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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往南飞(近代现代)——徕九

时间:2024-03-13 07:59:57  作者:徕九
  昨晚他枕着它们入睡,纸上写着对不起,他的嘴里跟着说对不起,眼泪总是会不知不觉地淌下,混杂了太多的悲哀与辛酸。
  只怪他知道的太迟了,就像余晖写的一样。
  ——森哥,你什么都不懂。
  太迟钝的人渴望最热烈的爱,王森想懂的时候却再也来不及。
  阿洋载着他到鹤城郊外的国道,这儿离草甸沟不远,他们一齐下车,阿洋告诉他,“余晖的车等会从这经过,你能看见。”
  王森在路边踌躇,过了半晌问阿洋,“他能看见我吗?”
  “能听到声音,下不了车。”
  一个小时后,警车开道后面跟着一辆纯黑的押运车,王森紧张地攥紧手心,“是他的车吗?”
  “是他。”
  警车尖锐鸣笛,惊了旁边的鹤群,它们排成长队凌空飞腾而起,风儿托起它们的翅膀向着南边去,仿佛是在给余晖送行。
  王森在路旁高喊,“余晖,我是王森!”
  坐在车里的余晖听到了,身体陡然坐直,手铐叮当作响,架着他双臂的警察立马用力压住,不耐烦地盯着余晖。
  余晖奋力转头向后窗张望,他看到一个朝车挥手的人影。
  “余晖,我是小鹤!我让仙鹤来南方看你。”
  “余晖,别怕——”
  送余晖的车开远了,回去路上王森展开了复印件,对着最后那一篇日记笑着哭出了声。
  “2002年7月22日,森哥对不起,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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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还有最后一章,正文完结~
 
 
第26章 七年
  半年后金源等来了审判,一共十五年,如果还能出来已到古稀之年。金源原本那些明面上的资产基本都充了公,剩下些鸡零狗碎的厂子和铺子也被人瓜分得差不多了,王森则盘下了小酒馆靠着以前积攒的人脉路子做些小生意。
  金源彻底倒台后,王家宝也变了个人。他不用再过担惊受怕的日子,也不用再在王森面前遮遮掩掩,儿子是他养大的,以前是今天也是以后也会是,但他和金源的爱恨纠葛并没有因此而遗忘。
  2003年,鹤城漫长的冬天还未过去,王森百般聊赖坐在暖气充足的酒馆角落里,台上唱着毫无新意的歌,他躲着清闲自饮自酌。
  午夜时分,桌对面坐下一个人,是阿洋。
  “你还来做什么?”说实话王森并不想见他,这个人太复杂太会伪装,金源能被定罪,一半是他的手笔。
  阿洋自从亮了明路,也不再似从前那般唯唯诺诺,他问酒保要了杯酒,是打算今晚长坐了。
  “余晖的消息,想知道吗?”
  王森气笑了,阿洋是懂怎么拿捏他的,对方很是笃定地看着他,眼角眉梢都带着点小得意。王森无奈地摊开手请他继续说下去,阿洋嘬了一口辛辣的洋酒又点上一支烟。
  “证据确凿流程走得很快,判了7年。”
  王森陷入沉默,这样的结果在他预料之中,他神情恍惚望向舞台,看走了眼仿佛那个叫小鹤的歌手还在弹吉他。
  “都结束了,现在这样也挺好。”阿洋仰头朝上空呼出一缕薄雾,烟气过肺喉结上下滚动,他问道,“王森,你俩是真的?”
  王森回过神来,第一次认真思考起这个问题。
  是真的吗?
  余晖没有拒绝,他也没有强迫,你情我愿的事儿除了两人没天长地久,剩下的都是真的。三分靠领悟,七分靠实干,余晖没说过以后,王森也没提过未来,真不真假不假的都已身体力行,他喜欢余晖是真的,余晖从头到尾都在骗他也是真的。
  “他日记不都看过了吗?”王森自嘲一句,而后背给他听,“2002年7月22日,森哥对不起,我喜欢你。”
  “嗬嗬……”阿洋干笑几声,这样赤裸坦率的告白让他尴尬极了,“可是死的那个女人是你亲妈,你怎么想的?”
  “没怎么想都已经这样了,我和我爸现在挺好的,前尘往事罢了……”王森说着场面话,心里却满是惆怅,“七年,很快就过去了,他还年轻一切都有机会。”
  “不像我干爹,都不一定还能出来了。”王森郁闷,一口干了剩下的酒,又指着阿洋跟前的杯子说道,“今天你的酒算在我账上,喝!”
  两人这么一坐喝到了打烊,阿洋醉得糊里糊涂,王森也没好到哪去。
  借着微醺酒劲,王森到家拍开了他爸的房门,熏天酒气弥漫在房间,王家宝心疼地叹了口气,拄着拐杖将儿子提溜到床上。
  “爸……”王森拽住王家宝的衣袖,“别走。”
  王家宝顿住脚步坐回床边,这么多年的朝夕相处,即使不是亲生的他也能猜到王森想同他说什么。
  “爸……我妈怎么没死?”王森艰难地开口,说着一滴泪不受控制地滚过脸颊,“小时候的事我都记不起来了,爸,我为什么是小鹤啊?”
  王森这半年流的眼泪比他前二十年加起来的都多,他想不通到底做错了什么,谎言揭穿却是他痛失所有。
  “小森……”
  “爸。”
  王家宝抹掉王森的泪,该来的还是来了,他望着儿子不甘心的眼神,缓缓说道。
  “1970年,我和金源认识。我们很聊得来也很体贴对方,当然也是因为我们找到了同类。但三十年前我们这样的关系是上不了台面的,稍有不慎还会被拉出去批斗。”
  王家宝讲得慢,许多事很久没再回忆过了,在蹉跎岁月里逐渐陈旧。
  “我家里催的急了,为了应付他们就找了个外地来的姑娘结婚,就是你妈。她以前在千千舞厅跳舞的,也做些皮肉生意。但我不在乎,反正我不喜欢女人。结婚的事情很快就让金源知道了,他差点和我决裂,但那时候我还在乎他,由着他做出些出格的事来,比如他们睡了。”
  “她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知道瞒不住最后不得不和我交代,后来就生了你。因为是我的老婆,也不想金源的儿子最后被人落下话柄,我便让你姓了王,以后就是我王家宝的儿子,取名王金鹤,小名小鹤。”
  “一切的转变是因为你妈有天意外撞见了我和金源之间的苟且,她受到了强烈刺激,人也不太正常。金源那段时间一直打她怕她抖落出去,她被教训怕了,开始疯疯癫癫起来。再后来……你也知道金源把她卖了,我们对外就说死了。”
  王森听到这不自觉地攥紧床单,满心怜悯却又无可奈何,一个女人短暂的一生就是毁于他们之手。
  “金源这么多年一直想把你认回去,我不乐意还改了你的名,这条腿就是我付出的代价。”
  王家宝平淡的述说着,短短几句话概括了往日的恩怨情仇,王森心底泛起一阵恶寒,所有的开端始于王家宝和金源的这段孽缘,一念之间殃及千里之外的余晖,也最终报应回他们自己身上。
  “爸,我们都错得离谱。”
  王家宝惨淡一笑,“你哪里有错,是我错了。”
  王森没再回答,他闭上双眸任凭泪水无声无息地滚下,他错了。
  他的错是从未怀疑,他的错是无法弥补,他的错是在2002年的夏天偶遇一只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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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想看be的到这结束~
  还有两个番外,抓紧写完。
  期待大家的评论,谢谢啦!
 
 
第27章 番外·找
  2012年,羊城,南方没有漫长的冬季,只有潮湿的回南天。
  阴雨连绵的回廊,川流不息的街道,来往的人流踏进路边的积水潭,踩碎了倒映在其中的琉璃光斑,飞溅的水珠没入人海,最后消散在嘈杂的鸣笛声里,归于尘土化为乌有。
  2012年,33岁的王森在羊城的古镇景区里盘了五家档口,其中三间分散的租给别人做生意,留了两间连号的打通开了家清吧,白天店里人少,王森坐在离门口最近的位置打手鼓,吸引三三两两的游客。
  来羊城四年了,王森在这买了房买了车算是半个羊城人,王家宝也跟着一起过来,他是打算和过往一切划清界限,但王森还惦记着以前,在人流量最多的地方开酒吧,日复一日地守着。
  这里是十年以后的新世界,信息爆炸的新时代,王森长得不赖又会乐器又会唱歌,挺多游客慕名前来“人潮里”酒吧打卡,他索性在微博上开了个号,有时候发一些演出视频和个人作品,该说不说他有几首民谣传唱度很高,涨了不少粉丝。
  十年,从北到南。王森开过酒吧,投过楼盘,卖过山寨机……没发过大财也就吃穿不愁。还记得2008年初南方大雪灾,王森被困在南下羊城的好几天,火车停运后他和大队人马徒步走到最近的镇上,半个月后终于落脚羊城,从那一天开始他决定再也不走了。
  2009年,按理说余晖快出来了,可王森并不清楚他真正哪天出来,他打过电话写过信,却从未收到过回音,一度怀疑是不是找错地方了,可阿洋给他看过判决书,是在羊城没有错。于是王森选择在景区开清吧,一开就是三年,闲暇时自学了吉他磕磕绊绊把记忆里的歌翻唱出来,还把自己唱成了酒吧的头牌。
  酒吧叫“人潮里”——人潮里,有南方的湖泊也有北方的朔风;人潮里,他在羊城说故事也在鹤城难忘记。
  当晚九点后,人潮里酒吧陆续坐满了人,王森今晚有表演,生意还算火爆。
  他擦了擦木色油亮的吉他,检查完没有问题后和鼓手一起上台。小舞台上面光灯亮起,背后有一大片星空灯闪烁,鼓手挥棒落下第一个重音,今晚的演出正式开启。
  现在的景区酒吧和十年前完全不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在追求诗和远方,文青和驴友是如今最时兴的生活态度,王森只需要往台上一坐,颓废又深情的眼神给到位,再配合着他如烈酒般的沧桑音色,便会让台下的一众听客感同身受热泪盈眶。
  王森第一首唱的是《找》,这是他一贯的开场,他希望每一个夜晚的开始都是为了找到他,如果今夜没有相遇,则会在《人潮里》的歌声中结束一天。
  “荒野的路啊,让我在泥泞里挣扎。
  年复一年,寻不到我的人啊,
  我想问,
  你在哪啊,在哪啊……
  到底何时才能到达?”
  ——嘣……
  歌声骤然停止,吉他弦断了。
  王森显然没料到这出,演出三年这还是第一次断弦,他蓦然抬头往下张望,以为这是上天对他的暗示,然而台下还是刚刚那群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王森自嘲的笑了笑,还是他想多了。
  “对不起,吉他弦断了,今晚的演出要和大家说抱歉了。”王森起身鞠躬,让人拿了杯酒过来一饮而尽,接着说道,“为表歉意,今晚的酒水统一打八折!”
  说完他准备下台,结果台下有人起哄,“老板别走啊,我是你微博粉丝,听不了歌陪我们聊聊天也好啊!”
  “是嘛是嘛,过来就是想和你拍个照发朋友圈,再坐会随便唱点。”
  又有好几桌客人跟着附和,王森无奈坐了回去,把吉他放在一旁拿起话筒把刚才唱了一半的歌清唱完。
  “你在哪啊!
  在哪啊?
  落寞的夜里,无人回答。
  只有星星低垂,
  而我四海为家。”
  清唱更凸显了王森的破碎沧桑的嗓音,33岁的他早已经褪去当年稚气,岁月变迁,时间是一碗愈发浓香的酒,辣了嗓子眼苦了人心。这三年他唱了无数遍曾经的歌,唯独今晚他触景生情,那根断裂的琴弦到底落在何处,是告诉他放弃还是告诉他继续?
  王森的嗓子眼生涩发紧,声音也变得断断续续,最后几句他竭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抽噎着唱完。台下的听众被他真挚的情感打动,有几个小姑娘在不知不觉中掉了眼泪。
  “不好意思,让大家见笑了。”王森鼻音很重,勉强笑着和大家说,“想起些往事,歌唱的不好,大家可别到时候在网上拆我台啊。”
  打趣的话让人心头一热,大家跟着笑起来。
  “老板,什么往事啊?”台下一小伙子大声提议道,“反正今晚不能唱歌了,给我们讲讲故事呗!”
  “害……”王森尴尬地摸了下鼻子,不好意思地回他,“这都是很久以前的故事了,我都快忘了。”
  “讲讲嘛……”
  “是啊是啊!老板讲讲呗,是不好意思嘛哈哈哈……”
  “老板是不是想起初恋了啊!”
  王森跟着笑起来,半推半就中他清了清嗓子,“行,那我就随便说点。”
  起哄的人鼓起掌,王森的脸有些发烫。
  “十年前,我认识一个人,他长得很好看,鼻尖有颗痣,很会唱歌,我…… 喜欢他。”
  台下响起吹哨声,年轻人就爱听这些风花雪月的故事。
  “可惜我们后来分开了,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十年前他在北方的鹤城找我找了好久,如今我在羊城等他等了好久。都说因果轮回,也许我和他的宿命就是不断的寻找与等待吧。”
  “真怕他找不到我啊,十年,好漫长,长到我已经忘记了很多事,唯独还记着他唱过的歌和他的吻。大家别笑我,其实我的《找》和《人潮里》都是他的歌,我想终有一天,他会听到的,也会愿意回来。”
  “可是今天还是没遇见他……”
  王森叹了口气,台下鸦雀无声,他随机拍了拍手缓解气氛,故作轻松地说,“一个小故事,都过去啦,我给大家唱完今天的歌吧!”
  他怕清唱太干,搬了个手鼓过来,边打节奏边唱。
  “人潮里,汹涌的海将我淹没。
  落日的灰烬,散在长满芦苇的山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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