾谭骁。还要安慰他一切都好,他们都会平平安安。
没办法,大户人家就是这么要面子。自己家里人出了事,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但是外人面前一定要体面大气。
谭骁之后一直感到愧疚不安,不过倒也占了点别的优势——他当时伤势很重,没有人能对一个身负重伤的人恶语相向,所以盛雪鸿的父母没有为难他。毕竟在性命都受到威胁的时候,什么大逆不道的感情、道德上的忌讳、全都不那么重要了。
盛雪鸿的父母见到谭骁,也很尴尬,因为在此之前,他们根本不知道盛雪鸿在外面认识什么人,跟谁是什么关系。直到收到盛雪鸿病危的消息,两人赶到病床前,才发现原来事情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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