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过个屁,我不是gay。
他很震惊:“不是gay你来gay吧?”
背上的人太沉了,我不想再继续这么站着,只好解释道:“我来接我朋友。”
“别啊,长这么漂亮,你是我的菜,那我们就坐着喝喝酒、聊聊天?”
“你再不让开我报警了。”我说。
他明显不信。
我就把身上的人放下,在他包里掏了两把,抓出一个粉红色的椭圆物什,把那东西往肌肉男手里一放,在对方还没反应过来时,我就一把把拉环扯开。
肌肉男瞬间就懵了,我也懵了,因为我没想到这声音居然这么响。
但我懵的时间必须比他的短,我还得趁这个机会把我朋友弄出去。
[6]
等我回到家,已经很晚很晚了,我爸的卧室灯早灭了。
于是我编辑了一条短信,给他发过去。
【那个报警器挺好用的,如果下次还要给我带,麻烦换成其他颜色】
再补一条吧......
【谢谢】
[7]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去到客厅时,就见我爸举着手机在看早间新闻,茶几上摆着三个不同颜色的报警器。
蓝色,白色,紫色。
我诧异地问:“爸你这么快就买了新的么?”
我爸和我说:“这三个和粉红色那个是一套,当时一起买的。”
我佯装不满:“那我以前去娱乐场所你怎么都不给我呢,就只有昨天给了。”
他一听这话,可了不得,作势就要起来打我。他把沙发上的四角抱枕往我脸上一扔,很显然,要是我不用手挡,就会正中靶心了。
我嘿嘿一笑:“靶心很准嘛!”
“混小子!”我爸河东狮吼般骂我,“你以前不都是趁着我不在家的时候跑出去玩,要么就是待在学校,我也根本管不了你!昨天是碰巧我提前回来了,要不也我还不知道我儿子还有泡gay吧的爱好!?”
我撇着嘴,“那不是爱好,只是无聊。”
“人大了哎呀爸爸管不着了!”我爸开始装模作样,不存在的眼泪都要流了出来,“我就你一个儿子,你看看你细皮嫩肉金枝玉叶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的,出门在外要保护好自己啊!”
我尬笑着:“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都是形容女孩子的。”
不能怪我爸文化水平不高,毕竟他高中念完就辍学创业去了,听说高考都没考,他觉得自己考不上。
而我妈是确确实实的大家闺秀,家境优良,知书达礼,钢琴名家。和我爸站一起,颇有白菜配野猪之感。
但是人各有命,再漂亮的花,也总有枯萎的那一天。
或早或晚而已。
[8]
昨晚拉我去gay吧的那个朋友,是我的发小,叫邓千。
因为他人长得瘦瘦条条的,所以我喜欢叫他邓干儿。
他是个天生没心眼的,比如在我刚聋了的那一年,他送我生日礼物送得特别开心,说是花了好多钱买的,让我一定好好珍惜。
我有点感动,当场拆开来看了,拆完我脑子里除了想揍死他,就是揍死他,没有别的念头。
“哈哈眠啊,我知道你很喜欢听歌儿,原先那个耳机太便宜了不好使,你又懒得去换一个新的,我这就给你买啦!”
邓千笑得那样开心,我都不好意思打破他的美梦。
所以我“不好意思”地说:“干儿,你看我现在这耳朵,还能用这玩意儿么?”
他愣了,而后反应过来时,那场面简直令人啼笑皆非,手忙嘴乱不足为奇。我都后悔当时没录下来,以后年年拿给他看。
邓千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做邓钧,和邓千长得很像。
他们的名字来源于成语:千钧一发。
他哥我也认识,应该算是个不错的人。他交了一个女朋友,爱情长跑五六年,现在还在一块儿。
但是爱情的保质期哪儿会有那么久啊,爱情这种东西,就是来得快去得也快,电光火石之间,就好像过完了一辈子。
所以我不信爱情。
但是邓千和我说,他是弯的,他相信爱情。
“你是个弯仔你现在才告诉我?”我不可置信,“那你可千万别某天跟我说你爱上我了,我没办法回应你!”
“哎呀不可能不可能,我这心里,情人和兄弟可是分得门儿清的,不会有这种事。”他跟我打包票,我就信了。
我可以不信爱情,但我得信兄弟。
“但是你信不信爱情,和是不是弯的有什么必然联系?”
邓千说:“男人和男人,弯弯绕绕,天长地久嘛。”
“......”
[9]
邓千打电话和我说,他今晚还想去泡吧,想去碰碰运气,他昨晚遇着一个很帅的top。
我说我不去了,今天周天,明天上课,晚上要回学校了。
邓千反问:“你明天不是没有课吗?”
“是没课,但我得回去干活。”
邓千一愣,智商好像还停留在远古时代,“你一个钢琴系的要干什么活?”
我咬牙道:“可不是嘛,干活,我那个导员觉得我天资聪颖,想把我引荐给另一个研导的关门弟子帮他做伴奏,偏偏还有一个候选人,我一打听,发现就是我舍友,陆严和。”
陆严和与我一样,都是钢琴系里出了名的。
只不过他出名是因为他帅,他高冷,他才华横溢,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而我出名,是因为我帅,我天资聪颖,我耳聋。
对,最后一点是关键,我耳聋,还戴助听器,弹钢琴。
这么一来,我简直是学院里的风云人物。
他们都说我是贝多芬转世,我笑着说我不是,我没那么大能耐,完全听不见还能作曲。
我得听,我永远得靠我的耳朵,不论是戴着助听器的耳朵,还是健康的耳朵。
我在一些奇怪的方面总会产生强烈的胜负心。比如比谁一口气喝的水多,比谁蹲坑上厕所蹲的时间长,比谁蒙眼投篮投得最多。
但在这件做伴奏的事情上,我不是为了和陆严和比谁更厉害,我没那个心思。
只是单纯因为,在我们都接到消息的那一天,陆严和私下里找我,让我直接放弃。
我说我凭什么啊?
陆严和那时站在我面前,双手坦然架在胸前,没说理由,迂迂回回的,只说让我帮个忙。
我问他是要干嘛,如果不说清楚理由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帮的。
他平日里不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他可是高冷禁欲的大帅哥啊。
考虑若干秒后,陆严和认真地问:“我说了理由你就会帮?”
“你先说来听听。你不说谁知道呢?”
陆严和呼出一口气,像是下定了决心,把埋藏在心中的缘由托盘而出:“那个研导的关门弟子是我前男友,我想追回他,这就是理由。”
我当时人都惊了。
游离于宿舍八卦之外的我,第一次知道陆严和居然是个弯仔。
我嘴都差点合不拢,“你弯的啊?”
“是。”陆严和觉得理所当然。
我又问:“不是,你这话什么意思,你是觉得我也去做伴奏,会把你比下去吗?”
“也不是,”陆严和说,“我有把握,但我希望是百分百的把握。”
“你把握什么?你是觉得你做好伴奏,就能追回前男友么?”我笑着反问,“你是觉得让他发现你的闪光点,而后就回心转意,重新和你在一起?”
陆严和不吭声了。
我知道我戳中他的痛点,但那又如何,我只要我自己开心就好,他陆严和怎么样,也不关我的事。我和陆严和又不是很熟。
“我其实本来懒得做的,”我话锋一转,“但是你这么一说,我突然就想做了。没关系,你既然对自己这么有信心,那就努力做好,说不定你就赢过我了?”
我朝陆严和挑了个眉,见他脸色铁青,我忍不住又笑了。
前男友有什么好的啊,分了手的人,就像泼出去的水,还要收回来做什么。
我那天就在想,陆严和这么优秀,干嘛非得在一棵树上吊死?
[10]
到学校后,我先回了趟宿舍。
当时大概下午四五点,宿舍里居然还拉着帘,进去的时候里面一股泡面味。
全宿舍只有于韩在,他见我回来,就探出头来和我打招呼。
我忍不住问他:“你中午吃的泡面是不是没倒?”
“哦,我忘了,等下就去倒。”于韩丝毫没有愧疚之心。
“他们人呢?”
“陆严和说晚上要去泡吧,小丁陪他女朋友吃饭去了。”
我笑了笑:“泡什么吧?他去gay吧啊?”
“啊,什么?”于韩愣了。
“你不知道?”
于韩噔噔噔从床上爬下来,抓着栏杆就反问:“我需要知道什么?”
我差点忘了,于韩比我还懒得听八卦。
“算了,没什么。”我想了想,还是不和别人说了,这毕竟算是陆严和的个人隐私。
然而于韩聪明得很。
“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了,你说陆严和是gay吧。但是我不知道啊,他看上去清清冷冷的,还会谈恋爱吗,”于韩瞥了一眼陆严和的位子,“他和我说去橙红,就是观中路那边的那家大吧。”
我随口应了句,转身把包放到桌上。
“欸,曲眠,你去过吗?”
我回过头,发现于韩正用似笑非笑的眼神看着我,朝我抬了抬下巴。
因为我在宿舍里出门都不报行程,他们也少有问我,估计于韩还觉得我是个乖巧可怜的小绵羊。
“去过。”笑话,我怎么可能没去过。
于韩就告诉我:“他那边有一个驻唱很不错,听说好像还是我们学校的,估计陆严和是为了听歌去的。”
我随口问:“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
“那怎么知道是我们学校的。”
于韩一寻思,“估计是有人去问过,套出来的吧。”
我对这个话题不怎么感兴趣,就没再接话。
于韩捧着他的泡面盒,走出宿舍门,折返回来时已经双手空空了。
估计他倒完了泡面,回到宿舍后把帘给拉开了,阳光一下子洒进来,舒服多了。
于韩又问:“你晚上有没有空?”
“没空。”
我从导员那儿要到了琴房的钥匙,我只有曲子的主旋律和歌词,晚上得去看看那伴奏该怎么处理。
“去橙红吗?我想去玩玩。”
“我不去,”要是放在平常我肯定去,谁不爱凑热闹,“你可以找小丁一起去,或者去找陆严和。”
“小丁陪他女朋友去了,肯定没空,”于韩想到什么,明显一噎,“陆严和……算了算了,再说吧。”
陆严和很吓人么。他虽然不平易近人,但好歹也属于正常人的范畴吧。
不过我晚饭还没吃,我想去吃晚饭。
“真不去?”于韩见我要走了,还想拉拢我一下。
我看了他一眼,“不去。”
第3章 声控的S级引诱剂
[11]
在琴房里待了两三个小时,脑细胞耗费大,身体也耗费大,手累脚累眼睛也累。
直到九点,我拖着疲惫的身躯放下钢琴盖,拿起远处的手机,才看到邓千一小时前发的短信。
邓千说他在酒吧碰到昨晚瞧见的帅top了。
我由衷为邓千感到欣慰,就问他是不是一个人去的gay吧。
邓千说不是,他说他在橙红,不在gay吧。
怎么又是橙红?
我刚皱起眉,想和他说我宿舍里面有两个人今晚都在橙红,结果他直接给我甩了一张照片。
我点开了。
我看完了。
我早知道不看了。
那赫然是一张酒吧驻唱的照片,那人头顶压着黑色渔夫帽,遮住大半张脸,黑T恤把脖子上夸张的银色项链完美衬托出来。
其实我本应认不出这是谁的,顶多猜到这也许就是于韩口中同校的学生。
可他右手的手指上,戴着两枚戒指,食指上的是骷髅,无名指上的是十字架。
[12]
我欺骗了于韩。
离开琴房后,明明想回的是宿舍楼,可路过学校大门时,外面的夜色仿佛有一股奇怪的引力,拼了命似的把我往外拽。
我口口声声说不去橙红,结果还是败给了自己的欲望。
没错,我骨子里真是个庸俗的声控,我想听沈一亭唱歌,想极了。
他的音色真的很棒,我很喜欢,所以希望能挖掘到他声音中不一样的地方。
唱歌可是可以体现一个人的不同音域的声音,以及在声压控制下,更加漂亮的歌喉。
谁不去,谁傻逼。
[13]
不想在路上浪费时间,我就打了的士,没堵车,一路绿灯,十几分钟就到了。
我站在门口给邓千打电话,让他接应我一下。
邓千见到我时,整个人脸上就写着“哇哦”两字,又疯狂地问我,为什么不肯陪他去gay吧,但是肯来橙红。
“我来听歌。”我说。
邓千一脸不信。
我这么说也没错,我就是来听歌的。难不成来橙红里泡妹吗?
邓千带着我往里弯弯绕绕,走到他之前坐的地方。我心情还不错,就想顺带关心一下发小的人生大事。
我拍拍他的肩膀,问:“你说的帅top呢?”
2/6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