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知煦是唯一能在他身边待下的人,俩人上的是一个学校,谢知煦性格却和他截然相反,他对谁都好,对谁都笑,导致别人听说他和萧淮居然是亲戚,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萧淮上的是私立学校,人少,家里和老师打了招呼,只要教他学会正常书本上的东西就行了,不用和他过多交流,他保证不会惹事,老师都是人精,只当他家里教育方法独特,也就没把这当一回事。少管一个学生还能少一点事,他们当然乐得这样。
萧淮确实如家里所言,从不惹事,整日就坐在座位上安静地看书写作业,当一个老师最喜欢的好孩子。他学习好,老师当然就喜欢他,每科老师起初都想对他关爱有加,对于不爱说话的尖子生想要多多疼爱照料几乎是刻在他们DNA里的本能。
但萧淮一向只会做一个学生,和每个想要对他好的老师保持疏远的界限,这是他从做小学生的时候就养成的习惯。
但他不惹事,不代表事不会来惹他。
不知道从哪个胡同钻出来的仨社会哥,挑了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堵着他在学校后门,言谈之间表示,想和他交个朋友。
既然是朋友,那么就要表示一下友好,他们想去吃前头那家火锅,新朋友萧淮应该赞助赞助他们。
萧淮很多年没听着有人对他说“朋友”这个词,荒谬之中又有一丝可笑,他颇为意外地一挑眉,“好啊。”
谢知煦在墙后听了全程,目不斜视地走过去,在社会哥的背后,和萧淮若有若无交换了个眼神。
社会哥很得意,居然有人上了初中还是这么傻,他们一人揽着萧淮一个肩膀,萧淮从来没和人离得这么近过,但他却没挣开,只说:“我们走吧。”
正好,前面就有个水沟。
他不擅长说话,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就紧绷着身子,在社会哥的簇拥中默不作声地往前走。
走到一处胡同口,其中一位社会哥提议,走这条道,可以快点过去,萧淮望了一眼路对面的水沟有些不舍,大约是他顿住的脚步让社会哥感到了不快,他们问:“你不想走这儿?”
萧淮又一看,胡同里正好有个井盖,水沟的吸引力顿时也没有那么大了,他顿时说:“没关系……”
“放开他!”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萧淮乍然抬头,阳光洒落眼前,有个人正从胡同尽头往外走,光影在他身上切割成阴阳两半,就在他即将从阴影下出来的时候,萧淮被社会哥往身后一拉,没能看见他的脸。
他被两名社会哥钳制在身后,听着最前面的社会大哥说:“哟,这脸,我以为是个小姑娘呢,美救英雄啊?”
两个社会哥立刻配合地哈哈大笑。
但来者明显不善,就在社会大哥放声大笑的时候,这位“小姑娘”挥拳就上,直接揍在了他下巴上!
社会大哥发出一声狼嚎般的动静,俩社会哥也没功夫再管萧淮了,毕竟干他们这行的义字当头,他们慌忙甩着豆豆鞋加入战斗,但“小姑娘”毫不害怕,直接一手一个,抓着他们肩膀“砰”一声撞在一块,扔豆芽菜似的扔到了地上。
萧淮看清了来者的面孔。
这是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初中生,乍一眼也确实有点像个小姑娘,虽然现在还充斥着稚气,但也已经能看出这张脸长大后绝对非同一般。
地上的人还想爬起来,就在电光火石间,巷子里又窜出一条金毛,“汪汪”叫着跑过来,准确无误地叼住了社会大哥的裤脚,其实没咬着肉,但社会大哥瞬间白了脸,比狗叫的还欢。
“大侠”很乐意欣赏这副场景,任由大哥连尖叫了几嗓子才吹了声口哨让狗松开,顺手将萧淮一拉,拉到了自己的身后。
他恰好碰到了萧淮手腕上的碧玉珠,他没有注意,萧淮也没有注意,碧玉珠的中心忽然漾出了一圈蓝光。
社会大哥之所以能当大哥,是因为他还有点审时度势的本事,他一看到来者武力值能一打三,立刻带上地上的俩人跑了。
但见义勇为的大侠还没够,抱着膀靠在墙边,声音清亮道:“就这片,别让我再看见你们欺负人!”
社会哥们拔腿就跑,唯有萧淮没动,静静看着他。
他忽然觉得眼前的人有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但又说不清这感觉是什么,手腕碧玉珠发出一阵滚烫,烫回了他的思绪。
碧玉珠从来没这么热过,但它的热也转瞬即逝,快得让萧淮以为这是一场错觉,他这才缓缓开口:“谢谢。”
“别怕。”眼前男生化开一个笑,和谢知煦那种永远温柔、永远有礼貌、永远程式化的笑不同,他的笑真诚又开朗,朝着萧淮伸出手,“你是前面学校的吗?我们交个朋友吧。”
从旁边匆匆跑过来一个高中模样的女生,“漾漾,你怎么跑到这边来了?”
她的眼睛和男生长得很像,都是笑盈盈的,一看就是一家人。
男生还在期盼地看向他,萧淮却摇摇头,他只能摇头。
他只说了一声“谢谢你”,就跑掉了。
后来萧淮才知道,当年的先生看完谢知煦,叹了口气对他们说,“这孩子,就当个女孩养吧,想传你家香火的话,再生一个。”
萧淮起初听了这话觉得,谢知煦可能会变成一个弯的,谢知煦的父母大概也是这样想的,但他们都没想到的是,这话应到最后,却是另一种结局。
谢知煦在被“当成女孩养”之后,生活质量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吃喝穿戴照旧,有点变化的是他的补课班,开始从金融知识变成了唱歌跳舞,谢知煦喜欢什么就学什么,他不喜欢金融就不学,他最喜欢跳舞,那就请专业老师好好教。
一旦不需要传香火,谢知煦的生活就轻松多了,就像无数家庭那样,父母计划好了,要把公司给他们新生出来的小儿子,把万千宠爱给这个当成女孩养的大儿子。
中考后,父母就直接把他送到了国外,于是,整个西城压根也没几个人记得这位小少爷了。
除了萧淮。
谢知煦坐着飞机走了,他再一次达成了身边空无一人的成就。
一个人的生活挺无聊,他骑着自行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到处逛,骑着骑着到了一处路口,他听到里面人群喧嚷,好奇心驱使,他看了一眼。
他在这里看到了熟人,一个月前巷子里的男生。
阳光刺眼,萧淮看不清他怀里是什么,只看见地上一滩刺目的血迹,他瞳孔倏然放大,急忙放下车,挤在人群中过去看。
他怀里抱着一只狗,应该就是当初巷子里那只狗。
记者们闻风而来,对着案发现场各种拍照,抓着每一个能抓到的路人进行采访,好汇集成一篇优秀的报道。
在一个记者没完没了对着地上的人询问的时候,萧淮终于一步上前,抓住了那名记者的手腕。
他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但人总要知恩图报,哪怕他当不了他的朋友,他也总可以在他需要的时候帮他一回。
他对记者说:“他已经很伤心了,我也在现场,我都看到了,我可以接受采访。”
记者立刻拉着他走,他回头看了一眼地上的男生,他神色木楞,眼中是一种对世界都没什么希望了的茫然,如果不是他的五官辨识度实在很高,萧淮完全不能把他和当时巷子口神采飞扬的人联系到一起。
如果生活是一本青春疼痛小说,他们很快就会接着有各式各样的交集,直至大家成为生死之交的兄弟,但生活就是生活,萧淮再也没见过那个男生,西城是个大地方,他们只是短暂交错了一下,接着就要继续各自生长。
萧淮一路长到二十二岁,过了差不多十年,脑中已经彻底忘了那个男生的样子。
别的专业很多都没有开题答辩这回事,直接交个开题报告上去就了事了。但萧淮他们学院老师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非得答这个辩,没办法,他只能去图书馆查资料,一查查到半夜,查到闭馆了才出来。
念了四年大学,萧淮在图书馆待到那个点就只待过那一天,就是那一天夜风吹拂,沈无漾从天而降。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那夜全校师生口中的神级倒霉蛋萧淮,从此开启了新的人生。
他一开始是真觉得沈无漾对他有什么企图。
毕竟有谢知煦那批命在前,他打小就被谢知煦拉着了解了一堆同性知识,结果谢知煦横看竖看始终觉得自己是个直男,萧淮却开始觉得自己不对了。
沈无漾无疑是个他意料之外的人。
碧玉珠在靠近沈无漾的时候,就会发出让他难以忽视的热量,让他很难不回忆起它第一次变热的时候,就是在那间巷子口。这么多年以来,能让碧玉珠莫名变热的就只有两个人,萧淮不由怀疑这两个是一个人。
萧淮打算找个机会来试。
沈无漾好像对他这颗珠子也很感兴趣,这很轻易就让萧淮有了机会。
他弄不懂沈无漾的心思,他对他很好,上一个对他这么好的人还要追溯到他那些老师,但老师对学生的关心也是有限的,沈无漾对他的关心好似是无限的。
沈无漾太博爱了,和谁关系都好,查房的大夫护士都和他混得很熟,萧淮从来没和这样的人打过交道,哪怕是看似永远春风化雨的谢知煦,实则也永远是礼貌多过真心,沈无漾却完全不同,他和谁热络得都很真心。
只是萧淮总隐隐觉得,他对自己的关心又和对别人不一样。
一切都恰到好处,恰好沈无漾主动要来他家涮火锅,恰好他家的东西一应俱全。
孔雀眼可以看清人心,被它注视的人,会不由自主说出内心真正的想法。
他将瓷瓶放在桌前,顺便给沈无漾倒了点红酒。
他将手腕上的碧玉珠解下来,推到了沈无漾面前。
“想要吗?”他低声诱哄着问。
沈无漾拼命点头。
萧淮又问:“为什么?”
沈无漾目光涣散,看着面前孔雀亮晶晶的眼睛,说:“我要救我的狗。”
萧淮整个身体都剧烈地一颤。
他接着又问:“你的狗是十年前死的吗?”
沈无漾原本涣散的瞳孔随着这句话突然就湿润了起来,他现在明明是无知无觉的状态,居然还是能为此感到难过。
他轻轻点了点头。
萧淮没有再问下去,他拿了张纸,给沈无漾擦了擦眼眶中流出的泪水。
过了很一会儿,他问沈无漾:“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沈无漾陷入了茫然,他原本想说,自己对谁都这么好,但就在那一刻,某种奇怪的情绪从灵魂深处翻涌直上,他直愣愣看着面前的瓷瓶,就在那一刻,他眸中瞬间褪去青涩,神色似是将他整个换了一个人。
他是沈无漾,又不像沈无漾,但萧淮又没来由觉得,过几年的沈无漾,大约就会是这副样子。
沈无漾的嘴角微微勾起来,扭头看着萧淮挑了下眉,“我喜欢你啊。”
萧淮被这突如其来的表白震惊住了,他第一反应竟然是站起身来,跌跌撞撞洗了把脸,再回忆一番刚才的情况,确定自己的确没有听错。
然后他才站起来,回到座位上的时候,却发现沈无漾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萧淮在这之前只正经用过一次孔雀眼,是用在谢知煦身上的,他觉得谢知煦隐姓埋名到叶砚浓身边,指定不像他说的“好奇这个感觉”这么简单,如果他有什么其他不良动机,他肯定不会帮他瞒着这事情。
但谢知煦居然真没有一点不良动机,萧淮挺吃惊,说实话,他觉得谢知煦不像这样的人。
谢知煦那次结束之后也没直接睡着,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又或者是每个人的反应不同,沈无漾居然睡着了。
其实孔雀眼有个副作用,至少谢知煦上次是有的,由于副作用过于严重,他甚至和叶砚浓请了两天假。
沈无漾趴在桌上,他的嘴角还是翘着的,好像就在这两分钟内,他已经沉浸在了一个美梦中。
他睡着的样子分外乖巧,睫毛垂着,一句话都不说的样子,让萧淮回忆起那天警车上,他靠在自己身上睡着的那刻。
好像,好像……也不是不行?
第99章 番外三:叶砚浓篇
叶砚浓一直对时空穿梭这件事深信不疑,她觉得叶家大门口就有台时光机,每次她一迈过门槛,就能回到封建旧社会。
叶砚浓她奶生了四个儿子,大概是她这辈子最骄傲的事。但她高兴得有点早,四个儿子各自结婚,个个生的都是女儿。
叶砚浓她妈是个循规蹈矩的人,坚持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就生了叶砚浓一个,她奶尤其不满意,再加上她奶总觉得她妈这人清高,不把她放在眼里,对叶砚浓也是一个恨屋及乌。
虽然由于太爷爷的要求,大家都住在叶家老宅里,但叶砚浓和叶老太太见面的次数委实不多,毕竟老宅也挺大的,不想见的人可以很久都不见一次。
叶砚浓从她妈的耳朵里听她奶的故事,据说她奶那阵子愁得天天叹气,总是回忆自己年轻时候有没有做错什么事情,并伴随着吃斋念佛加以补救,念完再唉声叹气地说,叶家这么多年的香火怕要断在她这里了。
叶老太太是那个年代的电影明星,身娇体软惹人爱,嫁给了西城著名大佬,也就是叶砚浓她爷。她爷信佛,手上常年盘着一串佛珠,于是她奶在怀念她爷的时候,就会开始念佛。
叶砚浓她爷当年也是很想要个女儿的,他想生一个和她奶长得像的女儿,作为他们爱情的结晶,把这个女儿千娇百宠地宠大,可惜了,他们胎胎都是儿子,让他倍感捶胸顿足。
是以叶家第一个孙女叶凌霜出生的时候,倍受大家的宠爱。
叶凌霜比叶砚浓大十岁,她是叶家老大的女儿,她出生的时候,叶老太太还是很高兴的,天天抱着这个小孙女,早早就给她备下了厚重的珠宝首饰,作为未来的嫁妆。
结果老天好似看到了他们对叶凌霜的宠爱,觉得他们家就喜欢女儿,于是给他们送来了一个又一个。
叶家老大刚生第一个女儿的时候,还是扬眉吐气的,当生下第三个女儿的时候,心想这下完了,等他爷爷去世,公司肯定分不了他太多。于是他们两口子也开始去求神拜佛,一人求自己能生儿子,一人则求其他几个兄弟生不了儿子。
长孙之位争得如火如荼,甚至眼看自己老婆生不出,就去外面找女人生。叶砚浓出生的时候,她奶听说了又是女孩,连面都没见,直接叫人扶着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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