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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嫌小聋子嫁给渣攻舅舅后(近代现代)——子午墟

时间:2024-10-23 07:26:12  作者:子午墟
  他把助听器收进风衣口袋,幽深的眸子平静的注视着这个惶恐不安的人。
  伞柄立在砖缝里,笼罩着他们两人的身体。
  他牵起盛愿冰凉细瘦的手,指尖蹭在他的掌心,一笔一划的缓慢写下一个字。
  “盛?”
  盛愿轻轻念出声,酥麻的痒意让他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看来小孩儿聪明得很,牧霄夺继续写下第二个字。
  “……願。”
  生疏的繁体字让盛愿犹豫了很久,他名字里的这个字只短暂的用了两天,就被爸爸改回了简体。
  他没有去思考舅舅是广东还是香港人,只知道他在叫自己的名字。
  于是,他对着男人轻轻“嗯”了一声,唤他:“舅舅。”
  牧霄夺也学着他的样子低低“嗯”了声,继续牵过他的手写字。
  “和。”
  “我。”
  “走。”
  那时,那刻,这诱人的几个字击中了盛愿年轻的心脏,击中了他欲望的顶点。
  他慌了神,下意识想抽回手,却被男人用力捏住了指尖,不容拒绝。
  他一下一下眨着眼,像小鸟扇翅膀似的抖落睫毛上的水珠,眼神无辜的问他:“……去哪儿?”
  其实,盛愿完全不需要回答。
  哪怕是让人失足深陷的泥沼,他也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
  牧霄夺沉吟片刻,在他手心里轻柔又郑重写了一个字。
  ——“家。”
  盛愿的神色划过一丝无措,一见他认真的眼,便再发不出任何声音。
  牧霄夺牵起他冰凉的小手,带他走向路口的车。
  温热的温度从相触的皮肤源源不断的传递过去,感受到他僵硬的手指在触碰中一点点松懈力气。
  像逢春的雪,柔软的化在手心里。
  -
  水汽凝结的车窗后,盛愿看见长兴街繁华的长路,萎缩成了一片睡意朦胧的光影。
  他从未觉得云川的夜晚这么美丽,软红十丈,纸醉金迷,充满了温情和暖意,让他短暂忘记了这座城市曾经带给他的伤痛。
  他看着车子昂贵的内饰,蓦然想起,曾经看见过虞嫣坐在他此时此刻的位置上。
  她是那般华丽美妙,似乎只有那样的人,才配和舅舅并肩而立。
  他错开眼,忽然在车窗的倒影中看见了一张干枯瘦弱的脸,发丝凌乱,皮肤肮脏,全然没有半分体面。
  想必没有比自己现在更加窘迫的境地了。
  自己刚刚翻过垃圾桶,沾了一身腐烂物,又淋了雨,此时身上的味道必然不会很好闻。
  于是他十分局促的蜷起身体,身下只坐了一小片座椅,踮着脚尖,这个姿势很快让他有些难堪的细细发起抖。
  牧霄夺随手扯了条薄毯盖在他身上,司机见状,十分有眼力见的将车里的空调调高几度。
  咬咬被他扰醒,张嘴打了个哈欠,十分不满意的从他怀里慢吞吞拱出来,在皮质车座上爬来爬去。
  盛愿压低声音轻呵它:“咬咬,不许乱跑。”
  咬咬甩甩小尾巴,黑亮的豆豆眼咕噜噜转,头一扭,才不听他的话。
  这只三条腿的小怪物天生胆大,对周围一切陌生的事物都感到好奇,到处闻闻嗅嗅,用小爪子刨两下,好在它还有点儿良心,给了主人剩了些面子,没在车座上尿一滩。
  不过它很快就倦怠了,撒开小爪子,往更远的地方探险,最令它感到好奇的,就是这个突然出现在主人身边的男人。
  “回来呀……”盛愿抓了个空,咬咬像只小泥鳅似的滑了出去。
  漂亮的唇瓣被咬得微微塌陷,他怯怯的抬眼,目光落在后座另一端的男人身上。
  牧霄夺知道小孩儿怕自己,上车之后便很少关注他,给足了他放松的机会。
  他手撑下颌,偏头望向窗外的雨,面容一如茨戈薇庄园那晚一般冷寂,只是眼神中多了些旁人看不懂的影子。
  三条腿走路还是有点艰难,咬咬无师自通学会了跳着走,蹦蹦跳跳的像个小玩具。
  它跌跌撞撞的来到牧霄夺身旁,在他的风衣上嗅来嗅去,小尾巴摇得像螺旋桨,好像插上两个翅膀就能飞起来。
  牧霄夺被这只拱来拱去的小东西拉回了思绪,捏着咬咬的后颈把它放到腿上,咬咬不安分的蹭着他的手心,粉红色的小舌头把他的手指舔得湿漉漉的。
  他轻不可察的笑了声,任由它作乱,他注意到它缺失的后腿,手指轻轻揉了下那只剩一截的腿肉。
  没反应,看来骨头已经长好了。
  牧霄夺侧目看向盛愿,没说话,他应该能猜到自己想问什么。
  盛愿看他的眼神有些慌,声音也很小:“……咬咬是我捡回来的流浪狗,医生说它的后腿骨折之后又感染了,只能截掉……房东太太不让我养它,说我和它只能留一个,我就带它出来了。”
  盛愿还是第一次在舅舅面前说这么长一段话,说完之后,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
  牧霄夺在一旁安静的听,出乎意料的发现了小孩儿倔脾气的一面。
  盛愿头上还顶着自己刚刚盖上的毯子,老老实实的没敢拿下来。
  他本意是让盛愿擦干身上的水,显然他没理解,这幅木木的样子有些笨拙的可爱。
  牧霄夺坐过去些,宽大的手掌罩在毯子上,手指轻柔的揉着他的头发,任由布料吸走他发丝的水珠。
  头顶陌生的触感令盛愿身体一僵,连呼吸都停止了,仿佛一座凝固的雕像。
  可雕塑没有心脏,也不会有这样剧烈的心跳。
  牧霄夺注意到他的脸颊有些红,手背贴上他的额头,温度有点高,小孩儿身体底子差,估计是又淋雨又吹风,折腾发烧了。
  盛愿在他温柔的触碰中渐渐放松下来,僵直的身体也松懈力气,慢慢调整自己的呼吸。
  他闻到舅舅身上清淡的松针冷香,透着一股寂寥的寒意,与他没还回去的大衣和西装是同一种味道。
  “……舅舅……您能收留我一段时间吗?”盛愿深深埋着头,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敢开口问出这句话。
  可事实就是如此,他现在的确没地方可去。
  牧霄夺将打湿的毯子随手扔在座椅下,垂下眸子,看到他的手指不安的捏着毯子一角,好像害怕会被人随时扔下车一样。
  牧霄夺想起自己当初带小孩儿回盛家时,他也是这样屁颠屁颠寸步不离的跟在自己身后,手指紧紧攥着自己的衣角,怎么甩也甩不掉。
  他那时才六岁,刚离开妈妈,就跟着一个陌生人来到了几千公里外的异乡,应该也是害怕被抛弃的吧。
  他在这样记忆重叠的时刻,一如从前那般,把盛愿手中紧攥的布料抽出来。
  不同的是,他这次覆上了自己的手。
  五指收拢盈盈一握,牢牢扣进手心,什么都没说,又好像说了很多。
  盛愿眼底一热,就在那么一瞬间,他再也包不住自己的眼泪,滚烫的一颗,砸在他们交握的手上。
  车一路向远方开,路的终点是家。
  这个春天是多雨的,晚风繁荣,路也泥泞。
  牧霄夺在云川最后的暴雨夜,捡回了一个小聋子和一只残疾的小狗。
  -
  如果我能带走你所有的苦恼,你的不安会随风消散吗?
  如果你能成为我苦海的落幕,我能否活在新的阳光下?
  倘若我问心有愧,倘若你心甘情愿。
 
 
第15章 
  傍晚,夕阳飘洒。
  坐落于静湖湖心的壹号公馆四面环水,背靠广袤的草场和冷杉树林。远远望去,仿佛一座置于密林深处肃穆的教堂。
  鸽群从门廊下斜飞穿过,跟随着下沉的光线纷纷回巢,洁白的鸽羽描着一圈淡金,落在满目白玉色的雕花建筑上。
  缠着纱布的手指轻轻推开窗,裹着冷杉叶子和蘑菇味道的清新空气瞬时涌了进来。
  前几日,云川气象局公布,这场持续二十几日的大雨终于迎来了停歇,这也是云川近五十年来最多雨的春。
  朗日天晴,雨季终不再来。
  盛愿从窗棂上拾起一根鸽羽,安静的站在窗口下吹风,晚霞在他的脸颊镀上一层清莹的微光。
  从这个位置,恰好能看见金色湖面上漂浮的天鹅,站在楼底喂食鸽子的老管家,还有在他脚下蹦蹦跳跳捣乱,抢面包渣吃的咬咬。
  盛愿真的在壹号公馆住下了,带着他的小狗。
  鸽子简直烦死了这只嘴馋的多动症小狗,扑扇着翅膀啄它屁。股,咬咬被追得嘤嘤惨叫,夹着尾巴往老管家裤筒里钻。
  盛愿在心里偷笑它,不自量力。
  老管家忙拎着后颈把它抱进怀里,似有所感的看过来,眼眸昏沉,含着笑意。
  他做了个右手食指向下指的动作,意味太阳下沉,紧接着竖起大拇指。
  ——下午好。
  初学者的手语动作往往是教科书级别的标准,盛愿的嘴角轻轻勾起一抹笑容,朗声回道:“下午好,黎叔。”
  自从先生把小聋子捡回来,妥善安置在庄园后,短短几日内,壹号公馆的所有佣人、厨师和管家都学习了基本的手语动作。
  诸如“你好、再见、需要我帮忙吗”之类的日常用语。
  难为管家先生一大把年纪,还得记住这些动作。简单的还行,稍微复杂些就乱成了一锅粥,只见他表情认真,对着盛愿一板一眼比划了个四不像。
  还好盛愿脑瓜聪明,半蒙半猜看懂了一些,歪头问他:“您说……有我的信?”
  “……这个年代,怎么可能还有人寄信呢?”
  管家拍拍胸脯:“信叔。”
  ——因为是叔亲自放进去的。
  盛愿半信半疑,旋踵离开窗前。
  他轻飘飘的穿越莹白色的走廊,步子宛如蜻蜓点水,三两步跃下庄园前的几层台阶。
  晚风吹拂起他浅色的发梢,深沉的暮色落进少年的眸,化开,荡起柔软的春水。
  这个年轻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唐突的闯进了庄重刻板的庄园,他无疑是格格不入的,却也仿若电影中一闪而过的美好镜头。
  住在壹号公馆的日子里,盛愿发现,庄园里点缀着许多别致的复古细节——比如阁楼的蒂凡尼彩窗、画室里的三角钢琴,以及立在花园门前的白色信箱……
  前些日子连绵不绝的大雨,使花园疏于打理,折损了不少花。
  园丁正拿着小铲子,挨个铲除枯萎的植株,再在坑里埋上新的种子。
  园丁剪下一枝白色的洋桔梗送给他,不熟练的比划手语:“花好看,你也很好看。”
  “……谢谢。”盛愿难为情的接过花,脸颊飞上一抹红。
  在壹号公馆,他遇见了此生最多的善意。
  虽然知道庄园里的人都是得了舅舅的吩咐才会这样照顾他,但他还是对这难能可贵的片刻暖意抱有留恋。
  盛愿将洋桔梗小心收好,伸手去拉信箱的小门,惊讶地发现里面真的躺着一张牛皮纸信封,封皮上写着几个字——盛願(收)。
  住在充满复古情结的庄园,在某个夕阳绚烂的傍晚收到一封信,似乎是只会发生在电影中的情节,这样的巧合令他有种置身上个世纪的错觉。
  盛愿抱着信和花回到房间。
  他先去找厨师要了一个干净的玻璃瓶,灌上半瓶水,插。进几支洋桔梗,放在阳光下,看见纯白色的花瓣被晚霞描上一圈淡金。
  做完这些,他才端端正正的坐到书桌前拆信。
  自从那个雨夜被舅舅收留后,盛愿就再没见过他。
  老管家说:先生次日一早就去了澳门出差,走的时候小少爷还在发烧,自然不记得他曾经去过房间。
  算算日子,舅舅也快回来了。
  盛愿小心翼翼的摊开纸张,寄信人的字形疏朗,带着力透纸背的笔锋。
  【阿願,最近在莊園住的可還習慣,三楼的畫室和錄音房都是給你準備的,不要太拘謹。
  助聽器已经送回廠家,型號很老,找齊零件需要一段時間,於是按照你的情況重新配了一副,半月後寄回。
  附:澳門出差,路過香港,在挑選伴手禮這方面不是很擅長。我們阿願想要舅舅帶回去什麼?直接和管家說,他會轉告給舅舅。】
  手指抚过那遒劲的字迹,干透的笔迹在指尖染上了淡淡的油墨香。
  他在这字里行间中确定了一个既定的事实——舅舅和他一样,是香港人。
  他们拥有同一个故乡,会说同一种语言,可即便知道这些,似乎也说明不了什么。
  他与他依然是泾渭分明的云泥。
  盛愿把这封信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唇角勾起小小的弧度。
  哪有人会因为不知道买什么伴手礼特地写一封信啊……
  虽然他和舅舅没有互相的联系方式,但是还有管家这个中间人,他却偏偏选择了这样耗时耗力的方法。
  盛愿把信纸重新塞回信封,同茨戈薇庄园的那片玫瑰一起,夹进了书里。
  不过这样也好,他喜欢实物存在的感觉。
  即使以后离开,他也能时常把它翻出来,而不是空有一段虚无的回忆。
  盛愿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慵懒的支着脑袋,漫无目的地望向庄园前笔直的长路,以及渐渐消失在长路尽头的夕阳。
  即便他不久前才在壹号公馆住下,可心中却已经在悄悄倒数着离开的日期。
  今天上午,牧峋发来了回复——他同意退婚,并且会公之于众。
  消息散播出去不久,盛愿罕见的接到了家人的来电。
  他那妄想借此机会翻身的父亲,在得知盛愿一声不响的毁掉婚约后,大发雷霆,恨不得生吞活剥了他。
  盛愿全都无暇顾及。
  ——他听说,这场史无前例的退婚,几乎遭到了牧家所有人的反对。最终出面的人,是舅舅。
  盛愿和他本就毫不相干,唤他的那声舅舅,也只是因为牧峋和他之间的血缘纽带。
  如今,婚约取消,仅剩的一条维系也随之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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