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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往南飞(近代现代)——徕九

时间:2024-03-13 07:59:57  作者:徕九

   题名:鹤往南飞

  作者:徕九
  文案:
  别和浪子说留下。
  *“别走了。”*
  *“你有梦想吗?”*
  *“你和混子谈什么梦想?”*
  *“那你和浪子说什么留下。”*
  *“我有梦想了。”*
  *“什么?”*
  *“想你留下。”*
  混子VS浪子
  王森VS余晖
  一次生根,一段流浪。
  Tag列表:原创小说、BL、中篇、完结、现代、悬疑、强强
 
 
第1章 人潮里
  2002年,鹤城的冬天还没来。
  舞台边上29寸电视机里循环播放着一段视频,这是今天晚上的第十五遍,王森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默默数着。
  骑着摩托车的男人穿过一片芦苇荡,飘逸的头发被风吹的扬起,芦苇花扑在脸上,电视里的他皱了皱眉偏头躲过,芦苇擦过肩膀,抖下一大片飞絮。飞絮濛濛模糊了画面成为茫茫没有焦点的虚景,倏儿近景切换转为苍茫辽阔的远景,依旧是那辆摩托那个人,他向前伏低身体,往更高的山头冲去。
  这是王森最喜欢的画面,因为第一次看的时候,台上的歌手正好唱到高潮部分,而他们是同一个人。
  很难相信,他在舞台上唱得忧伤,视频里却格外张扬。
  歌声顿挫,台上的歌手甩了下头发,手掌轻拍吉他,接着拨下一段和弦,烟嗓沉沉入耳,歌词娓娓道来。
  “人潮里,汹涌的海将我淹没。
  落日的灰烬,散在长满芦苇的山坡。
  我要尽力乘风,飞到南方的湖泊。
  飞啊,快飞啊!
  你看那是天上高高的云朵。
  飞啊,快飞啊!
  北方的风啊吹得让我,
  让我无处可躲。”
  王森的目光追随着他的身影,不管是歌还是人,都深深吸引着他。今天是他窝在这个角落的第七天,王森决定去认识一下新来的歌手。
  王森打了个响指,酒保识相地转悠过来。
  “森哥,什么事?”
  “台上唱歌的来了几天了?”
  酒保回头望了一眼在彩灯下弹吉他的人,指着问,“你问的小鹤吗?他来了两个星期吧,森哥觉得他有问题吗?”
  “不是不是。”王森摇摇手,“我只是觉得他唱得好听,随口问一下。”
  “那等会让他过来喝两杯?”
  “行。”
  不怪酒保多想,能让王森注意到的,多半不会是好事。
  台上的歌声渐弱,是唱到了尾声。酒保授意让他先下来,又朝王森所在的位置指了指凑近耳语几句,歌手抬头迷离地张望,王森则饶有兴致地看向他。
  舞台站上了别人,夜晚的鹤城不会冷场。暧昧的灯光旋转亮起,接替的是一位音色缠绵的女歌手。
  小鹤卸下木吉他,整理好长衬衫,将额前散乱的头发向后拢起半扎,最后拿着杯子朝王森走来。
  走近了王森才一点点看清,原来小鹤长得既不忧郁也不张扬,平展的五官清隽的眉眼,嘴唇微翘,鼻尖有粒红痣。独特的气质,可能源自于他本身所带来的反差感,明明岁数不大,唱的歌却是历经沧桑。王森试图从他身上找到共同点,抑或是想透过歌声探寻他的故事。
  “森哥。”小鹤走到王森的桌前,礼貌的打招呼。
  “坐。”王森审视的眼神由上至下,“喜欢喝什么自己点。”
  小鹤闻言拉开椅子坐了下来,王森给他的杯子里续上啤酒,接着端起自己的朝他敬去,头微微仰起一饮而尽。
  王森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小鹤。”说着他也干了眼前的啤酒,擦了擦唇角来不及吞咽流下的液体。
  “呵……真名呢?”王森干笑了一下,心想这人的名字实在敷衍,“不会是因为在鹤城所以就叫小鹤吧?”
  “不是,我就叫小鹤。”
  小鹤撩起了左臂的衣袖,露出一个纹身——一轮红日下有只展翅高飞的鹤。
  还未等他探究清楚,衣袖便放了下去,小鹤清了清嗓子说道,“现在相信了吧。”
  王森嘴角勾起笑来,真有意思。
  “你刚来鹤城吗?以前没见过你。”
  “嗯,刚来。”
  “怎么想来这里了?什么都没有。”王森很好奇,“来这儿的酒馆唱歌?挣不到几个钱啊。”
  小鹤也不拘谨,仰头向后靠在椅背上,头顶流转的彩灯一遍遍照亮他的脸庞,鼻子的阴影也跟着旋转,那颗红痣点缀在忽明忽暗的氛围里,挠得王森心里痒痒。
  “来这里看仙鹤啊,顺便挣路费。”
  还真是跟鹤杠上了。
  鹤城之所以叫鹤城,是因为这里有一大片水草丰茂的仙鹤栖息地,每年有上千只仙鹤迁徙至此繁衍生息。
  “已经是五月了,仙鹤不少,去看了吗?”王森只当是他真的喜欢鹤,盯着他的鼻尖离不开眼,“九月底就飞走了,喜欢看就多去几次。”
  小鹤转头看向他,“还没来得及去看呢,没钱了。”
  王森忍不住想说我带你去,却又觉得冒昧,最后灌了自己满满一喉咙酒才把话生生憋了回去。
  “喝酒吧。”他说。
  缠绵的情歌不如小鹤的烟嗓,婉转的像是情郎最后的吻。王森听多了只觉得厌烦,他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失态,作为一个看场子的混子,有什么资格去讨厌或是喜欢?
  小鹤看似随意地坐在一旁,王森喝酒他便应付似的跟着灌,不说话不拒绝却也不妥协,愣头青一样卯着劲和王森拼酒。冒着白色泡沫的啤酒在胃里咕隆作响,涨的人难受,王森起身走出酒馆,去门口抽烟。
  小鹤默不作声跟了出来。
  天很黑,但鹤城所有热闹都在这条街上。
  酒馆里的乐声被隔绝在门内,歌词已然模糊只剩咿咿呀呀的调子。对面临街的三五家门面房里,也亮着彩灯,只是这灯不是能变换流转的五光十色,它们说好了一般,每到夜里八九点,将明晃晃的白炽灯换为粉红色的光。
  粉红色的屋子粉红色的墙,粉红色的女人粉红色的乳房。
  王森的烟刚点上,转头看到靠在门上的小鹤。
  “来一根?”王森递出烟盒。
  小鹤抿嘴舔了下唇,犹豫要不要伸手。
  “想抽就抽。”王森替他做了决定,敲出一根烟来递给他,看着小鹤点燃后,王森问道,“对面的去过没?”
  明白人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小鹤深深吸了一口,抖下烟灰,摇摇头。
  “没去过。”
  王森去过,但他是去收账的,他没睡过粉色屋子里的女人。
  “也是,你没钱。”王森坦然一笑说,“几岁了,摸过女的没?”
  “21。”小鹤嫌弃地看了眼对面的屋子,厌恶道,“没有,脏。”
  王森很是讶异,这个年纪的男人都是血气方刚,跟着一起混的弟兄恨不得成天埋在粉红色的奶子上,而小鹤却说脏。
  王森想当然的以为,他单单是指对面的女人脏。
  “也是,出来卖的有几个身上没病。”王森附和一句,“我比你大两岁,我也没摸过。”
  一根烟抽完,夜色更沉了几分,有间粉色的屋子拉开了门,坦着大片胸脯的丰腴女人调笑着送走一个瘦高男人。
  “不是,女的都脏。”
  小鹤眼里的厌恶越加不掩饰。
  --------------------
  剧情需要,女的不脏。
 
 
第2章 找
  五月的鹤城还是很冷,抽根烟的功夫小鹤便冷得打颤。在台上为了形象美观只穿了背心和衬衫,现在站在风口里舍命陪王森,有点撑不下去。
  小鹤去过很多地方,从南往北走走停停最后到达鹤城,这里应该是最后一站了。
  “冷吗?”王森注意到缩着脖子拢肩躲在身后的人,他抽完最后一口捻去火星丢进台阶下的角落里,“走了,进去了。”
  酒馆里的歌声要持续到凌晨两点,对面的粉色灯光要却要亮到天明。小鹤今晚没再上去唱歌,陪着王森坐到打烊。
  散场了,王森没起身的意思,小鹤偷偷瞟了他一眼,才发现王森正大光明地看他。
  “你先走吧,我要等对完账。”王森抬了抬下巴,“有外套吗?”
  “有的,森哥。”
  “走吧。”
  把舞台边上的木吉他收回琴盒,小鹤往身上套了一件军绿色厚棉袄背上吉他往外走,离开前他对着坐在角落里的王森点头示意,对方又在抽烟,眯着眼朝他摆摆手。
  凌晨两点,连路灯都不亮了。
  小鹤穿过冷清的街道,往住所走去。他到了鹤城后找了家小旅馆,单人间,老板收他一百一个月,小鹤付了五百块住到九月。
  九月过后,仙鹤向南迁徙,他了了最后一桩事后要和仙鹤一起离开。
  小单间只有不到七八个平方,一张单人床一个床头柜。小鹤从枕头下掏出一本花了封面的陈旧日记,他趴在床上,就着床头昏黄色的灯光,记下了今天的事情。
  “2002年5月14日。今天唱了两首歌,被人叫去陪酒,他叫王森23岁,看场子的打手,认识很多人。”
  寥寥几笔,王森变成他日记本上扁平标签化的人物,小鹤咬着笔杆子对着本子沉思片刻。
  王森,23岁……
  他自顾自地摇了下头,合上本子塞回枕头下。
  他是来鹤城找人的,找一个活在别人口中的人,小鹤只知道他左臂上有个伤疤,也叫小鹤。
  或者换个简单的说法,小鹤并不叫小鹤,他真名叫余晖,他只是化名小鹤来鹤城找另一个“小鹤”。
  小鹤左臂的纹身下,掩藏着一块凹凸的瘢痕,红色的落日正好将其盖住,不仔细观察是看不出来的。留疤时的疼痛小鹤至今难忘,他发誓一定要把这些疼痛如数奉还。
  王森是鹤城的街头混子,也许他能尽快帮他找到“小鹤”。
  凌晨四点,小鹤摸着左臂的纹身辗转反侧,五年了,这是他离家流浪的第五年,前途未卜的逃亡路上,小鹤换过好多个名字。他叫罗平,他叫赵二强,他叫阿坤,他可以叫任何一个名字,但独独不能叫“余晖”。
  “余晖”。
  和太阳一样,余晖是他留在这世界上的最后一点证明。
  之后一个星期,王森没再主动找过小鹤喝酒,他每晚都来看场子,有他坐镇,过来喝酒的熟客们都会给他面子,很少闹事。
  王森年纪也不大,却在道上混了六七年。十五岁的时候跟着当时还是开棋牌室的金老板做小弟,后来金老板生意越做越大,十五岁的王森也越长越上路子,身高马大肌肉结实。金老板待他不薄分了几家档口让王森管着,在鹤城混了这么多年,王森早就从小弟混成了森哥。
  森哥叫着叫着把他叫老成不少,和人打交道也是和气生财以退为进,但他以前不是这样的。
  早年间鹤城拉帮结派斗殴频繁,金老板为了争地皮搞开发,王森没少和人冲锋陷阵,他仗着自己年轻火气旺,抄着铁棍不要命地往人太阳穴上抡,打架打出了名气,后来都知道金老板手下有个拼命三郎。
  拼命三郎是为了报知遇之恩,十五岁那年他爹被人砍断了腿,王森被迫出来谋生,只有金老板愿意留着他,给他钱带他见世面甚至提出可以供他上学,可王森的确不是个读书的料子,金老板也就此作罢。
  两点又快到了,台上的小鹤调整好状态,他抬手让配乐和鼓点停下,陶醉地踮脚打节拍闭着眼哼起一段新的旋律。
  “荒野的路啊,让我在泥泞里挣扎。
  年复一年,寻不到我的人啊,
  我想问,
  你在哪啊,在哪啊……
  到底何时才能到达?”
  王森蓦地抬头,这首歌他之前没唱过,和那首《人潮里》一样,简单的旋律一下子抓住了他的思绪。
  灯光骤暗,音响里只余小鹤起伏的喘息。几秒后,灯球率先亮起,舞台中央猛地响起重重的鼓点,低吼的歌声撕开黑夜的遮羞布,小鹤昂起头拨着弦,像是对天发出一声声诘问。
  “你在哪啊!
  在哪啊?
  落寞的夜里,无人回答。
  只有星星低垂,
  而我四海为家……”
  王森惊诧小鹤的爆发力,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可以让他唱出这样歌来?
  也就过去一周,他好不容易对小鹤产生免疫说服自己别在来路不明的歌手身上浪费感情。
  可是撩起涟漪的岂能只是一首歌呢?
  高潮回落,最后一首歌在清唱中结束,小鹤望了望陆续散场的下方,在熟悉的角落里找到了王森。
  王森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手里的那截烟快燃到了头。小鹤低头收拾吉他,唇角不经意地扬起,他磨蹭了五分钟后,果然不出所料。
  “小鹤。”
  王森见人都走后,来到了舞台正下方。
  “森哥,有事吗?”小鹤背起吉他作势要走,“两点了,我下班了。”
  “哦,没事。”王森欲言又止,终是让开了一步,“回去吧……你今天唱得很好。”
  小鹤闻言走到他跟前,顿了一下说道,“森哥喜欢听的话我以后多唱。是最后那首《找》吗?”
  “它叫《找》?”
  “嗯,我自己写的。”小鹤浅浅笑了一下,又拍拍背上的琴盒问,“好听吗?”
  “好听,你写得也很好。”王森被他的笑打动,心里的涟漪荡漾出更大的波纹,他木木地点了下头又问,“你在找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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